记录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10 07:53:02 记录 我要投稿

记录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记录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记录管理制度

记录管理制度1

  1.编订依据

  本公司为了规范化质量流程,提升任务运营流转效率,以对接国际化质量管理为努力方向,为完善内部质量追溯管理,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记录和内外部发放文件的管理,是对公司记录和文件编号的诠释文件,适用于本公司现涉及的所有记录和文件。

  3.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编订和修订部门为公司ISO体系部。

  4.制度细则

  4.1记录编号规定

  4.1.1公司记录分为内部记录和外来记录。

  4.1.2内部记录的设定格式为:

  QR + XX + XX + X/X

  记录缩写+隶属部门+记录编号+版本号

  4.1.3外来记录的设定格式为:

  (WL)QR + XX + XX

  外来记录缩写+隶属部门+记录编号

  4.2公司文件编号规定

  4.2.1公司文件分为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内部文件可以有:

  (1)标准操作指导书:SOP

  (2)标准检验指导书:SIP

  (3)标准管理程序:SMP

  4.2.2质量手册的编写格式为:

  TXJY + QM + X/X

  公司简称+质量手册缩写+手册版本号

  4.2.3程序文件的设定格式为:

  TXJY + QP + XX + X/X

  公司简称+程序文件缩写+文件编号+版本号

  4.2.4操作/检验规程、管理程序的设定格式为:

  SOP/SMP/SIP+ XX + XX + X/X

  文件类别+文件所属部门+文件编号+版本号

  4.2.5外来文件的设定格式为:

  WL + XX + XX

  外来文件缩写+隶属部门+部门内部编号

  4.3部门编号的规定

  4.3.1各部门的编号以组织机构图中的部门名称为标准,如:

  行政部AD、人力资源部HR、质量部QM、市场部MD、销售部SD、售后服务部AS、商务部MC、采购部PD、仓库WD。

  4.4文件编写格式的'确认

  4.4.1本公司所有文件和记录分为标题和正文。

  4.4.1.1公司文件和记录的标题抬头采用仿宋字体三号,以保证字体标头清晰醒目。表格宽度设定为15厘米,表格内容采用单元格对齐方式为中心对齐,行间距设置为单倍行距,段前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间距设置为0,同时设定为自动调整中文与数字的间距。

  4.4.1.2文件内容中的一级标题及二级标题采用统一字号,文字方向为从左向右,文字对齐方式为左对齐,字体为宋体(标题)四号,编号方式为多级递进的编号方式。如:

  1.

  1.1

  1.1.1

  4.4.1.3公司文件和记录的正文采用宋体(正文)四号,行间距设置为单倍行距,段前段后间距设置为0,页面布局设定为上下页间距2.54厘米,左右设定为3.18厘米。正文中的数字与序号全部使用阿拉伯数字,章节序号后空一格编写内容以保证美观。对于正文中出现的部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应名称完整,不得使用简称。正文编写完成后,应通读流畅,对于应进行断句的内容使用中文标点符号进行断句。

  4.5文件的发放和管理

  4.5.1文件发行

  4.5.1.1公司所有现行文件,如:操作规程、检验规程、岗位操作说明书等。文件全部由体系部进行统一发放,并对发放的文件记入《文件发放管理台账》,在台账中记清发放文件数量,并由签收人当面进行签收。

  4.5.2文件补发

  4.5.2.1文件签收人应对发放的文件妥善保存,如因文件保存不当,不慎丢失,请填写《文件补发申请表》并交于体系部留档,当体系部收到文件补发申请后,将于三内日将补发的文件交于申请部门。

  4.5.3文件更换

  4.5.3.1本公司所执行文件如有更新、替换情况发生,将由体系部发送邮件至相应文件隶属部门,通知并予以更换,更换的文件将计入《文件更新换版台账》。请各文件执行部门注意,换版的文件的版本号将有所发生变化,如:原文件版本号为A/0,那么修改后的版本号则为A/1,如发生换版,则版本号变化为B/0。

  4.5.4文件受控

  4.5.4.1下发文件应加盖体系部的文件受控章,由部门编制的文件应统一交由体系部进行文件格式的确认审核,审核后的文件下发至员工手中应具有受控章,无受控章的为无效文件。

  4.5.5文件编号

  4.5.5.1由各部门编号的文件应统一编号格式,部门内编制的文件应及时进行梳理,文件编号不得重复。如部门文件编号在执行中发现重复应及时上报体系部进行核对并处理。

记录管理制度2

  1 目的

  确保安全记录完整、准确、清晰,以证明安全体系有效运行,并为实现可追溯性、证实作用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提供客观证据。

  2 范围

  1 本程序适用于酒店安全管理体系所涉及的所有安全记录的管理。

  2 本程序规定了安全记录的分类、形式、编制、审核、编号、格式修改、填写、收集、存档、贮存、借阅、销毁的要求。

  3 职责

  1 保卫部是安全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2 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记录清单与记录归档管理。

  4 管理要求

  1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填写、保存、保护、借阅、复制和销毁执行质量体系的记录控制程序。

  2 各专业职能部门下发的记录,必须制定填写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使记录填写标准统一化。

  3 记录管理工作程序见图一。

  4 安全记录的分类

  安全记录的分类见表一。

  表一 安全记录分类表

记录类别

记录范围

1. 与安全运行有关的记录

包括文件的修订、变更记录、考核记录、安全内审报告、管理评审记录及报告、组织安全工作计划及总结、安全责任书、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合格承包商和供应商名单、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记录、法律法规识别与获取及跟踪记录、风险控制及隐患治理记录等。

2. 与安全日常管理有关的记录

包括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工作月报表、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消防记录等。

3. 来自承包方的安全记录

包括承包方的安全运行、检查监督及考核记录等。

  5 安全记录的形式

  5.1 书面、照片。

  5.2 电子媒体、磁带、磁盘。

  6 安全记录的编制、审核及批准

  6.1 各单位根据安全活动的需要建立安全记录表格时,由使用单位编制后送交本单位领导审核及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6.2 安全记录的使用单位在送审安全记录表格时,应由本单位领导在会审单上确定其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并将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通知各使用单位。

  6.3 安全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具有永久性保存价值的记录,应整理成档案,长期保管;

  二、有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则按要求时间保存;

  三、无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一般保存期限一年。

  7 安全记录的编号

  7.1 为保证安全记录有唯一的标识,每一种安全记录表格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由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进行,方法如下:

  7.2 记录分类

  将记录统分为四类,对照的字母分类为:

  档案类记录:DA 管理类(审批、备案、登记的表格):GL

  检查类:JC 记录类(包括值班、生产等的格式记录):JL

  7.3 专业

  按主管部门分为:

  安全:AQ 办公:BG 保卫:BW 工程:GC 企管:QG 安全标准化:AQB

  7.4 单位编号

编号

单位名称

编号

单位名称

编号

单位名称

01

办公室

02

保卫部

03

康乐部

04

人力资源部

05

工程部

06

财务部

07

餐饮部

08

客房部

09

采购部

10

市场营销部





  7.5 顺序号

  由组织编写的部门按照单一的记录分类、专业分类、部门排序,给记录表赋予一个单独的号码,组织编写的.部门同时建立一个记录清单,明确记录使用的范围、对象、频率,防止一号多表或一表多号。

  7.6 年代号

  年代号由一个四位数字组成,代表记录的编制年代,如“20xx”代表20xx年编制。

  7.7 记录编号位于记录的首页右上角,距页边不小于1厘米,新时期罗马四号字体。

  8 安全记录格式的修改或换版

  8.1 安全记录格式有修改需求时,由提出部门按《变更管理程序》填写“变更申请审批表”,并附修改后的格式样品,在申请单中陈述修改的理由和依据,经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编号、印刷、使用,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8.2 使用新格式的安全记录取代原旧的记录表格,各使用单位应在新表格投用时,立即收回旧表格,并自行销毁。不允许在使用场所出现新旧记录交替使用的现象。

  8.3 安全记录的格式修改由各单位在“安全记录清单”备注栏上记录格式修改时间。

  9 安全记录的填写

  9.1 所有安全记录都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填写正确、完整和及时。

  9.2 安全记录上应写明年、月、日及记录人签名,签名时要写全名,必须是记录人本人签字。

  9.3 安全记录表格的填写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对有要求的记录栏目,做到字迹清晰、持久,内容完整,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对于记录空格,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注销;

  三、当遇到缺项时,填写“缺项”;当问题记录结果为无问题,填写“无”;

  四、技术性安全记录数据不变,须重新抄上,管理性安全记录竖向整格内容相同,可用“同上”或“〃”表示;

  五、从某行开始以下全空,在此行左上角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填满;

  六、安全记录不能随便更改,若确因笔误需更改时,用“—”(文字可用“0”)符号注销,在符号上方由本人更正重新记录。对外发送的文件内容更改除用上述规定的符号更改外,还需有更改人的签名与更改日期。

  10 安全记录的收集与归档

  10.1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主管的(自己编号的)安全记录和所有安全记录列出总的“安全记录清单”。

  10.2 每年12月份各单位安全记录人员负责收集主管范围内各“安全记录清单”中自己主管的部分与主管部门进行核对,主管部门将年度核对清单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10.3 各单位将使用完的安全记录按“安全记录清单”上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按编号、时间顺序进行装订、编目、归档。

  10.4 保卫部依据各部门上报的“安全记录清单”编制酒店年度“安全记录总览表”,以便各单位部门查询。

  11 安全记录的保存

  11.1 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管理,保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因日晒、雨淋、受潮、霉变、鼠咬、虫蛀、火灾而损坏。

  11.2 所有安全记录的保存应便于存取和检查。

  11.3 电子媒体安全记录由使用单位自行妥善保存。

  11.4 记录的保存时间在记录清单中逐个注明。

  12 安全记录的借阅

  12.1 借阅安全记录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单位在借阅安全记录时应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并要求借阅人签名。

  12.2 若需外借,需经归档单位领导批准。保密安全记录外借必须经文件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12.3 合同有要求时,在商定期内安全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13 安全记录的销毁

  根据安全记录的保存期限,各归档单位对到期安全记录由保管人员填写“安全记录销毁登记表”由主管领导批准进行销毁。

  5 附则

  1 本办法由标准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记录管理制度3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规范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合同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合同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合同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材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记录管理制度4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今)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邻水县幺滩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下井带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井下时间、地点、经过经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调度负责人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按规定进行落实整改,严格执行“隐患闭合”管理。

  4、领导下井带记录每旬由调度人员收集后,如实按相应的项目(内容)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版《邻水县幺滩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罚款100元。

  6、调度人员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妥善保管、纪检、组干、安检联合检查时,及时提供纸质档案。

  7、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纸质文档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由调度负责人负责收集、装订、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8、安装有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音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9、历年领导下井带班纸质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电子文档版在不影响内存空间的情况下,一律不得销毁。

记录管理制度5

  煤矿饭堂物品进出检查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各类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用职工有个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众兴公司一煤矿

  3.物品入出库内容

  3.1对面粉出库管理

  3.2各类肉品的`入出库管理

  3.3各类蔬菜出入库管理

  4.各类物品检查、验收制度

  4.1物品进出库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做到帐卡、物相符。经分矿抽查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发现一次帐卡、物不相符时,按公司制度罚主管负责人50元,当班炊服人员每人30元,同时在月均按机动员工处理;

  4.2物品存放必须分类整齐,面粉油类、蔬菜类、生熟食品类,均按《国家卫生法》规定要求逐项存放,不能混合,发现一次对各类物品存放不整齐或混合存放时,对食堂管理员罚款30元,当班炊服人员每人20元,当月考核按机动遇工处理;

  4.3库存面、米食品在鼠、虫害时,对食堂管理面直接罚款50元后限期处理整改,否则加倍处罚后待岗;

  4.4购进的蔬菜和肉食品,一旦发现有毒变和腐烂现象后,继续售给职工者,将从重处罚,发现一次罚食堂管理员100元,各炊服人员每人50元后均按机动员工处理,情况严重时按待岗处理;

  4.5不论任何物品,食堂管理员购进入库或出库时,均由当班炊服人员按所购进数量或出库数量核实后双方签字,对未签字的条据不得入帐。

  4.6要保持良好的食品设备、设施、个人和公共场所卫生,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和良好的生活条件与环境,争创甲级职工食堂。

记录管理制度6

  1.0目的

  运用质量记录以保证服务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为确认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可追溯性依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质量活动有关的质量记录的控制。

  3.0职责

  3.1各部门文件管理员负责按程序对本部门的质量记录进行控制。

  3.2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质量记录的控制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4.0工作程序

  4.1质量记录的分类

  本公司所有与质量体系有关的质量记录分为质量体系实施方面的质量记录和质量体系验证方面的.质量记录两大类。

  4.1.1《管理评审报告》、《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合同评审记录》、《员工培训记录》、《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等属质量体系实施方面的质量记录。

  4.1.2《入库单》、《回访记录》等属服务质量验证方面的质量记录。

  4.2质量记录表格的编码

  见《文件编码规定》。

  4.3质量记录的填写

  质量记录应填写清晰、正确、内容完整、填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应履行签字手续。

  4.4质量记录的收集、归档

  4.4.1质量记录的收集保管由各部门文件管理员负责,并依据《质量记录表格清单》相关的内容要求进行归档。

  4.4.2各项质量记录要求清晰、完整、签字手续齐全,在保存的有效期内不得有破损和残缺。

  4.5质量记录的保存

  4.5.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由文件管理员负责保存,期限按《质量记录表格清单》的要求进行,贮存地应保持干燥通风,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4.5.2质量记录还可以用磁盘方式贮存。

  4.6质量记录的查阅

  4.6.1如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存档的质量记录时,应先填写《质量记录查阅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查阅存档的质量记录。

  4.6.2在合同规定或用户要求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查阅记录。

  4.6.3文件保管人员负责办理查阅手续。

  4.7失效及过期质量记录处理

  对过期的质量记录或需销毁的记录,应由保管部门及时进行销毁。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质量记录表格清单》

  5.3《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5.4《质量记录查阅审批表》

记录管理制度7

  为加强学院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学院内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全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院内进行食品经营销售的`单位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留存备查并每年核对一次。

  第二条 学院内进行食品经营和销售的单位在购进食品时,应当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和来源票据留存备查,以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学院内进行食品经营和销售的单位在购进食品时,应建立台账记录进行管理,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记录管理制度8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学校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学校班主任老师负责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标准免疫程序,检查学生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对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记录在花名册上,《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儿童时,应告知家长到儿童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暂时难以补办接种证的,可由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证明。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学生要求及时进行补种。学校应主动与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取得联系。当地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生应尽快到学校对登记记录进行核对,(联系预防接种门诊医生确定接种时间,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去进行接种。学校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花名册上)。

  5、学校教导处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记录管理制度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二、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进货是地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四、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店铺,可以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记录管理制度10

  1.0目的

  对所有生产记录进行控制以及档案的有效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生产记录进行控制。

  4.0工作程序

  4.1记录分类和管理

  4.1.1生产记录。试验室根据要求设计记录样表。

  4.1.2生产部负责将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数据进行记录在案。

  4.2记录表格原件管理

  4.2.1记录表格样本由公司统一制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修改表格内容,样表保存在办公室,空白表格可以由公司统一印制下发,也可以由使用部门依样表复制。

  4.2.2各使用部门按受控表格样本使用记录表格。

  4.3记录收集、归档4.3.1原始生产记录

  4.3.1.1原始生产记录必须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生产结果。

  4.3.1.2原始生产记录项目必须齐全。

  4.3.1.3原始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要涂改应在原错处划一杠,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据,重要数据修改时必须要生产经理的签字。各项生产记录应分类分项按要求妥善保管。

  4.3.2试验室生产记录

  4.3.2.1试验室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必须分类建立台账并统一编号,相互衔接,一切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更改,资料不准抽撤。

  4.3.2.2试验资料应有专职人员管理,并随时整理,逐年归档,保存期限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4.3.2.3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签字完善,并加盖试验室专业公章。

  4.7.1文件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记录通过采用编目、标签等办法,实现便于检索的目的。

  4.7.2本公司内部需借阅记录,直接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外单位或个人(包括顾客)需借阅记录的`,需经常务副总同意后,再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原则上记录不能带离保管地。特殊情况需经常务副总批准,记录保管人员负责按期收回。

  4.9记录表格的填写

  各种记录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4.10记录表格的更改

  根据记录的实际需要,可对不适用的记录表格予以更改。更改可由

  各部门提出,常务副总代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更改。

  4.8记录销毁

  对于超期的记录,由记录保存部门按保存期限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销毁。

记录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规范各类工作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记录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管理服务工作中各种规定记录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公司品质部负责对各类记录的编制、编码、使用、保存进行审核和实施检查、监督。

  2、各部门和记录的填写人员应遵守本规程关于记录控制的规定和要求。

  四、程序要点

  1、记录的作用

  (1)证据的作用:为体系、过程、活动是否符合规定提供证据。

  (2)分析的作用:为分析过程是否在受控状态提供分析的信息、数据和资料。

  (3)追溯的作用:为追溯过程的实施和结果提供追溯。

  2、记录的形式和来源

  (1)公司形成记录的形式有,但不限于:

  a、质量体系文件规定、设计并要求填写的格式记录;

  b、凡需填写、编制、绘制的凭证、单据、台账、清单、签收单、计划、登记表、措施卡、卡片、证件、图表、报告等规定格式形成的记录。

  (2)分供方提供的记录

  3、记录形成的要求

  (1)应使用规定的记录格式。

  (2)应由规定的人填制。

  (3)填写应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4)记录有要求时应按规定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

  4、记录的标识

  (1)记录由记录的名称和记录的编号及版本与标识予以识别。记录的编码和版本号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编码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关规定。

  (2)具有追溯作用的记录应编录应编制记录的编号(no)。

  5、记录的收集

  (1)记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收集:

  a、记录填写、编制部门收集;

  b、记录接收部门收集;

  c、记录归口管理部门收集。

  (2)记录收集时间:

  a、连续收集;

  b、按月、季、年集中收集。

  6、记录的编目

  品质部负责编制公司及各部门使用的《工作记录清单》,按受控文件下发各部门,作为使用、形成质量记录的依据。《工作记录清单》应随记录的增删,表格的更改而更改,以保持其与实际的一致性。编目更改的实施执行《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

  7、记录的查阅

  (1)记录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传递,以发挥记录的使用价值。

  (2)合格要求在商定期内的工作记录可提供给接收服务或管理的住户或其代表查阅,具体实施执行《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并予以记录。

  8、记录归档

  (1)下列性质的记录应予归档:

  a、有关物业接管验收的记录;

  b、有关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记录;

  c、有关质量策划――计划的记录;

  d、有关质量体系文件发放审批,更改审批的记录;

  e、有关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责权限规定的记录;

  f、有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录;

  g、有关火灾、重大治安事件的记录;

  h、有关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的记录;

  i、有关不合格评审、纠正、预防措施的记录;

  j、有关工作检查、评比的记录;

  k、有关员工绩效考评的记录;

  l、有关工作状态、设备档案的记录;

  m、其他有必要作为原始凭证的记录。

  (2)记录的形成、保管部门应按规定将应予归档的文件交档,详见《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归档文件应妥善保存。

  9、记录的贮存。记录的贮存环境应有利于防止丢失、损坏、污染、虫食,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可使用性。

  10、记录的保管

  (1)记录由形成人或形成部门负责保管。应予归档的记录在未归档前由规定的交归部门或人员负责保管。

  (2)记录的保管人或部门,不得对所保管的记录作非授权的更改、复制、转借。

  11、记录的处置

  (1)保管和归档超期的记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进行位置。

  (2)记录的保管部门和保存期限由提出记录要求的文件予以规定。

  五、记录

  《质量记录清单》

  六、相关支持文件

  1、《质量体系文件编码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2、《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记录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有关记录的管理,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的.管理。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文件资料的管理及上报。

  3内容

  3.1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文件、安全技术和设计资料、安全记录的日常管理由安全专人负责管理。文件的制定、下发、作废和收回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执行,安全生产记录包括:

  a.管理评审报告;

  b.事故、事件记录;

  c.风险评价纪录;

  d.培训记录;

  e.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f.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g.检查记录;

  h.健康监护记录;

  i.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j.安全会议记录;

  k.监测检查记录;

  l.资质证书和许可文件;

  m.应急演练记录;

  n.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o.其他。

  由各采区和相关部门的记录按时上报安全科,并将上述安全记录纳入档案管理,由安全科分类汇总后进行归档保存。

  3.2查阅档案程序

  ①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厂长同意签批;

  ②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填写《文件/记录借阅登记表》经领导批准。

  ③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3.3保管

  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记录的整理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3.4填写要求

  负责档案和记录填写人员需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填写及时,签署完整,标识明确、编号清晰,完整反映相应过程,明确保存期限,并按期限保存,对超过保存期限的及时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记录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1、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

  2、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

  3、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 《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相关文件

  《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原材料检验报告》、《入库单》

记录管理制度14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4、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6、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8、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10、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1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12、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14、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17、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18、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19、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20、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2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22、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24、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25、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26、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29、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0、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1、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2、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4、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37、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38、《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40、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41、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42、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43、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44、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45、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46、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48、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49、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50、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5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5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53、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54、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55、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56、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记录管理制度15

  一、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记录,有完备的历史资料可查,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以下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一)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等文件。

  (二)本公司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料。包括职工教育培训的时间、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数、培训部门、考核成绩、取得相关证件的记录和相应的凭证。

  (三)本公司及属下厂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等。

  (四)公司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有安全责任条款内容的劳动合同书。

  (五)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专(兼)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名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和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的通知及文件。

  (六)企业为全部员工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凭据。

  (七)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生产调度会议有关军垦全生产内容的记录和有关决议文件。

  (八)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情况记录。

  (九)每年安措项目及安措费使用计划书及其项目实施的有关文件和凭据。

  (十)危险源(点)、事故隐患登记建档、评估、检查监控及采取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有关记录、卡片和文件。

  (十一)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发生事故后的事故分析、对上级的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预防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文件和记录。

  三、档案材料要分门别类订装,编上目录,指定存放地点和专人保管,并有防潮、防腐、防蛀等措施,以便长期保存和查阅。

  四、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安全部负责资料归案和管理,生产部、营销部、财务部、品质部、技术部等有关部门配合,把该归档的文件移交安全部整理归档。

  五、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损毁涂污,不按规定归档或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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