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借款协议书15篇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协议书1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因为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并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款项用于经营周转。
第二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______(月息)。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方式
1、借款期限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还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完毕。借款期间乙方可提前还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向乙方归还借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争议由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朝阳区签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借款协议书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具体约定:
1.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
2. 本合同借款用途 。
3. 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 。
4. 本合同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5. 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
第二条、保证条款:
1.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l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l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l 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3. 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 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 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 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 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 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 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补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7)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 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 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 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协议书3
甲方(贷款方):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
甲方为促进生产经营需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经双方协商,拟由乙方以借款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共分___期。第一期___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发放,第二期___元,于___年___月___日发放。
第三条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___年___月___日止,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代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双方调整计划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送达地址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及通讯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或关联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条款以外事项,双方协商办理。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一条借款方愿意提供借款担保。担保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范围为:借款本息以及追讨债权发生的合理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借款方:_____(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
贷款方:_____(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签约地点:__
借款协议书4
借款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年_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或负责人:(签字)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借款合同新版样本格式(二)
签订协议书各方:
甲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方向————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
借款协议书5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订:借款人: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
目录
第1条
定义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第4条
先决条件第5条
提款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第9条
承担费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第11条
保险第12条
税款第13条
费用第14条
声明及保证第15条
约定事项第16条
违约事件第17条
修改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最终机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利息存款帐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帐户;“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q地建设的f工厂;“保管帐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帐户;“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1)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贷款部分,为_________法郎;“借款额度(2)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法郎;“借款额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美元。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2.1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2)“借款额度(2)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____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_____________
(3)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_____________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先决条件
4.1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_________“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和_________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d和h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d和h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外围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
4.3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提款
5.1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2提款通知书”一经发出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3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4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帐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美元“保管帐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2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帐户”。
6.3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利息存款帐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帐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帐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2)“借款额度(2)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3)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2)“借款额度(2)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2)部分”。
(3)“借款额度(3)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3)部分”。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款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第11条保险
11.1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费用
13.1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为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旅差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帐户。
第15条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刻终止。
第17条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19条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1
提款通知书
致:_________银行(贷款人)敬启者:
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谨此通知贵行,我公司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取“借款额度部分”中的一笔“提款”,款额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请将此次“提款”之款额付入_________(银行帐户)帐号
我公司确认:
(1)“借款合同”第14条所载的声明及保证,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实和环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实和正确的;
(2)至今并不存在尚未获得纠正的,或贷款人并未放弃追究的任何“违约事件”或可能的“违约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附件2
工程超支保证书
鉴于本保证书的签署及其向贷款人的递交是借款人与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向贷款人递交了本保证书。
(1)本保证书中规定的“超支”指实际建设费用超过预算建设费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额。
(2)在_________建设期间,一旦发生“超支”,借款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九十天内解决该“超支”。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附件3
借款协议书6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大写)小写:¥xx。
2、借款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乙方承诺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担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5、丙方自愿对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9、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实际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据。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7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_____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_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_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_____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__%(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___%,按_________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___%的'罚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送_________(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8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 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 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 出借人 | 借款人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第二十七条 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 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 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 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 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5 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6 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借款协议书9
ddd 甲方:(借款人暨投保人)xxx
乙方:xx保险有限公司
甲方为 号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经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同意,甲乙双方就保单借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 号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为质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具体借款金额见附件2(保单借款借据)。甲方借款须依法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所借款项的0.05%。
二、最高借款额度:借款不超过借款当时保单个人账户价值总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将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不会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上浮0.25%与每月结算利率上浮2%中较高的一项;乙方有权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调整万能保险借款利率。
四、甲方保证:用于借款的保单是所有权无争议,未作担保、未挂失、未失效或未发生止付情形的保单。如甲方用于借款的保单被质偿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投保人申请借款的保单应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向甲方返还保单。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贷款期间内可在最高借款额度内申请增借,增借后保单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保单当前个人账户价值的`80%,增借日为增借款项的起息日。
七、借款利息:甲方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前缴付借款利息,直至借款金额及利息全部偿清为止;若逾期未付利息,则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并入借款金额中计算利息。
八、若未还清的保单借款及利息、退保手续费的总金额等于或超过保单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九、借款未清偿前保单如发生生存金给付,乙方直接将生存给付金额先行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支付给保单受益人。
十、甲方与被保险人同意:当发生理赔给付时,乙方有权直接将理赔金偿还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本息,余额再行支付给原受益人。发生死亡理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出险日为准,发生非死亡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做出理赔决定日为准。
十一、如果发生乙方需退还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将需退还的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偿还部分借款本息或全部借款本息。
十二、在借款期限内,乙方不受理甲方关于投保人变更、部分领取帐户价值、保单迁移的申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业务章)xxx
经办人签章:xxx
xx年xx 月 xx日
被保险人签字:xxx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xxx
借款协议书10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保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褂们榭觥?/p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借据
今借到_______________(姓名)人民币伍千元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月息按银行________________(某种)存款计算。
借款人:(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借款协议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达成的明确借款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民间,也有一些无息借款行为。例如,公民甲向乙借款3000元,一个月后归还。公民之间借款,有的有正规协议,有的是以借据代替。
签订借款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合同约定的利息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就构成高贷,协议无效,法律不予保护。如要求借款人担保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和责任。
借款协议书12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和丙方即将结为夫妻,现因购置房产,作为共同债务人向甲方借款。甲方为乙方的父亲,愿意借款给乙方和丙方,但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用途:购置房产(房产信息
三、借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户:户名开户行
银行账号
四、还款时间:甲方作为乙方的父亲,真心的希望乙方和丙方能够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百年好合,因此暂不设置还款期限。但是,如果一旦乙方和丙方的婚姻发生变故(或其他情况),需处置上述房产之时,即为清偿本协议项下的债务之时;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借款人):
年月日
借款协议书13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因扩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货款流动资金
第三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每年,付息时间:。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壹年,自____年_____月民币元(大写)。
2、还款期提前如下:
若提前还款则以年月日起,根据实际借款的天数计算,每天( %/360)计算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2、还款方式:现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财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
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贷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贷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协议书14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拾万元,小写10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用于______名下________房屋购房款的交付。
三、借款期限: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到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应一次性还清本金。到期不能还清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不还借款的,自借期届满次日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利息。
2、乙方逾期还款,甲方诉诸法律途径的,对于实现本合同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费用,甲方保留其要求乙方全部承担的权利。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作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
2、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3、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及实现本合同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费用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书15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协议书模板二
合同编号: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借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 贷 款 金 额│
├┼┼┤
│第一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二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三期 │ 年月底前 │元 │
└┴┴┘
2.还款分期如下:
┌┬┬┬┐
│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
├┼┼┼┤
│第一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二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三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九条 其它(争议解决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同一笔完整的借款,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偿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从理论上讲,分期履行的债权,分为定期给付债权与分期给付债权,前者为数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在一定期间内反复继续的发生而为给付,如租赁合同中按期收取租金的债权;后者为一个独立的债权,分数期而为给付,如按期还款的借款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对于定期给付债权,由于其是因租赁、承包等连续性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权是一再发生的,经过每一确定期间即产生一新的债权,数个债权之间是独立的,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自各该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分别计算。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仅发生对已经过的期间的费用的请求权,违约人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必支付未经过期间的费用:而对于分期给付的债权,在约定分期付款的借款、买卖等继续性合同中,尽管合同约定的是分期履行,但债权是确定不变的,其义务内容是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相对人的权利内容,权利人基于该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同样也是一个整体的合同权利,其主张合同权利也是对整体权利的主张,每一确定时间的经过即发生债权数额的减少,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履行期限全部届满后次日起起算。
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债务人应清偿所有未支付的债务。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由于分期给付债权的标的虽然是一个,但标的物是可分的,所以分期给付债权虽然基于同一合同所约定的债权是一个整体,但在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于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债务人应当在各相对独立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亦即构成对债权人相对独立的这部分合同权利的侵犯。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20xx〕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问题的答复》:对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应当认定在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干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从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尽管该批复是针对云南高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作出的,但对于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仍然适用。
另外,在对诉讼时效的起算存在分歧的情况下,还应当从保护债权人权利的角度考虑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尤其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更应如此。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也有的观点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权利能够行使说,认为无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能够行使时开始计算,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债权成立的时间同时也就是债权可以行使且应当行使的开始时间。持权利能够行使说观点者还认为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更能体现时效制度的价值,防止债权人长期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按照我们现行的起算方法,只要债权人一直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一直不起算,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起诉的,都将得到保护;但如果债权人主张曾给债务人以催告,债务人收到催告的,时效期间从催告的履行准备期届满时起起算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行使催告权的债权人,只能在两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而对权利放任自流、不管不顾的人,却要在20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这一结果与时效制度关于权利上的睡眠者,不值得保护的立法理由相悖。
虽然诉讼时效的设立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诉讼时效的起算还是应当从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或在宽限期满未履行时起算,因为只有此时债权人才有理由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也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无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关于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认为,合同无效是法律对合同效力所作的强制性、否定性的评价,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履行合同,只要具备无效情形,合同便是自始、当然、确定的无效,该无效并不因时间的经过而变为有效。因此,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均可以于任何时间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其法律后果是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接受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占有财产因合同无效而失去了继续占有财产的权利基础,所以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属于不当得利之债范畴的债权请求权,对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争议,但赔偿损失请求权无疑应受诉讼时效的约束。关于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问题,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尚没有相应的规定,理论界争议很大,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掌握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诉讼时效应从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当事人接受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当事人接受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于此时便已成立,诉讼时效自应从此时计算。
(二)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此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但这仅仅是就合同的实质效果而言的。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其在法律效果上才被视为从订立时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场合,当事人一方乃至双方确实不知道合同存在着无效的原因,自然也就不知道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产生,给付的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债权受到侵害。于此场合,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事由不出现,自然谈不上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再次,有的情况下,为给付的当事人即使马上知道合同存有无效原因,但他仍然愿意履行,表示将来也不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自然也就无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学者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该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如果合同在履行期间届满后很长时间才被确认无效,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受到更多损害,其要求赔偿的损失(消极利益)将可能大于合同有效时取得的利益(积极利益)。
(三)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在其自认为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和履行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对其合同约定权利的实现期限均有其明确、合理的预期。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到期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知道其权利(不论该权利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债权还是基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到侵害,当事人所享有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应当开始计算。如果以合同签订之日或接受给付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则会导致合同履行期届满,而诉讼时效已超过的局面,显然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以合同履行期届满作为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以与合同有效情形下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相衔接,并且符合当事人合同无效时所得利益不得大于合同有效时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采纳了该种观点。笔者倾向于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的指导原则进行处理。
同时,在处理无效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适用的前提是,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这种情况下,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合同有效时的合同权利在实体上有利益重合之处,也就是说,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时,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债权人都已享有债权请求权,且该请求权已经具备了行使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其理由在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合同虽然无效,但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权利,使诉讼时效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于该案不涉及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又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财产等其他情形,所以,本案的判决理由仅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情况下,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前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并未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那么诉讼时效是否还应当从合同履行期间届满时起算呢?笔者认为,合同已经被确认无效时,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起算。因为合同的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界定,所以在合同尚未被确认无效之前,当事人往往不能预期到合同无效的后果,从而对合同的履行有合理的预期。但是,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债权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就具备了行使条件,债权人再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未届满为由提出诉讼时效期间未超过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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