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时间:2025-08-27 08:01:16 奖罚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

  一、制定奖罚规章的目的

  1.激励员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规范员工的行为,防止违规行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3.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减少员工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增强集体凝聚力。

  4.保证企业利益,有效遏制员工不良行为。

  二、奖励措施

  1.奖励对象:表现优异,认真负责,工作积极主动的员工。

  2.奖励形式:可采取表扬、奖金、奖品等多种形式。

  3.奖励标准:奖励标准要公开透明,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来确定。

  三、惩罚措施

  1.惩罚对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个人素质和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

  2.惩罚形式: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扣除奖金、降薪、开除等方式。

  3.惩罚标准:惩罚标准要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全面公正,权威可信,以实际发生的问题、不良行为、损失为依据。

  四、奖罚规章制度表

  1.勤奋劳动、文明生产行为标准:

  (1)按时到岗,按时下班;

  (2)认真执行生产计划任务;

  (3)认真遵守工作流程;

  (4)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

  若员工能够认真遵守以上四项行为标准,则可获得公司的`表扬或相应的奖金。

  2.不良违规行为标准:

  (1)私自调换设备或更改生产流程;

  (2)擅自外借公司工具或设备;

  (3)下岗期间私自离岗。

  若员工存在以上违规行为,则可根据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相应的惩罚。

  五、奖罚制度的重要性

  生产车间的员工奖罚制度,对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增强员工凝聚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都有一定的重要意义。在制定奖罚制度时,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其能够起到想象中的效果,让大家在有序的生产环境中,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2

  一、爱岗敬业,时刻维护集体名誉和利益,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团结友爱,经常主动助别人者,经领导评员工宗合议奖励30元。

  二、认真完成本餐厅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品德高尚,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顾客在意见卡上书面表杨者,奖励30元。

  三、拾到顾客遗物主动交还者,经核实每次奖励20元。

  四、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评估采用奖励20元。

  五、经常协助本餐厅总经理、主管、领班等做好管理工作,经评议奖励30元。

  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当值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元。

  七、不讲普通话,当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员工通道,每次罚款10元。

  九、当班期间,工作散慢,粗心意,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元。

  十、迟到与早退,10分钟之内扣5元,30分钟之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旷工1天扣3天半工资及资金),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十一、整理打扫卫生不合格,无故减少服务项目者,每次罚10元。

  十二、厨具、吧台设备及餐具摆放不规格者,每次罚款50元。

  十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20元。

  十四、见顾客及上级、同事不主动问好者,每次罚款10元。

  十五、带情绪上岗,对工作敷衍了事,给宾客脸色、服务态度不好、与宾客顶嘴者,每次罚款20元。

  十六、浪费餐厅物品,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按情况研究处理。

  十七、偷带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后上岗带醉态、散布虚假幅言论影响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员声誉,每次罚30元。

  十八、擅自脱岗,当班乱串包厢睡觉、看报纸、吸烟、打电话,每次罚款20元。

  十九、对上级不礼貌,违背不服从管理,或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罚款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坏餐厅或客人财物者,按价赔偿,并罚款20元。

  二十一、对客人要小费或其它报酬,对客人暴或不礼貌,与客人争辩,私自配制本店钥匙者,每次罚款50元。

  二十二、污偷盗、索、行、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三、组织参加煽动罢工、斗殴、聚从闹事,经常违返餐厅规定,屡教不改,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部门处理。

  二十四、作风不正派,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者,目无纪律,顶撞领导,无故找理由开脱责任者,一次罚款20元,两次开除。

  二十五、故意损害圣多美西餐厅名誉者,扣发当月工资直接开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区域待岗,乱窜包厢或搞男女关系者,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动给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绍菜谱消费项目者,罚款10元。

  二十八、报错房号、台号、在消费清单上多写、漏写、字迹不清造成失误者,每次罚款10元。

  二十九、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带外来人员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厅就餐,员工宿舍留宿者每次罚款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处罚100元。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3

  一、行为类

  1、对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人员招聘有重大贡献者。

  2、积极钻研业务技术,革新、发明设备取得成绩者。

  3、参加公司、市、省、全国和国际各类比赛,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奖励形式:精神奖励(口头表扬、奖状、优先学习或培训)和物质奖励。

  二、工作纪律类

  1、迟到、早退一分钟扣5元,迟到半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5天工资。

  2、客人交办的事情,未妥善解决或解决不了未及时反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考核20元。

  3、出现执行力问题,考核20元,重复发生给予加倍考核。

  4、工作中带情绪上岗者每次考核20元。

  5、工作班次不清,擅自调休者每次考核20元。

  6、因餐后巡检不认真导致设备出现故障者,根据维修费用额进行考核。

  7、故意搬弄是非,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同事关系者,考核50元。

  8、不服从上级安排,考核50元,严重者给予辞退。

  9、当值时间,未请假擅自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10、管理人员上岗期间必须将手机调至振动,违者考核10元。

  三、仪容仪表类

  1、工装不整洁、不干净,每次考核5元。

  2、女管理人员要求上岗化淡妆,不符合要求者考核5元。

  3、上班不染指甲油,不留长指甲,指甲长度不可超过指肚,且指甲内不能有积灰,不符合要求者每次考核5元。

  4、上岗必须佩戴工号牌,不得出现歪、斜,违者每次考核5元。

  5、上岗前吃异味食品,致使口腔有异味,每次考核5元。

  四、节能降耗类

  1、管理人员值岗期间未及时关闭空调和走廊灯者每次考核10元。

  2、员工餐应遵循“勤拿少取”的原则,故意浪费者每次考核20元。

  3、管理人员进出厅房未及时关灯者一次考核10元。

  五、执行力类

  1、对领导或者上级布置的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进行执行力考核20元。

  2、管理人员对会议上规定的事情没有及时落实,造成应该立即整改的'问题没有及时落实,任由事情发生,考核50元。

  3、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上午11:30,下午5:30)之前必须佩戴对讲机,并保持正常使用,违者考核20元。

  4、当日值班管理人员对于餐后巡台执行不到位者每次考核20元。

  5、每日质检允许岗位10项(不同类问题)问题产生,每超1项考核2元。

  6、对于每日餐后对于卫生五常、设施设备的检查,出现不合格者每次考核5元,重复性发生者每次考核10元。

  7、对于向员工承诺的事情未按时间完成者,造成不良影响每次考核20元。

  六、宿舍管理类

  按照员工宿舍管理进行奖惩。

  七、餐中跟餐类

  1、开餐期间,不允许做私人事情,全部的精力要用在一线工作上,工作流程按照各岗主管每日工作流程表进行,不执行者考核10元。

  2、餐中巡台,督促指导工作,对于餐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菜品介绍、台面卫生等等),未及时纠正者违者考核10元。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4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5

  一、引言

  在餐饮行业,员工的表现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顾客满意度。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向上,同时约束不良行为,制定和实施餐饮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二、奖励制度

  1.奖励标准: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确定奖励的标准,如销售业绩、服务质量、顾客评价等。

  2.奖励形式: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等,也可以是非物质奖励,如表彰信、荣誉称号等。

  3.奖励频率:奖励应当有一定的频率,以激励员工保持高水平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一般建议每月或季度进行一次。

  三、惩罚措施

  1.惩罚标准: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和不良表现确定惩罚的标准,如迟到早退、工作态度差、工作品质不合格等。

  2.惩罚形式:惩罚可以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严重情况下甚至可以考虑解雇。

  3.惩罚程序:在实施惩罚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情况,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解释,确保公正和合理。

  四、奖罚制度的作用

  1.激励员工:通过奖励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2.约束不良行为:通过惩罚措施,可以约束员工的不良行为,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3.提升工作积极性:奖罚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员工的自我发展和成长。

  五、奖罚制度的影响

  1.员工行为:奖罚制度对员工行为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可以促使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2.绩效提升:奖励制度可以激励员工提升工作绩效,而惩罚措施可以遏制不良行为,从而提高整体绩效。

  3.团队合作:奖罚制度可以促进团队合作,增强员工之间的互动和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总结

  餐饮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对于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约束不良行为以及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合理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向上,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推动餐饮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奖罚制度,以适应不同员工群体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6

  为确保本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公司所有业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并激励员工的潜能及工作的积极性,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条:职责

  (一)各部门的奖罚由该部门主管或部长提报,总经理批准。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奖罚的归口管理。

  第三条:奖罚原则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四条:奖罚术语说明

  (一)罚款定义:

  1、警告: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元。

  2、小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50元。

  3、大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超过200元的罚款。

  (二)奖励定义:

  1、嘉奖: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元。

  2、小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50元。

  3、大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创造重大价值超过200元的奖励。

  第五条:奖励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二)公司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根据情节大小给予奖励。

  1、对舞弊危害公司权益之事大胆检举或制止,使公司减少或减免损失者。

  2、对改革公司管理有好的意见或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技术创新等有重大贡献者。

  3、维护公司利益、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4、在外服务、接待、工作态度好,为公司创造对外影响良好者。

  5、为公司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客人多次表扬者。

  6、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严格控制开支,为公司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8、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9、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11、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1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季度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可作为季度考核依据。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公司下发文件并通报表扬。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六条:违纪过失:

  (一)有下列行为者属于甲类过失(扣款20元)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仪容不整,上班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影响公司形象者。

  9、工作期间擅离岗位、闲逛、干私有事情、干扰别人工作者。

  10、工作时间看广播、录音、电视、利用公司电话办理私有事情者。

  11、工作时间喝酒、在指定区域(吸烟区)以外抽烟者。

  12、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影响公共卫生者。

  13、上班时间打瞌睡、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服务态度差、受到客户投诉指责者。

  14、在厂区内高声喧哗、发出不雅声音、做出不雅动作、影响公司整体形象者。

  15、浪费公司财物(料)、能源、例如:不关水源、电源等。

  16、泄露公司机密、污秽公司领导、影响公司对外形象者。

  17、上班时间吃零食、查看与工作无关网页、视频、看报纸、聊天、玩游戏、看小说。

  (二)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扣款50元)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上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7、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2次)。

  8、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9、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三)下列行为属于丙类过失(扣款200元)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2天。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第七条:部门的'罚款

  (一)各部门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按其本身制度予以扣罚。

  (二)泄露本公司秘密或机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至少大过罚款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重达不到公司考核指标的,给予该部门至少大过的处罚。

  第八条:奖罚相关规定

  (一)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二)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项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三)各级员工奖惩由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通知单》,员工奖惩,调查核定,经总经理审批执行。

  (四)各项奖惩时间,需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收处罚的员工可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两道申诉,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给申诉员工。

  第九条:本制度由总经办拟定,并负责制度的修订、解释、检查、考核。

  第十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7

  一、美容院的规章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严格执行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分配调动;

  2、员工应该关心美容院的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

  3、爱护美容院各种设备;

  4、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监督;

  5、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热情待客,举止大方;

  6、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代他人签到;遵守美容院的考勤制度;

  7、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8、服饰要整齐;

  9、不准向顾客收小费,假公济私;

  10、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美容化妆品材料;不得浪费;

  二、美容院日常管理制度

  1、定期培训制度;

  2、化妆品与仪器设备使用制度;

  3、定期开会制度;

  4、岗位责任制度;

  三、美容师工作程序

  1、上岗前做好美容师的个人卫生;

  2、穿好工作服,配戴好卡片;化淡妆;

  3、将自己所要工作的用品、用具、化妆品等备齐,并整齐地放在工作推车上;

  4、调整好美容床位高低,更换好床单等;

  5、礼貌待客,主动微笑向来客介绍美容院服务项目;

  6、吩咐客人将物品寄存好;

  7、将自己双手用酒精进行消毒;

  8、询问客人需要做什么项目,并做好建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10、欢送客人。

  美容院的卫生要求

  卫生的基本知识

  1、细菌是一种微生物,几乎存在于任何地方。如果有一定的温度、湿度和营养的条件就会大量地繁殖,细菌进入人体的主要通过皮肤伤口、口腔、鼻腔、眼、耳等;

  2、保持清洁卫生;

  3、消毒:消毒有煮沸消毒、蒸汽消毒、干烘消毒、紫外线消毒、化学消毒等;

  美容院的卫生消毒

  1。煮沸消毒:将洗净的毛巾、美容衣、床单、美容工具等直接煮沸20分钟,可将细菌全部杀死。

  2。烘烤消毒:主要用于消毒毛巾,将洗净晾干的毛巾放入红外线烤柜内消毒,用时取出,具体操作看烤柜说明书。

  3。紫外线消毒:主要用于消毒美容器具及净化室内空气。器具也可经肥皂水洗净后再经清水洗净后擦干后在紫外线下消毒,包好备用。

  4。酒精消毒:用75%酒精溶液主要用于消毒剪刀、暗疮针、2%的碘酒溶液主要用于皮肤及小伤口等消毒。

  5。过氧化氢消毒:3%过氧化氢溶液用于清洗皮肤及伤口。

  6。新洁尔灭消毒:0。1%的新洁尔灭溶液用于浸泡各种器械也可消毒皮肤。

  美容院的经营管理各家有各家的管理方法和自己的`所定的制度但总的原则是:

  1、要有定编定岗定制度:不管美容院多大都需要制定员工编制和员工岗位责任制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如服务记录制度、收款制度、产品销售提成制度等);

  2、经营的几条原则:一美容院要有人情与产品销售理念原则;二要让员工树立客户永远是上帝的原则;三是要有小美容厅大作为的原则;

  3、基本的经营三要素:成本、销售、利润

  (1)成本:包括美容院经营费用、美容用品成本、员工工资、其它额外开支等,其中经营费用包括固定开支(房租、贷款、员工工资、保险费、仪器折旧费等)与非固定开支(包括水、电、煤气费、税金、其它额外开支等)

  (2)美容院的销售原则:

  a、广告宣传销售原则:广告要根据自己能力做,主要有宣传手册、宣传画、招牌广告、灯箱广告、报纸、广播、电视等,关键要在公众中树立品牌效应,让更多人知道你的美容定位。

  b、美容厅内外促销原则:美容院为了提高知名度,常常在美容院门口或外面公众广场做些促销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向过往顾客免费讲解皮肤护理知识、免费测试皮肤、向客人推荐美容护肤品(有的可免费使用赠送品或材料)、当场示范演示、并发放服务优惠卡(包月、包半年、年等)。

  c、定价原则:定价原则主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行业价格因素、消费者承受力因素、服务成本高低因素、基础成本(护肤用品、水、电等)因素、国家政策因素、美容院所处因因素等。

  d、美容产品的成本控制原则:产品成本控制包括控制产品存货量(尽量采用代销)、减少浪费和消耗、实行产品使用登记制度等。

  e、成本核算原则:美容院的成本核算分两部分,一是直接用于顾客美容服务中的美容用品的核算,二是直接在美容院销给顾客的美容用品的核算。前者成本核算可直接计到服务项目中,一般要计算一下美容用品成本百分率m%(m%=当月或日美容用品成本/当月或日营业额x100%);后者售价则用公式:售价=进货价格/1—加成率

  (加成率可根据美容院的档次、服务人员服务素质、产品档次以及行业价格因素来定出美容院自己的加成率)。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8

  一、惩罚条例

  1、违反以下条例,扣除当日工资及相应补贴外,罚款20~100元。

  2、 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

  不服从上级调动安排,擅不到岗者。

  私自调换班次、补休等。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未按手续请假或假满无故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不到岗者。

  收银台内规定人员以外员工进入者。

  到岗未签到或迟到30分钟者。

  卫生区域不合格为客人服务标准者。

  非休息区域随意走动、停留、干扰顾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者。 口吐脏字,上岗吃东西,扎堆聊天、串岗者。

  不服从领导,顶撞上司者。

  为客人服务发生冲突或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者。

  工作失误造成产品及物品浪费或损坏者,除原件赔偿外。

  工作时间内会朋友者。

  公共场所的物品缺损或丢失由责任人群共同赔偿。专人负责的房间物品的缺损或丢失由专人负责赔偿外。

  规定表格迟交,填写不规范,不清楚。

  工作中遇到问题,推卸责任者。

  发现跑单现象,相关人员共同赔付跑单金额并于处罚。

  对同事恶意攻击,搬弄是非,诬告、伪证制造事端者。

  严禁客人落下贵重物品,如有落下,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以后每次100元。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

  美疗师严禁私自使用会所的'产品,一旦发现重罚不怠。第一次100元。

  因服务技术或质量等导致顾客投诉的,当事人、主管、顾问一并受罚。

  3、 违反以下条例罚100—200元:

  无论何种理由,私自将店内物品带回家者。

  因私自调换班次造成空岗,出现差错造成损失者。

  无论何种理由,向客人索取小费、礼品、纪念品者。

  粗暴的与客人争吵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200元

  4、 处罚300元以上至开除:

  侵占公款、公物或客人财务有具体事实者

  涂改、伪造单据或有关文件

  与客人争吵,顾客投诉,后果严重者

  向客人推销本店以外产品及服务者

  未经批准私配店内钥匙者

  不负责的传播对公司形象不利的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

  用公司电话聊天、播打信息台者。

  损坏公司物品或管理产品、文件丢失者。

  二、奖励条例

  (一)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酌情奖励100—500元。

  1、 对改善公司或部门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 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3、 以优异的服务,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者。

  4、 拾金不昧,成绩显著者。

  5、 在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6、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进企业管理、经营、服务,经实践证明,有突出成效者。

  7、 技术、业务、服务考核成绩优秀,且能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者。

  8、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有突出表现者。

  9、 及时发现、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10、奋不顾身抢救、保护国家、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财产者。

  11、在维护国家、民族尊严和公司声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12、全年出满勤者。

  13、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年安全工作无大、小事故者。

  14、热诚尽职,工作效率超群,堪称全体员工楷模者。

  15、检举舞弊违规或危害中心权益者。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9

  一、目的:

  实施的目的在于督促全体员工都能严格遵守美容院规章制度,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从而保证美容院维持一流的服务水准。

  二、方式:

  本美容院实行缺勤,过失记分制

  重大过失100分/次;严重过失20分/次过失6分/次;轻微过失2分/次;旷工20分/次(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

  当月记分作为当月效益核发依据,每分相应扣减5元,年度内累计记分作为参加年终评比的依据,超过60分,不参加年终评比。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80分,自达到之日起给予观察半年或一年的(因患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可放宽处理)。

  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100分,给予劝退或除名(因患重病或其它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可放宽处理)。调薪升级考核期限内,年累计过失记分达到30分以上者,取消其调薪升级的.资格,调薪试用期为3个月。违纪扣罚的金额列入美容院福利金(包括没有按规定每月定时写信给总经理的罚金)。

  三、轻微过失,有下列内容之一者或违反美容院规章制度(另行制定)者,记1-2分,情节严重,增加记分,不受2分限制;

  1、上,下班不主动签到及签退者;每月累计迟到超过10分钟者,每分钟扣2分。

  2、上班时间打瞌睡,在客人面前打呵欠,伸懒腰,挖鼻孔,剪指甲。

  3、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内嚼口香糖。

  4、上班时间内非经批准打私人电话,私自会见亲友;

  5、上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不穿制服或不经批准不更换美容服,以及在服务和营业区内穿着自己的衣服和携带私人挎包的(特殊人员例外);

  6、工作时不保持工作状态,串岗或聚集聊天,吃零食。

  7、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在规定地点以外用餐。

  8、员工不按规定束发,化妆,佩戴饰物(经批准特殊工程除外)。

  9、在美容院内,坐时跷脚摇腿,行走时拉手搭望,成群奔跑,摇头晃脑,大声喧哗或其他声音;

  10、不按照美容院规定的操作规和为客人服务。不遵循使用美容院物品,器具应轻拿轻放;

  11、不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当班时使用市井俗语,讲粗话、脏话。

  12、特殊情况下需离开工作岗位而未告知上级领导。

  13、未得到上级领导通知前就擅自提前下班。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接打呼机或手机。

  14、在为客人服务时,交头接耳,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过失重犯上类过失,有下列内容之一者;记6分,情节严重,增加记分,不受6分限制;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1

  一、奖励

  1、提供对店铺有益的建议;

  2、提供正确的偷盗信息,使店铺免遭损失,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3、始终保持服务标准,维护店铺良好的形象;

  4、敢于反映违反店铺制度的现象,并以身作则,维护店铺形象;

  5、奖励由店铺每月组织评选1名表现优秀者,报送市场部账务审核,奖励从店铺公积金中抽取。

  二、处分类别

  (一)、以下行为为甲类过失

  1、上、下班不考勤或签到;

  2、不修饰仪表;

  3、在卖场工作时没有按标准穿工作服;

  4、未按要求佩带工作证或工牌;

  5、无故迟到或早退;

  6、擅离工作岗位;

  7、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

  8、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店铺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9、店堂内没有执行站立服务标准,站立时靠货架或其他不规范的动作;

  10、服务态度欠佳,缺乏主动性,责任心;

  11、违反安全守则或店铺日常纪律(未造成损失者)。

  (二)、以下行为为乙类过失

  1、未通过店铺服务基本技能考核;

  2、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或签到;

  3、当班时睡觉;

  4、粗言秽语;

  5、对上级、同事不礼貌,不服从主管或上级的工作分配;

  6、任何对顾客不礼貌的行为;

  7、嬉闹及聚众聊天;

  8、在卖场上,仓库内饮食、吃零食(店铺指定的`位置除外);

  9、故意损耗、损坏店铺设备或其他财产,损坏顾客的财物;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店铺、顾客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11、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装、换锁和配钥匙;

  12、拾遗不报;

  13、因个人行为影响店铺正常营运和店铺形象;

  14、在卖场、仓库内长时间会客影响自己和同事工作,劝告一次不听者。

  (三)以下行为为丙类过失

  1、入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信息资料;

  2、入职提供虚假信息及证件;

  3、入职1个月内不与店铺签订劳动合同;

  4、1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

  5、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斗;

  6、当班时喝酒;

  7、向顾客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

  8、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

  9、任何盗窃行为;

  10、提供假资料或报告而使店铺造成重大损失;

  11、赌博或围观赌博;

  12、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13、向外透露店铺的营业和操作状况、销售报表、店铺资料、文件等商业机密;

  14、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滥用店铺折扣或利用折扣作弊;

  16、收银员、店长不按规定存款并有挪用货款的行为;

  17、在店铺售卖、寄卖非店辅产品或同类产品;

  18、收银员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或帮助其他人员用信用卡套取收银台现金;

  19、收银员未按收银程序操作而造成帐务混乱;

  20、店长未按失货赔偿程序而造成帐务混乱;

  21、未按安全守则操作而引起店铺失窃、失火;

  22、携带或收藏一切禁品(如枪械、毒品、利器、赃物、淫秽刊物等);

  23、未按店铺业务规范操作流程而危及其他员工或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24、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质的服务,员工必须认真服从和履行管理制度及店铺临时颁发的各种规定。如行为不检,将视情节轻重,依据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①口头警告:对于犯甲类过失者罚款5元,并填写《店铺员工违纪处罚单》交由员工确认、店铺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处罚款列入店铺公积金中;

  ②书面警告:三次触犯甲类过失或初次初犯乙类过失罚款10元,操作流程同上;

  ③辞退:书面警告两次者,一律罚款50元,累计3次者作“辞退”处理;凡是触犯丙类过失,店铺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相关责任,发放《交接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三、员工上诉

  员工对店铺主管的处分不服,可于警告书发出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申请申诉,将视情节需要,由上级主管进行核实后裁决。所有奖励及处罚均由主管店铺的负责人签发并留档。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 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 奖 励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 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 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 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 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 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 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 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xx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 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 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 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3

  一、奖励制度

  1.1 优秀服务奖

  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服务态度良好、工作效率高的员工,颁发“优秀服务奖”及奖金200元。

  1.2 销售冠军奖

  每季度评选出销售额最高的员工,颁发“销售冠军奖”及奖金500元。

  1.3 勤劳奖

  每月评选出工作勤奋、能够承担更多责任的员工,颁发“勤劳奖”及奖金100元。

  1.4 创新奖

  每季度评选出在工作中提出创新建议或方案的员工,颁发“创新奖”及奖金300元。

  二、处罚制度

  2.1 迟到罚款

  凡是上班迟到超过五分钟的员工,每次罚款10元,连续迟到超过三次者,将被扣除当天工资。

  2.2 旷工罚款

  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者,将被解雇。

  2.3 不文明行为处罚

  如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辱骂、冷嘲热讽、态度恶劣等不文明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等处罚。

  2.4 盗窃行为严惩

  发现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或顾客财物,将立即解雇并报警处理。

  三、考核制度

  3.1 月度考核

  每月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销售业绩、服务质量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2 季度考核

  每季度进行一次员工考核,综合考虑员工在这段时间内的表现和工作成果,评定结果将影响员工的晋升和奖励。

  3.3 年度考核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员工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将决定员工的晋升、加薪以及公司对其的长期培养计划。

  四、奖罚制度对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影响

  4.1 激励积极性

  通过奖励制度,能够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学习和创新,以争取获得更多的奖励,从而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和销售业绩。

  4.2 强化纪律意识

  处罚制度的存在使员工对迟到、旷工、不文明行为等产生恐惧感,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提高纪律意识。

  4.3 提升职业素养

  通过考核制度,员工不断接受评估和指导,能够加强自身的职业素养,提升专业和服务质量,为个人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五、奖罚制度对餐厅运营的影响

  5.1 提升服务质量

  通过奖励制度激励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从而提升顾客满意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顾客光顾。

  5.2 提高销售业绩

  通过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销售,激发员工的销售潜力,推动销售业绩的提升,增加餐厅的收入。

  5.3 维护员工纪律

  处罚制度的存在能够维护员工纪律,减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为餐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餐厅员工奖罚规章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能够激励员工提升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销售业绩。同时,它也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提升员工纪律和职业素养,为餐厅运营和顾客满意度提供保障。因此,合理制定和执行奖罚制度对餐厅的发展至关重要。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4

  1、仪容仪表不合格罚5元。

  2、迟到、早退5分钟5元,10分钟20元,20分钟30元。(公事除外)。因为爆胎问题减半处罚。事假按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或双倍时间做店内义工。

  3、在店内洗头、洗衣服(不包括制服)一次50元。

  4、全员活动点名未到按迟到处理,不参加一次20元,(李总审批除外)。

  5、上班时间在营业区域玩手机一次20元(拖台中午14:00,晚21:00后除外)。

  6、服务投诉,核实后50元一次处罚。

  7、卫生不合格3处以上服务员处罚10元,副总20元,经理15元,质检10元。厨房检查不合格同样,厨师长20元。

  8、酒店内与人发生争吵一次50元,情节恶劣一次200元,打架斗殴直接开除。

  9、员工未持重情况下乘坐电梯一次20元。

  10、私用打包盒打包袋一次20元。

  11、未按时完成任务,无故拖延一次20元。

  12、员工大会未到场领奖,取消资格。

  13、客走未及时关电器一次10元。

  14、客人跑单,楼层经理与服务员共同承担,经理承担责任大于服务员。

  15、门口停车一次20元(下雨天除外)。

  16、非宿舍人员打水回家一次20元。

  17、微信不及时回复者(管理层)一次10元(休息除外,不得过餐段)。

  18、下班离店不主动给叔叔查包者一次10元。

  19、员工偷吃成品菜肴者一次50元。 20、顶撞上级一次50~200元。

  21、偷窃、占用或故意损坏宾客财务,给酒店造成信誉影响者直接开除。

  22、擅离职守、脱岗、串岗者一次20元。

  23、预定包间不留号码一个10元。

  24、坐休吧台一次20元,吧员时间(中午:11:00~13:00,晚:17:30~20:30)

  25、手语不会年终奖扣除100元。

  26、20xx年水电费超出预算,多出部分全员平摊。

  27、楼层包间拖台超过5桌(包括5桌),楼层管理员陪同值台。

  28、值班经理坐11号台位,13:30巡台,值班不能睡觉,发现一次20元。

  29、值班人员中午11:00前准备好水果和茶水,晚17:30前。 30、预定台只为办公事可以逗留在内,其余时间任何人不得入内逗留干任何无关工作事情,经发现扣休两天。

  31、店内所有的公共设施损坏,不是自然破损,大家共同承担(如:热水器、洗衣机、微波炉等)

  32、大厅有客人,不能睡觉,只能坐着。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5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④、有体罚学生者;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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