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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范文(精选14篇)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越来越多的人或听或写汇报,汇报就是把某个阶段做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后报告给上级领导,话说回来,你知道怎么写汇报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1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二)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2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19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19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联动做好农民工稳控工作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5
一、落实建设资金到位制度,杜绝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二、落实月薪制,杜绝年薪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劳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别,也就是说,对农民工同样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而欠薪现象的发生与没有对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能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年终讨薪大行动将不复存在。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譬如,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三、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制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四、增设拖欠工资罪,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五、简化劳资双方解决纠纷程序,为农民工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6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一、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 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7
20xx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镇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高县农民工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细则》高人社发〔20xx〕68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农民工工作,并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保障
为推进镇农民工工作,可久镇党委、政府年初可久镇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镇长及镇班子相关成员为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组建镇农民工法律援助小组、各村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站”,制定了村级农民工服务站工作职责,确立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责任人,确定各村农民工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严格保障镇农民工工作顺利开展,找得到人,能得成事、
二、加大学习宣传,促进就业创业
20xx年3—4月,由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镇农民工法律援助小组和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员,结合疫情排查,深入村、组、在建项目现场,以座谈会、院坝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群众学习《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中共高县县委高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高发〔20xx〕2号)文件、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担保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同时,在镇辖区内,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窗口,接待来咨询政策和办理事项的农民工、利用村会标、广播等,大力宣传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失业补助金领取办理等与农民工切身相关的知识、
疫情期间我镇安置临时公益性岗位18人,进行疫情期间的设卡检查、预防消毒等工作,确保可久镇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疫情期间组织开展3场招聘会,与县就促中心对接,联络5家临港企业来我镇开展企业用工宣传,并多次带领找工作人员到县招聘会现场进行招工需求了解,双方达成用工意向共150余人次,建立好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账、召开返乡农民工代表、创业就业优秀农民工代表座谈会,畅谈家乡变化,为可久建设添砖加瓦,共创可久美好未来、
三、加大权益维护力度,坚决杜绝欠薪问题出现
开展根治欠薪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镇域范围内在建项目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无拖欠工资的情况、一是加强各村对《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不断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程序;二是可久派出所、镇综治调解委员会、镇司法所、镇农民主服务中心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欠薪问题;三是加大对在建工程执行“六项制度”督查力度,紧盯在建工程、单位的用工情况,发现一起及时解决一起,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权益、四是建立了《可久镇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可久镇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台账》、《可久镇第三方反馈交办台账》等台账,对收到的问题及时排查,召开专项整治会,组织力量深入核实,认真履行农民工工作主体责任、一旦发现反馈问题属实,立即着手进行欠薪调解,及时化解欠薪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采取“零容忍”、
四、做好日常工作报送
1、持续做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完善农民工数据库,准确建立农民工就业及外出返乡信息。
2、积极组织村民参加运动会,共组织全镇15人疫情期间通过网络的方式参加第二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云健身)运动会,其中有4人获得证书,丰富农民工业务文化生活。
3、树典型,挖掘基层优秀农民工、一是推荐王小奎获得县级优秀农民工创新创业标兵、刘要容获得县级优秀农民工岗位标兵;二是推荐刘勇参加“宜宾市创业之星”(第四批)选拔活动;三是收集高县籍可久镇在云南昆明务工经商成功人士信息4人,为承建宜宾驻云南农民工服务中心贡献力量。
4、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了提高农民工实用技能,我镇组织返乡农民工及农民工开展劳务品牌实用技能培训3期,共120人参加培训并取得了劳务品牌培训证书。
5、疫情期间收集可久镇在成都务工劳动力人员574人。
6、完成农民工网信息上传工作,全年共计上传43条;其中:审核通过7条,待审核通过信件21条;退回15条。
7、为市农民工博物馆建设贡献展品:60年代的斗笠、蓑衣各1件。
五、全力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一)开展旅途暖冬服务行动,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由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配合,在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可久客运站、可久下场口、等主要交通要道和集散地张贴欢迎标语,提供防疫物资、茶水药品、交通资讯、车辆检修、道路救援等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做好川藉农民工旅途暖冬服务工作、
(二)开展全覆盖慰问行动,为民工送去关怀温暖
各村、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家庭走访等方式看望慰问农民工及其家庭,通过走访慰问认真听取和梳理农民工反映的.困难、问题和需求,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为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及其家庭适当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做好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农民工解决好外出务工后顾之忧。
(三)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服务
组织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建立县和驻外随迁子女入学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县内外农民工迁子女就近入学等工作、高县可久镇中心小学校也为农民工子女教育提供便利。
(四)开展各类证照办理行动,为农民工提供便捷服务
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和务工出行集中时段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了解农民工的就业情况,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专门窗口,配备人员,集中专门为农民工办理相关证明材料、镇便民服务中心专门开设农民工服务窗口为返乡农民工办理准生证,镇派出所户籍室也专门开设农民工服务窗口为民工办理户籍证明等服务。
(五)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障服务
为做好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工作,方便农民工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办理异地备案手续;镇中心卫生院已经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六)做好农民工健康服务
疫情期间认真开展:高县20xx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检查服务,参加体检共4000余人、镇中心卫生院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婚前、孕前检查等检查,以及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咨询检测和抗病毒治疗,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女性农民工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六、落实关心关爱措施
(一)加强农民工志愿服务
春节期间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志愿服务点,为农民工提供交通指引、途中休息、茶水供应、应急医护、政策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司法救助、关爱陪伴、心里抚慰等志愿服务。
(二)加强农民工留守关爱服务
1、镇工会在3个贫困村建立“儿童之家”休闲玩耍场所,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和帮助,解除了青年农民工外出务工后顾之忧;各村开放“读书之屋”供农民工进行书籍的借阅、观看,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各村开放运动健身器材,供农民工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魄。
2、定期走访农村留守老人,并且为农村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
3、各村定期开展农民夜校培训,增强农民工文化技能提升。
七、加强农民工党建和政治激励
全镇今年全年共发展农民工预备党员8名,入党积极分子13名、
下一步农民工工作作计划
1、全覆盖摸排镇内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拟建项目情况,督促项目工程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不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2、做好实名制农民工数据信息的动态更新,完善农民工数据库,准确建立农民工就业及外出返乡信息,更好的服务农民工。
3、继续做好农民工证照办理、权益维护、婚姻生育、就业服务、交通服务、社保服务、金融服务和健康服务工作。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8
我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特别是在春节前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作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协调解决了拖欠镇环卫工人王卫东2.7万元环卫工人工资,解决了拖欠近10年的遗留问题。二是协调解决了20xx年综合文化站建设承包方向治国拖欠民工工资2万元,避免了民工与施工方的'矛盾激化与冲突。三是解决了双柏树村聚居点原遗留拖欠民工工资3.8万元问题,有效的保证了春节期间辖区稳定与和谐。
二、解决措施
春节前,按照县政法维稳系统,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我镇着力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建专班,成立工作组,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问题。二是多方联动,加强配合。先后与县劳动监察、仲裁大队,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多方渠道帮助农民工维好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县级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农民工拖欠工资工作整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加大对故意拖欠民工工资打击力度。
三是大力做好民工依法依规维护好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9
一、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二、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三、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四、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
构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网络,依托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平台的工作人员和基层工会组织设立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要求其定期申报。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报告。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系统,根据工商、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要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工作。
五、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
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六、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七、落实清偿欠薪责任
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八、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
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更新机制,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
九、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十、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
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健全地区执法协作制度,加强跨区域案件执法协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完善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十一、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
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畅通申请渠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十二、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加强建设资金监管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并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十四、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十五、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
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进农民工组织化进程。鼓励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不断扩大自有工人队伍。引导具备条件的劳务作业班组向专业企业发展。
十六、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10
我非常荣幸能在今天向大家汇报20xx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在这一年里,我们团队在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克服了困难,战胜了挑战,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们团队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工作。我们全面排查、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保障了农民工的利益,也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问题
此次工作中我们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部分地区的风气陋习难以根除,另一个是因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经济压力加大,出现“欠就欠一点”的现象。
三、工作成果
在我团队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20xx年度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X起,已发放农民工工资X万元,惠及X名农民工。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长效机制,完善了信用记录系统,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不足之处
与此同时,我们也深知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些地方的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态度不够严肃,对相关企业的惩罚不够到位。
2.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缺少“以人为本”的思想,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不够。
3.团队协作不够紧密,对一些重点案件缺乏顶层设计,同时也存在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
五、工作展望
在20xx年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努力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管理。具体而言,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加强政府重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实施更为严厉的惩罚。
2.以人为本,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并建立健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体系。
3.加强团队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更加高效地对案件进行处理。
六、总结
在20xx年度,我们通过一年的实践,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创新的精神,努力为农民工维权、建千年工程做出更大的'贡献。最后,谢谢各位领导、同事的支持和帮助!
七、解决问题的措施
针对上述不足之处,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政府重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实施更为严厉的惩罚。
首先,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视,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管理和监督,针对违法企业实施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我们还将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并对黑名单上的企业实施处罚,从而降低企业拖欠工资的风险,并形成有效的信用约束机制。
2.以人为本,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并建立健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体系。
其次,我们将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农民工明确自己的权利,并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全面的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包括建立投诉举报热线、成立维权小组等,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团队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更加高效地对案件进行处理。
最后,我们将加强团队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并按照“规范化、责任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更加严格、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协同相关部门,统筹解决各种问题,在更短的时间内更加高效地对案件进行处理。
八、工作经验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通过不断地实践和探索,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工作经验。请看以下几点:
1.注重多方合作,共建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体系。
我们充分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民事纠纷,而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内外部合作,建设一个多方参与的维权体系。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统筹调集各方的力量,通过联合惩戒,化解纠纷,消除隐患。
2.积极推行信用惩戒,形成长效机制。
我们深知,对于企业而言,信用是最为重要的竞争力之一。因此,我们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同时,也积极推行信用惩戒,完善了信用记录系统,形成了良好的信用评价机制。这不仅可以减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还可以推动企业和政府的互信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3.注重法律的制定和完善。
为更好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我们也积极注重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在此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严格规范企业的行为,完善对于违法企业的处罚措施,让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在合理的范围内控制。
九、展望未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解决这一问题的工作也越来越具有挑战性。作为一名工作人员,我们深知自己的困难和不足,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因此,我们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依法治理的理念,采取更加务实、创新、高效的措施,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十、结语
在本次汇报中,我向大家详细交代了我们团队在20xx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同时,我们也深刻反思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的措施和未来的展望。我们相信,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会得到根本性解决,社会和谐稳定将会更加健康有序。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和合作!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11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开门整治” 的工作要求,以政府投资和国企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为重点,深化推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整治,坚决查处欠款欠薪行为,全面提升 “点题整治”工作的知晓率。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为:深化整治欠款欠薪,做企业群众的贴心人
活动时间:9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宣传对象和重点人群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及农民工。
(二)宣传整治重点
1、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已完工不竣工验收、已竣工验收不结算审核、已结算审核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2、施工总包单位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
(三)宣传整治意义
强化欠款欠薪源头治理,推进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实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各项防欠治欠长效保障制度。
(四)多形式开展宣传
1、开展主题宣讲。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进建设单位、进工地现场做好宣讲,持续推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点题整治”内容走深走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一线工作者要结合班子会议、工地例会、监督检查进行广泛宣讲。
2、开展广泛宣传。一是协调推动宣传活动进行政服务中心、进建设单位、进工地一线,运用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工地现场制作醒目条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相关内容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二是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活动覆盖面、受众面。
3、树立先进典型。通过选取一批落实工程款和农民工各项制度较好的项目,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有关经验和做法,并通过邀请其他项目负责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进行经验交流和积极推广。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12
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为了防范和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乡从20XX年1月6日开始,在全乡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根治欠薪专项检查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安排情况
(一)加强领导,部署到位。按照通知要求,我乡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项检查部署会议,明确了此次检查的重点,由主要领导督查,各包片领导带队,包村同志为成员组成检查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排查,落实到位。此次排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支付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保证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
经过周密的部署,对我乡范围内的涉及的在建项目、已建项目逐一排查,经排查我乡实施的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我乡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基本符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能做到工资每月按时发放,暂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乡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保持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期如数发到农民工手中。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资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乡、村级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大我乡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让劳动者知法懂法,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增加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一旦发现出现违法行为的苗头,及时督促其整改;凡是对被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一经调查核实证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坚决追究其违法责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13
在xx年,在省人社厅、xx市人社局的正确指导下,xx市劳动监察工作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心,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监察工作机制,狠抓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xx户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xx份,督促指导签订劳动合同xx份,受理投诉举报案件xx起,为xx名劳动者追讨工资xx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xx起,涉及劳动者xx人。xx市劳动监察队被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xx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人民网、《xx日报》、《xx都市报》分别以“xx劳动监察队为xx名农民工追薪xx余万”、“讨要工资有底气有靠山”、“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为题对我市劳动监察工作进行了报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进程的不断深入,建设项目急剧增多,劳资矛盾纠纷随之增多。如何规范建筑企业的用工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监察工作,把做好劳动监察工作作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力推进劳动监察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二是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三是制定了《追讨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应急范围、处置程序等内容;五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应急机动小分队,负责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为有效防止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xx市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与建设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建立六项制度:①工资保证金制度。所有在建项目开工前必须交纳不低于工程合同价款2%的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xx年建设项目共缴纳工资保证金xx万元。②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定期向人社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书面材料。③农民工权益告示制度。为建筑工地印制统一的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告示牌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负责人姓名、建设项目或承包单位、工资支付时间、工资保证金交纳情况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电话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公示,接受农民工监督。④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了《劳动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建立了300平米的投诉举报接待大厅,极大地提高了接待承载能力。⑤投诉举报办案制度。制定了《劳动监察人员工作职责》、《劳动监察办案程序》,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⑥快速地办案制度。坚持做到闻讯赶赴现场快,调查取证协商快,解决问题平息事态快。市内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保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调查原因,稳控事态,依法处理。对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提出处理意见,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在24小时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三、加强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监察队伍不断充实。xx市劳动监察队成立于xx年,编制为10人,资金来源为自收自支。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后为大队调入30多名年富力强的监察员。现实有56人,其中大中专以上学历的47人。为加快“两网化”建设,招用10名见习岗位大学生担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办案工具齐全配套。为便于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装备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用车辆,同时,配备了全新的桌椅、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办公设施,还积极申请资金购置交换机、架设光纤用于“两网化”建设。
三是工作制度科学完善。制定实施多个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业务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制度等,做到了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积极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提高监察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加省、xx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全面提高监察员业务素质。定期对监察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年审与执法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知识等业务培训,增强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建立竞职上岗制度,通过严格考试、考核,选拔一批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监察员担任主办监察员,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多措并举,严格执法
当前劳动用工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建筑领域存在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建筑领域劳动用工行为,我市多措并举,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突出法律宣传,不断增强民工维权意识。一是采取上街宣传、走乡入企等方式向群众大张旗鼓的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通过开办培训班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者进行公共基础和就业知识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维权氛围;三是为方便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投诉,专门设立了投诉、咨询电话,在xx电视台、xx电台、《xx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且开辟专栏,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突出日常巡查,加强工资支付常态监管。每到一个单位,都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在查处问题的同时,积极帮助用人单位完善相关手续。一是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用工、就业准入、社会保险等手续;二是向用人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负责人讲解工资支付流程。教育和引导施工企业不能将工资发放给“小包工头”或班组带班人员,工资发放时,应有农民工本人签字或按手印,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将工资表至少保存2年以上。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身份核查登记制度,对所招用的人员进行认真身份核查登记,并妥善保管,以备后查。四是建立守法诚信档案。对日常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台帐记录,并输入微机,实行分类管理。
突出专项检查,加大劳动权益保护力度。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职业介绍组织和机构7所,通过查处,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xx所;收缴广告牌xx块;收缴求职登记表3本;销毁招工信息xx余份。二是大力开展“春暖行动”。通过上门监察、上街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农民工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xx余份。三是大力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活动。我们集中力量对我市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此项专项行动共检查用工单位xx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xx份。四是大力开展追讨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始终把为农民工追讨工资作为维权的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两节”前夕,劳动监察队全队齐动,对全市建筑工地实施拉网式全面检查,准确掌握了各工地施工地点、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等情况,并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突出要案专查,协调联动查处恶意欠薪。实践证明,由于劳动监察部门权限有限,对违法企业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如果没有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很难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
xx年底,xx、xx等xx多名农民工在某住宅小区工地务工期间,被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xx万多元,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来到xx市劳动监察队投诉。
经调查,该住宅小区的承建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了xx和xx,并于xx年xx月签订了分项班组责任书,约定了工程内容、承包价格、工程总造价及拨款方法,实际就是分包合同。李某称因承建方拖欠其工程款,导致工人工资被拖欠。经双方核对帐目,李某、张某二人已完工程量应得工程款xx元,由于xx二人提供工人工资实际为xx元,承建单位将工资表经xx二人签字确认后,直接发放的工人手中。但李某在工人支取工资后,又以工资不够发为借口采取欺骗手段将部分工人的工资要回,事后并未向上述工人发放工资,导致此次投诉发生。
xx年xx月xx日,监察员分别对分包人xx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与工人核对账目,结算工资,但其拒绝执行。鉴于上述情况,承建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分包人李某、张某完全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支付,并且涉及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随后监察员以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且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李某进行拘留。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加强机制建设,注重前期预防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才能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市在处理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中的几点体会,不足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14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不断深化,务工的农民工逐年增多,收入得到大幅提高,但因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而引发的欠薪行为却屡禁不止,在全国很多地方仍较突出。近年来,因欠薪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案件呈上升趋势,大量农民工春节前夕因找不到“包工头”,无法短期内要到工资采取群体性上访,拉横幅,打旗子,围堵政府机关及交通要道等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对人民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现状
近几年,我县欠薪的人数、金额大幅上涨,20xx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1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为农民工讨薪2828万元,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个体经济组织占总案件的5%、企业占案件的5%,建筑行业是治理的关键和重点。
(一)建设领域监管困难,欠薪形势依旧严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设领域,欠薪金额高达2803万元,欠薪金额居高不下,屡创新高。
(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多办难以立案,调处难度大。
建设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取证难,因此多数案件难以立案,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此类问题往往只能采取协调处理的办法。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严重。
郧西县95%以上建筑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农民工投诉时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不多,口头约定多,不能提供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欠条等证据,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包工头的真实名字及建筑公司的名称,证据不足难以立案。由于开发商或建筑商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招来农民工干活,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
(二)部门协作难。
每年年底从中央到省市人社、发改委、公安、住建等12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但实际上只有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局一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欠薪劳动案件通常在年前集中爆发,防不胜防,平时农民工大多外出或在本地打工,怕讨薪耽误时间,年底了才集中投诉,劳动监察难以迅速处理,需要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处理,但实际上主要靠劳动监察单打独斗,郧西县早在2014年4月就出台了《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由人社等部门组成,每个部门的职责也规定的很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阻力较大。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难。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该文件
明确了办案方法,办案程序、认定标准及人社、检察院、公安三部门协作方式,是办案指南,但由于未明确说明“无故”、“无能力支付”等由哪个部门认定,加之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同一条文的理解不同,办案思路不同以及规避风险等原因导致案件移送公安难,有时一个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尽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没有进展,这样投诉者不理解对劳动监察部门怨声载道,也只得耐心解释,忍气吞声。由于建筑行业监管不力,层层转包想象严重。
三、处理拖欠工资的做法
(一)畅通投诉渠道。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论坛,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指派专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回答各种咨询、调查处理各种案件、回复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的信访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立,有始有终。竭尽全力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
(二)落实监管职责。
严格依照国办发[20xx]1号,鄂政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保持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在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投标,贷款融资等方面严格把关,将欠薪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
在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方面,创新监管方式,为每一个新建建筑项目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时对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违反企业予以重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四、建议
(一)建立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建议市局联合公安、法院、检查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在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沟通会,案件讨论会,对协同办案的难点问题进行破解,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预防、早谋划。
(二)建议尽快出台《两法衔接办法》。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及问责制度,确保文件能贯彻执行,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实现“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目标。
一、高度重视,广为宣传,扎实工作
(一)建立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组办公室,配备对口人员,形成工作网络。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召开会议,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由于拖欠工程款原因十分复杂,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顽症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在预防拖欠工程款方面:
一是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制度。以工程担保为突破口,以诚信体系为依托,从源头上预防拖欠。二是完善市场体系。深化以“代建制”为重要内容的项目管理体制研究,特别在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在内的多种投资性质项目中实行“代建制”和代建形式的多样化等方面提出构想。三是建立各相关部门闭合连接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对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等方面严格把关。
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乡今年已先后对全乡在建工程是否建立民工工资卡制度以及在工地现场是否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栏和告知牌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民工工资的发放手续。原来民工的工资一般是由项目负责人付给“小包工头”再由“小包工头”将钱付给民工,但有些小包工头为了达到独吞工钱的目的而逃之夭夭,致使民工工资未及时有效的发放。为了杜绝这一事件的发生,我乡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规范民工工资发放手续。
三是出重拳,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四是同步解决一批拖欠民工工资。在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同时,本着“接到一个、处理一个、不拖拉、不积压”的原则,不间断地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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