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
【绩效管理的宗旨】
第一条通过绩效管理持续不断地提高和改进公司、部门和员工的工作业绩,确保集团战略、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以及员工的发展。
【绩效管理的内涵和外延】
第二条集团的绩效管理包括公司战略框架的确定和分解、绩效指标的建立、绩效考核、绩效沟通、绩效分析改进、绩效结果的应用等六个方面。
【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进实施】
第三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绩效管理体系的设计和管理部门,是集团绩效管理体系的推进和实施部门,其他各部门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集团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公司战略框架的确定、绩效指标的建立;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沟通、绩效分析改进和绩效结果运用。
【绩效管理体系的主体思路】
第五条原则上集团所有子(分)公司、职能部室、员工的绩效考核都有自己的计划目标。其中,各子(分)公司计划目标分为两部分:一是集团重点考核指标:包括利润、产量、销量、销售收入;二是监控指标:包括制造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煤耗、电耗、质量,物质采购价格、销售价格,公司定员、年度工资总额等。集团部室计划目标,除了要完成本部室基本职责外,还必须完成集团确定的项目课题。每年具体的计划目标详见《各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
第六条每年年底集团组织专门人员研究制定下一年度的计划目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集团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计划,各公司、集团部室计划目标和经济运行规则。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报经集团领导和董事会批准,在集团职代会或年度工作会议上正式颁布实施。
【不同层级的绩效管理】
第七条根据集团目前组织机构设置的特点,将集团的绩效管理体系分为三个层级:集团领导班子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级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子(分)公司经营班子、集团部室负责人经理(副经理)级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其他员工级的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的周期】
第八条根据集团经营管理的特点,绩效管理的周期设置如下:
1、集团领导班子和子(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每年度考核一次;
2、集团职能部室、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经理级人员(包括副经理)每年度考核一次;
3、其他所有员工每月度考核一次。
【计划目标的建立】
第九条计划目标的建立。
1、每年12月底之前,集团销售中心编制集团及各区域销售计划,子(分)公司编制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技改计划上报集团公司,集团组织专门人员按照集团年度经营战略目标和部门职责组织建立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年度的计划目标,经集团总经理和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发布实施;
2、各子(分)公司根据集团下发的计划目标制定自己的年度的计划目标实施方案,经集团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年度的计划目标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在集团领导干部会议上予以发布。
第十条监控指标的建立。
1、监控指标的设立是为了通过过程控制,确保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在不同阶段,以及在公司进行战略调整、监控指标发生变化时,将做出相应调整,考核的重点应有所不同。监控指标主要是根据公司的管理思想、管理原则并参照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确定的管理指标。
2、在集团的战略目标和年度计划目标确定后,集团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的管理现状进行评价和分析,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依据公司的制度和流程制定各子(分)公司的监控指标。
3、监控指标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在集团工作会议上颁布实施。
【绩效管理的时间】
第十一条根据集团经营管理的特点,绩效管理的时间设置如下:
1、年度考核的要求在下一年度开始后的20个工作日内结束。待审计确认后兑现奖惩。
2、月度考核的要求在下一月度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结束。
【绩效管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强调绩效管理的客观性、责任性、激励性和结果导向。
1、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后,在一年财务年度内,绩效考核的指标、考核标准和分配方式基本不用发生大的变化,需保持相对稳定。
2、自主原则:集团只对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的计划目标进行考核,据此形成集团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经理级(包括副经理)的考核结果,并作为绩效薪酬一级分配的主要依据。集团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可以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自己内部的考核实施细则,由经理(副经理)自主实行内部二级分配。
3、公开原则:各级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需由目标承担者与其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员工有知晓并充分了解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的权力。
4、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事实依据,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坚决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现象带来的误差。
5、参与原则:被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的权力,同时在考核过程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力。
6、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7、过程原则: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的绩效考核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过程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8、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要求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当部门或岗位的考核指标因为其它部门或岗位的主观原因或职责没有有效的履行,而受到严重影响时,部门或岗位可以在该项工作完成前5~10天内提起申诉。
9、激励原则:各级主管要切实做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并使优者多得、差者少得或不得。
10、结果导向原则:坚持成果主义的宗旨,集团只对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的经营管理结果进行评价,不评价过程。
【绩效考核的责任者】
第十三条高管人员的考核由总经理协助董事会进行考核;对各子(分)公司及职能部室的考核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协助总经理进行考核;对员工的考核由经理(副经理)负责进行考核,必要时经理(副经理)可将考核责任委托给相关人员负责对部分员工进行考核。
【绩效与薪酬委员会】
第十四条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外聘专家、人力资源经理和部分员工代表组成。
【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五条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公司绩效与薪酬管理的主要指导思想;
2、对绩效考核工作定期进行评估;
3、对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做最后裁决;
4、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计划目标的制定办法】
第十六条计划目标的制定过程是一个从上而下的分解过程,各层级间计划目标要体现其与集团战略目标导向和支撑的关系。
第十七条在制定计划目标时应充分考虑现有的`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其他条件,在符合成本控制的原则下,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值。对需要追加的资源必须明确其来源和需要配合的部门和个人。
第十八条计划目标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需按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九条计划目标在制定过程中,为便于过程监控和年度业绩评价,部分监控指标应同时制定月度分解指标。
【各级计划目标制定过程】
第二十条三个层级的计划目标制定过程如下:
1、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领导班子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予以制定。
2、中层管理人员:子(分)公司经营班子、职能部室负责人经理(副经理)级计划目标来源与集团领导班子级计划目标,是集团领导班子级计划目标在子(分)公司经营班子和集团部室负责人中的具体体现和实施。
3、岗位计划目标:各岗位人员根据部门计划目标进一步分解,确定岗位的计划目标(包括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但并非每个岗位都有监控指标。
【计划目标分解过程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计划目标的作用要做宏观了解,要特别清楚计划目标的各种显性要求和隐性要求,切忌一知半解、断章取义。
第二十二条弄清楚每个计划目标与子(分)公司经营班子和集团部室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哪些是强相关,哪些是弱相关,及强弱相关到什么程度。
第二十三条弄清楚计划目标实现的三个环节:计划目标的输入(资源、技术、支持条件等)是什么;计划目标的转换(实现流程、监控节点)是什么;计划目标的输出(形态、评价标准等)是什么。
第二十四条在分解计划目标时,切忌三种极端的做法:一是脱离实际的夸大;二是不负责任的推脱;三是无所谓的随意。任何一种做法都将导致经济技术指标的分解不能完全到位。
第二十五条经理(副经理)、集团部室负责人是子(分)公司和集团部室承担计划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在分解计划目标时要充分发挥自我思考问题的能力,切忌“等领导分配工作”“靠领导指示”“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的思想。
第二十六条切忌闭门造车,必须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计划目标的分解过程是一个“横向分解+纵向分解”的过程,计划目标的分解关联性强,必须经过集团和各个子(分)公司、职能部室间的反复、多次的沟通。没有良好的沟通根本不可能把计划目标分解好。
第二十七条分解计划目标时要考虑时间进度、量化指标、权重、评价纬度、测量方法、评价公式、实现计划目标的必备资源、需其他部门配合的相关要求、实现计划目标的主要流程和主要方法等,尽量不要有遗漏。
【计划目标的评价标准】
第二十八条计划目标的评价标准详见各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计划目标的主要评价标准是利润、时间(效率)、数量(产销)、质量、成本。
【专查组】
第三十条专查组由集团职能部室主要骨干组成,包括集团调度监控中心、技术中心、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法规部等。
第三十一条专查组的职责:
1、专查组在集团各自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不定期对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的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进行检查。
2、负责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系统的不断完善和改进。
3、负责考核指标和监控指标数据的信息采集。
【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二条在每一个考核年度结束后,集团总经理助理级以上高管人员进行述职,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进行业绩评价。评价的纬度包括两个主要方面:第一是具体分管指标的完成情况,第二是直属部门的工作业绩。两部分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就是高管人员的年度业绩系数。其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业绩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最后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将以上两个方面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集团总经理和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详见各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
第三十三条高管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根据事前签约的经营责任状、绩效薪酬系数和本人的年度业绩系数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综合进行计算后一次性发给本人。
【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四条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各子(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和集团职能部室经理(包括副经理)根据本单位和部门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写出述职报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集团交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子(分)公司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考核,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职能部室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上两项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总。
第三十五条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汇总的考核资料报送总经理,总经理通过个别谈话或会议的方式,与经理级人员进行绩效沟通,沟通的时间一般不少与15分钟。沟通时总经理需肯定该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业绩,指出存在的问题、缺点,并听取被考核人对本次考核的意见,在达成充分一致后,双方在考核表上签字生效(必要时,总经理可授权主管人事行政的副总经理对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经理进行绩效考核,但最终结果需报总经理并由总经理做最后确认)。
第三十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总经理签字后的考核结果汇总交财务管理部作为计算年度绩效薪酬的依据。集团财务管理部依据最终的考核结果按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核算个人年度绩效薪酬后一次性发给本人。
【对销售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七条对销售中心实行与销售总量挂钩的计件制。根据销量完成情况,决定销售中心领导班子年薪的增减,决定销售提成的增减。每年具体的考核提成办法详见集团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销售中心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销售人员二次考核提成及工资分配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对项目人员的考核】
第三十八条对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工程设计人员和新产品开发人员实行年度目标奖励考核。集团只对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新产品开发的工期、投资、质量、达标达产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详见集团年度计划目标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奖惩规定》。相关部门可根据具体项目完成情况制定二次考核分配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对普通员工的考核】
第三十九条对员工的考核由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经理组织进行,依照按月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完成月度计划目标,按集团核定的月度工资总额计发,各子(分)公司和职能部室可根据自己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二次分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集团职能部室每月初按规定时间将本部门上月的考核结果及二次分配方案报送人力资源部,作为核发员工月度薪酬的依据。
【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
第四十条集团总经理助理以上级高管人员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年度绩效考核资格,不计发年度绩效薪酬:
1、完成年度指标的90%以下时;
2、本系统出现重(特)大事故次数超过计划目标中该项规定值的;
3、高管本人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4、任职时间少于3个月的;
5、直接管理的下属人员出现严重违反公司一级制度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副总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其他经总经理认定应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第四十一条子(分)公司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年度考核资格,不计发年度绩效薪酬:
1、完成年度利润指标的90%以下时;
2、公司和部门内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3、触犯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4、经理本人因监控指标被有效投诉次数超过4次(含4次)以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任职时间少于1个月的;
6、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经理本人出现严重失职行为的;
8、其他经总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第四十二条集团职能部室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年度考核资格,不计发年度绩效薪酬:
1、部室内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
2、部室年度百分制考核的得分低于90分者;
3、部门人员出现严重违反公司一级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其他经总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第四十三条普通员工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员工的月度考核资格,只发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考核月度内因工作失职,严重影响考核指标实现的责任人;
2、考核月度内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处罚的员工;
3、考核月度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员工;
4、考核月度内请病假超过30天(含公休日)的员工;
5、当月工作时间不满15个工作日的员工;
6、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员工个人严重违反公司一级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8、其他经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
【绩效工资的计算】
第四十四条人力资源部每月按照集团规定的绩效薪酬标准值和绩效考核结果计发月度绩效薪酬,年终按照部室绩效考核成绩和个人考核成绩计发年终奖。
第四十五条月度绩效薪酬总额的计算办法。
除按销售提成和项目奖励制结算外的一般部门:
子(分)公司月度绩效薪酬总额=当月实现利润总额×万元利润工资提取比例;
集团职能部室月度绩效薪酬总额=∑员工月标准绩效薪酬×部室月度考核得分。
第四十六条经理年度绩效薪酬计算办法:
经理年实得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基数×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月度绩效薪酬总额。
第四十七条员工月绩效薪酬计算办法:
员工月实得绩效薪酬=员工月标准绩效薪酬比值×员工月绩效考核分数;
其中:
员工月标准绩效薪酬比值是指该部门月标准绩效薪酬总额与部门内部月绩效考核总分的比值。
部门月标准绩效薪酬总额=∑部门月员工标准绩效薪酬。
部门内部月绩效考核总分=∑部门月实际参加绩效考核员工分数。
【绩效沟通】
第四十八条绩效沟通是整个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它主要任务是改善及增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上下级融洽关系,分析、确认、显示被考核者的强项及弱点,帮助被考核者善用强项与改进弱点。明晰被考核者发展及训练的需要以便以后承担并更加出色有效的完成工作。同时也是反映被考核者现阶段的工作表现,为被考核者订立下阶段的目标及前瞻,作为日后工作的标准。
第四十九条考核沟通应有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单独进行,时间以15分钟为宜。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可选择参加部分职能部室的绩效沟通工作。
第五十条在绩效沟通中,可能会发生被考核者不认可自己某些缺点的争执。这要求考核人应事前根据自评结果找出可能产生争执的项目,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客观广泛的调查,在解决这些争执时,才能做到有凭有据。
【绩效结果的应有】
第五十一条绩效管理的结果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为员工绩效薪酬的发放提供依据;
2、为员工的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3、为员工的层级和职位调整提供依据;
4、为管理者和员工之间提供一个正式沟通的机会,促进管理者和员工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加强相互协作,提高管理的穿透力和工作效率;
5、让员工清楚企业对自己的真实评价,使员工明白自身的优势、不足和努力方向;
6、使公司能及时准确的获得员工的工作信息,为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绩效分析与改进】
第五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每年1月30日前编制出上年度公司绩效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绩效管控系统及运作的现状分析、部门及员工年度绩效水平描述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考核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十三条超过规定时限不提交考核结果的部门,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室考核成绩进行扣分处理。
第五十四条在考核期内发生晋升、降级、工作调动等人事变动的员工,一般应以在该考核期内工作时间比例大的岗位进行考核。
【其他注意问题】
第五十五条任何员工初入公司时,本考核制度都将作为其基本的培训内容,做到员工人人知晓。
第五十六条任何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集中培训,掌握考核的方法和沟通技巧,保证考核的有效性。考核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核工作前要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培训。
第五十七条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考核资料都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考核本人、主管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对其他人员一律保密。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管理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与此同时其他相关制度不再生效,一年后人力资源部将全面检讨本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并根据需要做出修改。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2
一、基本原则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0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备案原则
1、对于利润中心的业务人员与录入人员的收入标准,可在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调整,但必须在经营计划中明确说明,并经公司批准后报运营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2、所有利润中心、职能部门的人员工资等级必须在财务或运营中心备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加期权股;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根据深圳市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深圳市户口员工的房补,以“住房公积金”体现,直接存入个人帐户;而非深圳户口的员工作为相应的福利, 对应不同的级别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 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住房费用, 可以据实报销。
5、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6、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7、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备案,并有财务部门的监督核算。
8、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其年薪总额的`50%—70%按月发放,根据收入标准相应级别确定每月的预期收入额,剩余30%—50%部分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工资定级权限
1、各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2、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工资的人员,工资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备案,财务部经理负责编制报表及发放的执行工作;其他人员的工资定级文件由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利润中心人员工资定级:
1)各事业部总经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与其利润中心的经营计划中各项指标挂钩,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事业部总经理以下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由事业部经理制订并随其利润中心的经营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业务人员、操作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事业部总经理确定后报运营和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4、职能部门人员工资定级:
1)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个人绩效挂钩,其工资级别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三、工资收入标准(见附表)
附表1:利润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2:成本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3:专业技术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4:操作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5:业务人员收入标准。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流程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制度建设,遵循集团核心价值观,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和《xx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章 管理模式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结构:
各部门职责、董事会办公室分管领导及集团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见下表:(略)
第五条
管理定位
集团公司按照“集团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品牌化发展”的战略定位。在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等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形成战略协同优势;董事会办公室实现专业化管理;通过战略协同和专业化管理,铸就集团公司的企业品牌。
第六条
管理目标
集团公司通过对董事会办公室的资源配置、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保障董事会办公室有效运作,积极推行“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确保企业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
管理重点
1、设定董事会办公室效益目标和管理目标并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绩效考核;
2、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人力等各种资源支持,形成有效的组织能力、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3、通过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对生产经营、资产安全风险的防范和监控。
第三章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第八条
部门使命
协助董事长进行日常管理,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内外沟通,为董事长提供综合服务;收集筛选各类信息,辅助决策。
第九条
部门职责
辅助决策;政策法规研究;金融证券业务;外围公关;部门日常管理。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条
有关股东大会事项:
(一)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进行公告;
(二)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日前通知公司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日前通知公司股东。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3、以明显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三)按公告日期召开股东大会;
(四)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将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公告;
(五)按要求做好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1、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3、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8、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六)委托代表参加会议的股东须向股东大会递交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大会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须出具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大会的须有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参加大会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参加大会的,须出具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七)认真管理保存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并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八)对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情形,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有关董事会事项:
(一)按规定筹备召开董事会会议;
(二)将董事会书面通知及会议资料于会前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及书面通知等各种通讯方式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应当到会的人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期限、会议时间;
2、会议决议的文件。
(三)会议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董事会决议等文件报送交易所审核后进行公告;
(四)按要求做好董事会会议记录: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董事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6、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及董事会决议文件上签字。
(五)不能参加会议的董事须有书面委托。委托书上载明:
1、受委托人(代理人)的姓名;
2、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六)认真管理和保存董事会文件(包括决议文件、辅助文件)、会议记录(语言记录或视频记录),并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第十二条
有关监事会事项
(一)按规定筹备召开监事会会议;
(二)将监事会书面通知及会议资料于规定的时间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及书面通知等各种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应当到会的人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地点和方式、会议期限;
2、事由和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三)按要求做好积案监事会会议记录;
(四)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并对需要进行披露的会议内容及时进行披露。
第五章 证券事务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事务代表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中心办理公司的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第十四条
应当协助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前将公告文稿及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报文稿及材料应为中文打印件并签字盖章,规格尺寸为A4,文稿上应当写明拟公告的日期及报纸。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自行联系公告事项。不能按预定日期公告的,应当及时报告证券交易所。
第十五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和网站。在选定或变更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应当协助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及时做好以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一)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告中期报告,并按要求在指定网站及报纸上披露;
(二)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公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
(三)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30日内公告季度报告;
(四)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后的当日内,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形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报送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披露;
(五)重大事件发生后的
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进行披露;
(六)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公司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作出公开澄清。
第十七条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如:证监局)报告并公告:
(一)公司名称、股票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金、注册地址变更;
(二)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主营业务变更;
(三)公司订立的合同或担保事项涉及的金额达到公司净资产10%以上;
(四)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改变、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股东权益异常变动、企业收购、资产重组或租赁、委托经营;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六)公司发生占净资产10%以上的债务纠纷;
(七)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裁定禁止对公司有控制权大股东的转让股份;
(十一)公司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其它传播媒介中传播与公司有关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第十九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说明事件的实质。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新股、配股、债券等事项需披露的信息:
(一)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新股、配股、债券等事项的方案表决通过后,应当在x个工作日内公告;
(二)发行新股、配股、债券方案等事项的方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当日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后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三)接到证监会出具的发行新股、配股、债券方案等事项审核意见书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以公司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公布其申请获批准或不获批准的消息;
(四)发行新股、配股、债券说明书公布后,公司应当在x个工作日内将经证券交易所确认的说明书文本一式二份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五)公司应当在发行新股、配股缴款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应按照《公开发行股票公开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并予以公布。
第六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收集、建立、维护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信息数据库。
(一)数据库包含以下性信息:
1、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喜好、出生日期、联系方式、学历、社会关系等;
2、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形成客观性数据文件;
3、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实时动态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资动态;
(二)数据维护:
1、对数据按照投资偏好和投资期待值进行分类管理;
2、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信息数据库每日更新;
3、实时对数据进行性删除和添加。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及财经媒体建立长期联系关系。
(一)每周制定联系计划,编写联系日程,并对联系情况进行记录;
(二)针对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及财经媒体进行关系公关;
(三)在投资者、潜在投资者生日,或其他特殊时段进行祝福、问候;
(四)每一季度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研讨会、路演、一对一推介、组织现场参观等活动,并接受记者采访;
(五)每年度更新、发布企业布广告和宣传片;
(六)定期向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及财经媒体邮寄材料。
第二十三条
对公司股东、投资者进行充分、有效、公正、公平的信息披露。
(一)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公司还应不断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增加信息量,提高透明度;
(二)在第一时间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进行披露,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二十四条
确保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和未参会股东有平等的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1)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邀请市场研究人员和财经媒体参加股东大会,自觉接受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2)会议结束后即时制作会议公告,并向未参会股东寄送公告。
第二十五条
切实做好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和财经媒体的接待工作。
(1)专人接待来访、专线电话接听咨询,并应保证对外联络、接待渠道畅通。
(2)接待者应耐心解答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和财经媒体的相关问题,做到客观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3)公司对外设以下方式接受咨询:
电话:xxxxx
传真:xxxx
电子信箱:xxxxx
通信地址:xxxxxxx
第二十六条
建立信息网络平台,通过网络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准确、详细地向外界提供公司信息,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和良性互动。
(1)当《公司章程》、股票信息及其他重要内容发生变更后12小时内、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审核后两小时内对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进行更新;
(二)更新内容准确率达99%。
第二十七条
协助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分(子)公司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当研究决定可能涉及投资者关系的重大事项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到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
遇到临时性危机问题时,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持续报告事件进展情况。由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报董事会决定后,统一对外进行披露和答复。
第二十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全力支持;在不泄露商业机密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其他部门、事业部、分(子)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参与和配合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三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知识培训。
第七章 法律事务工作规定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对董事会办公室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检查和监督管理。
(一)董事会办公室签订《劳务合同》或其他合同时集团法务部必须提出法律意见;
(二)集团法务部每月对董事会办公室的其他法律相关事务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每半年度对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事务培训;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实行重大法律事务及时报告制度,由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及时向集团法务部报告、咨询,并要求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证券事务代表处理信息披露事务时应及时向集团法务部咨询,信息披露文件完成后应先交由集团法务部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三)董事会办公室在办公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信息泄露,严重影响集团公司声誉,集团法务部有义务就法律事项,出具意见书;
(四)董事会办公室其他法律事项。
第八章 内务工作规定
第三十三条
着装礼仪。有工作服的员工,上班期间要穿工作服,没有工作服的员工,要参照工作服的标准着装,具体规范如下:
(一)夏季着装规范
1、男员工上装可着一色短袖有领衬衫,可不系领带,下着西裤、商务休闲裤,并穿皮鞋或既不露脚趾也不露脚跟的皮凉鞋。男员工须将衬衫下摆扎入裤内。
2、女员工上装可着一色短袖有领衬衫,下着西裤、深色一步裙、商务休闲裤。
(二)春、秋、冬季着装规范
1、男员工上装穿长袖有领衬衫,打领带,外穿黑色西装,下着西裤或商务休闲裤,穿深色皮鞋;着装内可以穿低领毛衣(颜色不做强制要求,连帽毛衣不得穿着),毛衣必须穿着于衬衫之外,并将衬衫领子完整翻在毛衣外。男员工须将衬衫下摆插入裤内。
2、女员工上装穿浅色长袖有领衬衫,或浅色长袖翻领T恤,外着黑色西装,下着西裤、商务休闲裤,深色牛仔裤。着装内可以穿低领毛衣(颜色不做强制要求,连帽毛衣不得穿着),毛衣必须穿着于衬衫之外,并将衬衫领子完整翻在毛衣外。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值班期间按照公司规定正常打卡(四次),如未打卡,备案,说明事由,经部门临到签字。
第三十五条
因其他原因临时需要加班的,加班期间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早退。
第三十六条
工作区域环境内依据卫生排表值日,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三十七条
工作计划与报告(以Excel、Word、短信形式)。董事会办公室强调对部门、员工行为的计划性要求,用以明确和把握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率。
(一)员工日工作时间控制计划
1、部门员工通过《日工作时间控制表》进行日工作时间计划与安排控制。
2、公司员工应该按照“《日工作时间控制表》填写规定”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项目如实填写并上交公司部门主管。
3、在《日工作时间控制表》中体现出员工对每日工作安排的合理性与计划性,反映员工每日工作的效益性与非效益性,该表格将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部门员工周、月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部门主管、公司员工在每周最后一天进行部门、员工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并上报部门领导审阅。
2、部门主管在每月最后三天进行本部门本月度工作总结及下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并进行备案。
3、月度工作计划通过对《月度工作计划表》的制作来完成,在该表格中应该相应地填写部门、员工下月工作内容安排和时间控制。
4、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交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5、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员工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部门员工季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部门主管在每季度最后三天进行本部门本季度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安排,并进行备案。
2、季度工作计划通过对《季度工作计划表》的制作来完成,在该表格中应该相应地填写部门、员工下季度工作内容安排和时间控制。
3、员工季度工作计划交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部门季度工作计划交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5、季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员工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
1、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于每一会计年度底应该制定下一会计年度的发展计划。
2、年度发展计划经公司主要高层领导人讨论制作,董事会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3、部门年度发展计划经部门主要领导人员讨论制作,同意后确定执行。
4、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部门、人员月度工作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5、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对公司、部门经营发展的评价基础。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因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报送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招工。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办公室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品质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面试、笔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四十条: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通知结果(人力资源部),培训、考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予以试用(董事会办公室)予以转正。
第四十一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由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品质、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批准。
第四十二条
其他人事行政制度参建集团公司人事行政制度。
第九章 保密工作规定
第四十三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签保密协议。
第四十七条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二)公司管理制度、文件、通知等。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产值。
(五)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招投标项目,市场营销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四十八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督保密及保管,并提出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四十九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事先报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五十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五十一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十二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秘书。
第五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3倍岗位月度工资罚款并扣除年度奖金;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五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取消其在公司的一切利益(包括工资和效益工资),诉诸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第十章 印鉴管理
第五十五条
印鉴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章、监事会章、股东会章、董事会办公室签名章。
第五十六条
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1、董事会办公室的所有印鉴,必须在董事会办公室的启用文件下发、核准后,方可正式启用。
2、董事会办公室须安排专人保管、使用印鉴,使用印鉴必须由董事会办公室秘书其授权人批准,并在“印鉴使用台帐”上做好登记,印鉴管理人留存盖章文件复印件。
3、未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或其授权委托人签批,严禁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名义、使用鉴为他人特别是劳务队伍购买材料、机械租赁等任何事项提供担保(包括承诺)、抵押、委托付款、签署涉及工程价款、数量的资料、证明等。
4、严禁在空白纸上加盖印鉴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在涉及个人与集团公司业务无关的或可能危害集团公司财产、经济、法律纠纷方面的文件、资料上加盖印鉴,也不得在与本单位、部门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资料上加盖印鉴。
5、将印鉴带出办公场所或交由非印鉴管理人员使用,需报经集团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签批。带出印鉴应遵循以下程序:
(1)填写带出印鉴申请表
(2)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人签批
(3)填写印鉴使用台帐
(4)密封印鉴交带出人双方签印鉴交接单
(5)带出人与使用人共同开封使用,带回用印资料复印件
(6)带出人与使用人共同密封
1、印鉴交管理人。
2、双方签交接单。
3、交用印资料复印件
第十一章 督办工作规定
第五十七条
为确保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与其它职能部门的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治理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子公司)工作效率,逐步实现经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八条
组织领导
(一)董事会办公室的政务督察督办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领导,由部门成员具体负责督导政务督察督办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五十九条
主要任务和内容
(1)集团公司与董事会办公室相关的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
(2)重要会议(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督办的会议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年度工作会议、年终工作会议、上级政府部门重大投资、融资战略合作会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及责成办理事项;
(3)集团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4)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六十条
工作程序
(1)可以采用OA办公平台政务督察督办系统和传统督办形式(表格、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依据工作流程,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2)督察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督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推板、归档等程序;
第六十一条
督察督办工作要求
(1)督察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是公司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完成部门使命;
(2)董事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督办检查工作,应坚持三条基本原则:
1、一切督查督办事项立项都要报请政务督导小组或分管领导审批;
2、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子公司)的重视和支持。
(3)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4、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子公司)要及时向行政管理部和分管领导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二条
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事项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第六十三条
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应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违犯规定者按保密工作制度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出现以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情况,则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xx公司建设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4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xx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x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
集团公司直接任命。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人事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人事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合理合法原则,规范用工行为。
第三条非经集团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应在其任命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条子公司应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参照本地区、本行业的市场薪酬水平,制订有一定竞争性的薪酬激励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将以下信息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一)年度劳动力使用计划及上年执行情况;
(二)年度人工成本、工资总额计划及上年执行情况;
(三)部门主管人员年度薪资实际发放情况;
(四)在公司定员范围内,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五)子公司应制定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办法;
(六)其他需要报备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信息。
第六条集团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忠诚
地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执行绩效考核机制,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年须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报绩效考核表,以企业当年设定的战略经营目标为绩效考核标准。
财务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与集团公司并轨。
第二条子公司应健全会计机构设置,并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制度。上述归口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一)财务会计人员招聘与使用;
(二)资金统一调度。除预留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之外,剩余资金全部上划到集团银行账户;
(三)财务会计岗位设置;
(四)对财务会计人员的监督与考评;
(五)融资行为;
(六)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被派往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控股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主管;如确需更换的,应向集团公司报告,经集团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制。原则上一正三辅,即一个基本结算账户,三个辅助结算账户。确因经营需要增设辅助账户的,必须书面申请报集团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开设。
第六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财务部统一要求,按时上报货币资金结存状况表。第七条集团公司实行年度预算制度,全面预算目标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
与会计年度相同。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规定,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对经营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和控制,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子公司超年度预算的费用支出,要严格履行追加预算手续,报集团公司经理会议审批。
第八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九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征,按照集团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要求,定期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报告以及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集团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告分为月报、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一)每月(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月度(季度)财务报表及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分析报告及其他内部管理报表等)。
(二)每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半年度财务报告(除前述财务报表、财务分析之外还应当包括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三)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即每年1月30日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上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情况。因上述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集团公司有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所述关联方为:
1、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前述
1、2项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科学安排使用资金。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否则,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十二条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
保。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应按集团公司规定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不得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重大资产处置权、年度预算外的对外筹资权、对外投资权和对外捐赠权。
经营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经营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法规,并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订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计划管理体系,确保有计划地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第三条子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和经营部门职责。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第四条子公司应定期组织编制生产经营情况报告上报集团公司。报告主要包括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月报上报时间为月度结束后10日内,季报上报时间为季度结束后10日内,半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前,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第五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报告必须能真实反映其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报告内容除公司日常的经营情况外,还应包括市场变化情况,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重大诉讼及仲裁事件的发展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在报告上签字,对报告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于每年度结束前由总经理组织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由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计划总表,包括当年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二)当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计划差异的说明,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市场营销策略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措施;
(三)当年经营成本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
(四)当年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下一年度资金使用和投资计划;
(五)集团公司要求说明或者子公司认为有必要列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子公司应依据集团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接受集团公司督导,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八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未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给集团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事务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资料等,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备、归档。
第三条子公司公务文件需加盖集团公司印章时,应根据用印文件涉及的权限,按照集团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四条子公司的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和企业文化,应与集团公司保持协调一致。在总体精神和风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五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子公司办理工商注册、年审等工作,子公司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应及时交集团公司存档。
内部审计监督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由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按审计事项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子公司除应配合集团公司完成因合并报表需要的各项外部审计工作外,还应接受集团公司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对子公司进行的财务状况、制度执行情况等内部或外聘审计。
第四条内部审计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执行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五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子公司必须配合对其进行的审计工作,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六条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重大事项报告
第一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有义务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重大合同以及其它可能对集团品牌形象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统称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披露前,相关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所有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第三条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子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集团公司: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收购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或受赠、承包、租赁、担保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4、大额银行退票;
5、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6、遭受重大损失(包括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等);
7、重大行政处罚;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上述子公司需报告集团公司的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另行制订办法,进行具体规定。
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
第一条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第二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逐步完善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子公司的负责人。
第四条集团公司每年根据经营计划与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健全目标指标考核体系,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综合考评,依据目标完成的情况兑现奖惩。
第五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的激励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子公司自行制订,并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投资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投资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公司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活动。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子公司投资项目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率。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
第三条本制度内所称的投资,是指子公司用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对外投资(含设立下一级全资子企业或全资、控股、参股子企业;受让股份;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金融投资(含股票投资、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对外担保;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在确定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向的前提下,向集团公司投资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或投资方案;
(二)项目论证意见书或项目审查报告;
(三)投资事项基本情况说明;
(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合作方的基本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拟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
(七)项目投资概算;
(八)财务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
(九)项目涉及的其他专业报告(如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十)集团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子公司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为:
(一)子公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子公司经理会讨论、研究,子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三)将子公司经理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会同书面报告及集团公司所需材料报送集团公司投资部。
(四)集团公司投资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子公司聘请审计、评估及法律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报告,费用由子公司支付。
(四)集团公司投资部认为可行的,提交集团公司按《xxxx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得到批准后,由子公司负责实施。
第六条子公司应确保投资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对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申报项目的子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对投资项目的进度、投资预算的执行和使用、合作各方情况、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每季度汇制报表报送集团公司投资部。
第七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投资项目过程中,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因项目实施需要,项目预算超过集团公司批准投资概算,子公司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投资部,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分析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经理会审批。
第八条子公司应在完成该投资项目全部投资工作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实施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九条投资形成的产权或固定资产,由产权持有单位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将相关文本证件正本报集团公司投资部留存备案。
第十条子公司未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进行委托理财、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的投资。
第十一条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股票、证券投资项目,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二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集团公司可以经清算程序后收回对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
(一)该投资项目经营期满;
(二)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使项目无法继续经营;
(三)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四)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集团公司经营方向的;
(五)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六)由于投资项目需要追加投资,对追加投资部分未能通过审批的或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七)转让投资符合集团公司的经济利益的;(八)集团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5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
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江苏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工作人员。
第二章日常事务工作细则
第三条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办法等。
(二)负责制订集团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
(三)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分子公司档案立卷部门对档案材料进行完整、系统、正确的立卷归档。
(四)负责集团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接收、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集团公司的各类档案。
(六)负责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对所保管档案的数量、状况、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进行统计。
(七)做好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工作,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
(八)收集、整理保管反映公司各方面工作的报刊、杂志等资料,并提供利用。
(九)对档案室所藏已过保管期的档案负责组织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认真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对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防鼠、防虫、防盗),定期清扫、通风、更换防虫用品,延长档案寿命。
(十一)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流程图
(一)接收流程:
材料齐全
缺少材料
1.执行标准
(1)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应归档文件为原件;
(3)及时登记;
2.处理措施
(1)档案资料发生损毁时,由于档案员疏忽造成的,首次罚款50元,再次罚款100元,由交接人造成的等同档案员处罚。
(2)未能及时登记,扣除责任人绩效1-5分/次;
(二)借阅流程
1.执行标准
(1)借阅登记;
(2)保持文档完整;
(3)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2.处理措施
(1)违反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视具体情况扣除责任人绩效1-5分/次;
(2)涉嫌泄密的,予以记过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责任人扣除绩效奖金5-10分/次;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由于借阅者疏忽造成的资料损毁,首次罚款50元,再次罚款100元。
(4)档案资料遗失者,遗失一般资料罚款200元/次,遗失重要资料,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一)为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结合档案工作目标的考核,对档案工作实行必要的奖惩考核;
(二)档案达标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目标之一,考核集团行政部档案室以及档案网络成员的工作;
(三)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把档案工作作为工作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年目标,落实责任人;
(四)档案工作结合全年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评比;
(五)考核内容: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档案管理工作指标是否完成。
(六)考核由集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的表彰的奖励,对违反规定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必要的教育或扣发目标管理奖。
第六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七条本工作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的计算、薪金的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的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 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的加给、职务的加给、技术的加给、特别的加给。
3.津贴:伙食的津贴、加班 (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 《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加班津贴 (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7.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8.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9.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0.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酬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 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 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 5 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 1月 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 3月 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 (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则
十八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
第二条归档范围
凡记述反映本单位各种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归档时间
1、办理完毕的工作文件和应归档的报表,在月底或次月10日前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2、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3、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第四条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归档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问题集中,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
4、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能充分提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5、卷内页号、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正确、完整。
6、卷内文件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必须修复,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7、档案分类、组卷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8、应编制好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无积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档案室管理
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的隐患。
第六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档案库房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四章档案统计
第八条要定期对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进行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第九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文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向档案管理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对本公司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部。
第十二条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十三条对接收进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条加强档案管理,编制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方便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积极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
第十六条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七条对保管期满后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经过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有关
部门和集团行政负责人的批准,造具清册后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对档案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密
第十九条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第二十条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第二十一条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公共场所传播与机密有关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不得在不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
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机密材料。
第二十五条不准把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查阅规定和各种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复印机密文件、资料,严格按复印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档案员调动工作时,应认真办好移交手续。
第七章档案利用
第二十九条凡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档案材料,应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机密档案需经档案归属部门的权限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未经审批人员不得查阅档案。
第三十条未办理查阅手续和发现查阅手续不全者,档案室拒绝提供查阅档案。
第三十一条查阅档案只限在指定场所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档案室。
第三十二条在借阅过程中,应保持档案资料完整无缺,不得擅自涂改、拆页、撕毁、污损、划杠、拆角、添字等,对无故损坏档案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守机密,不得翻阅和摘抄利用以外的档案。
第三十四条档案员认真对归还的档案进行复查其完整程度,办理注销手续,并视情况及时追究。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8
厂中心库房管理办法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
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
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产品的管理
4.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试用、正式员工,兼职、实习、退休返聘、临时等员工不适用于本制度,其薪酬管理通过单独的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按预算调控”的原则。即在核定的工资总额预算内,公司对于工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控
第四条“以结果为导向”的原则。即薪酬管理体现“以结果为导向”的利益分配机制、强调薪资的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五条“外部公平、内部公平”的原则。即先后管理要参照公司外部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在公司内部要保证员工间薪酬的公平性。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六条公司原则上采用组合薪资制,其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附加工资四部分组成。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所确定的工资。
第八条岗位/技能工资是按照员工所在的岗位(职系、职级、职等)等各项劳动要素评测结果和岗位所需员工的技能而综合确定的`工资。
第九条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门经营业绩和企业整体经营业绩情况而确定的工资,包括各类绩效工资、提成、奖金、超额奖等。
第十条附加工资、包括年资工资、各类津贴、补贴等,具体规定参观公司相关制度。
第四章职位薪资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不同职位体系的不同工作性质制定不同的薪资结构。
第十二条具体职位的薪酬结构规定参见不同职位体系的薪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五章薪资考核
第十三条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标准根据员工所任岗位确定。原则上薪随岗变,所有员工均执行“易岗易薪”。岗位变动后,一律从变岗下月起执行新的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本人的绩效考核结果、部门/公司的经营目标或计划的完成情况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的发放可以月、季、半年、年及项目等周期支付。
第十五条附加工资的发放是否结合考核结果根据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考虑到各种岗位工作性质各有不同,因此薪资的考核方式也不尽相同。具体的薪资考核管理规定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六章薪资调整
第十七条薪资调整包括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
1、公司整体的薪资调整参照每年物价上涨指数、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工资标准等情况进行;
2薪资调整方案,工资水平的增长应低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并符合公司的人力资源计划及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的要求;
3、薪资调整除参照社会平均薪资福利水平外,还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支付能力、员工基本生活需要、员工以往的薪资福利水平等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每年的薪资晋级调整分两次:第一次为每年1月,为常规晋级;第二次为每年7月,为特别情况晋级。工资调整均应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和本级别职位工资进行核定。
1、常规晋级薪资调整。根部部门上一年度完成经营计划的情况、员工个人年终考核结果以及新一年工作计划等,以部门整体为单位工资总额总体调整。
2、特别情况晋级薪资调整。根据员工半年考核结果,由员工直属上级提出特别晋级薪资调整。享受特别情况晋级薪资调整的员工不超过部门总人数的20%
第十九条公司及部门未完成经营计划时,在实际支出工资时应下浮总额,以控制经营风险。
第二十条岗位变动调整引起薪资调整。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则员工工资等级变动为相应岗位当前职级系列的工资等级
第二十一条在工资等级调整过程中,若目前等级已经达到相应岗位、职级系列的最高档次,则工资等级不再改变。
第二十二条工资调整与职位职等的调整直接挂钩。
第二十三条对于能力突出的员工或具备相应能力但资格尚未达到有关职级要求的员工,允许越级或者破格加薪和晋升,破格晋升比例不超过部门总人数的5%。
第二十四条因绩效考核涉及的薪资调整具体规定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章薪资审批
第二十五条薪资及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职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薪资的确定与调整,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根据董事会审批通过的薪资标准及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第二十七条年度薪资整体调整的具体调整比例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八章薪资发放
第二十八条薪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与发放。
第二十九条公司计薪月周期为自然月、计薪年为自然年。
第三十条薪资发放原则上采用银行代发方式。
第三十一条日常薪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指标、审核,根据薪资确定审核的相关规定,逐级审批后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依法发放。
第三十三条病假工资按工资的%执行。
第三十四条事假无薪
第三十五条生育工资按原工资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待岗工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自待岗之日起停发。
第三十七条试用期工资标准按转正后岗位/技能工资的80%执行。
第九章薪资扣除
第三十八条薪资发放中的个人所得税扣除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九条交通补贴。话费补贴等按月在税前工资中列支
第四十条绩效工资按规定方式扣除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一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税后列支。
第四十二条社会保险的缴纳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部门依法税前扣除。
第四十三条对于工资中设计的考勤扣款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章薪资保密
第四十四条薪资保密规定要求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第四十五条薪资保密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也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第四十六条薪资保密设计的主要人员包括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人员、财务人员。
第四十七条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薪资操作过程保密,全体员工不得探听别人的薪资水平,全体员工不得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都须及时申诉汇报,相关部门处理应及时有效。
第四十八条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部署:公司制定薪资保密相关制度,向全体员工宣贯薪资保密制度:派专人用专柜、专匙保持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持过程不泄密: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
第四十九条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做出以下规定: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员工定薪过程、员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密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等)经核准后,应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于薪资资料专柜中;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调阅本部门人员薪资资料时,需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核准;财务人员在薪资发放流程中应保证薪资保密。
第五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在与新进员工确定薪资时,应及时宣贯薪资保密意识;新进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在职前培训中宣贯薪资保密制度。
第五十一条公司欢迎员工参与检举薪资泄密情况,并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十二条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得以实施,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因薪资作业人员的行为作出薪资泄密的;员工之间询问其他员工薪资情况的;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薪资情况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0
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1.1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6)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8)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11)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12)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一定年限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1.2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1)集团金奖:由集团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2)年度专业成就奖:以集团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制定;
(3)长期服务奖:对在集团服务10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4)各分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职员奖;
(5)总经理特别奖:以各公司总经理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6)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1.3公司为职员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集团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职员手册》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6)出国考察。
二、处分
2.1对于下列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进行处分:
(1)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
(2)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3)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
(5)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6)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7)其他违反本《职员手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8)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条例的行为。
2.2处分的类型包括:
(1)警告(口头或书面);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4)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3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济管理工作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集团公司成立财务中心,统一集团公司的财务结算、财务审计工作。根据《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必须对总裁负责,接受总裁、财务中心副总裁的领导和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分公司总经理的监督。
二、集团公司内所发生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均需在集团财务中心统一结算,必须接受财务中心的监督、审计和管理。财务中心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检查、审计、核对所有对应公司财务活动相关的资料。
三、由财务中心负责做好财务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1、财务中心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集团公司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集团公司及各独立核算分公司的财务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分别要求在期至的3、5、10个工作日内完成和上报。所有需外报的财务报表必须经财务副总裁审核后才能报出。
4、及时向总裁、财务中心副总裁提出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5、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管理的需要自行增设、减设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财务中心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名称,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6、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财务中心自行制定。公司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公司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四、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1、文件资料的管理
⑴财务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与公司财务活动相关的资料,必须真实、明确、完整,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发票与单据,会计人员可以不予受理;对不明确、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更正或作补充处理;对发现情况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财务人员应及时向财务副总裁、总裁作汇报,并通知集团行政与人力资源中心,要求查实处理。
⑵所有财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按有关要求规范归档,并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保管。
2、严格“账款分离”、“印章分离”制度
⑴“账款分离”:集团财务中心下属财务结算中心,统一负责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各分公司的财务结算,财务结算中心下设会计部和出纳部,按照会计部管账,出纳部管钱的要求,严格执行“账款分离”的管理办法。
⑵“印章分离”:按照财务专用章、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印鉴章由会计部管理,出纳财务印鉴章由出纳部管理的办法,实行“印章分离”管理制度,任何人、任何时候不得同时掌管全套财务印鉴。
3、票据管理制度
⑴公司有价票据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收、支、存台账登记制度。使用有价票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票据管理办法,按规定使用,按时登记与上缴,做到日清月结。
⑵发票管理
①发票设专人保管,不得转借、转让、代开。
②填开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填写时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份一次复写,各联内容完全一致,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填开发票应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填错发票,应书写或盖章“作废”字样,完整保存各联备查。
③必须设置发票专库,或购置专用保险柜,保存专用发票的库柜应具备防盗、防火、防霉变、防鼠、防虫等条件。存放专用发票的地方应该安装铁门、铁窗,保险柜要固定在地板或墙壁上,并配备灭火器。
④发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当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或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及时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⑤开具发票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⑶支票管理
①严格保管“现金支票”与“转账支票”。
②所有支票由出纳专人保管。出纳休假时为了不影响工作,支票必须交给财务结算中
心经理保管。并登记好编号及移交手续。
③出纳开具支票时必须核对好银行余额,杜绝开“空头支票”。
④作废支票必须留存,购买新支票时交回银行,不可随意销毁。
⑤转账支票必须附上银行签章的进账单。支票头上必须有收款人与单位的签字。
4、资金管理
⑴公司出纳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存款户外(5000元以内),其他资金必须当天存入公司“一般存款户”。杜绝“公款私存”。
⑵严格现金管理制度
①出纳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按发生业务的实际内容,逐日逐笔认真、仔细、准确登记,不得跨日、跨月登记。没有特殊情况,每周必须向财务副总裁呈报《公司财务周报告单》;
②每天的账本余额必须与实际现金、存款核对相符。如不相符必须及时查找原因。严禁使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③出纳周转备用金限额为5000元。特殊情况超出此标准备用现金的,应请求财财务中心副总裁的同意;
④凡现金存、取款达5000元以上业务的,需两人共同办理;
⑤严禁未经批准的“坐支”行为;严禁“白条抵库”;
⑥严禁挪用公司资金或利用公司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⑦离集团公司总部2公里距离的分公司或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支取5000-10000元的备用金(备用金采取转账方式支取),资金由项目部主任或分公司总经理保管,使用和审批依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财务审批权限
1、集团公司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分层、分级管理相结合的财务审批制度。
⑴各职能中心、分公司年度发展规划,由总裁办公会(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的专家)讨论通过,总裁批准生效;
⑵工程预算:工程预算方案由总裁办公会(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的专家)讨论通过,总裁批准生效;
⑶集团财务中心的年度预决算方案,由总裁办公会(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的专家)讨论通过,总裁批准生效;
⑷新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促销方案由总裁办公会(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的专家)讨论通过,总裁批准生效;
⑸各职能中心、分公司季度工作计划由总裁办公会(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的专家)讨论通过,总裁批准生效;
⑹各职能中心、分公司二级机构季度工作计划由各职能中心副总裁、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生效,各职能中心、分公司二级机构季度工作计划上报总裁并分发各职能中心;
⑺工程款结算,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单位)带《施工合同书》,《工程验收报告(单)》,经工程部经理审核,财务中心副总裁复核,总裁批准后到财务结算中心结算;
⑻工程项目大宗(单笔采购金额10000元以上)物质、机械设备采购:
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预算和工程进度提前十天制定《材料采购计划表》,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项目部主任或分公司总经理批准,采购部根据《材料采购计划表》的型号、规格、数量对三家以上供货厂家进行巡价(必要时可以采取招标)并提交《材料设备考察信息表》,营运中心副总裁审核采购部编制的《材料设备采购申请单》,经总裁批准后执行采购。供应商送货进仓库(基建沙石除外),由仓库验收质、量合格并按实际验收的合格数量办理进仓手续,开具《进仓单》,供应商凭《材料设备采购申请单》,《送货单》,《进仓单》经项目部主任或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营运中心副总裁批准、财务中心副总裁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使本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合理化、制度化、规范化。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合同编号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依照本办法处理。
3、权责单位
(1)法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总裁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合同分类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同做下列分类:
(1)销售合同;
(2)采购合同;
(3)担保合同;
(4)委托合同;
(5)租赁合同;
(6)技术合同;
(7)承包合同;
(8)工程合同;
(9)其他合同。
二、文件编号管理
1、编号原则
本公司合同的编号分为四部分,分别由合同分类代码、合同签订年月日、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合同流水号组成。
(1)第一组代码。
第一组代码代表合同分类代码。合同具体分类代码为:
1)销售合同使用“XS”;
2)采购合同使用“CG”;
3)担保合同使用“DB”;
4)委托合同使用“WT”;
5)租赁合同使用“ZL”;
6)技术合同使用“JS”;
7)承包合同使用“CB”;
8)工程合同使用“GC”;
9)其他合同使用“QT”。
(2)第二组代码。
第二组代码代表合同签订年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年份月份为准,示例:200907
(3)第三组代码。
第三组代码代表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分为:
1)格式合同类使用“H”:公司根据《合同法》制定的标准合同或格式合同;
2)协议类即非格式合同使用“X”:双方达成的'标准合同以外的非标准合同。
代表字母外加小括号为准,示例:(H)或(X)
(4)第四组代码。
第四组代码代表合同流水号,采用四位数字,示例:总第0001号。
(5)合同编号组合示范,以销售合同为例:
XS200907(H)总第0001号或者XS200907(X)总第0001号
2、编号管理
督察部收到业务部门的合同编号申请后,对合同进行统一登记编号。
三、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施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范围及职责
1、公司的各类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资料、员工工资资料、经营状况资料、人事档案资料、宣传策划资料及公司各类公文,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均列入档案管理范围。
2、各部门需存档的资料:
2.1 财务部:各类财务报表、记帐凭证、帐册、部门岗位职责等;
2.2 人事行政部:各类重要文件及人事、劳资、行政、物资管理资料;
2.3 策划部:各类营销活动方案、策划思路、平面设计广告、相关媒体资料;
2.4 信息部:部门管理制度、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方案、配送中心设计方案等;
2.5 商场
2.6 招商部:
2.7 学校:学校章程及各类学员、教师管理制度等。
3、各部门须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的齐全完整及秘密档案的安全性。
4、各部门资料建档、归档,应按资料类别、性质、档案管理要求分档归存并接受人事行政部随时抽查。
5、各部门档案管理员须定期(每月5日前)将部门资料归档情况上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专人定期(每月)整理公司文档归存情况,制作报表上报主管领导,对于公司各部门重要机密资料,将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复制、收集后统一管理。
第二条 借阅
1、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干部需查阅部门档案资料,可直接由档案管理员登记、办理查阅手续。其他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2、除决策层领导外,公司各级员工需借阅公司档案、资料,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严禁随意涂改、翻抄、转借、遗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借阅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第三条 销毁
1、任何部门、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若按规定需销毁文件,凡属密级的.重要资料须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性文件资料,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3、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前须由经办人、监销人共同对所销文档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将登记表定期(每月)交人事行政部归存;经办人、监销人应保证所要求销毁的文件、资料全部销毁、无遗失、漏销。
第四条 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的解答权归人事行政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4
一、财务管理坚持一支笔签字,本着合理使用,厉行节约,遵纪守法,严格手续和审批的原则。
二、实行物资进出库审批制。物资的采购,必须事前填写申请单并经董事长批准方可购买。超过20xx元的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物资出库须经总经理审批、并有领取人的签字。物资管理人员每月底将本月物资进出库情况进行汇总,交董事长审阅。
三、工作人员出差或处理业务,必须填写注明事由的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办理借款,并在公事办完后三天内与财务结算、归还。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
四、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做到票据真实规范,用途合理。报销发票要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单笔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核后才能报销;数额较大的须报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一切开支未经领导签字批准不予付款。
五、财会人员对报销的凭据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对违规开支不予办理。收款收据及白条等非正式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对各项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和催收。
七、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发现不相符数字及时核对审查,否则追查责任。各部门不得设有小金库,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财务人员做到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保管。每月将出纳账、对帐情况表报送董事长审阅。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5
1、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随地吐痰;
2、工作时按要求穿工作服、不吸烟;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别、分餐具加工,防止食物中毒。
4、餐具洗净、消毒后要摆放整齐。
5、按时开饭,根据就餐人员的变化,严格按伙食标准及卫生要求备餐,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花样、品种多样化。
6、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否则禁止上岗。
7、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次大清扫,达到餐厅、厨房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8、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违规操作使用。
9、按食材购进时间先后顺序使用食材,定期盘点库存,发现食材不足的要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发现变质或过期食品要及时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0、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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