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4、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6、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8、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10、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1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12、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14、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17、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18、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19、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20、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2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22、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24、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25、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26、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29、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0、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1、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2、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4、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37、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38、《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40、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41、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42、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43、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44、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45、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46、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48、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49、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50、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5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5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53、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54、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55、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56、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
为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
二、工程资料的编目必须完整,字迹清楚,内容真实,不修正涂改,不弄虚作假,并确保及时性、连贯性。
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监理审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参建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五、工程资料签字要齐全,禁止他人代签或一人多签,禁止用不确定的语言或模棱两可的语句进行定性评定。
六、做好工程声像资料。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七、施工单位随时检查有关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对于各阶段各类档案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八、按照《工程档案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使其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在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书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二、文书的管理
第三条文件的传送和借阅
1、上下级及平行单位对我公司发、送、报的文件,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签批送阅意见。各部门收到的文件也要送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
2、传阅的文件由文书负责传递,一般文件要在三天内传阅完毕,急件要在一天内传阅完毕。
3、凡领导批办的文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应按期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填写后及时归还。
4、因工作需要借阅的文件,办理借阅手续后一周内归还,阅文时不得在文件上涂抹、写字、作标记。查阅有关秘密文件,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否则不外借。
三、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及利用。
第五条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上级文件、公司所发文件、业务报表、财务报表、原始凭证、各类合同、协议、预决算成果报告书、照片、图像、声像、证书、实物、公司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开会的材料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六条对接收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加工、整理、选册、分类、排架等科学化管理,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建档。
第七条按公司档案形成规律编制总账、分类目录、底图目录和其它必须的检索工具,加盖档案专用章。档案分为短期(五年)、中期(十五年)、长期三种。
第八条各部门应积极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将签订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及成果报告书等资料交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应归档材料,因拒绝交档案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各部门应建立项目档案光盘管理制度,便于查阅。
第九条档案管理应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尘等预防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及业务水平,认真负责的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积极主动的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服务,充分实现档案的实用价值,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查(借)阅手续,提高警惕,严防档案泄密或丢失。
四、档案的形成与归还时间
第十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必须完整准确。
2、所用纸张必须符合国标、部标规定。
3、字迹工整、严禁草体、错别字。
4、必须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1、当年的外来文件及公司制发文件,在该年底整理归档。
2、财务凭证材料,每年整理归档一次。
3、各类合同、协议、预、决算成果报告书,在合同执行结束后即整理归档。合同、协议、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装订成册;成果文件保存书面资料一套,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一套,计算书手稿装订成册,计算、校对、审核人员签字齐全。
4、照片、图像、声像、证书、实物及中心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开会带回的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档案借阅的规定:
1、凡公司员工均可借阅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材料,如超越本人职责范围,需经总经理批准。
2、查阅档案必须登记,由分管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写明要查阅的档案卷号名称及用途。
3、查档人员与档案员应对所查阅的档案进行认真清点,当面核对,归还时也应认真清点,发现破损或缺页时,要落实责任,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4、查档人需长期使用档案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复印。
五、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股东会议予以修订。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六、保密制度措施
第1条为保证本公司执业信誉,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客户和本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规范化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第2条本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均应遵守执行本制度。
第3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清查、核实、审计、估算阶段完成以后,各工程造价咨询成员的工作底稿、有关的数据资料,应无保留地交与报告复核人。报告复核人应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咨询业务中产生的所有原始资料整理后,交与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所有工作底稿经项目负责人审查后,再由报告复核人整理归档,未归档的资料及时销毁。
第4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除非得到客户的书面许可或依法律、法规要求公布的,不得将任何资料和情况提供或泄露给第三者。
第5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及任何第三者面前谈论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情况。
第6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携带工程造价相关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不得在公共场所展示客户资料。
第7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使用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资料。
第8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工作方针、经营原则、发展规划及有关经济活动和内部掌握的政策和策略。
第9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将未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带回家作业。
第10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擅自将本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依据资料外借。
第11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查阅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档案,须经本公司业务负责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查阅。
第12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开发重要社会活动的情况。
第13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除非接受有关主管部门或协会检查不得将本公司的造价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工作底稿范本等科研成果提供或泄露给本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与同行经验交流,或向公开媒体投稿时应就披露的内容事先征得负责人书面同意,除工作需要,不得将上述资料私自带出公司,不得擅自复制、抄录。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开发、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方案、软件、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议批文,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和销毁;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见附表一)。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4、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登记已失效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三)。
2、档案销毁清册经核准人批准,方能销毁失效档案。
3、销毁一般以焚烧、粉碎的方式处理,特殊销毁方式另作说明。
4、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5、销毁人员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九、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申请单,由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查阅(见附表四)。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资料员对文件的查(借)阅情况要进行登记(见附表五)。
4、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及时处理。
6、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核准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抄摘内容也须核准人同意且审核后才能带出。
7、公司对调阅制度实行分级制度,公司可根据借阅人工作的需要及等级的评定,分别给予“原件借阅”“复印件借阅”“局部复印件借阅”。
十、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5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煤矿安全技术工作专项监察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我矿技术档案的管理,做到技术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
2.技术档案是在生产、建设、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并按归档制度保存起来的科技文件材料。主要形式有图纸、图表、文字、声像等。主要种类有生产、基建、地测、设备、安全、选煤、能源、环保等。
3.技术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档案是企业的宝贵材富,各单位要对技术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高度重视。
4.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任何个人不得将企业技术档案据为己有。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由热心档案事业,由具有较好档案管理基础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形成和归档
1.生产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作好日常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2.归档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系统。
3.归档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格式的有关要求,书写工整,适宜长期保存。
4.归档时间:生产技术文件材料,次年一季度归档;科技文件材料,成果鉴定后一个月内归档;基建文件材料竣工验收前归档,底图两个月内修改归档,设备仪器文件材料试车合格后归档;外购设备技术资料,开箱时立即归档;委托外单位设计的成套图纸资料,进矿时首先归档一套。
5.归档份数:一般档案归档两份;重要档案归档三份;需要向上级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归档三份;声像资料全部归档。
6.,地测科、技术科、机电科、安监处分专业设立技术档案室,生产中正在使用的技术档案分别存放在各生产科室档案室,在项目竣工后,及时将技术档案移交矿档案室。
第三章分类目录与检索
1.技术档案的分类要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便于保管、查询、利用的原则。
2.技术档案分类编号严格《企业档案分类编号办法》执行。
3.各类技术档案要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并逐步采用现代化技术,应用计算机存贮和检索档案。
第四章日常管理与借阅
1.接收技术档案必须认真验收,确保技术档案的成套性和完整性,并办理交接手续。
2.存放技术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排架一律从左到右,从上到下。
3.借阅技术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
4.职工调离本矿必须归档所借技术档案,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后,方可办理离矿手续。
5.蓝图按四号图大小,琴式折叠装盒存放。
6.底图一律不得外借,并严格保持与蓝图的一致性。
7.每年对所存技术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帐物相符,对所有受损技术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8.技术档案库房要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有害生物等的安全措施。
第五章保存期限与密级
1.保存期限:在生产建设和科研中需要长期利用的技术档案,列为永久保管(50年以上);较长时间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
长期保管(16~50年);短时间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短期保管(15年以下)。
2.技术档案鉴定每3~5年进行一次。
3.技术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慎重。对通过鉴定无保存价值的技术档案,必须登记造册,经总工程师和主管矿长批准后,由保卫科和档案室共同监督销毁。
4.档案密级:技术档案共分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其确定标准严格按《科技保密条例》执行。绝密档案不准外借,经主管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可以在档案室查阅,如需摘录,必须登记;机密档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在档案室查阅或借阅;秘密档案持本单位证明信可以到档案室查阅或借阅。
第六章技术档案管理的法律责任
1.对于损坏、丢失或擅自销毁技术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技术档案,涂改伪造技术档案,出卖技术档案,倒卖技术档案或擅自把技术档案卖给外国人,携带禁止出境的技术档案及其复制品出境,玩忽职守造成技术档案损失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凡使用技术保密档案者,必须承担保密义务,如果造成失密或泄密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项目的发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为强化项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安装的文件编制、归档、收集和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直接领导,负责收集整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变更、付款、结算、决算、验收等相关信息。接收和审查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统一整理接收的资料。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工程档案,并进行分类、整理和管理,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和借阅。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员在收集工程资料后,应按项目的逻辑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收集缺失的资料,使工程资料完整、有逻辑。
3.4根据工程的特点,现场工作人员将在适当的时候向项目部移交工程资料,由项目部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对资料进行分类保存,并对保存的资料进行标记,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3.5项目部统一移交资料后,重要的和日常使用的资料应及时归档,便于资料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保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对项目部移交的资料进行登记,并将移交的工程资料单独分类存放。
3.6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工作。原始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的复印件供借阅者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对外报送的文件,要做好说明,并注明理由。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建设、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向现场人员移交相关资料;同时,档案收集人员应收集并督促资料移交人员及时移交资料,工程资料应先收集、整理、分类,再移交给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项目的每个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文件移交给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收方必须做好资料的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商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并提交给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收集范围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基础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按专业系统进行规范。
4.7档案整理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的原始整理依据,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调试和维修中形成的文件应按项目进行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4.8.1论文的构成应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完整特征,保持论文中文件的有机联系,做到分类科学,论文构成合理;法律文件和手续齐全。满足档案管理的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项目文件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文件编号、文件标题、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录、备注等。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的更改原则上应由原批准人或按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批,更改后已审批的文件应及时移交给档案收集管理员,由收集员移交给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项目合同是项目的重要信息。作为项目实施和工程价款支付的基础,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和档案管理人员应是项目管理的重点。
项目合同一经批准签订,项目部将组织相关人员收集移交档案室,并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变更后如需变更或补充合同,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2、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3、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
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 主管经理
1、组织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
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 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4、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移交
1、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画整洁,签署完备,文件材质优良,不得用易褪色的书面材料书写、绘制。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始件。
2、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交工验收记录和各种表格汇总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等,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好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
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分类编号方法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表》执行。
5、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目录,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目录。
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保管期限准确;
(6)、密级划分恰当;
(7)、蓝图折叠,符合要求;
(8)、卷皮书写,正楷整法;
(9)、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10)、声像资料,清楚清晰。
6、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档案文件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7、向管理单位移交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8、负责对全部工程归档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完成案卷的编目工作。
附:1、工程档案管理流程图
2、工程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图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
4.7档案整理工作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整理基础,对项目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项目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4.8.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工程项目档案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档案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载、备注等内容。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经更改审批的文件应及时交予档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见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
工程项目合同一经审批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并移交档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补充的,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9
1、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要求
1.1、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1.2、归档文件的要求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2、工程档案的管理职责
2.1、中国华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现场各分包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2.2、中国华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部各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资料归档,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档案工作的领导,对本部门工程文件归档的完整、准确负有领导责任。
2.3、各分包单位负责按要求向工程管理部提交归档资料。
3、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保管、统计
3.1、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3.2、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3.3、工程档案的立卷
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3.4、工程档案的编目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3.5、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
3.6、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
3.8、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4、档案的保密
4.1、不得随意拆换档案卷宗文件或对档案文件进行剪切涂改,不得在档案文件上写字、划线、做记号等。
4.2、借阅档案的,应填写借阅申请,经档案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借阅。
4.3、严禁任何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向外传播,严禁任何人将内部文件向外传播。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0
1.由内业员负责,对每一台塔吊的合格证、备案证等资料进行收集、分类、保管、归存至单机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由物机部收存保管。
3.机械设备管理员对塔吊的拆装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
①按单机收集、整理、保管每次安拆的各种资料;
②做好拆装档案的编目工作,需要时及时提供各种安拆资料,切实对塔吊的.拆装作业提供帮助;
③保证资料完好不遗失;
④告知各类原始资料和拆装资料的借阅单位和借阅人员,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抽换,并保证及时归还。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1
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
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
(1)质量保证资料;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竣工图;
(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
(4)工程开、停、复工令;
(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
(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
(7)工作联系单;
(8)监理日志;
(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
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
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
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
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
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
3、工程管理资料: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2)设计变更;
(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4)工程概算、预算;
(5)工程勘察报告;
(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
(7)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
(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0)工程招、投标文件;
(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
(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
(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
(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
(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
(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二、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1、原则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技术整编评定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并及时归档。
2、要求
(1)施工单位资料由施工单位按以上《规定》编制,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资料的`质量,按标准验收。
(2)监理资料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
(3)工程管理资料由工程部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
三、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
1.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工程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资料并审查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
3.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查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送至质检站。
四、竣工资料的报送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两套存档。
2、施工单位凭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竣工资料收据,方可与建设办理竣工结算付款手续。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掌控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管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紧要包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紧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紧要职责包含: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适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需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紧要事件备要”,紧要内容包含: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紧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搭配。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确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需保管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需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需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当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全部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全部档案不得任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需妥当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任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适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适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供应、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适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3
目的:确保园区原始资料的完整
政策:设备及资料的建档工作,是小区搞好工程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程序:
(1)建档是汇集和积累设备运行状态的最基本工作。
(2)档案是提供分析研究设备在使用期的改进措施的资料来源。
(3)研究分析资料可探索管理和检修的'规律,增加对设备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维修和管理水平。
(4)档案是反馈设备制造质量和管理质量信息的重要依据。
(5)设备档案,应填写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安装地点、制造厂,供应商、联系电话、地址、设备的主要数据,其他数据、备件存放地点、维护保养要点,检修时间及内容、事故分析等项。认真详细做好工作,将对今后的故障维修、制定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及制定巡回检查带来许多方便。
(6)为使档案成为活的资料,要不断丰富档案的内容,使之成为小区的重要财富,档案管理作业程序可依如下10个步骤:
①点数
②登记
③整理
④分类
⑤立案
⑥编目
⑦典藏
⑧防护
⑨应用
⑩定期清理。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和存放。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的来往公文;
(2)建管处的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的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的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
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
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
④建筑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的试验报告;
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
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
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
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
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的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组统一办理。
(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4)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或部门,并及时通知档案资料组;档案资料组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组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组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组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三、工程项目各参与方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
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1.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2.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3.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4.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四、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5
1目的
明确管理处工程设备设施档案的管理。
2设备档案范围
2.1房屋本体资料(包括房屋建筑竣工图等)
2.2电梯资料(包括:电梯系统图纸,电梯安装资料,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对电梯资料实行一梯一档)
2.3消防设备设施资料(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相关图纸等)
2.4供配电设备设施资料(包括供配电设备设施相关图纸等)
2.5给排水设备设施资料(包括给排水设备设施相关图纸资料)
2.6暖通设备设施资料(包括暖通设备设施相关图纸资料)
2.7弱电设备设施资料(包括弱电设备设施相关图纸资料)
3职责
3.1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负责设备档案的归集工作。
3.2管理处文员(客服)负责设备档案的汇总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在新物业接管时,负责房屋设备设施资料的归集工作。
4.2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及相关工程人员负责日常产生的工程资料的`归集工作。
4.3管理处工程主管(领班)及相关工程人员将归集到的资料上交管理处,管理处主任指定文员(客服)专人负责工程设备设施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4不经管理处主任同意,文员(客服)不得将工程设备设施资料外借和复制;如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借阅和复制,必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并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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