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时间:2025-01-22 15:05:36 维泽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范本(通用18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范本(通用18篇)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

  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五、工会信息工作制度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 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3.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六、家访慰问制度

  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会员退休离会必访;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会员生育必访;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

  3.会员生病住院, 行政、工会送慰问金约300元整,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4.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行政、工会送慰问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纱);

  5.退休教师每年行政、工会委员上门慰问一次。

  七、生活补助制度

  (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

  八、 活动制度

  1.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2.会员参加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行政工会给予相应奖励;

  3.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两次。对参与者和获胜者给予相应的纪念品和奖品;

  4.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或元旦)组织一次活动。

  九、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后施行。

  (三)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

  1 、确定议题

  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

  2 、征集提案

  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 、起草报告

  (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指导工会小组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对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七)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3

  为了使党支部更好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使学校更加全面的开展民主管理,校务公开。使校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校制定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民族团结及稳定工作。

  二、在学校重大事件决策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与。

  三、工会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教职工意见、或思想倾向。

  四、在召开教代会前,必须先召开党政工联系会议。

  五、每年召开联系会议不少于2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教代会会议所提交的提议,要经过党政工联系会议研究落实。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八、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4

  一、全体会员要自觉遵守工会会员职责,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参与率要求100%。

  二、工会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教职工参加活动要记考勤,有特殊情况可向工会请假。

  三、工会小组活动情况可做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

  四、教职工出操,参加各项工会活动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各工会小组年初要有小组活动计划,年终要有小组活动总结。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5

  一、工会经费由工会独立管理,并开设工会专用银行帐户。

  二、设置工会财务,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帐目进行具体管理。

  三、工会财务按规定收缴和上缴工会经费,按要求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四、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五、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量入为出的原则。

  六、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七、每年年终向工会经费审查小组通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八、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可随时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九、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6

  维护职能

  1、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1)确保每位会员都享有《工会法》所赋予的权力,确保会员对学校的知情权、参与权、民主监督权。

  (2)工会主席参加学校行政例会、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享有同级党政副职待遇。

  (3)学校成立民主调解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好自己的权力与义务。

  2、确保会员物质利益

  (1)学校工会积极维护好教职员工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业务学习、进修的权益。

  (2)工会女工委员应积极维护学校女教师及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关心婚假、产假中女教师的身心健康,做好“六一国际儿童节”对学校14周岁以下教工子女的关心、慰问。

  (3)工会能依据《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劳动时间、节假日加班的报酬等要求,监督学校杜绝违反《劳动法》事件的出现。

  (4)成立民主调解小组,配合学校合同聘用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5)建立帮困体制,筹集帮困金,为困难教职员工献爱心。

  (6)为教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建立“五必访”制度,即:婚、丧、病假、产假、住院;对长病假、待退休的教职员工及时给予关心。

  (7)建立保险制度,做好教职员工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特种重病保险、女教师特种重病保险及教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

  参与职能

  1、完善教代会制度

  (1)贯彻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的教代会制度,落实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解决必须依靠教代会的制度。

  (2)组织召开好每年二次的教代会,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教代会的操作及教代会的评估工作。

  (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充分履行教代会所赋予的民主参政、民主议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体现了教师的主人翁精神。

  (4)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教师的提案,认真对待、审议、及时解答、督促落实,以确保提案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5)学校教代会对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评优、推荐后备干部等工作都严格按民主程序进行。

  2、完善“校务公开”工作

  (1)落实《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化学校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以促进学校的管理、发展和稳定为目的“校务公开”工作。

  (2)“校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党组织为第一责任人;行政为第一执行人;工会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

  (3)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并积极落实、执行。做好校务公开栏的公开工作;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校务公开的汇报。

  教育职能

  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工作

  工会在教职工中积极开展“职工素质工程”的活动,配合学校在教师中开展各种业务技能的活动竞赛。

  2、“学习型”班组的创建活动

  (1)工会每年年初制定校“学习型”班组的计划,提交各班组讨论、落实,并进行申报。

  (2)工会不定期的检查,学期结束时进行小结,在评选出校先进班组的基础上,申报教卫系统的“学习型”班组。

  (3)工会平时积极宣传教师中的闪亮点,鼓励先进、弘扬教师中的优秀品行。通过年级组的墙报、板报、橱窗等展示媒体,以鼓励教师学先进、当先进,弘扬崇高的师德模范形象,营造热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集体和个人。

  3、文化宣传工作

  (1)积极配合党、政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

  (2)抓好师德建设,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并列入所有考核的一票否决制度。

  (3)工会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中,做到时间保证、场地保证、器材保证、人员保证的制度,锻炼教师身体。

  (4)工会积极组织好教师每年暑期的休息休养旅游活动,确保每学期的春秋游活动,通过旅游来了解祖国山河的美丽,以期陶冶教师的情操

  (5)工会积极安排好即将退休教师的旅游活动,每年为即将退休的教师举行盛大、隆重的欢送会。

  4、确保完成义务献血的工作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1、健全的工会组织

  (1)工会每月召开工会委员、工会组长的例会,进行工作的协商和安排,进行理论学习,以发挥工会一班人的作用。

  (2)工会及时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及会员会籍的登记工作。

  2、完善工会财务管理

  (1)在工会经费使用中,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来执行。报销必须有2人签字才有效,活动经费需有经审委员审定后才能支付。

  (2)做好2%的经费拨交工作

  (3)每季度的工会财务按时填写、上交财务报表。

  3、日常工作

  (1)按时做好工会的资料整理与归档、保存工作。

  (2)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必须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会议及培训。

  (3)工会认真填写好各种报表及其有关材料,准时上交。

  管理好退管会

  1、组织落实

  (1)工会确保专人负责学校退管会工作。

  (2)及时做好全体退休教职员工的登记工作。

  (3)积极协助退休网络小组的活动。

  (4)定期召开由学校、工会、退管会、退休组长参加的退休工作会议。

  2、活动落实

  (1)每年制定退管工作计划,年底做好小结。

  (2)确保学校退管工作在全区名列前茅。

  (3)确保退休教师元旦、春节的“送温暖”、暑期“送清凉”、教师节、敬老节的活动及旅游活动。

  (4)组织安排退休教师的返校“回娘家”活动,做好70岁教师的慰问活动。

  3、为退休教职工办事实、办好事

  (1)督促学校确保退休教职工共享费的发放。

  (2)每年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

  (3)及时对生病、住院、家庭有困难及发生突发事件教师的关心。

  (4)认真做好退休教师的来访、信访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7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8

  为了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的管理,使其工会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会工作制度。

  ⒈根据上级工会委员会的安排布置,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一般三年一次换届改选工会委员会,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批备案。

  ⒉凡正式教职工均要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者,其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调出或调入会员入会与离会手续。

  ⒊工会委员与工会组长,必须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每学期一次检查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⒋坚持每期召开一次工会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工会委员会,每月一次工会小组活动。

  ⒌经常了解会员思想动态,定期开展会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会员法制教育与师德建设,认真组织会员学习教育教学及管理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⒍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⒎关心会员生活与疾苦,凡会员的婚、嫁、娶主动关心,丧、病灾要尉问。对特困家庭教职工要给予适当资助。

  ⒏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经常收集、反映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组织教职工每期或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

  ⒐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与物质权利。

  ⒑建立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组织教职工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依据之一。

  ⒒协助地主党政、执法机关、学校行政查处侵犯学校与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维护学校与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⒓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帮助农村教职工家属扶贫致富,出点子,找门路,进行科技扶贫宣传,帮助教职工下岗家属再就业。

  ⒔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做到账据齐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⒕正确处理工会与党支部、行政的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监督并支持学校行政工作。

  ⒖有专用的工会活动室,以及学习、文娱、体育等设施、器材,并有专人管理,为工会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⒗每个工会会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9

  一、工会经费由工会独立管理,并开设工会专用银行帐户。

  二、设置工会财务,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帐目进行具体管理。

  三、工会财务按规定收缴和上缴工会经费,按要求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四、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五、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量入为出的原则。

  六、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七、每年年终向工会经费审查小组通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八、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可随时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九、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0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建立工会的正常化秩序,使我校工会工作实现民主化、群众化的同时,保证工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全民代表大会

  1、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会员代表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

  ①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报告,“建设职工之家”报告。

  ②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③听取积极分子、教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

  ④推荐先进集体、个人。

  (二)校工会委员会

  1、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会员(或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职工之家,由工会主席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委员(或扩大)会。

  2、会议内容:

  ①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校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月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

  ③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④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⑤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向行政、教职工代表会提出的建议。

  ⑥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和意见要求。

  ⑦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⑧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分工会主席会

  1、原则上每月一次,必要时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两月一次。

  2、会议内容:

  ①总结汇报前段时间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

  ②学习、传达、讨论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

  (四)工会办公会制度

  1、每周星期一召开,工会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

  2、会议内容: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协调办公室人员工作、加强配合、布置日常工作。

  (五)工会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参加行政部门的政治学习。

  2、每周星期六下午工会干部个人具体业务自学,也可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报刊杂志等。

  二、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

  1、每年一月份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提出下年工会工作要点。

  2、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

  ①广泛了解教职工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拟出初稿。

  ②下发各分工会再次征求分工会委员,小组长及教职工意见,提交校工会讨论。

  ③征求行政意见,提交党委讨论审定、上报下发。

  3、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

  工会办公室于月初提出本月工作要点,责任到人头,月底检查完成情况。

  4、各分工会要根据工作计划,拟出全部工作安排意见,报校工会,并完成填表、上报工作。

  三、工作报告制度

  1、工会主席每季向工会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底召开委员会扩大会,总结汇报工作,报告内容为本季和本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2、各专业组长,每学期向工会委员会汇报一次半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3、年初要在教代会上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上年度工会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

  4、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和组织人事,重大活动安排等要予先上报校党委。

  5、分工会工作总结、工作安排、修订制度、组织情况和重大活动,要及时报校工会。

  四、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和理论研讨制度

  为适应各时期对工会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实现上级组织的要求:

  1、校工会专职干部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2、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实行两级培训制度。

  ①校工会负责培训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

  ②分工会负责培训工会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1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学校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2、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3、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教学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5、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6、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8、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开展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10、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一、工会代表大会制度

  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我院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会员代表大会的领导。

  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3、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院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院工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院工会委员。

  4、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主持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学院工会工作委员会由工会主席1名,委员2名组成。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工会委员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学院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女工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会代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组织发展新会员,力争教职工入会率达100%。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3、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院民主评议工作,吸收合理化建议。

  4、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四、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院党政文件、指示、通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五、活动制度

  1、重大节日(“三八节”、 “教师节”)要组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文体活动。

  2、每年一届的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比赛、乒乓球和羽毛球比赛等。

  3、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工会活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织会员活动。

  4、配合组织教职工一年一次身体检查。

  5、对生重病、手术住院的教职工进行慰问。

  六、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在工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和统计报表以及照片、音像、个人成果等资料,具有保存价值的,都要随时归档,并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

  七、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

  1、院工会委员会除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外,对重大工作,也要制订专项规划,作出专题总结,发出简报,并形成制度。

  2、院工会委员根据各自分工,按照院工会安排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工会委员会。

  3、各分工会应制订执行工会工作计划的措施,年终要进行工作总结。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2

  根据《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财务室应依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汇总预算草案,按时提交经费审查员会审核,经主席批准后上报市教育工会。

  二、各部室、社团必须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内的金额开展活动,根据活动内容使用经费。经费使用超出预算、超出使用范围的均不予报销。各帐户年终结余的经费转入下年度使用。

  三、工会经费支付报销执行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一事一报。支付凭证报销有经办人、部室或社团负责人签字后(外聘人员的工资、指导费、劳务费等必须由当事人签收),经主席审批方可报销。

  四、各部门工会会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经部门工会经办人和部门工会主席签字方可使用;数额较的须经部门工会员会(或工会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五、主席基金、爱心基金和解困互助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审核程序,并须得到主席的审核批准。根据学校“三重一”的有关规定,凡预算外1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专职主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六、工会开展各种事业活动,按规定所需的奖品、纪念品、奖励费用等必须严格控制标准,发放物品的数量与范围由专职主席会议审定,发放价值较的.物品,必须造册签收。

  七、确因工作原因需事先领用支票或现金,应填写借款单,并经主席审批。现金数额较的应提前三天预约,使用完毕后及时与财务室结算,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周。

  八、依法向有关部门收缴工会经费,并按时足额上缴上级工会。本细则经主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经审会及财务人员对本细则的实施有监督责任。在实施过程中,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海市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不断完善。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3

  为更好地规范我校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员会全体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制度,正常生活。

  二、学校工会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会或会员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问题提出工会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会,通过教职工代表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实施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会要时刻关心教职工疾苦,慰问教职工的'冷暖: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疗,工会组织并代表学校进行慰问。

  八、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九、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4

  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1、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12、子女升学准假一天,子女结婚,父母可以请假三天。

  13、协助学校做好教工的纠纷调解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5

  教育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我国政治体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政治团体,是代表教育界的特殊产业工会。

  一、学校工会在校党委和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在校长负责制体制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加强学校两个文明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活动,提高教职工素质。

  三、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认真负责地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准备和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

  四、密切同广大教工的联系,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及时正确地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答复,妥善解决。同时引导教职工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做到自上而下的工作和自下而上的工作的正确结合,真正成为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五、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六、坚持“业余、自愿”原则,开展健康、有益、小型多样的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办好“教工之家”,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求实效。

  七、做好女教职工工作。教育她们“自尊、自信、自主、自强”,激励她们奋发上进,在教育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女教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活动,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协助行政做好女教工的劳动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切实关心青年教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促进他们尽快成长,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学校繁荣争做贡献。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有关设施器材。

  十、搞好工会自身建设、坚持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搞活工会小组工作。用吸引疏导的方式在会员中开展教育活动。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工作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关心离退休人员。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6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作方针,以及上级工会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任务,部署确定本街工会阶段性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2、加大工会组建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以“两新”组织组建为重点,全面完成上级工会组建指标;以“规范化建设”为标准,规范工会组织运作;以创建“职工之家”为载体,推动基层工会工作有效运作。

  3、加强维权机制建设,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各项维权机制的运作,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工资协商的制度建设;坚持和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政务公开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和规范运作;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加强职工帮扶制度建设,加大帮困救助力度,抓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和帮困送温暖工作。

  4、深化职工素质工程,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学习型“争创”和技能比武活动;搞好评先工作和开展弘扬劳模先进精神活动;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崇尚爱岗敬业精神;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升职工文明素养。

  5、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抓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教育,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工会组织效能建设,提升工会整体工作水平。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7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职工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健全工会组织,按工会组织的章程,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正常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起好组织与职工之间的衔接作用。

  三、定期开展工会的各项活动,切实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定期走访困难职工,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

  四、按时发放有关职工福利。

  五、定期组织安排干部职工相应的年休假。

  六、开展职工的思想教育,组织调解职工家庭内部和职工之间的矛盾。

  七、配合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的技术、技能培训。

  八、按期缴纳工会会员费。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18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使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等部门颁布的相关条例,结合学校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四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经费收入编制工会年度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重大经济事项须报请主管校领导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学校工会财务由学校财务部代管,设置独立会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会计、出纳、审核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财务管理接受学校审计部、财务部监督。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

  第七条工会编制预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会预决算应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把主要资金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和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九条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项支出应在年初纳入工会工作计划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年度预算须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预留机动经费下拨须工会主席、工会分管校领导、财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预算按照项目管理,以各分工会(各部门)设立活动经费项目,学校按支出类别设置经费项目,按照年度预算管理要求执行,年末项目预算指标收回。年终要及时、实事求是的编报财务决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收入是指工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二条工会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条工会各项收入应全额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上级工会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业务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损耗和损失。

  第十五条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工会经费使用坚持预算管理原则,所有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没有预算的不得开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十七条工会经费必须坚持为教职工服务的原则,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十八条工会经费严格执行审批制,单笔报销票据金额低于5万元,项目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审签后办理结算;单笔报销票据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属于南京审计大学大额资金使用办法规定的履行大额资金审批程序。

  报销经办人、审批人为同一人时,须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工会经费的报销应做到原始票据真实有效,手续齐全,报销票据坚持有经手人、审签人的签字制度,原始票据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报销。

  第二十条根据学校银行结算业务需要,原则上通过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方式办理业务,报销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一般不使用现金支付结算,特殊情况提前联系财务部办理现金取款业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工会拥有和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借出款、库存物品、投资等。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管理:

  1、房屋及构筑物;

  2、专用设备;

  3、通用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二十四条严格货币资金管理,不准公款私存,不准挪用现金,不准以借据或白条抵库,保留账外账;不准利用账户为他人套取现金;不准编报假用途,套取单位现金。

  第二十五条定期进行银行对账,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执行现金库存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支出,各项支出均应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以使用现金。发放需要领取人本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所有暂存、应付款应及时清理,所有暂付款,必须办理借款手续,会计人员依据用途进行支付,经办人员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的管理体制,资产的采购、入库、使用、报废等按照南京审计大学采购和资产管理固定执行,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凡是记录和反映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簿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第二十九条会计人员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校档案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各种资料均要求保管年限为15年和30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第三十条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工会主席和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单位,调阅的理由、归还的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报表等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资料、物品等内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4、会计移交双方就移交情况做出确认签字或盖章,交出人员必须对移交的遗留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接替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二条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八不准”: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者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同级工会经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条财务人员有权且应当按照《会计法》及其他财务规章制度行使财务监督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南京审计学院工会委员会和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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