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07 17:29:59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政教处负责考勤工作。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行政值周人员。

  3、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行政值周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绩效工资;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具体办法参照相关评先规定。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学校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架,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2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务、学生、后勤四个部门进行签到考勤,分别由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具体负责。行政部门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保卫科、基建科、电教网络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会等人员;教务部门包括教务处、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等人员;学生部门包括学生处、班主任、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后勤部门包括后勤处及水、电、维修、清洁等服务人员。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领导要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全责,安排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2、学校每月统计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5日将上月出勤情况汇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依据各单位考勤记载核发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如发现有考勤上报不实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考勤主管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如发生较大考勤责任事故(主要指无故不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职工旷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隐瞒不报等),要扣发考勤员当月50%校内津贴。

  3、人事处要加强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协同当日值班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单位考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作记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请假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无故脱岗而影响正常工作。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手续须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住院手续。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故耽误学生课程。

  5、职工探亲假处理办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父母亲异地居住,可以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销路费。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职工享受探亲假,也要办理请、销假手续。

  ⑵已婚教工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⑶未婚职工探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准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出示结婚证,可请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岁及以上,女23周岁及以上),婚假为15天。

  7、教职工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产,需向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岁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个月以内流产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8、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7天丧假,家居外地的来往旅途所需时间,可按事假对待。

  9、教职工因疾病需要治疗或经医生诊断需要休息的,经同意后可休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有效病休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财政列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病假在连续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⑵病假超过连续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停发。

  ⑶病假超过连续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校内津贴停发。

  ⑷经医院诊断的绝症病人,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

  ⑸教职工因工负伤的,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除经运城市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伤愈者必须按时上班,并按上班人员考勤并核发校内津贴.

  财政未列资人员请长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编外人员病事假半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校内津贴;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者,编内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⑵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工资正常发放,校内津贴停发;超过规定的天数同以上病事假处理办法。

  10、教职工因私事可酌情请事假,但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教职工请病假两天以上从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从第二天起每天按10元标准扣发校内津贴;旷工半天扣发50元校内津贴,超过三天扣发全月校内津贴。

  11、教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10元,迟到早退者不计发补助。

  12、教职工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擅自离职人员,作旷工处理;擅自离职一个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部门应及时将擅自离职人员报告人事处。隐瞒不报将按较大考勤事故追究单位领导及考勤员责任。

  13、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处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⑴受全校通报批评的,扣发一个月校内津贴;

  ⑵受警告处分的,扣发两个月校内津贴;

  ⑶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四个月校内津贴;

  ⑷受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校内津贴;

  ⑸受到记大过处分,扣发十个月校内津贴;

  ⑹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按处分后的职级发工资并扣发一年校内津贴。

  三、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和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总数的15%。

  (三)考核标准

  1、优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师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内。

  2、合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和违纪表现。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居下游,或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偿家教等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不合格:

  ⑴学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达5天以上的;

  ⑵学年内因教育教学事故等受通报批评的;

  ⑶实际完成工作量达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⑷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⑸学年内受到行政、党(团)内纪律处分的。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前一学年度被告诫的人员,在后一学年度仍表现不好的,不再给予告诫期,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奖惩、晋升工资等的主要依据。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资格;连续2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被聘任的资格;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推荐参加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

  3、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低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四、节日奖、年终一次性奖、单位负担50%补贴、福利等的发放办法

  1、节日奖(教师节、春节)

  编内人员:当年确定发放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编外人员:按编内人员发放标准的一半计发

  2、年终一次性奖(第13月工资)、单位负担50%补贴部分

  仅发放财政列资人员,办法为:当年应发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3、福利部分(含端午节、防暑、中秋节、春节等)

  ⑴端午节、防暑、中秋节福利:从20xx年起执行编内、编外人员统一标准,发放之前在岗的享受,不在岗的不享受。

  ⑵春节福利:仅发编外人员,按100元标准发放,具体为:100÷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五、人员聘用制度

  1、正式人员聘用按上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编外人员聘用由用人部门依据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各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聘用程序为:用人部门申请→人事处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本人填写编外人员聘用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人事处长审核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聘用表交人事处存档。

  六、进修学习制度

  1、自20xx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学历且来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且来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学历来校工作满八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

  2、进修时间累计半年、回校工作满两年或进修时间一年以上、回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进修。

  3、自20xx年7月1日起,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报考审批程序,否则学校不予承认。

  4、各教学单位当年报考人数应控制在本部门教师总数10%以内。

  5、行政兼教学人员应回到对应部门申报。

  6、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应该选择假期学习的形式,学习期间每学期可以享受二周学习假,超过学习假学习的停发5个月津贴。

  7、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报销学费三分之二、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xx年7月1日之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5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4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3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2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10%。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8、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学费全部报销、住宿费按450元/年报销、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xx年7月1日以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8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5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4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3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20%。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9、教材费、考试费自理。

  10、编外人员申请攻读研究生,原则上以全日制统招形式为主,学校不负担任何费用。毕业愿回校工作者,按照当年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

  11、教师进修考研申报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教务处意见→人事处意见→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与读研教师本人签订协议

  12、报销读研费用

  工作流程

  相关报销单→携带硕(博)士学位学历证书、读研协议书到人事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计财处审批。

  七、退休制度

  (一)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干部和工人,不需本人申请或征得本人同意,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到月办理其退休手续。

  (二)学校原则上不办理提前退休。

  (三)退休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可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

  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l0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③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人,应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②从事高空(如架线电工等)、高温(如司炉工等)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认定其出生日期。认定的原则是:

  1、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均可作为认定其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

  2、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五)退休后的待遇

  1、退休人员从批准退休之次月起,按退休人员管理,享受退休生活待遇。退休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和保留津补贴(全额)。退休费以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的比例计发。

  2、由于教学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到龄退休后,因承担的学期教学任务尚未完成,不能离开工作岗位者,在该学期内,所任课时按相应职务在职教师发给课时酬金。

  3、符合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条件的人员,经市人社局批准,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3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归档材料。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与其她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归档工作,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文件精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严肃认真地进行。

  2、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归档前必须经过认真审查、鉴别,必须判定材料就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符合要求的`才能归档。不准将规定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擅自归档,不准将虚假材料与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归入档案。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进行登记,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放入干部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或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4

  一.业绩(50分)

  1.考勤(10分)签到:上午7:30——8:10下午1:30——2:10(冬令时1:50--2:10)每天座班五节。每缺签一次扣一分,座班每缺一节扣2分。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写好请假条调好课双方当事人签字,学校批准后方可生效。2.教学常规(10分)

  2、按《徐门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评估。

  3.教学质量(30分)按乡竞赛名次平均分五段,每段按分质计算。

  二.政绩(50分)

  1.教育科研:凡在本学年度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论文,经鉴订获省,市,县级分别奖10,8,6分

  2.学科竞赛:凡在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市,县,乡级奖项的分别奖8,6,4分

  3.体,卫,艺工作:凡完成学科基本任务以外,主动申请代其它学科的,经学校研究分配能够完成任务的'每多一学科奖20分。

  4.校园管理:凡在职责以外主动承担校园管理工作的(如班主任),奖10分。在班级管理中失分的要减去,减完为止。

  5,优质课:凡参加乡以上优质课教师,除本人晋级,评先同等条件优先外,分别奖4,6,8分。

  6,凡发现教师乱推销引起不良反应,经调查核实,实行“一票制”作为末位淘汰对象。

  以上两项合计得分就是本学年度个人工作的评估,分数的多少作为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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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学校教学及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像清楚,书写工整,禁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墨水书写。

  2.立卷时应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确定密级。

  3.档案室的`库房应坚固安全,并加强防光、防尘、防虫、防火、防盗工作。

  4.案卷多柜存放的应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建立健全案卷,以积累案卷的立卷说明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借阅档案证明单”,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或污损,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档案的鉴定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实施鉴定工作,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编制销毁清册。

  8.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小组应写出“档案鉴定工作报告”。

  9.在学校形成的各类永久性档案,保管二十年后,连同“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学校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职工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学校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

  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校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学校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学校工作、教学计划,履行职工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4、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三、聘用制度

  第六条学校实行职工聘用制度,所有职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与学校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学校在聘用职工时应遵守以下条件:

  1、应聘者身心健康;

  2、应聘者为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有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

  3、外语教师应当有英语四级或六级通过证;

  4、师范类专业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荣获“三好学生”、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荣誉者优先录用;

  第八条学校在应聘职工时应遵循下列流程:

  1、应聘者填写职工应聘申请表;

  2、应聘者参加应聘面试;

  3、对通过面试者进行岗前培训;

  4、签订职工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所有职工均应与学校签订职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须载明职工和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职工工资福利以及结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十条学校职工有下列行为,经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查确认,学校应与该职工解除应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2、三次以上无合理理由未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经批评仍无悔改的;

  3、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5、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6、其他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与职工解除应聘合同的,学校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该职工应得的报酬。该职工对学校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按照学校职工聘用合同的规定,学校职工均享有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学校应当保证该基本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学校按照职工工作种类、工作强度可以实行在基本工资之外的差额工资制。

  第十三条职工享有生活、工作、医疗等方面必要的补贴,补贴职工和补贴数额应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实行。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有关放假或休假的.决定,职工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福利。第十五条综合教职工在学校教学期间的各种表现,教职工可以享受学期奖金的福利。

  第十六条各种福利经费的发放时间和程序应当遵循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请假制度

  第十七条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的进行,不因个别因公、因私、因病缺岗的教职工而使学校工作受到影响,根据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十八条教师因公因私需请假的,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教务处领取请假报告单。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不含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经校长审查后交董事会批准,经以上领导审查同意后,把请假报告单(存根)交教务处备案存档,以便安排人员代课。未交而影响授课的,作旷课处理。返校后要及时到教务处销假,未销假的超假时间作旷工处理。第十九条请假不能先斩后奏。非特殊原因,不能通过打电话等方式请假,特殊情况不能预先请假的,事后要向校长说明原因,听候处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时,可不予准假或缩短行程。

  第二十条请病假住院的须凭市级医院证明,10天以内不扣发基础工资,津贴部分按实际天数扣除。课时工资扣除实际未上的,提前上的或以后补上的不扣。10天以上(不含10天)只发基础工资60%,一个月以上(不含一个月)发基础工资40%;不住院的病假(凭医院证明)二天内不扣发基础工资,二天以上(不含二天)按事假论处。

  第二十一条请事假按天数和日平均工资(基础工资/30天,实行工资包干的教师按月包干工资/30天)扣发基础工资。

  第二十二条婚假(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教职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0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第二十三条产假、计划生育假(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个月(产前产后累计计算);施行人工流产,怀孕在三个月(含)以下的休息15天,三个月(不含)以上的可休息42天,发给基础工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只发给生活费20元/天。允许产前、产后再请假3个月,但只发给生活费600元/月。

  产假、计划生育假的时间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第二十四条丧假(仅限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子女、父母3—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1—3天,不扣发工资。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第二十五条教师函授、应考、培训只扣代课金(学校公派的除外)(15元/节)由学校代扣,代课费由学校发给代课教师,不再扣发基础工资。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7

  第一条教职工应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际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职工参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二)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旷工。教职工因病、因事必须请假,具体操作办法按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三)教职工在上班、开会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谈天,不准做家务事,不准带小孩。

  第四条教职工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一)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一次者,扣除本人岗位津贴;两次及两次以上者,扣除全年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解除聘用。 1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对侮辱学生,强迫学生退学、转学者,视情节予以处分。

  (三)严禁教职工利用学生办私事,违者按体罚学生论处。

  第五条教职工要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一)学校根据学校教职工分工不同,分别实行定时授课、辅导或定时、定点坐班的办公制度,统一实行周40小时工作制。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必须专心办公,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对教育教学科研取得成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教职工应谦虚谨慎,尊长敬贤,互相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优良校风。

  (一)教职工应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凡有利于学校工作的改进,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经采纳并取得明显实效者,学校均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教职工不应讲不利于学校工作和不利于团结的话。凡因此影响学校工作,影响同事之间关系的,依据情节、后果追究相关人责任。

  第七条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洁身自好。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禁止教职工利用学生升学、入校、编班、代购学习资料等借口向学生索礼、收费。有违者除退还钱物外,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八条教职工应自觉树立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身示教。教职工在公共场所或上课时,不得着奇装异服:不能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不能在课堂抽烟,提倡在办公室、会议室不吸烟,逐步创建无烟学校。教师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九条学校对教师实行聘任制,教师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一)应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以上或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每年从大学毕业生和其他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部分教师充实我校师资队伍。

  (三)教师在聘任期内,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或有违法的应与解聘。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停聘一年。停聘期间由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经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8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职工要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

  2、应聘教职工,坚持需要的原则,把好聘任关。

  二、人员流动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学人员,应以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凡是已确定准备聘用的教学人员,先由学校人事部严格审查,待初步认定符合应聘要求后,进行背景调查,再由相应部门安排试教,最后报董事会批准。

  (3)试教工作采取哪级缺人就在哪级试教的原则,由所属部门安排试教内容、班级与时间。试教时,相应的年级组负责人,与同级同科老师、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课,课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写出具体详细的业务鉴定。

  (4)所属部门审议并写出被聘用的教学人员的业务鉴定后,交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2、辞退管理

  (1)受聘期间若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校方递交书面形式辞职报告,未按规定时间而突然提出辞退或学期中途要求辞职者,学校不予受理。

  (2)获准辞职者须先向学校交纳违约金后,并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教具等各类财物手续,填写离职登记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校长审查签字,方可由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每学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变更。

  3、临时工管理

  (1)学校各部门聘用临时工,由用工部门根据用工岗位要求对被雇用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见交人事部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方可聘用。

  (2)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由用工部门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辞退,由用工部门到人事部注销。使用期间,由用工部门进行管理、考核、奖惩。

  三、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的办公制度

  (1)全体教职工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月底由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薪酬管理。

  (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含大周一升旗仪式)、年级组、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缺席、迟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当月绩效分。

  (4)各类会议和活动由有关负责人进行考勤,当场登记,会后当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统计。

  2、教职工的.请假制度

  (1)事假。教职工有事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告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回校补办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不得越级去办理。未经学校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条在本部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

  (4)凡不经请假私自外出一个月不归者,或虽经请假但逾假三个月不归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的审批和权限

  (1)两天以内(含两天),由本人填写假条交本部门主任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3)中层干部请事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两周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4)正、副校长请假或因公外出两天以上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通知学校人事部,以便及时联系。

  四、档案资料管理

  (1)各种会议记录。

  (2)各类工作计划、总结。

  (3)各类检查、评比记录与材料。

  (4)学生统考成绩统计。

  (5)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资料。

  (6)教职工名册及任职情况。

  (7)每届毕业生名单及去向。

  (8)教务室学籍资料(按学期)。

  (9)教学设备登记保管册。

  (10)图书资料登记册。

  (11)教师业务档案。

  (12)学校大事记。

  (13)学校材料汇编(按学期)。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9

  1、综合档案室库房是本单位存放档案的重地,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患上入内。

  2、档案库房应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磁、防尘、防光、防有害生物等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档案库房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档案装具以外杂物,保持库房清洁、整齐。

  4 、档案接收整理或者提供利用完毕应即将入库,不患上任意堆放。

  5、工作人员离开库房,须随手关锁好门窗。

  6、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借阅制度,按制度规定提供利用档案。

  7、查阅档案必须遵守保密有关规定,不看与自己所查无关的档案,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随便将档案拿出阅档室。借出的档案不患上转借他人。

  8、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档案或者将档案私自转借他人。

  9、借阅或者归还档案,须严格履行借阅或者检查手续,如有遗失损坏,要追究责任。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0

  根据学校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学校行政和人秘工作应围绕下面六个方面,整理好档案资料:

  一、行政会议记录:

  行政会议、行政学习一般每半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行政会议、行政学习都应记录,尤其讨论学校重大问题,要有具体记录。

  二、文书档案:

  1、上级正式来文。

  2、上级对本校的各种批复、奖惩。

  3、有关协议、合同。

  4、学校年鉴。

  三、人事档案:

  1、人事年报。

  2、工资档案。

  3、职改资料。

  4、教师奖惩资料。

  5、岗位责任制考核资料。

  四、各种计划与安排:

  1、学校工作计划。

  2、部门工作计划。

  3、学期行事历、月工作计划、周工作安排。

  五、各种会议学习记录:

  1、教师学习、会议记录和出勤统计。

  2、青年教师活动记载。

  3、教师座谈会、谈心会记载。

  六、群团、教代会资料:

  1、群团计划与总结。

  2、教代会系列资料。

  3、档案处理与合理化建议答复。

  教导处档案建设网络说明

  根据学校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教导处应围绕下面六个方面整理好档案资料,完善教育教学和师生管理资料的建设。

  一、处室会议记录:

  围绕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师学生管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处室会议,研究教育教学和师生管理以及重大活动。处级领导应每半月研究一次,作出工作部署和进行检查汇报,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教师业务档案:

  1、教师平时考核表。按学期统计、

  2、教师受表彰奖励材料。

  3、教师学术论文和有保存价值的经验总结以及交流材料。

  4、教师上观摩课和评优课的`教案及评课汇总。

  三、学生学籍档案:

  1、0——15周岁分年段儿童少年名册。

  2、在校学生分班级名册。

  3、毕业生花名册。

  4、增加学生花名册。

  5、减少学生花名册。

  6、施教区盲、聋、哑、弱智儿童名册。

  7、学生学籍卡。

  8、普及初等教育统计表册。

  9、转学证书存根。

  10、毕业证书存根。

  四、教育、教学资料:

  1、班主任工作手册。

  2、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记载。

  3、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资料。

  4、异常表现学生转化记载。

  5、各科教学计划。

  6、教研活动计划、总结、评比材料及教研活动专题资料。

  7、课务分配、总课表、作息时间和课外活动安排表。

  8、典型教案和专题总结以及主题活动方案。

  9、典型教案和试卷分析以及考试情况汇总。

  10、教师"八认真"自查和考核记载。

  五、体育卫生资料:

  1、学生健康卡、体检表。

  2、体育成绩记载簿。

  3、体育达标记载簿。

  4、运动会系列资料。

  5、体育竞赛资料。

  6、学生近视率统计资料。

  六、普及初等教育系列资料。

  按教育局布置执行。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1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工作的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人事档案包括行政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业务档案、学籍档案、档案、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档案、人员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或每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2

  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7、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8、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9、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10、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11、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12、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13、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14、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并编制目录。

  15、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

  16、档案库房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双保险锁,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17、严禁在库房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对库内照明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18、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19、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20、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

  21、档案室管理人员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22、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方面的查档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两个建设中的作用。

  23、档案人员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规律,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供利用。

  24、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其所属业务档案,需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有责任及时将查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

  25、凡外单位查档者必须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档内容和用途,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的'方可查阅。

  26、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27、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28、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29、借阅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清点。

  30、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写出书面材料,利于采取补救措施。

  31、学校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32、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33、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执行销毁。

  34、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时,应将全部档案材料清点后,交予新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35、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以备查考。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3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为了明确档案工作职责,增强档案人员工作责任感,特制定以下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规定,做到依法治档。

  2、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工作制度,使机关档案工作逐步进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3 、爱岗敬业,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编研、开辟利用工作,使本单位档案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5、具体负责对本单位档案材料的.鉴定工作,按规定销毁已超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并做好销毁记录。

  6、对本单位各科室形成各种资料的采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7 、定期组织所属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学习、交流有关档案知识工作,匡助兼职档案人员提高档案业务技能。

  8 、检查和指导所属部门的档案工作,以提高单位档案工作质量。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4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通知、资料等都分类别装订成册,统一保管。

  4、资料工作负责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类别,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5

  一、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装盒入档。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学校指派专人分类编号登记,学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先交一份给档案人员归档;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整、入党、入团、奖惩等资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三、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资料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拿出资料室。

  四、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五、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坚固,要配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能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七、将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地收缴并把各类信息、资料、文件归档保存。

  二、凡能反映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的真实面貌,凡是具有凭证和信息查找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

  三、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单位直接有关系的学年或学期指导性文件。

  2、每学期师生花名册。

  3、各年级组、班主任、教研组、个人的'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总结、论文、获奖材料等。

  4、德育材料、各种统计资料、班主任工作手册等。

  5、学校各部门制度。

  6、学校教育教学的剪报、简报、录象、录音、图片等。

  7、其他与教学活动有关的重要资料。

  四、学校各部门上交教务处的教学资料必须充分、准确、完整。须归档的必须用碳素墨水或档案墨水,以利档案永久保存,计划、总结、方案、统计表等材料必须打印。

  五、对档案材料要分门别类,归档立卷,分类编号,以利保管查阅。立卷时要做到标题明确,格式正确、字迹工整清楚,页码准确,目录与卷内文相符。

  六、重要文件、秘密文件除规定可以翻印或学校主管部门同意翻印外一律不准翻印和载抄、借阅。

  七、借用档案时,重要文件必须校长同意,一般性资料如学生学籍,家长情况、成绩统计等可由借阅人直接与教务员联系,但要写好借条登记按时归还。

  八、借阅人不得将其文件资料转借、拆散损坏、涂改、遗失。否则追究责任。

  九、外单位人员不得查阅有关资料,经学校同意方可借阅。

  十、有关人事档案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

  十一、采取保护措施,定时投放樟脑丸等以保证档案材料无虫蛀、霉变。

  十二、所有档案资料必须摆放整齐,按类整理,注意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

  十三、档案材料要进行编目登记,便于使用时查找。

  十四、学校教学用书、教学材料一定要妥善保管。教师使用时一定也要及时发放、回收,不得遗失。

  十五、若教务员变动,必须将全部文件材料及有关业务事宜交代清楚,严格办好交接手续。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6

  1、综合档案室现存档案,可为单位内部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提供利用。外单位利用档案需持有合法证件。

  2、综合档案室所存档案,普通应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限时归还,机密档案不外借。

  3 、综合档案室应积极地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做到及时、主动、热情地为社会各界各项工作服务。

  4、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查阅涉密档案,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5、查阅档案,需由查阅人履行登记手续,登记项目需填写清晰、齐全。

  6 、查阅档案、必须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7、查阅档案、须小心轻翻,不患上圈划、折叠、污损或者涂改,不许拆卷或者抽取卷内文件。

  8 、摘录、复制、翻拍档案,需经档案工作人员允许。

  9 、综合档案室可根据利用者的.需要,出具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档案借出普通不患上过周,特殊需长期借出不患上超过一个月。如需延长借出时间,需办理续借手续。档案不向外单位借出。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7

  一、学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办法,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档案室做到专室、专柜、专夹,配备必需的工作设施,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挪措档案室设备。

  三、按照《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程序,严格做好档案的鉴定、立卷、登记、归档、移交、销毁等工作。

  四、学校干部职工查阅档案要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不得损坏,散开漏页,划圈涂抹,并按期归还。

  五、学校档案不向外人借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但必须在阅文室内并在专职档案人员的'监督下抄录有关内容或出具有关证明。

  六、定期做好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编研工作,要围绕工作的需要和针对本校各处室工作的特点,编制出有使用价值的资料汇集及检索工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综合效益。

  七、经常性地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严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尘和防止有害气体及微生物对档案的侵蚀,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八、做好安全保卫、防特、防盗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或毁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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