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的通告
关于施工的通告1
为满足县城居民夏季用水需要,需在世纪大道路段实施自来水管铺设工程。为了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世纪大道与大库路交叉口
二、施工日期:20xx年6月9日开始施工
三、施工方式:为保障道路交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半幅施工。
四、注意事项:禁止车辆及行人进入施工现场,请过往车辆注意谨慎慢行。工程施工给沿线单位、住户以及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和支持,并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芜湖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6月5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2
因城市道路提档改造建设需要,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北门街进行提档改造施工。施工日期从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结束。
为确保道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期间,北门街实行半封闭施工。请车辆至施工路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道行驶,并服从执勤人员现场指挥和疏通。我们将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太仓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20xx年2月10日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太仓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xx年2月10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3
因xxxx工业园区宏达路中心河桥、塘家桥拆建及辉桥路金家木桥修建工程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宏达路周太线至马朗线、辉桥路梁周线至东泠江路实行道路全封闭施工,封闭时间为xx年3月1日至xxx3年7月31日。期间,敬请过往车辆从晋涵路、欣朗路绕道通行,非机动车及行人在封闭施工桥梁南侧通行,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xxxx工业园区管委会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4
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天都城天韵苑A区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5日22时--9月6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5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由浙江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储(20xx)55号 9#商务楼 10#-12#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由浙江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挂出(20xx)120号地块1#-8#住宅楼及集中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20xx年九月二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5
因工业园区宏达路中心河桥、塘家桥拆建及辉桥路金家木桥修建工程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宏达路周太线至马朗线、辉桥路梁周线至东泠江路实行道路全封闭施工,封闭时间为x3年3月1日至x3年7月31日。期间,敬请过往车辆从晋涵路、欣朗路绕道通行,非机动车及行人在封闭施工桥梁南侧通行,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工业园区管委会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6
安康城区育才东路安师路口人行天桥工程是我市20xx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为确保天桥主体结构钢箱梁安装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车辆、行人安全,有序通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特发布如下通告:
20xx年12月31日21时至20xx年元月14日24时对育才东路安师路口实行阿交通管制,钢箱梁跨街安装时对涉及路口实行全封闭隔离,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径文昌路、育才东路的.车辆、行人请提前绕道通行。请广大驾驶人、行人严格遵守本通告,并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谨慎驾驶,安全通行。对不听劝阻、阻碍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汉滨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7
为确保月河东路(迎宾路至綦公路段)、迎宾路(月河东路至团结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封闭施工,封闭施工时间:xxx年3月1日至xxx年6月30日,敬请过往车辆、行人按交通引导牌提前绕行,因施工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特此公告。
xx县公安局xx县城市管理局
xxx年2月19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8
国道320线提升改造工程将进行路面工程施工,为了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期间,该路段实行单幅间歇式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国道320线州境内K3047+400~K3219+000。
二、施工时间:x年4月15日至x年9月30日。
三、注意事项:在施工期间,间歇式单向放行。请过往车辆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禁止超车,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因施工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月x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9
为改善本市中心区的交通紧张状况,减轻交通压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内环路首期工程于xx年年底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环路首期工程包括中山一路西段、东山口段、东华南路段、东湖路段等四标段。本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在xx年3月31日前拆迁完毕。
二、工程建设红线(包括复建楼房建设红线)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划定。有关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线迁移补偿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三、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已按城市规划安排给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建设用地内需拆迁的房屋,由建房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负责补偿安置。各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发出的拆迁通知之日起90日内,负责拆迁完毕,腾出扩路用地。其他地段的房屋,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拆迁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自接到该办拆迁通知之日起60日内,统一迁往白云花园、瑞宝花园和南晖苑安置定居。如进行房屋作价补偿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方法进行估价后给予补偿。
四、工程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房屋,其所有权人应自接到拆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属无业主房屋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依法办理代管;属违章建筑的,应无条件限期拆除,不予补偿安置。
五、在工程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属单位负责迁移,被迁移的管线按原规模、原标准给予补偿。被迁移的管线需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的工程费用,由管线所属单位承担。未经报建批准擅自铺设的管线,不予补偿,并限期拆迁。
各管线所属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拆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现有管线的`报建批准资料、位置、数量、深度等情况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该办及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时,管线所属单位应派员到现场监理。
六、被拆迁人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当事人核实征用、收回土地或被征拆建筑物的面积、构造、质量或管线规格等资料,提交有关部门裁决后再办理补偿手续。在解决纠纷期间,可实行先拆迁、后解决纠纷的办法,先行腾出土地,以保证工程按期施工。先行拆迁的,应做好前期的测绘、拍照、估价等证据保全工作。
七、对不服从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按期拆迁的,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拒付强制拆迁费用的,可先由拆迁人垫付,再从被拆迁人的搬迁费或其他费用中扣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干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刁难、围攻、殴打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妨碍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或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
(三)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偷窃、破坏、抢夺公私财物的。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施工的通告10
一、施工时间
x年10月8日至x年11月7日。
二、施工地点
S101省道线xx段K78+182~K84+000右幅(湖盐线交叉口~新桥路交叉口,上海方向),单幅计5.818公里。
三、施工内容
对上述路段范围内的路面进行预防性养护。
四、施工安排
按分段半幅封闭的.办法进行施工。
五、注意事项
1、施工期间,行经该路段的车辆须注意安全,加强观望,服从管理,慢速通行。严禁在施工路段超速、超车和违规停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2、施工现场按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设置有关的施工安全标志。
上述路段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施工期间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xxx
20xx年x月x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11
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玉屏至黄雷段)改扩建工程于20xx年6月25日已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对过往行人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全、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涉及的'道路实施封闭,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K2 940至K4 060段(野鸡坪至黄雷交界处)。
二、封闭时间: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共计2个月。
封闭时间禁止行人及机动车通行,请过往行人及车辆按照交通指示牌绕行。违反本公告强行通行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施工期间,由此给沿线广大群众和过往车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公告!
关于施工的通告12
因铺设于中山东路(天山南路—衡山路路段)南侧DN1400输水干管出现破漏,亟需抢修,为避免因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拟采用管内管口修复工艺进行修复,即通过位于中山东路天山路口(红绿灯西侧停车线附近)及中山东路衡山路口西侧(距离红绿灯停车线约110米处)两侧检查井进行输水干管内进行维修。施工作业安排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进行,经市交警部门批准,届时需临时围闭中山东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共40米长路段)两条车道进行维修作业。
敬请留意。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xxx年x月x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13
为贯彻落实20xx年4月23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和建筑渣土运输管理,降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前,一律不得进行土方开挖。
二、所有进出工地作业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建材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必须保持车辆完好、实现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沿路遗撒现象。
三、所有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建设围档、硬化出入口道路、修建车辆冲洗平台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四、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制订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方案,配备2名以上保洁人员正确操作车辆冲洗平台,对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进行彻底冲洗,确保车辆车身整洁,轮胎不带泥上路。
五、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外运渣土,必须在市城管局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许可证》后,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运输,在指定地点倾倒(包括自行调剂的`建筑渣土)。
六、旧房拆除时,必须服从市房管局管理,修建围墙,做好洒水降尘,防止渣土扬尘污染。
市住建委和市城管局将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关于施工的通告14
尊敬的居民及商户:
因温州市水心片区污水整治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作业需要,将20xx年3月14日对该路段道路混凝土路面修复施工;为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将分段对部分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请大家将车辆停放到施工区域外,以免给施工带来影响及延误。若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谢谢合作!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施工的.通告15
为了使齐扎公路工程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确保质量如期完工,以及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经齐扎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申请,对齐扎公路改扩建工程全线实施封闭交通,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施工路段:将对K0+000~K7+607和K7+607~K20+930两个路段实施封闭施工;
二、封闭交通时间: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6月20日;
三、封闭交通期间除工程车辆外将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施工路段通行,社会车辆及行人须按照规定的绕行路线和设置的临时通道减速慢行,超载超限车辆禁止通行,绕行路线全程限速20公里/小时。
四、绕行线路:
1、去往卢屯村、边屯村的`车辆按以下路线行驶,即由曙光岗——曙光大街——前进村——老头社——卢屯村——边屯村。
2、去往查罕诺村、东关地村、哈拉乌苏村、扎龙村和扎龙自然保护区的车辆按以下线路行驶,即由曙光岗——曙光大街——查罕诺村——边屯村——东官地村——翁海村——哈拉乌苏村——八支干堤坝——扎龙村——扎龙自然保护区。
特此通告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齐扎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xx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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