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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精选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 1
一、个人操守及素质
1、社工是公共服务的专业提供者,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者,社会政策的宣传者和重要执行者,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推动者,社会公平的积极维护者,社会建设的“工程师”。
2、拥有良好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技能,遵纪守法,尽职尽责,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
3、遵循平等原则,尊重每一个人的独特价值和尊严,不因服务对象的出身、种族、国籍、性别、年龄、政治观念、宗教信仰、社会及经济地位等不同而有所区别。
4、全心全意为公众服务,相信每个人都有发展的潜能,为满足服务对象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而努力工作。
二、工作守则
1、有关社会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政策、法规,大力宣传社会工作的积极作用。
(2)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民众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努力推动完善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促进提高整体社会福利水平。
(3)本着负责任和建设性的态度,鼓励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事务,发挥良好的正面导向作用。
(4)积极推动社会工作行业的整体发展,主动献计献策,促进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与创新。
(5)当突发严重自然灾害或社会群体性危机事件时,社工有责任作出及时的专业视角反应,启动危机干预预案,有效地开展专业社会工作,帮助人们走出灾难的阴影,消除恐惧心理,重建生活。
(6)不得运用个人的知识、技能或经验助长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2、有关用工单位
(1)服务至上、诚信为本,遵守用工单位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认真完成服务指标和任务。
(2)尊重用工单位,诚意合作,共同成长,合理维护社工专业独立性,在有矛盾时应坦诚相见,积极寻找更加合理友善的解决方法。
3、有关机构
(1)向机构负责,遵守纪律,服从机构决定,维护集体荣誉,为其提供高效、优质的专业服务。
(2)作为社工机构的一员,积极维护社工机构整体形象,主动献计献策,提供咨询意见,以提高机构的服务水准;在未经机构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用机构名义与外界联系,为私人事务招揽服务对象。
4、有关专业
(1)坚持诚实﹑守信、尽责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操守及助人价值观。
(2)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取得专业资格,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3)在专业资格、服务性质、服务方法及统计成效等方面应本着诚实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4)积极总结经验,开展专业研究,推动深圳社会工作实务水平的总体提高。
5、有关服务对象
(1)严守服务对象第一优先原则,在工作过程中确保服务对象生命安全。
(2)对服务对象负责,协助他们获得适合有效的服务,使服务对象知悉其权利、责任、义务,并对应承担社会工作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遵守保密原则。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在与公共利益不矛盾的前提下应予保密,如因工作、法律等需要必须公开服务对象的资料时,应尽可能事先取得服务对象或其法定代理人以及社工机构的同意,并对可能识别案主身份的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4)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培养服务对象的自决能力;当服务对象的行为会伤害自己或他人时,社工可以对其自决权进行适当限制。
(5)不得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藉以谋取私人的利益。
6、有关同工
(1)互相尊重,平等竞争,取长补短,友好合作,共同提高。
(2)对于同工及其他专业人员有损服务对象利益的不道德行为,应采取适当行为予以制止;也应在有需要时维护受到不公正指控的社工利益。
(3)尊重其他社工机构及社工,不擅自介入其他社工的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权。
(4)合作开展个案时,社工与合作同工之间所作的保密性沟通,在未经资料来源者明确同意下的情况下,不得向服务对象透露与个案工作无关的沟通内容,如社工喜好评价等。
(5)尽力协助新来同工建立、发展专业价值观,辅助其学习专业知识与技能。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 2
第一条为推进社工站日常工作开展的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准确考核社工的工作绩效,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第二条社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第三条社工请事假、病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2天以上要经县民政局批准。
第四条社工要遵守值班安排,不得擅自脱岗。第五条社工要对工作站站员建立工作档案,做好工作记录。
第六条社工应在《工作实录》中详细记录自己的行踪和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将《工作实录》进行整理,交站长进行分析和评估;每半年形成一份工作总结,交县民政局进行评估。
第七条社工外出开展工作需经社工站站长同意,并注意人身安全,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社工工作站建立信息保密制度,注意维护站员的隐私和其他应予保密的.权利。
第九条社工应注意保持社工站环境卫生,保护好工作场所内各种软硬件设施。
第十条县民政局对社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绩效考核的等次依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 3
为切实履行区委区政府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加强中心工作人员及派驻部门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全区先进示范单位,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全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无故缺勤。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工作时间要仪表端庄,统一着工装,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着淡妆,不浓妆艳抹。
3、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玩电脑游戏、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等。
4、端正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时间不得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楼内吸烟、吃零食、乱扔脏物;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区域和餐厅卫生;无特殊公务接待,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5、规范窗口服务,对办事人员热情礼貌、耐心接待,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6、严格做好本职工作,对96715群众利益诉求工作做到实时督察督办;对社区网格员视频信息输入情况和手机24小时畅通进行随时抽查。
7、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工作人员要按照迎检责任分工各负其责,确保不出差错。
8、周六周日值班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和视频监控轮班人员(注:不包括各委办局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值班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做好相关记录。
9、加强安保工作,保安要对进入中心的人员,严格询问、登记,闲散人员不得入内;对中心外部环境及车辆的停放要实时监管;对中心内部要加强夜间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保洁员要对大厅公共区域随时进行清扫,不留死角,确保干净整洁,同时负责花卉养护。
11、司机要管理保养好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安全无事故。
12、视频监控员要定期检查维护系统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13、严肃请假制度,要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凡请假一天以内,须向中心分管领导请假;超过一天须向中心主任请假;超过三天要形成书面材料,交由中心主任批准。
14、各单位派驻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参照制度的第十三条执行。如派驻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原单位因工作需要超三天以上请假的,需由原单位的分管领导与中心主任沟通后,交由中心主任予以批准。
中心工作人员及派驻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将从重处理。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 4
1、年初做好年度规划,层层签订或下发年度责任书,半年对责任部门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2、定期主持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形势,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果断妥善处置。
3、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办工作例会,分析形势,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
4、每月进行一次综治工作情况通报。
5、每季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进行一次工作讲评分析形势,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
6、每年对专(兼)职综治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7、每年针对人员变换情况,对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兼)职综治干部进行补充,确保组织健全。
8、每年年底单位综治责任人作述职报告,并建立综治责任人绩效档案。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 5
一、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中心主任主持,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议应做好记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存。
二、首问责任制度
群众来信来访时,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总台值班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接到群众的.来信来访后,无论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都要耐心询问情况,做好登记备案。能自行解决的,直接答复解决。需要转交其他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催办督办、群众答复工作。
三、情况报告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定期不定期向镇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综治办报告工作情况。平时实行周报告制度,重点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生突发情况随时报告。上报信息要分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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