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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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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胡咏华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十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一次,具体情况为:
会议召开时间
方式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015年3月4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5年3月23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5年4月13日
现场会议
通讯表决
《201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年4月23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6月17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5年8月27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年9月7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5年10月20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15年10月27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11月2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议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5年12月3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5年12月11日
通讯表决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大华”)为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派的各项工作,并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的相关要求。
2. 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以会议和通讯的方式与大华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并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大华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为更好的使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大华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我们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披露及时、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各位审计委员尽职尽责,与大华保持良好的沟通,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同时也督促和勉励公司要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财务报告。
(四)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部门一直保持良好的沟通。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对《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不合乎法律规定的关联交易。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新的一年里,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发挥所长、勤勉尽责,进一步推动公司内控制度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有效提高。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以下无正文,为《大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关于其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牛 钢
王志敏
胡咏华
孙广亮
陈弘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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