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5-01-11 11:09:51 嘉璇 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精选13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精选13篇)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1

  为了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优先的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辽宁省沈阳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社会调查制度全面引入沈阳市两级法院刑事和民事案件审判中。

  一、组建队伍,建章立制

  社会调查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规定,但对于我国来说还是刚刚起步阶段。为此,沈阳市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多次协商、论证,从全市选聘两级法院社会调查员(所选聘的社会调查员必须熟悉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而且自己所从事的'日常工作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一定的联系)50人(15个区、县〈市〉各3至4名,市直2名),并联合下发了《关于组建沈阳市少年审判社会调查员队伍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规定:社会调查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培训主要由未保办负责,以确保社会调查员的组织建设和社会调查制度的开展和实施;规定对社会调查员参与社会调查和出席庭审,参照人民陪审员补助标准由委托法院给予报酬。

  二、加强培训,明确职责

  一是培训调查员如何深入到刑事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所在的家庭、学校、社区、工作单位、公安派出所等,通过走访家长、老师、邻居、同事、管片民警和会见当事人等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生活背景、受教育程度、成长经历、社会交往以及导致犯罪的原因等方面展开调查;二是培训调查员在法庭教育阶段,如何参与对被告人进行帮教,促使其改过自新;三是在民事审判中,培训调查员如何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监护权、人身损害、继承等合法权益进行关心和保护。四是培训调查员在庭前社会调查中,若发现有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及时给予干预,必要时建议有关机关予以惩处。

  三、深入实践,突显效果

  社会调查员队伍组建以来,参与了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引起一定的社会反响,成效明显。例如,对孙某某等4人故意伤害案件、金某故意伤害案件和樊某故意杀人案件,在案件的审理中,社会调查员通过社会调查,对他们的犯罪成因分别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同时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导,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都表现出了真诚的悔罪态度。在一起增加抚养费的二审案件中,社会调查员通过调查,发现原告是一名只有16岁的女孩,被告也就是其父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又再婚,对原判决的抚养费支付不起,原告面临辍学的危险。为了不让女孩辍学,社会调查员到原告的学校进行了沟通和协调,最后学校领导同意为其减免了学费,保证了女孩不失学。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2

  社会调查制度是针对未成年人犯刑事司法审判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以刑罚个别化处理为理论依据,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保障判决的合理性,在国外又叫犯罪人格调查制度。随着2001年最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确立该制度以来,刑事司法实践针对该制度的事实进行不断的探索,总的看来该制度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在目前刑事司法实践来看该制度的规定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导致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未能得到良好的实行和发展。因此有必要在此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执行该制度的客观情况和暴露出的问题,就如何完善该制度提出一点浅显的想法。

  一、我国未成年社会调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1、社会调查制度的启动具有选择性。2001年最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人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按此规定是否在判决前开展社会调查具有选择性,人民检察院、辩护人、法院根据各自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开展社会调查。到司法实践中,由于是选择性规定,不管是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还是法院开展社会调查的情况就极少。这种任意选择,无标准启动程序的规定使得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未能得到良好的实行,成为一纸空文。

  2、社会调查的主体不明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设立的社会调查制度,可以开展社会调查的主体有四个,人民检察院、辩护人、法院以及接受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在司法实践中社会调查的主体就更为混乱,那么这种多主体调查的形式使得社会调查制度的权威性和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3、缺乏对社会调查结果进行评定的机制

  社会调查报告要解决的问题是未成年人犯其即往的表现所折射出的人格特点,最终落实到未成年犯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评判上。因此必须对社会调查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客观评定,认定未成年犯的人格特点。但现有的社会调查制度并未对此做出规定,社会调查仅仅是罗列了未成年人即往表现的信息,但如何对信息进行评定,认证未成年犯的性格是否存在缺陷,是否予以酌情从轻处罚、轻到什么程度缺乏评判的客观标准,具有极大的主观随意性。

  二、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

  1、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列为未成年犯处遇的毕经程序。

  为充分的保障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体现刑罚个别化处理的具体优势,充分考究未成年犯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要,保障科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应当将社会调查确定为未成年犯处遇的必经程序,排除该程序启动的任意性。如此社会调查的启动具有法律规定的严肃性,普遍适用于每一个未成年犯罪案件,这种普遍的、必然的适用性能有效的保证公正处遇可能出现在每一个未成年犯罪案件中,体现刑罚无差别化的普遍正义。

  2、明确社区矫正组织为社会调查的主体。

  社会调查的主体应当是能够全面收集到未成年犯相关信息的'单位,能够及时收集到相关信息,同时对案件的处理没有厉害关系。在国外,人格调查一般由缓刑官负责实施,主要原因在于缓刑官能够全面及时的收集到相关信息,同时其长期从事缓刑帮教的社会经验能够帮助其收集到人格调查有关的信息。那么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人民检察院、辩护人、法院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基于其特点职责的要求不能作为社会调查的主体。特别是法院事前进行人格调查可能使法官对未成年人的人格特点作出不当的评判,这种内心意识的提前干预,可能使法官进行处遇衡量时失去公正的立场。从司法实践来看,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正在逐步的开展,很多的地方成立的专门的社会矫正机构,因此社会调查在实行社区矫正的地方应当由社会矫正机构进行,其优点在于作为社区矫正机构的地域性使社区矫正机构更容易接触到未成年犯的有关信息,收集资料较为便利。同时作为社区矫正机构事前进行社会调查亦是对可能实行的社区矫正的提前了解,如果未成年罪犯被执行社区矫正则事前进行的社会调查将成为制定社区矫正方案的有力依据,避免了重复进行调查。

  3、完善人格调查的内容

  进行社会调查的目的在于充分收集信息,对未成年犯罪的个体因素进行评判,衡量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以此作为量刑轻重的参考。那么社会调查结果在量刑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为此社会调查具有着严肃的地位,其调查的内容应当充分围绕评定人身危险性和主观恶性所必须具有的基本要素。那么社会调查的内容不能具有任意性,社会调查制度应当规定进行调查时所必须调查的内容。

  4、建立人格评审制度。

  应当建立一种机制,对社会调查所收集的到的有关信息进行分析,认证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同时应当从规则上明确那些倾向性性格可以成为酌情从轻处理的依据。对人格评审机构的确立,笔者认为可以将未成年人人格评审事项交专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机构进行,这些机构收集到有关材料后对未成年人是否具有危险性倾向性格的应当进行认定。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3

  随着青春期的来临,少男少女们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生理上的变化促使心理上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开始表现出对异性的倾慕与向往,希望自己能更多的与异往,有什么苦衷和心里话也愿意向异性朋友倾诉。这时,男女同学间相互吸引乃至发生早恋。但是,有些青少年不敢与异性交往,羞于谈异性,与异性说话时则脸红,出汗,心跳,呼吸加快,语言不连贯等,出现异性交往障碍。

  怎样才能打破这种异性交往的障碍呢?咨询要点如下:

  (1)更新观念,主动交往。青少年由于性的萌动,产生对异性的渴慕,是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过分压抑对于身心健康发展是不利的,尤其是在当今信息开放的年代,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开放型的人际交往成了社交的主旋律,因此,不应将与异性交往神秘化。

  (2)树立正气,创造环境,

  打破封闭式的生活环境,用全新的观念和热忱的态度,发展同性友谊和异性友谊。树立正气,创造合适的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己在交往时堂堂正正,一身正气,不抱杂念,对别人的交往不冷眼,不遏制,不捕风捉影,不制造流言。

  (3)分清友谊与早恋的界限。由于中学生生理心理机能并未完全发育成熟,如果这时恋爱,难免会有较多的冲动性和盲目性,但是,对于中学生来说,友谊与恋情之间的'尺度不易把握,因此应尽可能增加群体交往,这样的交往方式,既能渲泄情感,满足少男少女的心理需求,又可避免越轨行为。

  (4)交往时要大大方方,不要故作姿态,以免招来流言蜚语。少男少女们都喜欢在异性面前表现自己,以获得异性的好感和青睐,这是正常的。但这种表现一定要掌握尺度,要自然大方,不可粗俗轻浮。

  (5)要善于学习异性的优点。由于性别差异,男女在性格和气质方面各有长处,男生坚毅、刚强、勇敢、独立;女生细腻、温柔、严谨。不与异性交往,少男少女们很难发现异性身上特有的优点,而这些优点又恰恰是其本身所缺少的,因此,男女生之间进行正常交往,有利于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4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1、从年龄结构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90年代有所提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日益增多;

  2、共同犯罪普遍。未成年人因自身身体素质及其他能力的限制,喜欢结伴而行,相互利用、相互壮胆而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较为普遍。共同犯罪成为其主要犯罪形式;

  3、“两抢一盗”呈多发性犯罪。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经济上依赖于父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未成年人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父母经济上的供给一旦不能满足其物质需要,就容易想歪心思,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满足其物质需求。

  4作案偶发因素多。未成年人因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影响和干扰,容易冲动,其违法犯罪多具有偶然性,犯罪起意快,且一般没有特定的犯罪对象,往往只要一人提议,其他人便不假思索同意,说干就干,不计后果。

  5、犯罪手段渐趋成人化。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和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电视、游戏、黄色刊物和他人的传授,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一些未成年人有意模仿或者精心研究电视、电影、侦探小说上的犯罪方法作案,反侦查意识很强,犯罪手段渐趋成人化。

  6违法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在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不少未成年人的耻辱标准明显错位,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群体性道德失范、价值观念偏差和道德水准滑坡的现象,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耻辱感越来越淡化。有的未成年人认为,老实本分等于无能,一旦触犯法律受到惩罚,只认为自己运气差,并不认为是什么耻辱。

  7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突出。当前,农村青壮年大多长年外出务工,导致农村“留守学生”、“隔代监护”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未成年人因从小缺少亲情温暖、缺乏家庭教育和家庭监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态势

  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影响,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增加;其增长速度不如忽视,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从犯罪原因上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未成年人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和社会原因。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首先,从心理因素分析未成年人的自我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冷静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己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自我控制能力较差,难以抵制外界不良诱惑,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己的心理冲动。再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综合素质较差,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沾染不良嗜好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总之,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情绪不稳定,对事物判断能力较差,模仿性、好奇心和虚荣心都很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逆反心理和攻击性行为,辨别是非以及自制的能力较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或不法分子教唆而误入歧途,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少年犯案发前大多都有喜欢上网、打游戏、吸烟甚至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他们游手好闲,无事生非,从而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和产生违法行为。另外,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极为严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无一不与色情文化的污染有关;因为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几乎是空白,因此,处于性早熟时期而对性的认识是既神秘又剌激,在有诱惑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未成年人性犯罪。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家庭教育的好坏,父母道德品质的优劣以及教育方法是否得当,对子女的心理、品德、爱好、理想和行为举止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说家庭教育很重要,很多未成年人就是因为没有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而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其中家庭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溺爱纵容型家庭;家长过分溺爱、放任,疏于管教。现代家庭多为独生子女家庭,家长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迁就孩子的不适当要求,对子女的不良习惯不能及时发现并教育其纠正,特别是在物质生活上无限制,致使子女形成唯我独尊、自私自利、占有欲极强的心理,当其不断增长的需求欲望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向家庭外扩张,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导时,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不良教育型家庭;家长的不良教育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拔苗助长”型,二是“任其自生自灭”型。“拔苗助长”型的家长是投入多、交流少,在学业上对孩子抱有很高目标或对孩子容错性较低,一旦孩子达不到目标或出现错误,家长不能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帮助孩子分析原因,而是奉行“棍棒教育”,使孩子产生畏惧心理,伤害了子女的自尊心,使其产生逆反对抗心理和自卑、悲观情绪,甚至于轻生。“自生自灭”型家庭是家长自寻快乐多,与孩子同乐少。

  有的家长忙于工作,有的家长忙于生计,有的是父母离异,有的是家长外出打工,对孩子缺乏必要的关心和爱护,使他们过早地尝到了生活的苦涩,失去了亲情的呵护,性格孤僻,自卑,脆弱,最易交朋友,被坏人利用。

  3、父母素质偏低型家庭;家长自身要求不严,对孩子影响很大。家庭中,家长的一言一行,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可塑性强,父母的言行影响着他们的成长,有的父母素质较差不能正确的教育子女,甚至颠倒是非,有的本身就有一些不良恶习,严重影响着子女的成长。在生活中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影响最大的人是父母。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易受暗示,善于模仿,但辨别是非、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常常把与之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的父母作为自己的模仿对象。

  4、残缺重组型家庭;家庭的完整是子女健康成长的摇篮,当离婚、死亡或服刑以及其它原因失去了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时,家庭的完整性便遭到破坏。这种家庭既给子女心理造成了伤害,又给子女的家庭教育造成了缺陷。相当多的孩子因此产生深刻的情绪障碍,悲观失望,嫉妒他人,不满现实,形成一种反社会的心理,极易引发犯罪。

  5、父母外出型家庭;随着人口流动比例的增大,尤其是有些地方经济欠发达,不少家庭为了谋生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将子女托付给爷爷奶奶或亲属,使子女的管教工作存在严重的缺陷,使一些未成年人因失去了良好的管教条件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社会环境

  首先是宏观环境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强烈的变迁。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更加显得茫然不知所措。不断涌现的新生事物,使他们的欲望不断膨胀,但他们的能力使他们很难通过合法的手段去实现这种欲望,为了满足这种欲望,他们很可能不择手段,实施越轨甚至犯罪。加上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日益加大,他们在与别人的比较中,体会到一种贫困感,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吃喝、讲穿戴、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这种心态加大了他们心理的失衡,更加促使了犯罪的发生。其次是微观社会因素的影响。网络、电视、电影等传播媒介的影响。传播媒介的对未成年人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的很多行为举止都可能是从这些媒介中学习的结果。渲染暴力、淫秽等思想的传播媒介在某种程度上对青少年犯罪有很强的诱发作用。由于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受好奇心的驱使,往往是“一看、二学、三堕落”。另外是网络游戏的诱惑;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网络游戏在给人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说网络游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社会原因。因为网络游戏的诱惑力,不少未成年人经不住诱惑,沉迷于网吧、游戏室,尤其是在校学生在那里结识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的因为争机子打架,有的因为没有资金消费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学校原因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和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仅次于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

  但现行教育制度存在的缺陷是不容回避的问题。一是单纯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为了取得高升学率,以满足社会及家长的期望,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只重视教科书规定的知识教育而轻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二是法制教育重视不够。从近两年审理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来看,他们的法律观念非常淡薄,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如有的人认为打打架,把钱赔了就没事了。三是个别教师素质不高,教育方法不当。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把差生视作“包袱”冷眼相看,使其对学校产生本能的抵触情绪而辍学在家,给社会带来了消极因素。四是学校管理存在问题,尤其对住校学生的课外管理不严,致使少数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与社会的不良青少年接触,而被引诱走上犯罪。五是学校管理单纯强调“标准化”,忽略了以人为本。学校过于“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使部分学生不能很好的适应校园生活,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正确对待,缺乏信心甚至自暴自弃。

  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与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社会、学校、家庭和未成年人自身,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实行综合治理。

  1、 优化家庭环境,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因此,每个家庭都必须以对子女负责、对国家的未来负责的高度出发,维护家庭和睦,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大力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父母要首先从自身做起,提高婚姻质量,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给子女当好表率。要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2、 注重学校的教育功能。 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和继续,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要要改变那种只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学校要在传播文化知识培养兴趣爱好,引导个性发展的前提下,使未成年人首先学会做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与教育方法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同时还要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担负起加强法制教育的重任,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3、 净化社会环境。社会各方面,应齐抓共管,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净化大文化市场。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净化影视报刊文化市场,加大打击宣传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和音像制品,杜绝黄、赌、毒对未成年人的侵蚀。二是要加大对网吧、游戏室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该取缔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该处罚的要处罚,坚决避免不法网吧、游戏室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三是要加强宣传和普法力度。使未成年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制不良习气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四是加强社会治安,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诱因,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4、 构筑以学校为中心的学校、家长和社区三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首先应该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班主任应该定期做家访或者召开家长会,多与家长交流,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对于后进生要多加鼓励,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对于一些不良行为要慢慢督促他们改正;其次,学校应当加强与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和居委会、村委会的沟通与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让在校青少年有安全感,并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另外,学校应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学校应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成立法制教育基地或类似组织,不定期邀请相关执法部门以案说法,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

  5、 落实刑事政策,实行司法预防。司法机关应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其认罪悔罪,重新做人。首先,要改革庭审方式,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有针对性地邀请学校教师、群团干部或心理学工作者介入庭审,实施心理矫正,从而打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心理残余。其次,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时,尽可能多适用非监禁刑,即多判处缓刑或罚金刑,给其创造重新做人的机会。再次,检察院应设立帮教考察检察官,负责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少年被告人案件进行庭前调查,找准教育挽救的“感化点”,为庭审法官提供庭审注意事项和量刑参考意见。同时和少年法庭的法官一起负责做好判处缓刑的少年被告人的跟踪帮教工作,建立帮教制度和帮教档案,对少年犯进行长期有效的跟踪帮教,促进其彻底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

  总结: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严重性不容我们忽视!我们应该多方面去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予他们多一点关心!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5

  “你是风儿我是沙,你是牙膏我是刷;你是哈密我是瓜,你不看我我自杀”,“读书苦,读书累,读书还要交学费,不如去当,有钱有势有地位,还有美女陪着睡”……,日前宁德市关工委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进行问卷调查,当收集周围同学中传念的童谣、顺口溜时,见到的却是诸多这样粗俗的网络短信。

  成年人究竟给未成年人创造了怎样的环境?多项调查发现:当前宁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主流健康向上,但暴露的问题令人忧虑。据市关工委陈智民介绍,此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课题调研历时1个月,采用问卷、座谈、访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涵盖达标中学、重点小学、职业中学、市区、城镇、沿海、山区为特点的10所中小学为调查点,各县(市、区)关工委调查小组和市直组,按各自的问卷调查对象机械抽样1000名中小学生(其中小学生300名、初中生400名、高中生300名;男生507名、女生493名),进行当场问卷调查。

  10所调查点学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反映出本地区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的概貌。问卷调查结果堪忧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未成年学生政治信念正逐渐成熟,思想品德正向健康方面发展,法制观念也不断增强。主要表现在:对祖国的情感和态度正确的占77.1%;对信仰有正确认识的占58.9%;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比较正确认识的占54.5%;对诚实守信、人际交往、社会公德能正确对待的占63.6%;法制观念比较强的占72.35%。此次问卷调查同时暴露出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也存在着不少令人忧虑的`状况。统计数据反映:

  ——作为中国人“自豪感不多”的占1.33%;“没有什么自豪感”的还有0.32%:

  ——认为在人的一生中,“金钱最重要”的占2.55%,“权力最重要”的占0.80%;

  ——崇拜的对象是“明星”的达11%,“专家教授”的仅占3.90%,“英雄模范”的占5.20%;

  ——每月零花钱在“100元左右”的占8.9%,“200元以内”的占4.6%,“200元以上”的占3.2%。孤僻、任性、不合群;爱攀比、摆阔气、追求时尚,等等,可谓是当今一些孩子的通病。比如:一个小学四年级学生从早上起床穿衣、洗脸、吃饭、上学、放学,一切全由父母包办、接送;据一所达标中学统计,有百分之六十的学生上学带手机;未成年人上网普及率奇高,在城镇,家里没有电脑的学生几乎都上过网吧,尤其那些厌学的孩子沉迷网吧,甚至通宵达旦;一所小学组织高年级学生到劳动基地实践两天,有的'家长让孩子带手机保持时刻联系,一有呼声就开小车接回家。

  家庭教育状况浅析勿庸置疑,学校教育、家庭影响对未成年人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本文由网络提供,请登陆查看更多文章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是孩子成长成才的“第一责任人”。但是,由于家庭结构不同、家长职业各异、文化层次有别、素质参差不齐,对“第一”身份和责任的认识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前家庭大概有以下几种模式,对孩子的教育和影响千差万别:

  ——和睦温馨型:父母既是孩子的家长,又是孩子的教师还是孩子的朋友,了解并理解孩子的需求,善于沟通,教子有方,一家子亲密无间、和和美美、快快乐乐,孩子的身心、智能、品德得以和谐发展。

  ——娇惯溺爱型: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一家六位大人围着一个“小太阳”转,孩子从小受到百般呵护,过着“殿下”、“公主”式的生活,养成自私、偏狭、“唯我独尊”的心态和生活上的低能儿。

  ——残缺不全型:或父(母)早逝,或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完整的亲情爱抚,容易导致畸向发展。

  ——简单粗暴型: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一旦不尽如人意,便冷嘲热讽、恶语棒喝,矛盾激化。父母失望、放任不管,孩子叛逆、厌学、出走,甚至走向反面。

  ——贫病交加型:父母或下岗、或体弱多病,生活难以为继,孩子思想负担重、精神不振、心情忧郁,多有自卑感、负疚感。

  ——恣意享乐型:父母或“地位”不低,或收入颇丰,常常生活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之中,父亲迷“麻”,母亲迷“舞”。孩子迷“网”,全家“各得其乐”。

  ——疏于管理型:父母外出经商、打工,孩子托“管”,往往产生“近朱”、“近墨”现象。综观家庭教育状况,尤其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深知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面对激烈竞争的社会,长期存在着的重文凭轻能力和人才高消费的用人制度。大部分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但遇到了“教子成才无方”的难题。

  改进道德建设的建议通过此次调研,市关工委的工作人员对我市中小学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状况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症下药,他们建议加强和改进其思想道德状况要切实做到全党重视、全社会共同参与,有必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问题。

  要进一步加大青少年、科技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的投入,并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办好适合未成年人年龄特点的电视、电台的节目、栏目,以满足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在目前尚无能力完全杜绝网吧的情况下,尽在网络。是否考虑设网吧一条街,以利有效监控和管理;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社会、家庭、学校要合力创造一个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健康、安全、有序、规范的绿色网络环境。当前一些成年人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等,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要教育好未成年人,首先要教育好成年人。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全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修养水平。尤其是各级、各部门在职干部要起表率作用,为未成年人做出榜样,自身不正焉能正人。同时,要加强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做好教师的德育培训工作。广大教师要为人师表,注重师德修养建设,以高尚的情操教书育人,真正做到德智双馨。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举办或继续办好家长学校,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家校联系制度,改进家访内容和方式,多沟通、多交流、多理解、多配合,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同声齐唱”。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6

  通过调查,从未成年人上网的基本情况、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的影响、引导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时代健康成长的设想及建议四个方面,分析了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

  为了更有效地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省妇联儿童部围绕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专题在全省开展调研。在13市(地)城乡抽取2600名中小学生、1300名上网学生家长作为样本进行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3254份并汇总分析。主管领导于6月份带队赴哈尔滨、大兴安岭区县实地调研,并与专家、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座谈。此外,还通过“儿童网络安全行”征文、走访心理咨询机构等途径了解了有关情况。

  一、未成年人上网的基本情况

  1.未成年人上网较为普遍

  调查发现,上网已成为未成年人成长历程中的普遍现象。此次问卷调查到的上网学生占了93.4%,女生比例略高于男生。在10至13岁之间开始上网的学生最为集中,占39.8%,仅有1%的学生在5、6岁时开始接触网络。学生上网已持续三、四年的占25%,还有25%的学生网龄已达5至20xx年。81.6%的同学每周至少可以上网一次,5.2%的学生可以每天上网。

  2.未成年人上网较为理性

  调查显示,绝大部分未成年人上网较为清醒理智,认为自己喜欢上网但不迷恋的占54.2%,上网与否无所谓的占40.1%。47.7%、34.9%的家长也分别对自己孩子的上网行为做出了比较理智、上不上网无所谓的评价。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在较为合理的范围之内,74.8%的学生能将上网时间限制在2小时以内,81.6%的学生能将上网频率控制为每周上网一次或只在周末定时定点上网,57.3%的家长也明确表示孩子上网时间一般在1至2小时之间。80%以上的学生对基本的网络道德有正确的认识。66.1%的学生表示不会在网上填写真实的个人和家庭成员资料。89.1%的学生表示不会向家长隐瞒自己上网的真实情况。88.8%的学生表示不会去见网友。

  3.未成年人上网有成人监督指导

  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家庭和学校为未成年人学习使用互联网创设了基本条件,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中上网,家长和老师对未成年人上网也起到了一定的监督指导作用。55.2%的同学在家里上网,20.6%的同学在亲朋家上网。70.5%学生表示自己上网受到家长监督,70%的家长也认为自己的监管有一定效果。家长、老师等也较注意告知孩子上网注意事项,学生问卷显示,由家长告知孩子上网注意事项的占39.6%,由老师告知的占23.2%,亲戚告知占10.7%。

  4.未成年人上网重要内容是游戏娱乐

  调查发现,大部分家长和孩子都认同上网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之余游戏娱乐的重要内容。与上网相关的内容是学生之间乐于交流探讨的话题,34.8%的学生还是由同学朋友教会上网。学生常浏览的网站类型依次是游戏类、教育学习类、娱乐时尚类,交友聊天类网站,比例分别是34.1%、18.2%、16.2%、13.6%,休闲娱乐的内容总计占了63.9%。调查还发现,男生更喜欢游戏类网站,比女生高出7.5个百分点,女生更常浏览娱乐时尚类网站,高于男生3个百分点,喜欢交友聊天类网站的男女生几乎各占一半。

  5.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现象仍然存在

  调查表明,还有13.1%的学生出入网吧,9.6%的学生只有到网吧才可以上网,3.5%的学生是在有别的上网条件的同时也常常到网吧上网,男同学占网吧上网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90%以上的学生去网吧是为了休闲娱乐,极少部分学生是因为学习需要到网吧上网。统计结果显示,在网吧玩游戏学生占了近一半,玩暴力刺激类游戏的学生最多,达70%以上。谈及上网吧的费用,60%的学生表示要使用平日零花钱,其他学生则要向家长要钱,或用自己的部分生活费和压岁钱来支付。

  二、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的影响

  调查表明,网络对当代未成年人产生了日益深刻、广泛的影响。73.7%的学生认为上网对自己产生了有利影响,15.7%的学生认为产生了一些不好影响,4.5%的学生表示积极和消极影响都存在。很多人形容网络是双刃剑,善用是福,放纵是祸。

  1.网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是有助于开阔视野、求知启智。问卷显示,33.6%的学生在网上常浏览教育学习类、青少年专业类和新闻类网站。学生对网络开阔视野这一积极影响认同度最高,达40.6%。在他们眼中,网络是知识金库,想找什么都能找到;网络是全能教师,能解无数个为什么。学生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在网上随意搜索浏览,可以通过网校听各地名师讲课,有的学生有不会的问题也乐于到网上探讨。网络常变常新的丰富内容使未成年人始终紧跟时代步伐,交流互动的形式也使得学习知识的过程更生动有趣,激发了未成年人的想象力,锻炼了未成年人的思维能力。

  二是有助于放松心情、舒缓压力。调查表明,网络的方便快捷、多姿多彩,特别是玩游戏、聊天、听歌、看电影、看电子书等休闲娱乐功能都使孩子们感到快乐,有助于未成年人缓解心理压力,改善心理健康状况。问卷显示,88.4%的学生在网上玩游戏,83.9%的学生有自己的网友,他们玩游戏的时候可忘却烦恼,与网友倾诉可求得情感共鸣,以减轻课业负担等带来的心理压力。21.4%的家长也认同孩子是为了缓解压力才上网,23.1%家长认为上网使孩子心情愉悦。

  三是有助于塑造个性、培养能力。56%的学生认为上网有助于沟通能力的培养,26.1%的学生认为上网能培养创造性和探索精神。未成年人在网上经营空间博客、与人互动等,可以较大程度上避免现实人际交往障碍的困扰,能有更多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见解、展示自己某方面的才华,能进一步锻炼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自尊心、自信心等,在某种程度上还满足了精神上的成就感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利于未成年人良好个性的养成,对于现实生活中这种发展、需要得不到充分满足的孩子来说更是有特殊意义。

  2.网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一是上网无度伤害身体健康。过度上网是影响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重要诱因,33.8%家长最担心过度上网会有损孩子身体健康。6.7%的学生表示自己上网曾在4小时以上,1.4%的学生承认曾经通宵上网。网络无限开放、信息庞杂,孩子上网计划性不强,贪恋玩游戏、聊天等,都是致使上网时间、频率增多的原因。未成年人长时间坐在电脑前一动不动,加上遭受电脑屏幕的.电磁等辐射,很容易导致血液循环不畅,影响骨骼和组织发育,引起视力、记忆力下降等伤害性影响。由于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未成年人参加室外锻炼、游戏的兴趣减少、频率降低,也不利于身体成长发育。此外,在网吧上网的孩子往往处在一个比较混乱、烟雾缭绕的`环境当中,对身体健康不利。

  二是思想道德素质面临挑战。调查表明,2.6%学生认为网上可以有不文明言行,4.5%的学生认为网络上相互欺骗很正常,2.7%的学生对网络道德的认识较为模糊混乱。有同学举例说,生活中不能偷窃,但网上“偷菜”没有问题。未成年人接受新生事物快,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尚未完全成熟,主观判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还不完善,面对良莠不齐的网上信息和网络服务难于分辨对错和正确取舍,网上的违法不良信息和有害网络游戏很可能使未成年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腐蚀,少数未成年人因上网而产生了思想道德认识上的偏差。

  三是产生行为问题和严重后果。据调查,有的未成年人因为沉迷上网而产生了逃课、逃学现象,在学习的黄金时期荒废了学业甚至辍学,对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势必造成不良影响。依赖网络也易出现心理问题,产生焦虑、亢奋、幻觉等现象,严重的还会出现“网瘾”,据了解,我省未成年人网瘾不是个别现象,在去年哈尔滨市一名心理医生披露的工作日记中就记载有300多位这样的孩子。此外,未成年人心理上不成熟、涉世不深,易受不良风气、行为影响,有的还对家长隐瞒自己上网的真实状况,他们可能因为没钱上网产生欺骗、偷窃、抢劫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也可能因为与陌生人聊天、见面成为被欺骗甚至犯罪的目标,或者一时冲动成为恶性案件制造者,诸如《14岁女孩遭网友拐骗》、《初中生杀人后照旧玩网游》等与网络相关的新闻屡上报端,在这类事件中未成年人都要承受比较严重的后果。

  三、引导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立足广大家庭,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上网安全

  作为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妇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上网安全问题,并将之纳入小公民道德建设、“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中统一研究推进部署。今年,省妇联将“突出保障未成年人家庭上网安全,指导家长做孩子上网安全的守护者”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的年度工作目标。与省文明办、外宣办、通信管理局共同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引导家庭成员自主参与揭发监督行动、家庭教育指导行动、社会实践行动、舆论宣传行动,自觉抵制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有害信息。与省文明办策划实施了家庭教育巡讲龙江绿荫行动,在全省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将保障儿童上网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关注未成年人上网安全问题并学习掌握必要方法。在全省组织开展“儿童网络安全行”家庭教育主题征文活动,呼吁社会共同关注并帮助解决儿童安全上网这一问题。

  2.切实履行职能,确保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和不良信息

  全省网络监管部门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监管治理,设立揭发信箱和揭发电话,组织安装远程监控软件,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进行从严处理,取缔无证照网吧。关工委组建“五老”义务监督员队伍,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们在制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发现揭发黑网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新闻出版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监管,对本省网站擅自登载、链接、传播含有低俗和淫秽色情内容的网络小说、电子书、网络游戏的行为采取必要措施,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网上文化环境。教育部门注重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并积极搭建平台,各中小学普遍利用信息技术课、思想品德课、生活课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网络道德教育,在校园电脑上安装防控软件堵截不健康的网络信息,有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阵地引导学生开展积极、健康的网上生活学习,通过组织参加网上比赛、活动等向学生推荐优秀少儿网站和专题网站,在假期为学生定时开放微机房作为“绿色网吧”。

  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时代健康成长的设想及建议

  时至今日,未成年人已成为中国的网民中的最大群体,据20xx年底数据,中国3.84亿网民中约有三分之一是未成年人,这些上网未成年人约占未成年人总数的三分之一。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成长发展的关键阶段,网络上的淫秽色情信息、未成年人的网瘾现象、因网络引发的恶性案件,这些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已为社会普遍关注,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时代健康成长已刻不容缓。建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从长计议,勇担重任,强化管理,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巩固网络安全保障体制,积极防范网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是推进完善网络立法进程。尽管全国有一系列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进行规范,但伴随着网络产业的飞速发展和日趋复杂,法律的滞后性和不完善也凸显出来,建议完善现有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如通过法律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信息内容负责,对网络色情等网络犯罪行为进行认定,推进网络邮箱、论坛、博客、视频实名制等,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行为进行有效跟踪和处理。

  二是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建议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从业单位审批认定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建设内容丰富、寓教于乐、各具特色的服务未成年人的专业网站。为各级图书馆开设电子阅览室提供场所、设备等各方面的必要支持。严格审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控制网吧的布局和规模。网络监管部门要对网吧等上网经营场所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确保上网身份登记制度、“不准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措施的真正落实,对违规营业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取缔。

  三是加强网络技术保障。要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防范违法有害信息和保护、规范未成年人上网中的作用。利用网络技术及时监测未成年人上网状况,对反映出来的问题给予充分关注和必要研究。开发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优质软件,推广免费过滤软件,进一步提升“绿坝”等现有软件的性能,保证用户安装使用这类软件检测、过滤、截获有害信息的同时不影响其他功能。对现有网站、信息进行分级管理,借助网络安全认证、身份认证技术,限制未成年人对有害信息资源网站的访问。

  四是完善全方位社会监督。建议全面打通网上揭发中心、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监督揭发通道,建立揭发快速反应机制和揭发查实有奖制度,更广泛地发动群众对威胁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行为进行监督揭发。加大对政府监管行为的监督,对网络审批、网吧监管工作领导不力、工作不实、徇私枉法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动员网民参与网络信息和服务的监督,严厉打击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的网络行为,及时消除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要继续发挥“五老”、家长等群众力量参与对网吧经营行为的监督,对查实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坚决取缔,经营者再次经营也要受到严格限制。

  五是促进行业自律。各级互联网协会、网吧行业协会要发挥组织优势和能动作用,引导协会成员实现自我管理,为建设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做出努力。要宣传表彰为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做出贡献的互联网从业单位,为其更好发展提供便利。要促进门户网站、知名网站带头自律,以健康、生动的高品质内容吸引受众,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引导网吧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保不接纳未成年人出入网吧。

  六是家校联动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学校应共同努力,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帮助未成年人掌握上网自律、自护的本领。要引导家长、教师科学施教,营造温馨成长环境,建立融洽亲子和师生关系,支持未成年人发展广泛的兴趣爱好、参与喜闻乐见的活动,避免一部分孩子因心理精神需求不足或压力过大而迷恋网络。要提升家长、教师现代信息技能和网络道德素养,使其成为孩子的示范榜样,并能及早对孩子进行网络用途、操作技能、网络道德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要共建校园网或班级网等网络阵地,提供健康有益、符合学生心理特点和兴趣爱好的知识、信息与服务,给他们以充分展示自己和交流互动的平台。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7

  一、调查范围、对象及方法

  调查采取分专题、定学校,以问卷随机抽样调查形式为主,随机访谈、座谈会、网上调查等形式为辅的调查方法。振兴区属小学23所,本次调查选择了红房、站前、六纬路、永昌、二纬路等5所小学,占小学总数的21.7%。围绕调查主题,设计了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学生课业负担、校园文化、社会实践课等5个专题,发放问卷2 893份,其中,学生问卷2 793份,教师问卷100份。各专题都相应进行了随访活动,对生生关系、学生课业减负、校园文化等专题进行调查,组织召开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和教师座谈会3次,开展网上调查1次,调查工作历时3个月时间。

  二、调查结果及情况分析

  1、师生关系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我们共发放了200份学生问卷和30份教师问卷,对当前师生状况满意的学生数185人,占问卷总数的92.5%,教师数25人,占问卷总数的83.3%;认为不满意的学生数2人,占问卷总数的1%;认为一般的教师5人,占问卷总数的16.7%。大家对当前的师生关系状况总体是满意的,认为师生关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教学负担超载、心理压力过重、感情交流困难以及教师的教育、教学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欠当。老师和“问题学生”之间的心理距离有待缩短,70.2%的学生喜欢“朋友式的老师”,而老师认为“教师犯错误时也应当说声对不起”的只有43.5%。不少学生认为老师有明显喜欢和偏袒成绩好学生的情况。学生在回答“老师对待优生差生一视同仁吗”问题时,选择一视同仁的占问卷总数的61%。

  师生关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4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教师出于职业上的考虑,对用功的学生和能够按要求去做的学生比较喜欢和偏爱,使得另一部分学生的向师性心理得不到满足。二是教师和学生以“一”对“多”的.关系,增加了老师全面了解学生的难度,进而影响因材施教方法的实施,一些学生产生了消极情绪。三是小学生的不成熟性决定了有的学生容易违纪,容易对老师产生误解,难以约束自己的行为。四是学校、家庭和社会配合得不好。

  2、生生关系的现状及班集体对学生关系的影响

  问卷调查发出300份,随机访谈学生10多位,同时做了网上调查。学生与班集体关系融洽的占78.5%,与同桌关系融洽的占91%,与异性同学关系融洽的占26%。回答“用一个词或一句话形容你与全班同学的关系”,大部分同学选择“友好相处”、“纯真友谊”和“你尊重我,我尊重你”等。学生气质类型与交往关系能力方面,各种类型学生对友情都有渴望和要求,其中外向型气质的学生最高,占被调查者的2/5。班集体对同学的交往影响方面,班集体较好、较团结的,学生关系一般都较融洽,交往的积极性也较高,而班集体松散、较差的,学生情绪相对低落,交友的积极性也不高。

  对“好学生”的理解,学生和老师存在着差距。老师从管理者角度出发,认为“好学生”应该听话,遵从师训,成绩优秀。受学生们欢迎的“好同学”有两类,一类是成绩拔尖,性格随和,与人为善的同学。一类是学习成绩平平,但聪明、好动、风趣、乐于助人,在班里有一定号召力的学生。调查表明:现在的孩子比较重视与同龄朋友的交往,对家长和老师的依赖性逐渐降低,遇到问题首先愿意与同龄的朋友交谈,把朋友作为倾诉对象。

  3、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和原因

  调查发放学生问卷882份,教师问卷57份,召开座谈会1次,访谈教师、学生、家长10多人。大家对现在小学生课业负担超重问题基本形成共识:一是学生在校时间长,少数教师采取提前到校、推迟放学的方法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二是学生课业减负的家庭压力太重,学生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后,还要做家长购买的课外补充习题书,或参加补习班、兴趣班、特长班、提高班等,学生身心疲惫不堪;三是教辅资料泛滥成灾,小学生书包过重仍然是一个突出问题;四是部分教师教育观念、教学能力不适应课改压力,习惯“填鸭式”教学方法,缺少“教育智慧”。

  学生课业负担超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社会上对考试状元和考名牌大学的宣传此起彼伏,升学竞争愈演愈烈。二是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不惜花大量金钱为子女找家教、买资料、上培训班,学生负担沉重。三是社会和家长仍以升学率评价学校,使得学校在减负等问题上态度暧昧,不敢迈开步子。四是学生承担着太多的压力。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使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成为空中楼阁。

  4、校园文化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调查范围定为五、六年级学生,发放问卷211份,对教师作随机采访。97%的学生对学校的环境建设是满意的,但也提出希望学校环境建设更富儿童情调的建议,40.7%的`学生在问卷中要求学校在环境建设方面“增加我们自己的作品”。根据问卷、座谈和随访结果,大家普遍认为校园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度文化建设尚待完善。二是鼓号队、秧歌队、体育队、管乐队、文学社等校园社团学生多为被迫参加,学生喜欢的兴趣小组活动项目少,满足不了学生的需要。三是活动开展、文化建设全员性不够,活动仅限于在少数学生中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缺乏资金,学校捉襟见肘。

  5、小学生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

  调查共发放问卷1 200份,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性格小学生对社会实践活动的认识和心理状态设计问题。据统计,92%的学生喜欢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32%的学生喜欢参加游戏式的实践活动,35%的学生喜欢参加服务类活动,30%的学生喜欢参加文娱类、读书类的社会活动。高年级有56%的学生、低年级有48%的学生认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丰富课余生活。32%的学生认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了解社会,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长见识,培养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12%的同学认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自己变得更有自信。

  关于深入组织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调查认为:一是活动内容的选择,要有利于充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二是活动形式上要充分考虑符合学生的年龄和生理特征;三是活动组织上既不能放任,又要大胆放手,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锻炼,老师要尽力指导。

  三、工作建议

  1、大力开展素质教育的宣传工作。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必须努力提高国民素质和民族创新能力,把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开展素质教育不只是学校的事,更是全民的事,是全社会的责任。要用科学发展的人才观统领素质教育,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取得实效。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引导者,是学生发展的领路人,“师爱”是学生生理发育、心理发展不可缺少的“阳光雨露”。学校要取消大班制,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保证老师有足够的精力照顾到每一个学生。

  3、大力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把素质教育贯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

  4、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校园文化建设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经费列入教育经费计划,使学校有资金进行校园文化建设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8

  一、xx学校的概况

  厦门市xx学校1998年11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建校,1999年4月正式开办。工读学校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公安局和司法局协办,并派员参加管理工作的一所特殊学校。它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接受工读教育的学生改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并掌握一定生产劳动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合格公民。在校学习期限一般是一至三年,参照原来的文化程度,将72名在校生编为初一、初二各一个班,初三年段两个班,学籍仍保留在原学校,其进入工读学校的经历不记入学籍档案。毕业后由原校发给毕业证书,并一视同仁参加升学考试,在校生按同等初中收费,另收生活等费用450元。工读生毕业后,学校还有一年时间对他跟踪,发生问题,还要帮教。

  五年多来,xx学校先后接收工读生372名,从其中145名调查的错误、违法性质来看,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长期旷课,夜不归宿,严重违反校规的19名,占13.1%;二是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对抗辱骂老师的31人,占21.38%;三是有偷盗、赌博、抢劫、勒索行为的85人,占58.62%;四是有流氓习气,挑逗女同学,直至犯有两性错误的`6人,占4.14%。

  几年来,xx学校认真贯彻“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对在校生要求集中食宿,实行半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进校三个月不让回家,切断社会关系。在管理教育中坚持严格管理和耐心说服教育相结合;在课程安排上,以部编教材为主,正课教育与社会辅助教育、适当劳动锻炼相结合;在教育方法上以表扬鼓励为主,坚持表扬鼓励与批评惩诫相结合。全体教师既是传道授业的师长,又是他们学习生活的密友。几年来,他们在教育挽救这批后进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明显的成绩,把这批处于犯罪边缘的后进生中的大多数改造成好学上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好孩子。据已经离校的83名工读生调查,已拿到毕业证书的有34名,占离校总数的40.96%,有44名工读生因表现好,学习进步,被批准返回原校就读,占离校总数的51%。还有2人入团,1人入党参军。原工读生林某某,去年毕业后考入某中等专业学校。当他拿到入学通知书时,激动地哭了。他说:“我是个浪子,我所以有今天,是老师帮助教育的结果。”初二年段阮某某的妈妈一再夸工读学校办得好。她说:“是xx学校挽救了我的孩子,现在小阮的学习成绩不仅是公认的好,还学会了洗衣服,干劳动活。放假一回到家,就帮助家里干这干那。”现在她对孩子的前途充满了信心。

  二、在校生犯错违法的根源

  从现有在校的72名工读生的年龄来看,大部分是十三、四岁的孩子,最小年龄仅12岁,最大年龄也才16岁,他们是怎样走上错误违法道路的?从59名犯有各种错误违法行为工读生来看,大部分都可以从他们的家庭和家教中找到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情况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发展和健康成长。一是家庭结构不健全。有父无母或有母无父,或父母双亡或父母离异。这种不和谐的家庭在小孩的心理和性格形成上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家长丧失或缺乏监护管教能力。使这些小孩长期无人管束,致使他们为所欲为恶习不断。三是溺爱娇惯型的。使小孩从小养成娇横行为,无心读书,大把花钱,无钱便勒索同学。四是双职工、双劳力型的。家长平时没精力管,听之任之,孩子出了问题又不够冷静,态度粗暴,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和家长对立。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9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国的未成年人都是怎么运用互联网的呢?下面是有关的调查报告。

  中学生上音视频网站首要是听音乐 最新发布的“xx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有75%的人使用网络音视频内容。中学生最关心的音视频网站内容是音乐和影视。

  这份调查显示,被调查中学生最喜欢浏览的音视频网站是土豆网(80.6%)和优酷网(76.3%)。此外,除问卷列出的音视频网站外,答题者提到较多的音视频网站还包括酷狗、56网、迅雷看看及百度视频。

  这份调查还显示,从被调查中学生对音视频网站关心的内容分布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音乐,57.7%的'中学生通过音视频网站收听音乐,其次是影视,49.8%的中学生利用音视频网站观看影视作品,再次是动画,比例为40.5%,之后依次是时尚娱乐资讯、搞笑内容、体育、视频新闻、视频课程和语音视频聊天。多数中学生认为网上信息可信度不高 调查报告显示,被调查中学生大多对网上信息的真实可信度持怀疑态度。其中,认为网上信息大部分或绝大部分真实可信的只占26.6%。 这份调查显示,更多的人对网上信息的真实性存有疑问,其中,36.0%的人认为网上信息只有一半是真实可信的,19.0%的人认为网上信息大部分不真实可信,还有10.7%的人认为网上信息绝大部分不真实可信。

  参与此次调查的专家表示,调查结果表明,中学生是具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并非全盘相信网上的信息。此外,这份调查也显示,一半以上的被调查家长对网上信息的真实可信度也持怀疑态度。

  “xx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是由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联合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参与开展的针对我国中学生互联网运用状况以及与校园暴力有关问题的专题调研。

  此次调查于xx年4月至9月实施,主要针对11岁至18岁之间的初中、高中各年级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在天津、内蒙古、江苏等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27个市、县进行实地调查。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10

  前不久,笔者随同人大的调查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了解。调查表明,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团伙化、暴力化、低龄化等新特点。这里笔者就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谈谈自己的看法,期待全社会用双手和爱心,用法律和责任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综合分析,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即未成年人个体自身的原因和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环境。

  一是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不成熟导致犯罪。青少年的认知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对事物的认识较为片面,对自己的行为还不能做出正确的估价和判断。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难以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有的为贪图享受而盗窃、抢劫、诈骗,有的为了所谓的义气,充当英雄而打架斗殴,伤害他人,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是家庭教育不完善导致犯罪。现在大多数孩子为独生子女,有的因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养成了任性、自私、倔强的性格。有的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本身就有不良习惯,无暇顾及孩子,疏于对子女的管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不健康的家庭(包括单亲家庭)子女因得不到应有的父母之爱,使孩子产生自卑和怨恨心理,或自暴自弃,或沾染不良习气,逐步走上了犯罪道路。

  三是学校教育方式单一滞后导致犯罪。有些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造成学生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过重,同时忽视对双差生的引导和帮助,导致部分学生厌学、逃学、辍学,过早流入社会,逐渐走上犯罪道路。近几年,虽然各中小学校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但大多形式单调,缺乏创新和吸引力,教育效果不尽理想,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

  四是社会负面影响导致犯罪。社会中出现的拜金主义思潮、“黄赌”现象以及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促使一些青少年将“不劳而获”的思想“合理化”,甚至错误地把犯罪当成了“发财致富”的途径。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直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对预防犯罪工作的几点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家庭、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构建有效的网络体系,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少干部群众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社会合力。许多家长过于注重孩子考试成绩,存有法制教育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真正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向广大青少年普及预防犯罪知识,使之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抓好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是进一步做好在校生的预防犯罪工作。有些中小学校对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倾向。要转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完善教育内容,强化精神文明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加强学生课外生活引导和管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确立“转化一个差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重要”的理念,防止适龄少年儿童厌学、失学、辍学,过早流入社会。大力倡导警校共建活动,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保障法制教育课规范有效。要熟悉学生的心理变化,加大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的力度,及时矫治学生的心理障碍。要积极创办各类家长学校,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转变教育观念,重视对孩子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心和管理能力。

  三是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政府虽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但总体上看,预防责任和任务还没有全面落到实处。有的部门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够强,加之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难以取得令人信服的成效。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力整顿文化市场,加大对社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新闻出版物、音像制品市场和网吧、游艺厅、录像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监管,净化社会环境,减少引发犯罪的社会诱因,为未成年人创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尽快建立青少年活动场所,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吸引青少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调查显示,家长对孩子不良习惯的矫正有时心有余力不足,缺乏科学的思维和方式。学校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还很薄弱,没有成文的措施和很好的手段。村(居)委会及有关企业对有问题的`青少年帮教不力或撒手不管,形成了管理真空,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对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失学、辍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社区闲散未成年人的总量。要加强社区责任,大力整合社区资源,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跟踪帮教、专人联系等措施,加强失学、失业、失管状态的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管理。民政、司法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流动未成年人管理和服务、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的安置帮教、流浪乞讨儿童帮扶救助措施。公、检、法、司等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救济的最佳途径,制定有利于保护教育未成年人、防止重新犯罪的政策和措施,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救济与保护工作。

  五是进一步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广泛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建立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整体网络。建立联动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发挥好政法、综治、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工商和文化等部门的作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要敢于负责,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制定预防工作评估标准和考核制度,将各部门的预防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考核指标体系,做到预防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建立预警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要及时了解掌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趋势做出分析预测,逐步建立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预警体系。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11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是和谐社会主义人际关系、改善社会风尚、提升人民道德素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举措。

  一、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整个社会大环境来看:由于社会转型的高速度和不稳定因素的存在,许多传统观念和道德规范受到无情的冲击,西方的不正确的价值观念却时刻影响价值观尚未定型的未成年人,导致部分未成年人出现才大志疏、盲目自信、过分关注个人利益和私欲,缺乏自我约束,道德观念淡薄的现象。而中国优秀的道德文化:诚实守信、勤劳善良、乐于助人、团结友善等正在慢慢消失。周围不良的社会文化吸引着充满好奇心、自控力差的未成年人。

  其次,从学校来看:道德教育被肢解为空洞的说教。学校的德育工作缺乏与家庭、社会的密切配合,特别是农村学校,学校教育成了学生德育的全部。更严重的是现在的学校只注重成绩和升学率,而忽视了道德教育。当然,这与教育体制也有很大关系。虽然我国已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可许多学校仍以应试教育作为本校的教育体制,这是影响道德教育地位的重要因素,也可以说是根本因素。

  最后,从家庭角度来分析:家是未成年人的启蒙学校,而家长则是未成年人的启蒙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成为孩子模仿的对象。不良的家风,不和谐的家庭环境都会对孩子的成长与教育产生不好影响。当下,许多家长抱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重智育,轻德育,盲目地对孩子进行智力教育,忽视了优秀道德文化教育。甚至于对独生子女的一味娇惯,宠溺,这对道德教育产生了一定的阻碍,导致了许多问题。家长只有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未成年人道德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1、大众传媒。大众传煤主要包括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例如,有的电影、电视作品为追求所谓的票房价格,用许多思想内容极不健康的作品吸引观众,宣传暴力、凶杀、色情等;有些所谓的纪实篇,把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细加描述;有的报刊不仅表现在非法出版物的增多,而且许多所谓的正规出版物也在合法的幌子下宣传一些不健康的内容。未成年人判断是非的能力较差,但具有极强的模仿心理和模仿力,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最容易做出违反道德规范要求的事情。

  2、不良社会风气。社会现象形形色色、纷繁复杂,不仅存在真善美,也存在假丑恶,特别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许多新的游戏规则没有建立和完善,各种不良的社会风气不断出现。例如,有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在短期内可以暴富,有些人可以通过不正当途径升官发财等。这些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会给未成年人学生的道德、心灵造成污染。

  3、网络。网络给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促进了社会道德的开放性、多元性,但也给道德教育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例如,电脑黑客及病毒制造等不道德行为不断产生;合理的个人隐私受到了空前的'挑战,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交往方式和情感方式;西方发达国家通过网络将自己的意识形态、世界观、价值观、伦理道德等观念四处传播。未成年人学生是极易受网络影响的群体,如不正确加以引导、处理,会给未成年人的道德行为带来偏差。

  三、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对策

  作为居住和成长的场所,社区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影响力日益彰显。中小学生一年中近一半的时间在社区中度过,社区正在成为未成年人生活的主要空间,是未成年人实现社会化过程的重要场所,是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重要区域。未成年人的积极参与是实现社区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推进社区未成年人思想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12

  按照办事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们对分管的社区进行了入户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社区总户数1083户,2884口人。现有未成年人417人,其中,高中生85人,初中生134人,小学生122人,幼儿66人,失学8人,待业2人。为了详细了解和掌握社区的青少年思想德育教育现状,我们抽样走访了105家,与一些家长、青少年进行了座谈,取得了第一手材料。

  二、存在的问题

  就社区来说,当前青少年德育教育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理想观念模糊。不论是在入调查中,还是在座谈中,使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事实:在走访的105户家庭中,有95个孩子对自己的将来没有打算,不清楚自己究竟要干啥,尤其是年龄较大的表现得更为突出。“随遇而安”、“到时候再说”、“没想过”……是受访孩子和家长说得最多的。

  2、是非观念淡化。在受访人群中,我们向所有的家长和孩子做了一个提问调查:如果遇到歹徒正在行凶,恰巧被你看到,你会不会上前阻止?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几乎所有的.家长和孩子都选择了回避。除此之外,缺乏礼貌、不懂交往规则、善恶不分在这些孩子中都表现得十分突出。

  3、法制观念不强。在这些孩子中,普遍存在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现象,法律边缘模糊。除了杀人、放火、盗窃、抢劫之外不清楚其它违法行为。甚至一些青少年自身就存在着违法行为。

  4、自制能力差。突出表现在逃学上网吧、打游戏、看黄牒黄书等方面。尽管学校和家长多方阻止,但成效不大。

  三、加强未成年人德育教育的几点建议

  鉴于青少年当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为了使这些未成年人能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在将来能担负起建设祖国的大任。我们建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管理。

  1、尽快开办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课。由于学校的当前教育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很多学校都把德育教育课当作副科处理,甚至有些学校干脆就取消了德育课,使未成年人的德育水平极低,出现了荒漠化现象。所以,在社区开办德育教育课已成当务之急。通过与家长沟通,我们建议利用双休日成立社区德育教育班,集中未成年人学习,尽快补上这一课。

  2、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未成人之所以出现这样问题,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与其监护人——家长也有着直接责任。很多家长也痛苦地表示不会管孩子,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由于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在第一教师不称职的情况下,出现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荒也就不奇怪了。为此,加强家长教育也势在必行。

  3、加强未成年人环境管理。外因往往决定内因。东利社区未成年人之所存在这些问题,与其成长环境也有关系。在东利社区,大大小小的网吧、黑游戏厅、歌舞厅不下十几个,每天暄闹不止,潜移默化中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所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也是我们当前应该正视的一个现实。

  综上所述,尽管当前存在这些问题,但只要我们能从源头上、根本上抓好,从正面教育入手,坚持经常,相信广大提高青少年德育素质一定会有一个较大的转变。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13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据统计,目前我县共有未成年人11.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3%。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两法”,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法律实施总体情况较好。

  (一)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两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级比较重视,县上成立了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预青办”),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制定了《xx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xx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细则》、《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规定》等,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同时,县综治委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责任目标考核范围,有力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教育、文体广电、公安、司法等部门和单位从各自职能出发,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探索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学校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制度,为各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成立家长学校,加强社会、家庭和学校的联系,合力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二)着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针对文化市场中一些非法网络游戏,宣扬凶杀、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的音像、图片、书刊,以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县文体广电、公安、教育、工商、消防等部门从加强管理入手,积极组织开展网吧、图书等文化市场及营业性娱乐场所集中整治工作,着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xx年以来,共查处非法出版的图书5400册、音像制品120件,依法处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18家(次),关闭取缔3家,查处违规经营娱乐场所21家(次)。加大对校园周边“两抢”等街面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及时处置涉校治安问题,近年来开展校园周边整治15次,查处涉校行政案件26起,刑事案件13起,抓获嫌疑人44人,有力维护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同时,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把“两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五五”、“六五”普法规划,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法院、检察院、妇联、教育等单位经常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街道(社区)和学校,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宣讲、法律服务咨询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县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配备审判人员3名,认真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县检察院按照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积极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机制,设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确定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女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0xx年以来,县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2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3件64人;县法院共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22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4件81人;公安机关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先后破获抢劫、敲诈、勒索未成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802起。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押分管规定,对所有看押的未成年罪犯实行单独关押,并安排专门干警负责文化课及其行为教育。重视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为全县中小学选派法制副校长39人。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传统文化经典诵读、行为习惯养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不断提升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8件,为未成年人义务提供法律咨询128人次。

  (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

  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先后组织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子女”“法制进校园”“政法干部结对帮教问题青少年”等活动,着力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中弱势群体实际困难,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团县委组织有关企业、城区学校、志愿者等结对帮扶在校农民工子女1905人,争取“希望工程”助学金34.9万元,奖励资助优秀贫困学生241名。县妇联多渠道募集资金4.8万元,为600名贫困留守儿童捐助了运动鞋,累计争取资金10.4万元,分别资助30名困难小学生重返校园,40名贫困春蕾女童完成高中学业。县残联、民政等部门积极为残疾儿童、孤儿等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闲散青少年和犯罪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针对因犯罪被判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的未成年被告人,及时通过社区矫正与回访帮教,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通过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等形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区流动儿童的监管,弥补留守儿童亲情缺失,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两法”中,虽然做了一定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

  (一)贯彻实施“两法”的氛围还不浓厚。

  一是工作协调机制还未形成。县上虽然成立了预青办、妇儿工委、关工委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或组织,但责任主体不明确,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不紧密,存在各自为政、各行其事的现象。一些职能部门对承担的法律职责认识不清,责任意识不强,措施办法不多,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较少,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宣传教育不到位。各级各部门对“两法”的宣传普及力度不大,社会各界知晓率低,甚至一些从事教育、治安工作的人员,对“两法”及其相关条文知之甚少,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法律规定。

  (二)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比较严重。

  部分学生家长、学校负责人反映,社会不良文化特别是网吧、游戏厅、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及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影响十分严重。特别是一些营业性网吧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并向他们提供暴力、色情、淫秽网站、游戏服务;个别书店仍违规经营玄幻暴力、淫秽色情等内容不健康的书籍,对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起到极坏的教唆作用。同时,随着手机等通讯工具的大量普及,中小学生使用手机上网的问题比较突出。检查中,一些学校及教师反映,目前有相当比例的在校学生持有手机,大部分学生使用手机上网聊天、打游戏,个别学生甚至通过手机传播一些不健康短信、视频、图片等,一方面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另一方面受网络不良信息影响,个别未成年人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三)学校、家庭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一是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仍需加强。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重视不够,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问题。部分学校忽视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学生急需的法制、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健康等教育跟不上,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一些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个别教师不注重学生个体差异,不能因材施教,忽视学生个性成长,对学生的不良行为教育管理不到位,学生校外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现象比较突出,社会反响强烈;部分学校学生宿舍短缺,一些学生在校外租住,形成管理上的漏洞,容易出现各类行为失范和违法乱纪问题。二是家庭教育没有及时跟进。一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教育方式方法不当。多数家庭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对其思想品德、个性发展关心较少。部分家庭过分溺爱、姑息、纵容孩子,造成孩子性格自私任性;有些家长个人素质不高,没有很好的发挥言传身教作用。一些特殊家庭的子女在失去家庭幸福后,到社会上寻找“关心”、“同情”,往往被坏人拉拢、引诱,走向犯罪。同时,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猛增,由于父母管教不到位或不及时,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导致他们心理、性格发展不健全,极易受到不法侵害。三是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相对缺乏。目前,我县有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处,但从未向社会开放,仅作为德顺小学学生活动阵地,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等虽然制定了相应办法,向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但管理模式陈旧、设施落后、功能单一,满足不了未成年人学校之外的文体娱乐需要。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方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据统计,20xx年至20xx年,公安部门共抓获未成年刑事作案成员40人,占所有抓获作案成员的15.8%;县法院共审判未成年罪犯71人,占所有审判罪犯的1.4%。另一方面,预防和帮教工作仍需加强。目前我县有将近1.3%的未成年人在没有完成学业的情况下已步入社会,成为社会闲散人员。由于脱离学校和家庭的教育管理,加之受社会消极文化和不良风气影响,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重点对象。部分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外来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由于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社会的`关怀,或得不到学习、培训、就业的机会而重新走向犯罪。

  三、工作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教育好、培养好未成年人,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既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长远发展。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进一步认清肩负的重大责任,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将法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工作面广,综合性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因此,县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职责履行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遵循责任明晰、责任到位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和责任到岗、到人。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指导并推进家庭教育。各乡镇、社区及社会团体要经常组织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和治安、交通秩序的整治,加大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网吧、电子阅览室、游戏厅、ktv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打击力度,彻底清理各种传播淫秽、色情、凶杀、封建迷信的非法出版物,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学校周边不符合规定的网吧、电子阅览室、游戏厅、ktv等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各类文化经营场所业主的法制教育,真正让他们学法、懂法、守法,规范经营。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对扰乱、破坏学校教学环境及侵害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管理部门要加强移动通讯、网络接入服务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通过手机、互联网等发布违法有害信息,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环境。

  (三)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旧城区改建或新城区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经济实用、功能配套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和中小学校的作用,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等现有公益性文化活动场所的作用,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其使用率。积极开展绿色网吧、绿色书店评选挂牌活动,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评选机制和办法,对经营规范、设施完备的网吧、书店进行命名挂牌,以解决学生节假日期间没地方去、没健康场所去的问题。

  (四)强化工作措施,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控制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把“两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护法等法制教育活动,并通过学校及学生辐射带动家庭及社会各界提高对“两法”的认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司法行政部门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特点的办案工作制度,在办案中要依法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切实体现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宽处理的立法精神,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立案、起诉、判决及执行方式。充分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社区教育、管理和服务未成年人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闲散未成年人、流浪儿童、孤残儿童的救助教育管理以及刑释解教等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安置工作。

【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相关文章: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报告(通用10篇)10-24

关于在校学生犯罪情况及学校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07-24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通用20篇)10-08

对当前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12-03

县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情况调查报告09-08

县基础教育情况调查报告范文08-06

县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12-01

县旅游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11-30

犯罪调查报告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