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时间:2025-10-03 11:19:55 服务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例(1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范例(15篇)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困难以及家庭作业难以完成的难题,办有温度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一厅〔20xx〕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部分地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xx厅函〔20xx〕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

  按照xx市教育局”双减”工作推进会相关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发展素质教育,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1、为家庭分忧。

  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2、让家长放心。

  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学校公信力。

  3、对学生负责。

  以“学生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课后服务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学校首先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保存入档。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根据上级部门核定标准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

  学校强化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课后服务时间

  执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课后服务5天,每天服务2小时。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根据下面的`错峰放学时间,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

  课后服务错峰放学时间

  低年级:5:

  中年级:5:

  高年级:5:

  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从第二周(9月6日)开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以临时调整为准。

  五、课后服务课程安排

  1、集中完成作业。

  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2、学生社团活动。

  学校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

  3、自主阅读交流。

  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具体安排如下:

  低年级(即一、二年级):

  (1)自主学习:集中自主完成作业,进行个别学科辅导、答疑解惑。(负责人:低语、数学备课组长)

  (2)特色活动:由各术科教师组织,开展学科拓展活动。(负责人:术科组长、年级蹲点行政)

  (3)兴趣社团:由社团教师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负责人:德育处副主任顾月明,各年级组长)

  中年级(即三、四年级):

  (1)自主学习:集中自主完成作业,进行个别学科辅导、答疑解惑。(负责人:语、数、英学科备课组长)

  (2)特色活动:由各术科教师组织,开展学科拓展活动。(负责人:术科组长、年级蹲点行政)

  (3)兴趣社团:由社团教师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负责人:德育处副主任顾月明,各年级组长)

  高年级(即五、六年级):

  (1)自主学习:集中自主完成作业,进行个别学科辅导、答疑解惑。(负责人:语、数、英学科备课组长)

  (2)兴趣社团:由社团教师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负责人:德育处副主任顾月明,各年级组长)

  六、课后服务实施程序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学校行政、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二)工作准备。

  1、认真做好宣传。开学前通过班级微信群、钉钉及学校公众号等做好课后服务相关宣传。xx月xx日学生报到日,学校发放课后服务的《告家长书》,并附学生课后服务报名表,保证宣传到位,人人知晓。

  2、组织自愿报名。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不参与的家庭也请书面注明原因,报学校批准并留档保存)

  3、具体工作安排。xx月xx日收取书面申请,xx月xx到xx日,完成各年级课后服务组织、报名工作,完成课后服务老师安排、课程设计、组织等相关内容;xx月xx日(开学第二周周一)开始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组织实施。

  1、学生主要以完成当日书面作业和社团活动、特长培养为主。

  2、下午放学后,班主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课后服务负责教师。(如有请假者,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到课后服务教师。)

  3、课后服务教师每天要做好各班需要看护学生的签到工作,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4、课后服务结束后,各班课后服务教师和家长志愿者负责组织各班学生安全离校,可采用弹性离校方式,错时分批放学,与城管、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对接,落实交通秩序,做好流动摊贩管理。并教育好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5、带班领导每天要做好各班课后服务时间的巡视工作,课后服务结束后带班领导配合课后服务教师做好各班学生集体放学,负责清校。

  七、课后服务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

  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

  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学生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八、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托管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托管生的具体情况,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托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托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九、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服务自愿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集体“上新课”,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2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xxx号)和x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x县x镇x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四、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每周五天,每天2小时。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40,夏季到18:40。

  (三)服务形式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四)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六、重点强调

  1、基本原则:学校主体原则、家校协商原则、立足服务原则、自愿参加原则、公益惠民原则。

  2、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有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3、服务时间:一般指正常学习日的下午放学后(不含晚上、节假日、寒暑假期等休息时间)的课后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中小学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4、服务内容: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课后服务时间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让学生在学校完成课外作业;另一方面应开展以体育活动为主的丰富多彩的文体、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具体课后活动安排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5、经费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6、保障学生安全:学校是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疫情防控、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应急预案,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确保参加服务的学生在校人身安全。

  7、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管理,健全监管机制。9增加1节课外体育活动。语数英以辅导作业为主,体音美以开展社团为主。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贯彻降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进展为降足点,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治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切实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学生和课外负担过重的困难。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究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由家长提出书面托付申请,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二)科学治理原则。

  强化降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进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课后服务治理实行“一县一策”“一校一案”,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三)公益普惠原则。

  课后服务要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各地可依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合理负担。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保障课后服务有效运行的物质条件和劳务补助。

  (四)公开透明原则。

  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光、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五)保障安全原则。

  完善安全治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治理制度,制定并降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具体安排

  (一)课后服务对象。

  中小学课后服务主要对象为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普通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确定,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课后服务时光。

  学校课后服务时光为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小学原则上延长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光后半个小时,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具体课后服务时光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三)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进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便、内容丰富的活动。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自主学习、体育、艺术、科普、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拓展训练、娱乐游戏、兴趣小组或社团、志愿者活动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鼓舞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占用课后服务时光举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赋予免费指导。市教育局要组织教科研部门和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等相关课题的研究,逐步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体系。

  四、健全治理运行机制

  (一)属地治理,政府指导。 按照“以县为主”的治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担负起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统筹治理职责,发改(物价)、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共同做好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治理与监督工作。

  (二)学校为主,多方合作。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主体是学校,要逐步构建以学校为主、社会多方参与的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体系。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动员家长志愿者协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同时还可以邀请科协、文联、群众艺术馆等文体单位或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志愿者,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分担,规范收费。 课后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项目及价格标准,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课后服务费由学校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治理,由学校依据实际支出列支。坚定禁止任何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各地要遵循4 区域、城乡和学校类别差异,合理确定离校时光和收费标准;同一区域内的同类别学校课后服务时光和收费标准原则上要保持一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赋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

  (四)强化治理,严格支出。 各中小学校应按照本地确定的收费标准逐月举行收费,要合理确定支出标准,据实结算,据实列支,主要用于课后看护教师、治理人员以及外聘人员劳动服务费用,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开支。课后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提取治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相关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 鼓舞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各校在核定课后服务工作总量时,应考虑开展课后服务的时光、学生数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依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赋予适当补助。发放课后服务工作人员酬劳的经费要单列治理,所需经费从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地具体操作细则可由本地人社、财政、发改、教育等部门联合制定。同5 区域同类别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取酬原则上保持一致。

  (六)降实责任,保障安全。 各地要完善安全治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全面降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要成立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谋划、指导和监督,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保障机制。各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服务内容、课时安排、人员调配、费用收支及质量评价。

  (二)加强安全治理。

  要坚持把安全放在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治理制度。要降实责任,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治理制度。要严格考勤治理。学生请假离校必须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课后服务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过程性监管、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纠正和改进;对整改不积极不彻底、群众意见较大的,要举行通报批判;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举行严肃处理。坚定禁止学校把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坚定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坚定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坚定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四)加强舆论宣传。

  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课后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晰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要在广阔教师中提倡奉献精神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积极投身到学校课后服务中来,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彰显新时代人民教师崭新的精神境地和社会价值。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4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和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基本服务。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通过动态监测、监督监管等措施确保全省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

  (二)加强规范管理。

  按照《教育厅发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三)支持开展多样化服务。

  支持鼓励各地各校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一校一案”多样化提供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学校和家庭更加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遴选发布典型案例。

  指导各地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验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面向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认真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教育空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课后服务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3、达到“高效服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有效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三、课后服务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遵循“自主参与、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学生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学生课后服务收费。财政补贴为主,家长适当收取,接受教育局、学生家长、学校及社会的监督。

  四、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七年级、八年级:周一至周五,每天2节课,结束时间不早于18:00

  九年级:周一至周四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周六全天提供课后延时服务

  开学第二周(9月6日)起实施。

  五、课后服务课程安排

  七年级、八年级以班级为单位:自主作业、个别辅导、全科阅读(名著经典阅读、津津有味系列英语阅读、阅读与写作)、兴趣社团活动。

  九年级以班级为单位:自主作业、个别辅导、全科阅读、提优补差。

  周六:周周清+阅读+提优补差+限时训练六、课后服务实施程序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x

  成员: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拟订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制度,处理课后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

  (2)配置各班课后服务人员,督导教师高质高效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家庭作业,不断改进课后服务内容与辅导方式。

  2、大力宣传,正确导向。学校领导和年级主任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大力宣传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政策依据、服务原则、服务办法、服务费用等系列问题,并发放调查问卷,统计愿意接受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引导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中来。

  3、书面申请,审核确认。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宜兴市树人中学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4、根据人数,编班分组。学校根据各年级申请人数及学生家长意愿进行编班,具体办法是:

  (1)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学生课业“减负”精神,切实做到不开展集体教学、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课后服务内容以学生自学和课外兴趣活动为主,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将组织开展作业辅导和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拓展学生视野,健全学生心智和人格。

  六、课后服务保障措施:

  1、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值日,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课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避免安全责任事故。

  2、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1)加强教师管理辅导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课后服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家庭作业,组织开展兴趣培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2)加强学生管理学生必须遵守课后服务时间,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要讲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要认真完成家庭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兴趣培养、社会实践活动;提前离校回家必须向老师办理请假手续。

  (3)加强经费管理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按照上级文件,适当收取一定管理服务费,接受物价部门监管和家长监督。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6

  为积极落实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困难以及家庭作业难以完成的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我校根据《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民为本,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积极回应家长需求和社会关切,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部分学生监护的社会性难题,进一步满足广大家长对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强烈需求。

  二、工作原则

  自愿参加原则。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公益惠民原则。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市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课后服务的组织领导,加强对课后服务资金的统一管理与使用。

  教师自愿原则。要根据办学特色,开设服务项目,原则上以本校教师自愿报名参与为主,不可强制摊派任务,由各校统筹安排工作。对自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自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权益。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服务时间及课程安排

  时段:中午

  年级:一至六年级

  时间:11:20-11:40

  活动内容:

  准备:11:40-12:20

  午餐:12:20-13:00

  作业辅导、阅读:13:00-13:30

  午休

  下午

  一、二年级

  15:35-16:35

  作业辅导、体育锻炼、社团活动三至六年级

  16:20-17:20

  作业辅导、体育锻炼、社团活动

  备注:午托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托服务时间为周二至周五

  五、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淗江村服务区学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干部职工子女等需服务群体。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免收服务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适当减免服务费。(以上级文件名单为准)

  六、经费来源

  1、小学生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根据各级《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学校以非营利性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

  2、下午延时服务。家长按照每小时2元缴纳服务费。

  3、午托服务。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通过配餐公司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严禁以校董会、家长会等非法人组织签订委托协议。午托服务家长按每小时2元缴纳服务费,用于午托服务的'经费,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生午餐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学生家长出资另行结算。

  4、由家长和学生根据需求选择服务种类,可以多种选择,每学期1次性缴纳服务费。

  七、工作流程

  服务公示。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延时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收费情况等情况。

  报名申请。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实行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审核后统一报学校汇总,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必须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

  申请退出。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学校要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可由学校自行制定。

  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按国家班额标准,按每45名学生配1名教师(余数不足45名但超过30名的也配1名教师);每5班加配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如班级数不足5班,但超过3班的也配备1名管理或辅导人员;以此类推,超过8班的配备2名管理或辅导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工作。

  八、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规范合理取酬。要统筹安排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具体工作,按照《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可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给予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每人每小时60元标准发放劳务报酬,统一由学校按规定发放,并报市备案。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7

  为进一步提髙延时服务质量,进一步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加大延时服务宣传力度,实现宣传全覆盖。根据《XX县教体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以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家长自愿,公益服务。放学后延时服务需求,以学生家长和学生自愿报名为主,坚持公益服务,切实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2. 学校主导,确保安全。学校结合教师、校舍、场地等方面

  的资源优势,积极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发挥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学校保证场地的安全、活动的安全,保证学生安全离校。

  3. 课后服务活动以趣味学习、社团活动、作业指导为主。

  二、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为确保放学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学校成立放学后

  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放学后服务工作,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服务对象:

  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对托管有刚性需求学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优先保障孤儿、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待服务群体,另若坐校车同学确实需要学校提供延时服务,请控制好时间,如超出校车运行时间,烦请家长自行接送。

  四、服务范围

  1. 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

  2. 服务主体:本校教师。

  3. 服务时间:每天下午正常放学后。

  (一)一二年级:

  从周一下午16:20—18:00;周二至周五下午15:30—17:10。

  (二)三、四、五、六年级:

  从周一下午16:20—18:00;周五下午15:30—17:10。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学校及时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实行弹性离校制度,家长可随时申请或退出延时服务。

  五、服务内容:

  1. 课业自修。以学科辅导为主、学生自主预习、复习知识, 书写作业等;

  2. 主题阅读。设置语文阅读、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组织主题阅读活动。

  3. 艺体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

  4. 趣味数学、英语天地、科技创新等。

  六、服务场所

  学校教室、功能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七、课程设置与教师配备

  1. 一、二年级设置语文阅读、书法、趣味数学、诵读、体育活动,三至六年级设置语文阅读、书法、趣味数学、英语广角、科技创新、体育活动。

  2. 按照本年级任课教师人数调配任课教师及家长志愿者。

  八、服务流程:

  1. 宣传工作。制定延时服务工作方案、考核办法、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单、延时服务申请表。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方式宣传学校延时服务方案,开学后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说明有关放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具体工作事宜。

  2. 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自愿报名。请家长在回执单同意、不同意相应处签名。签名后由学生将回执单带回学校,班主任收齐交教师发展中心存档。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延时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3. 无缝衔接。每天下午放学后,服务教师按时将学生带到校门

  口组织放学,保证学生安全离校。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孩子,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九、保障措施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认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惠民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 一岗双责,确保安全。学校制定教师延时服务值班表,确保延

  时服务期间有良好的纪律和学生人身安全;落实延时服务教师负责制,服务教师要做好延时服务记录,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校带班领导。离校时,服务教师必须亲自与学生家长做好交接,让学生安全离校。

  3. 规范管理,不越红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

  制学生参加;严格按照学校安排内容开展服务活动,严禁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任何人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4. 健全制度,有章可循。学校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相关

  制度,包括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序进行,安全可靠。

  5.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延时服务工作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和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服务经费按照学校《延时服务经费发放办法》执行。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就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以下简称“学校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确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供平台,切实减轻广大家长接送孩子的生活压力,让广大家长有更多的幸福感和切实的获得感。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责原则。由政府主导推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学校具体落实并承担主体责任,动员校内教师积极参与,可以适当购买社会服务。

  (二)坚持五育并举、因材施教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利于提升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水平、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各种教育服务活动,因材施教,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需求。

  (三)坚持质量第一、公益普惠原则。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把好课后服务项目审核关,切实做好质量监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有关经费由政府保障,学校不得向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

  三、服务对象与时间

  (一)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

  (二)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延长两个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四、服务内容和方式

  学校可根据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有关要求,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学校课后服务。

  (一)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的社团活动与校本课程,开展学生自主作业、教师答疑辅导等学习活动。

  (二)整合资源,按规范程序适当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

  (三)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高科技企业、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文化馆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活动。

  五、服务票求

  (一)鼓励和支持本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的前提下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不得挂靠社会机构。

  (二)学校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要把好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实行社会机构招标或校外教师聘任公示及报备制度。招标或相关费用支出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引入社会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外聘教师含高校教师,少年宫、文化馆、科技馆、体育俱乐部等校外机构的教师(指导员),科学家、运动员、教练员、艺术家、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各领域专业人才,其他符合活动需求的公益人士、家长及志愿者等。

  (三)学校课后服务课程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违规者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四)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重在提升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等综合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加强课后服务课程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六、经费管理

  (一)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专项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单列核增,市财政将结合现有财政体制,统筹财力,加大对该项经费的扶持力度。各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预算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作为控制数,并实行项目管理编报。公办学校按项目纳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经费预算,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本级年度部门预算,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拨付至民办学校三方共管账户。各区可根据本区域发展情况,建立民办学校专项经费审核与管理机制,稳步推进落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课后服务所需经费。

  (二)使用范围。课后服务的实施费用,包括购买活动课程与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费、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劳务报酬及其它必要的交通费、保障费等费用。

  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劳务报酬,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执行。外聘教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其相关资质,研究确定取酬等级。

  (三)监管要求。各区、各校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使用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抵顶单位公用经费预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各校按照本校实际参与人数编报、核算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于年度财务封账至下一年3月前,将上年度课后服务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公示,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或转作下一年度使用,各校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区、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各区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和细则;各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课后服务有关工作。

  (二)确保安全第一。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用好涉校涉生保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外聘人员进入学校的,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

  (三)强化督导评价。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课后服务资金使用情况、社会机构服务情况专项检查与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下一年度课后服务经费拨款挂钩。各校对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进行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年度履职考核内容。各区、校将开展课后服务对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成效、教师及校外机构评价结果等形成绩效报告,于每年12月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违规使用课后服务专项经费或乱收费行为的,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信息管理。鼓励各区、校创建课后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借助信息技术实现课后服务的项目监督管理,实现校外机构的遴选、管理、服务与绩效评价,实现项目资源信息共享。

  (五)加大宣传力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总结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和新亮点,定期对成效好的学校进行案例总结和宣传推广。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定期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发挥监督和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家长积极支持、参与并监督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

  八、实施日期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凡以往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9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进一步做好我中心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综合治理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根据《xx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xx省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中心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在放学之后,基于学生家长的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的托管服务。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回应社会关切,破解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破解学生校外负担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实事。各小学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提供基本的托管服务,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各小学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要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召开学生家长会议,由学校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

  (二)公益惠民原则。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各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运行成本按实际发生成本由学校和家长共同分担。

  (三)统筹安排原则。各小学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社会需求,结合学校能力等因素,科学制订本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服务范围和服务形式,确定经费、人员和安全等保障措施,充分论证,稳妥进行,把好事办好。

  (四)民主管理原则。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参与实施,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要公开公正,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中心学校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各小学校长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监督、指导落实课后服务具体工作,确保工作开展的成效性。

  四、具体安排

  (一)服务时间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中午课后至14点10分前和下午放学起至18点前。

  (二)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范围是: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对课后服务有需求的学生。要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需要。各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

  (三)服务内容校内课后服务要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课后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基础托管服务。依托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娱乐游戏、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科普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鼓励到就近社区、企业等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2、特色托管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由学校或公益性校外机构在托管时间开展艺体、科技、拓展训练等特色课程。各小学要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校情实际,为每个课后服务班级安排周课表,轮流安排集中完成作业、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专题教育、其他学校特色活动。

  (四)服务方式各小学要在中心学校的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采取以下模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1、自行组织,由学校教职工直接管理;

  2、与公益性校外机构合作共同开展;

  3、统筹街道(社区)、志愿者团体、家长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开展。

  五、运行管理机制

  (一)政府指导,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全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综治、公安、人社、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中心学校负责管理各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同时加强与教育局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合作补充。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渠道,中心学校积极支持各小学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主动作为,承担校内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课后服务需求强烈的小学,各小学可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校外机构开展合作,发挥其专业优势,共同做好服务。鼓励各小学建立激励机制,广泛动员离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家长志愿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社会热心人士等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供多样化的校内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

  (三)家长有责,合理分担。家长是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学校共同担负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采用成本分担机制解决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经费的学校,家长应缴纳相关费用,承担相应成本分担责任。

  (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引入公益性校外机构参与校内课后特色托管服务的,各小学应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监管,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公益性校外机构应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费用。各小学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服务条件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委托公益性校外机构作为收费主体,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并在每学期末进行公示。

  (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学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费,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劳务费发放标准和范围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范畴。各小学应根据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学生数量合理确定参与服务教师人数,学生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组班。教职工参与由学校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项目领取劳务费的,按每课时税前75元的标准发放,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应依法纳税。教职工参与午餐午休服务的,工作报酬按规定从相应渠道保障。离退休教师、能工巧匠等校外人士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参照教职工取酬标准发放劳务费。

  (六)保障经费,确保安全。各小学要根据课后服务性质建立完善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以保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长期有序开展。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中心学校负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校外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小学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各小学做好相关工作。

  (二)健全机制,加强监管。中心学校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监管,定期组织对提供校内课后服务的小学和相关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坚决禁止学校把校内托管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除公益性校外机构之外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要将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形式,稳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质量。

  (三)加大宣传,凝聚共识。各小学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要大力宣传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要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小学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将方案报中心学校审核,中心学校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0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配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结合安顺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中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班主任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邓增西仁副校长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学生课后服务的原则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学生课后服务的范围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做作业、各学科作文、书写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辅导、体育特长生活动、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五、学生课后服务活动时间安排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至周边县区,区外学生居多,尤其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1、每周下午5:30-6:00,六个年级同时安排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做作业,各年级安排教师值班负责纪律;

  2、每周从5:30-6:00进行课后服务自习作业辅导,低年级采用年级班主任轮流值班管理方式进行纪律管理,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高年级晚5:30—6:30可安排适当的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3、每周专门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数学、语文、藏文、综合等辅导课,同时开设创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兴趣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5、把六年级和一年级培优工作纳入课后服务的范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安排每天晚上5:30-6:00作为辅导时间。

  六、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七、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不断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xx〕11号)和《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成教函〔20xx〕17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全市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延伸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公益普惠原则

  市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由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自愿参加原则

  课后服务工作要惠及每一个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三)统筹协调原则

  各学区、学校统筹本辖区校内外体育、艺术、科技场馆等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协调引领学校开展活动。

  (四)安全第一原则

  学校要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内容

  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以课后托管为主,学校内开展的课后服务要与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学校特色活动等有机结合。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实验操作及创新探究实践,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鼓励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服务对象

  学校要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内容、组织方式、收费事项等,经学区教育督导组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应告知学生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和网站上公布。

  (二)落实经费保障

  我市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局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核定,由学生家长承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减免费用由各中小学校在公用经费中予以解决。

  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必须专项管理,可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补助等。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相关经费,相关部门将定期对课后服务经费进行审计。

  (三)强化队伍建设

  各学校要强化队伍建设,倡导奉献精神,鼓励和引导教职工、志愿者、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人员主动参与。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获取劳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服务学生人数、时间长短等具体确定。市教育局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专项核定课后服务教师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绩效工资基数。

  (四)严格规范管理

  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志愿者的聘任程序和法律责任;学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五)确保安全稳定

  各学区、学校要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根据不同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所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须先经市教育局备案;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校长是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安全检查,对开展该项工作可能引起的交通安全等问题提前研判,科学疏导,确保学生离校安全。

  本方案由简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2

  为了落实各级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子女课后看护问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我们学校将于20xx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课后延时服务。以下是有关工作的说明:

  一、服务对象

  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在我们学校就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报名原则

  我们以家长自愿报名和学生自主参加为原则。如果家长因为不能及时接送孩子而需要我们的服务,请在9月3日之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

  三、服务时间

  我们的服务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研究日(除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外)。

  1.中午课后服务时间和安排

  我们的中午课后服务时间是从上午放学后到14:00,家长可以自愿选择。我们计划采取“配餐服务+指导作业+班级午休+课外阅读”的形式进行服务。

  2.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和安排

  1)一、二年级:下午放学后到17:00,我们计划采取“作业、个性化辅导+体育锻炼”的形式进行服务。

  2)三至六年级:下午放学后到17:30(具体时间将根据夏冬时令进行调整),我们计划采取“作业、个性化辅导+素质拓展+社团活动”的形式进行服务。

  四、课程安排

  我们学校将开展多样化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拓“针对焦点重点、易落地、效果好”的服务形式,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1.作业辅导服务

  我们将以班级为单位,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在本班教室集中完成作业,并针对个别学生的个别问题进行个别答疑和帮助。

  2.素质拓展服务

  我们将立足本校实际情况,开展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劳动实践、主题教育等素质拓展课程。

  3.学校兴趣小组活动

  我们将立足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开设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为学生提供“走班制菜单式”服务。

  五、服务场所

  我们的服务场所包括本班教室、学校操场及其它功能室。

  六、工作专班

  1.带班辅导人员

  我们根据办学特色,结合学校社团,开设服务项目。原则上,我们以本校教职工志愿报名参与为主,聘请部分具有艺术、体育、科技专长、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人员参与为辅,由学校统筹安排工作。

  2.巡视管理人员

  我们每天安排学校行政人员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进行巡视管理,协调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七、收费标准

  我们将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制定收费标准,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课后服务是一项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的'范畴。在开展课后服务时,需要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此外,收费也需要遵循非营利性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将参照《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统一制定和执行。

  参加课后服务的流程需要按照“政策告知——调查摸底——自愿选择——签订协议”的顺序进行。首先,学校需要通过学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精神,并进行政策告知。接着,家长需要在班级微信群接龙“同意”或“不同意”,学校则通过数据汇总统计调查学生参加午餐托管及课后延时意愿。然后,家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及具体时段。班级审核后,统一报学校汇总,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最后,学校会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阳光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协议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州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困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xx〕95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xx〕11号)、《xx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xx教体发〔20xx〕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课后服务的意义和目的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解决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课后服务是一种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课后服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只能收取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本费,维持课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坚持公开服务原则。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各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四)坚持统筹分步原则。

  坚持成熟先行、循序渐进原则,条件具备的学校可以全面推开,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要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待时机成熟,在全县中小学全面实施。

  (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防止和避免学习锻炼时间零碎化。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各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五)组织方式。

  各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各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各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

  要认真做好政策制定、经费保障和组织领导工作。教育部门要抓好工作开展和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抓好经费保障工作;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发改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定其收费标准;人社部门要做好劳务监管相关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所需经费采用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的模式解决,家长分担部分要报县发改局备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费用,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全额免除。

  (三)完善经费管理。

  各校要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要实行独立核算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人员合理取酬,发放劳务补贴。各校应科学核算课后服务人员工作量,体现按劳取酬,要分学期搞好课后服务绩效考评,体现优绩优酬。

  (四)灵活方式方法。

  要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充分利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灵活方法,多种形式开展课后服务;除学校外,要积极组织协调学校所在地村组(社区)活动场所、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场地用于开展课后服务。也可鼓励有资质的公益机构、第三方机构按照非盈利原则实施学生课后服务;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提供普性、有保障的学生课后服务。全面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学校负责,各部门积支持,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五)规范管理办法。

  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保障措施,加强规范管理;明确参加课后服务的对象、完善家长自愿报名办法、理顺审批程序、确定课后服务时间,科学编制相关活动安排和安全防范措施。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各校方案要报县教体局备案,备案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展课后服务。

  (六)强化监督管理。

  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加强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监管同时,要对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经费使用、劳务发放、人员安排各方面加强监管,定期组织教育、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进行督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课后服务经费专款专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相关机构要建立费用支出台账,定期公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借课后服务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县教体局将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各校综合考评体系,各职能股室将定期到校开展督查,强化课后服务人员考核工作,对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参与资格。

  (七)筑牢安全保障。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学生学习、活动设施应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食品卫生,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应投保校方责任险,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县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和检查,对课后服务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和课后走读生的接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安全第一。各校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体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职责界定、责任落实、事故处置及纠纷处理机制。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八)严明纪律要求。

  各校要制定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体局审批、备案。各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守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保住课后服务的基本底线,做真做细课后服务工作。对课后服务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大力宣传引导。

  各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首先要对教师、教育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讲清政策、划好红线,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开展过程不出同题。其次要积极通过媒体、宣传公示栏、学校家长会等方式,全面加强社会宣传,正面引导,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4

  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放学后接送孩子的难题,缓解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语数老师

  二、服务对象

  小学有接送困难、有需求的在校学生。 三、基本原则

  小学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将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四、服务时间及课程安排

  1.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学习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2. 课程安排

  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多样化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对全校一至六年级有需求且自愿参加的学生开展托管服务,组织学生参加完成作业、自主阅读、文体活动等服务。课后延时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主要内容有:

  ①作业辅导服务

  以班级为单位,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在本班教室集中完成作业,针对个别学生的个别问题进行个别答疑和帮助。

  ②开展“书香校园海量阅读”等综合素养提升活动孩子们选择感兴趣且有益的健康书籍阅读,老师适时地进行相应指导。在阅读的同时,孩子们可写写批注,写写读后感,在有效阅读的'基础上,使书写及表达得到提升。

  ③学校少年宫、社团活动

  立足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开设丰富多彩少年宫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为学生提供服务。

  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及课程安排表

  课后服务时间分为“中午延时服务”(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下午延时服务,五至九月份实行夏令时,十月开始实行冬令时。未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按原放学时间放学。

  五、师资配备

  1.带班辅导人员:以本校在职教职员工为主要师资力量,聘请部分具有艺术、体育专长的、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人员参与。

  2.巡视管理人员:每日安排学校行政人员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进行巡视,协调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六、服务场所

  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主要场所为本班教室、学校操场、阅览室以及其它功能教室。

  七、收费标准

  学生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上述部门将于近期公布收费标准)。

  八、工作程序

  1.服务公示。学校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方式等情况。

  2.自愿报名。有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签订《协议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参加。

  3.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以原班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配备1名教师;整个学校配备1名管理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九、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课后延时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

  2. 加强督导宣传。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通过微信平台发家长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权利、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

  3. 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学生安全管理能力。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延时服务。

  4. 学校将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所有器材、设施设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对损坏及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换,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本方案自 20xx年秋季第一周开始实施。

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5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xx)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家长自愿。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托管。

  (二)校内实施。托管服务应该在学校内进行,学校要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三)成本分担。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

  (四)有效监管。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在校课后托管的监管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政策精神,让家长全面知晓,充分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完善组织机构。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分学校、年级、班级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委员会认真制定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家校联系、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托管服务组织工作。

  (三)商定具体事宜。在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辅导学生作业,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托管服务主要在下午放学后进行,时间原则上在X小时左右。托管服务具体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等事宜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充分征求意见。家长委员会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家长无托管需求的学校,不得组织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确需参加课后托管的,由学生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填写《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家长委员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登记,与托管学生家长签订托管协议。

  (五)聘用服务人员。托管服务人员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根据托管服务需要,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与托管服务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六)开展托管服务。托管服务过程中,学校协助家长委员会加强对聘请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的人员,家长委员会可及时予以解聘,确保学生托管服务质量。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服务是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课后托管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课后托管工作指导小组。要本着将好事办好的原则,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做好引导和回复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报市教育局。

  (二)改善条件,夯实保障。学校要加强功能室及活动场所的`建设与改造,将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功能室等托管服务场所无偿提供使用。

  要免费提供水、电等,为学生课后托管做好后勤保障。

  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注重托管过程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一是规范过程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按月或按学期收取,每月应定期将收费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每学期结束前将托管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结算,结余部分应及时退还;要规范服务流程。学校要协助家长委员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学校按照工作流程配合指导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要做好未参加托管学生的综合管理,不得忽视、歧视未参与托管而因特殊原因滞留学校的学生。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学校要督促托管服务教师严格落实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的服务项目及时间。要抓好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切实提高课后托管服务质量。三是抓好工作评价。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要经常性组织托管学生和家长对聘用教师开展满意度测评,将结果作为续签、解除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管。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签订聘请协议。学校要认真审核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强对托管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物价局将不定期组织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将进行成本监审,通过“晒成本”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成本结论,合理引导家长委员会制定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收费标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小学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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