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19 14:14:37 雪桃 方案 我要投稿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精选19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精选19篇)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现有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分类分级情况

  1、本校现在在编在岗教师10人,其中,已被聘任的高级教师1人,未被聘任的高级教师2人;一级教师6人;二级教师1人。

  2、本校现有语文专业教师5人,数学教师4人,体育教师1人。

  四、拟设置岗位数量、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及主系列岗位名称

  本校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0个;具体情况是:小学高级职称岗位3个,(其中小学高级八级岗位1个;小学高级九级岗位1个;小学高级十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0%,八、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小学初级职称岗位7个,(小学初级十一级岗位3个;小学初级十二级岗位3个,小学初级十三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70%,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五、岗位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1)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2)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3)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4)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5)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六、具体岗位说明书

  (一)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说明书

  1、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能主动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在教学实践中能体现课改的教学理念,并能正确运用这些知识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比较系统地理解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在打好基础的同时,有计划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在业务上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咨询答疑能力,能开设专题讲座,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

  (4)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正确地运用教育原则和方法教育学生,在培养学生自主能力、形成班级集体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善于把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教育寓于学科教学过程和课外活动之中。

  (5)具有指导教育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科研任务,其研究成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6)完成规定的教育和教学工作量,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进取心强。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的学业和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务: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承担教育科研任务。

  (5)指导小学一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江镇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镇办发〔20xx〕83号)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设置原则

  在“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1.规范有序的原则。根据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方法,设置和核准各类岗位最高层级和相关结构比例。

  2.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单位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所需岗位的名称、类别、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和岗位等级。

  3.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单位的发展需要和目标任务,立足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竞争能力、降低运行成本等综合因素设置岗位。

  4.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单位功能调整和工作中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适时对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岗位设置适应社会公共服务(教育服务)需要。

  三、实施范围

  我校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所有在编在职人员都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设置

  根据市编办核准比例,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160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47个,工勤技能岗位8个。

  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因此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按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的要求,设专业技术岗位147个岗位、管理岗位5个(科级:1正4副)、工勤岗位8个,分别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为91.875%、3.125%、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共设管理岗位5个,其中:正科级管理岗位1个;副科级管理岗位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47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37%。

  (1)正高级岗位3个,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2个。

  (2)副高级岗位49个,其中五级岗位9个,六级岗位20个,七级岗位20个。

  2.中级岗位5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09%。

  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3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53%。

  其中十一级岗位19个,十二级岗位20个。

  (三)工勤岗位等级和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8个。其中技术工二级(技师)1个,技术工三级(高级工)1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6个。

  五、晋级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3.具有良好的品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工作量工作。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7.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二)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

  七级职员岗位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八级职员岗位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九级职员岗位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具有本岗位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十级职员岗位,应具有相应的管理知识。

  2.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的;

  (2)管理水平得到组织和职工公认。

  注:管理七级为学校正科级干部,八级为学校副科级干部,九级为学校科员级管理人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

  Ⅰ.各等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A.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

  2.学历资历要求

  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7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0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业绩突出受到过局级嘉奖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市属学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属学校及以上级别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4和1至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4)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6.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B.副高级教师六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1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文明班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局级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好。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在市属学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属学校及以上级别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1次。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2篇;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1.5万字以上。另参加过市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

  C.副高级教师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教师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D.中级教师八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综合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较好。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开设校级公开课2次,并获好评。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1篇。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

  E.中级教师九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十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1年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表彰奖励。

  3.教学工作要求

  教学成绩较好。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较高。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

  4.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1篇;或参加过校级教研科研课题1项。

  F.中级教师十级岗位

  具备中学中级教师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G..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

  1.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十二级岗位1年以上。

  2.教育工作要求

  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年以上。

  3.教学和教科研工作要求

  基本胜任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工作,通过相应的“一三五”考核。

  H.初级教师十二级岗位

  具备中学二级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较好完成规定工作。

  任现职期间,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五级岗位;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经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Ⅱ.其它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A.辅系列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本岗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获得局级以上荣誉,并是该项目的第一承担者;或获得市级以上本岗位的荣誉称号。

  B.辅系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具备副高级辅系列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认真完成规定工作。

  C.辅系列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受聘为中级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获得局级本岗位的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

  D.辅系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获得校级本岗位的荣誉称号。

  E.辅系列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具备中级辅系列职称(聘用条件按照现行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完成规定工作。

  F.辅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在助理级辅系列岗位上工作满3年,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

  G.辅系列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服从工作安排,基本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四)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技术工三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技术工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技术工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技术工五级岗位,须在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任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

  (2)服务水平得到单位和服务对象公认。

  六、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三类岗位共18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置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实行打分制,通过积分排名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来确定岗位等级。

  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七、有关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荣誉的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6.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7.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八、实施步骤

  1.20xx年8月中旬,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岗位聘用条件,制订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20xx年8月-20xx年11月上旬前,充分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3.20xx年11月底前:开始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报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兑现岗位工资。

  九、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将全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职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从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xx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的通知》(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xx]17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x(局长);副组长:xxx(纪检组长);成员:xxxxxx

  (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2、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5、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6、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确认,经人事部门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5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实际情况,经过我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上级审核批准的我校岗位设置标准,设置岗位总量22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23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11%。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2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11%。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名称为副科级,等级为九级,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4%。单位领导岗位正职1个,名称是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37.67%。其中:五级岗位xx个,占高级岗位总数19.04%;六级岗位为33个,占高级岗位总数39.28%;七级岗位35个,占高级岗位总数41.66%;。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39.73%。其中:八级岗位26个,占中级岗位总数29.21%;九级岗位35个,占中级岗位总数39.33%;十级岗位28个,占中级岗位总数33.33%。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2.42%。其中:十一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十二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

  4.十三级岗位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4%。其中:高级工1个。

  四、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九级管理岗位职责:

  (1)履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全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总务后勤等工作;

  (2)主动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创造性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

  (一)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六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三)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四)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九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五)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十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六)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3.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七)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明显;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二级教师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2年及以上。

  4.符合初级职称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初级任职条件。

  (八)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效果;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六、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岗位聘用:

  (一)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上级部门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确定岗位数;

  2.申请应聘:根据岗位情况,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印证考核材料;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应聘人员岗位与等级,并报领导小组研究;

  5.研究决定:召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结果: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至上报前一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实名到考核领导小组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考核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聘用及上报: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验收认定。

  (二)聘用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参加专业职务聘任。

  2.学校对教职工进行考评,按照现岗位等级由高到低逐级进行聘任。

  3.坚持六优先:职龄优先,教龄优先,工龄优先,管理优先,教学优先,课时工作量优先。

  4.聘任顺序:职龄=>教龄=>职岗相同=>职岗不同。如按照聘任顺序仍无法确定名次,由考核领导小组表决决定名次。

  (1)职岗相同聘任顺序:管理(校级=>中层=>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网络管理员=>辅导员)=>课时/标准课时=>教学实绩=>工作量=>教学成绩=>非教师系列职称=>工作量=>工作成绩。

  (2)职岗不同:工作量=>工作成绩=>年龄。

  备注:

  工作岗位、管理、课时及工作量聘期前所在年度为依据;教学成绩以聘期前所在年度的寒假、小高考、暑假教学成绩为依据。音体美信等无统一考试成绩的学科,如无法确定成绩,且只有1人和文化科老师一起竞聘,取文化科得分最高成绩70%计算成绩,如有2人及以上参与竞聘,由考评小组投票后排名,按按文化科积分办法计算成绩。

  (2)教学实绩考核,按照职称评定的教学实绩考核条例相关条款进行。

  (3)管理、课时、工作量、教学成绩等由相关职能科室、年级部提供。

  (4)职龄、教龄相同,在我校工作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与晋档:

  (1)受到学校和上级处理期间;

  (2)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其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6.几点说明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长期病假、事假等不在岗人员岗位聘任不能进档只能聘任相应级别最低级;特殊病例(如癌症、瘫痪等)除外。

  (2)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优先晋挡。

  八、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及岗位设置实施工作仲裁调解小组。

  (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

  负责材料收集、汇总、上报、迎验以及材料审核及考评工作。

  组长:

  成员:

  (三)仲裁调解工作小组

  负责监察及纠纷调解工作。

  组长:

  成员:

  九、实施步骤

  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3月15日—3月21日宣传发动,数据收集上报,制定实施方案

  (二)20xx年3月22日—3月24日组织实施岗位聘任,公示聘任结果,聘任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批相关部门、迎验。

  本方案解释权归海东县第二中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6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为办公室主任,x为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细则。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细则。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五、岗位类别设置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0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4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13、2%;专业技术岗位92个,占岗位总量的86、8%,工勤技能岗位0人。

  六、岗位等级设置

  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五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等级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4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九级职员13个,“双肩挑”1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

  1、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共106个。其中高级岗位24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28个。

  2、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9个,七级岗位10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0个。

  七、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具备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或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6年及以上,且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及以上,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且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2年;或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4年及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具基本体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且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2年。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2年。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八、岗位聘用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校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九、岗位竞聘优先次序

  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如存在多名符合条件人员竞争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校将按以下条件的优先次序依次聘入相应等级职务(岗位)。

  (1)资历:按照个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资格的时间

  长短排序,任现职年限长者优先聘任。

  (2)工龄:若任现职时间是相同的,按工龄时间长短确定。

  (3)学历:条件1、2相同者,以取得最后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进本校工作年限:条件1、2、3相同者,以进本校工作的服务年限长者优先聘用。

  (5)荣誉:条件1、2、3、4相同者,以获得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优先聘用。

  (6)职务:条件1、2、3、4、5相同者,按现任行政职务的高低及年限的顺序聘用。

  (7)年度考核:条件1、2、3、4、5、6相同者,按近三年学年度考核优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

  (8)以上优先还不能确定,最后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十、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上报相关报表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系列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7

  依据《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连云区教育系统和我校实际情况,参照20xx年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特制订20xx年滨海中学、西苑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仲裁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小组:

  高中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高中部门主任

  初中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初中各部门主任

  仲裁小组组长:

  成员:

  办公室:

  二、实施方案:

  根据职龄、教龄、工龄、是否为一线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名师评比等指标顺序依次排名设岗。

  具体办法:

  根据职龄年限排序;职龄同等条件下参照教龄年限排序;上述指标相同的,参照工作年限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按照一线教师在前,教辅人员在后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名师评比等情况排名。根据排序情况按照各级设岗人数设置岗位。各级岗位最终结果以区人社局批准为准。

  三、未尽事宜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商定。

  四、本方案由20xx年11月3日学校党政工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8

  丹阳市墅导初级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丹阳市墅导中学全体教师大会通过试行)根据省市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和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制订本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

  一、实施对象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动态调整、合同管理、公平公正、简便易行。

  三、评分项目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教龄)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3分/年。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职龄)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4分/年。

  (三)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4分/年

  (四)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班主任1.5分/年;行政、主办会计、司务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1分/年。从事管理工作年限每年所兼各项不累加,取最高分一项计算。

  (五)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的专业性荣誉

  江苏省特级教师(6分)、镇江市学科带头人(5分)、镇江市骨干教师(4分)、丹阳市学科带头人(2分)、丹阳市骨干教师(1.5分)、镇(校)级学科带头人(1分)、镇级骨干教师(0.5分)。各类专业性荣誉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评审通过的.。(六)担任现岗位以来,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分/年。

  四、计算办法先计算评分项目(一)、(二)、(三)、(四)、(五)、(六)各项得分,然后累加,得分高者晋升。

  同等分值下,按以下顺序进行晋升:

  (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的长短;

  (2)担任现岗位以来时间的长短;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长短;

  (4)专业技术荣誉由高到低。

  五、其他

  本评分细则和晋升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9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84名,占岗位总量的98.82%;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18%。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39个,初级岗位37个。

  1、高级岗位由中心校按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2:4:4,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进行设置。

  2、中级和初级岗位由我校公开进行设置聘任,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9个,十三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1名,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18%。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密教体文[20xx]58号)和《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2分+教龄×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xx年10月14日——20xx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新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陈校长

  副组长:陈书记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段长、团支书记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0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口洞县教育系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岗位设置由口洞一中单独组成一个设置单位。我校主要从事高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我校现有教职工3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0人,工勤人员20人。专技人员中高级98人,中级124人,初级68人;工勤人员中技师2人,高工14人中工3人,初工1人。

  二、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与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工作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岗位设置

  1、岗位分类: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2、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设一个职员等级:九级。科员对应管理岗位的九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3、岗位数计算及岗位结构比例

  (1)、岗位数计算。以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比例结合我校实际计算出三类岗位的岗位数如下:目前,我校共有事业编制370人,本次设置管理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专业技术岗位349名,占岗位总量的94%;工勤技能岗位20名,占岗位总量的5%。

  (2)、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管理岗位1个,设置九级岗位1个。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我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349个,占我校岗位设置总量的94%。分别设置高级岗位122个【其中五级岗位24个,六级岗位49个,七级岗位49个】,中级岗位122个【其中八级岗位37个,九级岗位49个,十级岗位36个】,初级岗位105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3个,十二级岗位52个】。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0个,分别设置三级4个,四级7个,五级9个。

  六、岗位任职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

  4、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1、担任九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学校管理工作岗位上必须工作一年以上;

  2.担任八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2、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最低年限:

  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在六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在七级岗位满五年以上。

  ③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聘任在九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⑤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聘任在十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⑦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聘任在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的优先、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

  5、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照岗位要求直接确定岗位等级。

  6、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四)工勤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首次岗位设置聘任必获得技师技术考评资格;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高级工等级技术考评资格;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必获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资格。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七、岗位聘用

  1、学校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条件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的`决定。

  3、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优先,若前几项均相同,则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考评后确定聘用人员。

  4、专业技术人员在获得教师职称资格任职期内有一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工勤技能人员在获得技术等级考评资格证后,不在岗一年及其以上的,或一年及其以上考核不称职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低一级岗位聘用

  5、聘任期限:首次聘任为期三年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人员类别确定:以现行的工资类别确定人员岗位类别

  2、借用人员岗位设置问题:借用人员在原单位参与岗位设置。

  3、关于超结构比例人员的聘用问题: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应按核定的三类岗位的总量及其结构比例聘用。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所在类别岗位不足时,在学校岗位总量内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予以过渡。富余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

  4、“双身份”人员问题

  对于已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又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岗位人员,可以作为“双身份”人员对待,占用管理岗位职数,保留专业技术职务待遇,但不参与分级;首次岗位设置完成后,凡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到技术岗位工作;凡继续留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岗位。

  5、在编不在岗(经批准因病休息人员除外)半年及其以上的教职员工在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暂缓聘用。

  6、从20xx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且退休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可以其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比照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重新计算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

  九、具体操作程序和组织实施步骤

  (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1)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口洞县第一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初定各岗位人选;

  (5)研究决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岗位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7)签约上岗。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组织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各项准备,对岗位设置管理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制定方案阶段。编制、审核岗位设置方案。

  3、聘用、上报阶段。全面完成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并上报。

  4、审批落实工资及总结阶段

  岗位设置管理是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学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严肃程序,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稳妥实施,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1

  一、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于学校的要求也越发严格和多样化。因此,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更加复杂、细致,大量且专业化的工作任务亟待分配和完成。为了更好地保障教育质量和提高办学效益,必须加强学校内部的人员和职责管理。因此,本方案旨在对学校内岗位设置进行规划和划分,以此实现学校人员、任务的分工协作,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目标

  1、明确学校岗位设置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完善的人员岗位制度。

  2、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效率,简化流程,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3、加强学校内岗位职责分工,实现人岗匹配、任务到位。

  4、优化人员配置,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5、完善学校内部的人员招聘、评定和晋升制度,提高人员的自我发展意识和积极性。

  三、实施步骤

  1、市场调研

  相关负责人应针对学校内部的工作现状、岗位重心、任务紧缩、人员需求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和对比,了解当前各类人才的特点,并进行定性、定量和模型预测,为制定学校的人员岗位设置提供参考依据。

  2、人岗匹配

  依据市场调研的结果,学校应对现有岗位进行反思,确定对岗位与职务划分的重点和难点,依据教职工的特点、发展需求、人际关系和教育生态等因素进行分析,将人员从工作和能力维度与岗位要求进行匹配,实现人岗匹配,并通过充分的布置工作任务和督促管理等措施,推动学校教育质量。

  3、完善岗位职责分工

  根据各部门、各职能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各种职责书和工作手册,明确工作的过程、方法、标准和绩效;各岗位间必须实现协同配合、互动协作,形成优秀的教育管理模式。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必须相互配合,不断协调沟通,推动整个学校的工作进展。

  4、完善教职工招聘、评定和晋升制度

  为推动人员的自我发展与晋升,学校应实现岗位晋升的.透明化、制度化,要对教职工的晋升、评定、培训等进行科学的安排和规划。学校要注重教职工的能力培养,向其提供工作机会和成长环境,重视员工的创造性和行动力,在推广岗位晋升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套合理的考评体系,促进人员的全面发展。

  5、岗位调整和优化

  学校行政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健康合理的前提下,必须不断优化和调整人员在学校内部的分配与配置。学校要注重人才培养和发展,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推动教职工人才的多元化。在学校的人员管理中,要实现岗位与人员之间的动态调整和优化,确保学校内部的人员分配与岗位配置保持活力和稳定性。

  四、预期效果

  1、规范了学校内部的人员管理制度,提升了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提高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了校内外交流和协作。

  3、优化了学校内部的人员分配和岗位配置,提高了教育资源的管理和配置效率。

  4、加强了人员晋升和岗位晋升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动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本方案对于学校内部的工作管理与人员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实践意义,实现人员优化与岗位协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与有效的手段。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制度,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按岗聘用、择优用人、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级教师岗位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4)首次岗位聘用时,副高教师五级岗位需在副高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4年以上。

  四、基本方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岗位设个数目,对照相应教师资格,对基本条件相同者分项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落实到相关岗位。

  五、人员构成及岗位设置:

  高级教师全校计34人。

  岗位设置:高级五级岗7人、高级六级岗14人,其余均为七级岗。

  中级教师全校计68人。

  岗位设置:中教八级岗21人、中教九级岗28人,其余均为中教十级岗。

  初级教师全校21人。

  岗位设置:初级十一级岗11人、初级十二级岗10人。

  六、岗位聘用:

  按照大教发20xx【193】号文精神,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志,依次定岗。如基本条件相同,则依次以职龄、工龄、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研工作分项积分,逐项排序。

  丰大市第四中学首次岗位聘用积分表

  姓名(分) 20xx年7月

  项目 内容 标准 评分

  资历:

  职龄及工龄 职龄:任现职以来每年得4分;工龄:每年1分,(本表截止时间均到20xx年12月止)

  教育工作:

  学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 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每年1分;

  个人表彰 国家5分,省4分,大市3分,县2分,校1分。(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先进班集体表彰视同个人表彰)(不重复记分)

  教学工作:

  专业荣誉分 丰大市教学能手1分;丰大市学科带头人2分;盐城市教坛新秀2分;盐城市教学能手3分;盐城市学科带头人4分。盐城市名师5分(本项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工作量 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5分,不足一年扣1分,扣完5分为止。

  教学实绩 学科全县1-3名:5分,4-10名:4分,无排名及其余3分;

  公开课(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主办) 省以上:4分;市:3分;县(片):2分;校1分。(不重复记分)

  教研工作:

  发表论文或获奖(职评文件规定承认的) 省以上3分,大市2分,县1分。(不重复记分,下同)

  课题研究(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主办) (以结题和主持为准)省以上:3分;大市:2分;县级:1分。

  七、本方案依据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制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3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xxxxxx的通知》(xxxx)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xx个,其中:管理岗位xx个(七级职员x个,八级职员x个,九级职员x个);专业技术岗位xx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x个〈八级岗位x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xxxx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 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4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化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稳慎实施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院共设岗位53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6%; 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岗位总量的90%;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4%。主体岗位是医、药、护、技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医、药、护、技系列,设置数为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5%。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财务系列,岗位设置数为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共设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

  具体设置如下:

  1、领导岗位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院长、副院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4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2个)。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0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

  3、初级岗位3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1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十三级岗位14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二门诊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8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药士。

  2、住院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9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九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二级岗位7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4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

  3、急诊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4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技师、药师、检验师;十三级岗位5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技士、药士、检验士。共设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会计师;十二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助理会计师。

  4、药库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士。

  5、公卫科共设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士。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2个。其中: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普通工岗位1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住院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司机。

  2、急诊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普工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管理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专业技术各个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工勤技能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五、竞聘与聘用

  (一)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并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后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3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每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竞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

  (三)竞聘。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运用面试、民主测评或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结果,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单位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批与核准。单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岗位管理权限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

  (七)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粤人社发20xx58号)规定,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经核准的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组织、管理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日常工作和事务。

  七、实施步骤

  我院岗位设置管理总体安排是:20xx年7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20xx年5月28日—20xx年6月20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xx86号)、河源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听取单位职工意见后,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报县卫生主管部门核准并送县人社局备案。

  (二)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20日,编制岗位说明书。根据《广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xx86号)和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经我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报县卫生局核准并送县人社局备案。

  (三)20xx年6月20日—20xx年7月10日,组织竞聘与聘用。

  (四)20xx年7月11日—20xx年7月30日,向市、县人社局申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结果认定。

  八、实施工作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并报市、县人社局认定,于认定后的下月起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5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86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78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7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5%。其中:九级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

  (1)正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其中: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1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其中: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8个,七级岗位7个。

  2、中级岗位4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3个。

  3、初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9%。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5%。其中:技术工三级2个,技术工四级1个,普通工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滨海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意见》(滨人社〔20xx〕86号,滨教人〔20xx〕62号)文件执行,具体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五、岗位聘用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xx〕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

  2、教职工申请应聘;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按岗位要求,可采取考核过渡、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等方法,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8、聘用合同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送县人社局鉴证。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可以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积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六、实施步骤

  1、20xx年9月10日——23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通过。

  2、20xx年9月24日——10月8日:岗位考核、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3、20xx年10月9日——10日:完成各类岗位管理材料并上报教育局。

  4、20xx年10月11日——30日:总结验收。

  七、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制定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量化积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4、完成其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任务。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6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现有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分类分级情况

  1、现有编制204人,缺编5人;实有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专业技术人员190人;工勤技能人员9人。

  2、现有管理岗位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

  3、现有专业技术岗位190人:副高级3人;中级86人;初级101人。

  4、现有工勤岗位9人。

  四、拟设置岗位数量、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及主系列岗位名称

  1、拟设置管理岗位9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校长1个,党支部书记1个,副校长3个,校长助理1个,调研员2个,办公室主任1个。

  2、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90个,占岗位总量的95%;具体情况是:副高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1.6%,其中七级岗位3个;小学高级职称岗位86个,(其中小学高级八级岗位26个;小学高级九级岗位34个;小学高级十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45%,八、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小学初级职称岗位101个,(小学初级十一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二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三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5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拟设置工勤岗位9个,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技师1个,占工勤岗位11%,高级工4个(三级岗位),占工勤岗位44%;中级工(四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初级工(五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

  五、岗位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A、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B、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C、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1)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七年;

  (2)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3)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4)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5)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6)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D、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具体岗位说明书

  (一)、各个管理岗位具体职责:

  校长工作职责: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搞好学校工作,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财务以及校办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2、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结合本鹇实际,确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

  3、建立适合本校情况的管理机构和指挥体系,有效物力、财力,有计划地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协调各项工作,为教学服务,保证教育计划实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4、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入实际,开展教学改革,领导教育实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广先进经验。

  5、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绩考评,使各项常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培养和树立具有本校特色的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6、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教师和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7、协调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力量,协调学校和外部的关系,及时沟通社会信息,协调好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8、管好经费和财务开支,开展勤工俭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创收的补充经费的不足,改善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9、就上述主要方面制定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管理目标,与教育主管机关签订议定书。

  10、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向教工大会汇报工作,听取审议。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加强学校党的自身建设。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在全校党员中深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和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

  (2)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开好党员生活会,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工作。

  (3)加强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同时经常向党员通报情况,同党员商量问题。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作用。

  (5)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在教职工中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坚持党课学习制度,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

  2、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学校全面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并提出具体落实的意见。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综合生效,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工作。

  (2)带领学校党支部一班人充分发展党组织对学校行政工作的监督作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执行。

  (3)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在校长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同校长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3、加强党对工会、团、队学生会以及民主党派等的领导和帮助。

  (1)率领支部一班人加强对工会、学校团、队、学生会等团体以及民主党派领导和帮助,保证他们独立开展活动,并协高他们之间的关系。

  (2)对学校工会、团、队、学生会组织以及民主党派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设性的意见。

  4、认真组织学校党支部的活动,主持讨论学校内的重大原则问题,宣传、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5、根据学校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教育教学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决定,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教改、教研和教育讨论的学习等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协助校长和学校党支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领导教师业务进修,努力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收集信息反馈,分析、探讨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情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4、领导教导处协调好各种关系,做好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5、指导教导处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制定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6、抓好教研和教改工作,注重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注意总结和交流教育、教改经验。

  7、指导教导处制定各年级、各学科的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8、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重大问题提交校长会议集体研究解决

  行政工作副校长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对校长负责。

  2、协助校长分管办公室、政教处、财务室及保卫科的工作,审查这几个处室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处室计划的落实。

  3、协助校长开好校务会议,处理好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4、协助校长推进学校科学化管理。

  5、协调学校教职工与管理人员的关系,督促、检查有关人员热情、细致、周到做好接待来宾来访工作、做好学校对外的联系和交往工作。

  6、协助校长抓好学校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办好集体福利。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岗位职责:

  1、协助校长抓好后勤队伍建设。树立明确的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

  2、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学生的学习条件。

  3、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维修,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和学校基建等各项工作。

  4、负责定期对学生进行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公物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中要体现管理与人的思想。

  校长助理岗位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分管教研工作。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组织制定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工作,主持全校性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指导各学科教研活动。

  4、协助校长制定教师培养计划、确定对象,组织教学人员考察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

  5、组织、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检查、鉴定以及优质课程的评定工作。

  6、参与对教学人员的聘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工作。

  7、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情况,完成校长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调研员岗位职责:

  1、调研员协助校长工作。

  2、接受校长委托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工作能力和水平,在班子中发挥好参谋协调工作。

  3、积极配合校长及班子成员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4、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5、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2、负责校长会议、校委会的组织召开,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的落实和督办工作。

  3、负责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做好周工作安排。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转正、晋级和人事调配手续,审核教职工岗位津贴,填报人事劳资统计报表。

  5 、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6、负责学校行政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上级文件的收登、传阅、催办和归档工作。

  7、负责对外公文的草拟和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校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8 、负责安排对外接待工作,搞好对外联络,组织对外宣传。

  9、负责全校性教职工大会和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宣传布置工作。

  10、负责学校人事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装订、归档工作,按规定要求搞好档案管理和查阅利用。

  1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7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发〔20xx〕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xx相结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xx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xx〕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在此期间,如单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xx〕35号和国人部发〔20xx〕61号、〔20xx〕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8、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符合特殊情形规定的,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规定免公开招聘人员,同样实行岗位聘用制。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xx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上旬至20xx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xx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8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天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天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各类人员都是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程立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四、岗位计划、岗位认定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计划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市编办下达的总编制1172人进行设岗(实有正式职工804),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岗位数如下:

  1、管理岗位20人(含双肩挑7人):包括七级1人,八级6人,九级13人;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2人,五级岗位17人,六级岗位35人,七级岗位35人,八级岗位98人,九级岗位131人,十级岗位98人,十一级岗位328人,十二级岗位327人,总计1091人;

  3、工勤技能岗位61人,包括二级3人,三级11人,四级24人,五级23人。

  二)岗位认定及分级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七至九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控制在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目前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的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以及普通工。

  三)岗位结构比率

  1、各类岗位结构比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分别占1.7%、93.1%和5.2%。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之间结构比;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总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岗位结构比: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占5%、18%、39%和38%。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必须是按医院干部人事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党委行文任用或院长聘任,认定为管理岗位的`。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现行专业技术任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四级岗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获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②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③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任副高级职称十年以上。

  ⑤临床一线正职科主任,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⑥职能科正职,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聘用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不受年限限制;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人选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六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满十二年;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三年,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③任中级职称满八年;

  (7)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8)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9)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和专科学历人员可直接定为十二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岗位等级认定调控办法

  1、凡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干部任职文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根据现聘职务和职级,按本方案参加医院首次岗位申报和认定。

  2、人社局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等级岗位。

  3、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按计划择优聘用到新晋升职务相应岗位类别最低等级岗位。

  4、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因不在岗,根据在岗前职称任职情况执行相应岗位等级,不参加高一级职务竞聘。

  5、在人社局审批的岗位指数内,符合相应岗位级别“直选任职条件”的,由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认定;认定或申报进入同一等级岗位人数超过该等级相应岗位核定指数的,则根据《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定级;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办法每年度集中申报并择优填补空缺岗位。

  6、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

  7、岗位认定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指标占40分,专业水平能力占35分(行管后勤45分),科研教学占20分(行管后勤10分),文明创建(奖励)占5分。

  8、20xx年7月1日后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本方案进行申报定级(不占岗位计划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和原则重新申报并核定退休费用。

  9、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如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七、聘用管理办法

  1、因工作需要、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等原因导致岗位或职级变化,可不受原聘期限制。岗位或职级变化应重新签订相应岗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2、聘期内经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3、岗位设置实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三年重新申报认定一次,按各职称系列计划指标择扰聘用。

  八、岗位竞聘一票否决条款

  凡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医德医风、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院内感染等方面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责任人,将降级聘用;出现违反国家纪政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若情形严重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将降级聘用。

  九、岗位设置实施程序

  1、组织学习,公布岗位

  召开动员大会,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岗位设置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步推进。

  2、申请应聘,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岗位申请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科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结果,签约上岗

  公示聘用结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聘用结果聘用入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次月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十、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前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岗位申请及竞聘;3月10日前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签证;3月20日前所有材料申请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工资待遇审批手续。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9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科学设岗,加强调控

  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现状,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的选拨、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留足发展空间,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注重绩效,强化考核

  根据高职院校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以注重绩效和人才发展为导向,建立适应不同类别、级别岗位需要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岗位意识。

  5.稳慎实施,促进和谐

  既保证制度的入轨,又做到观念的转变;既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又公平公正的聘用人员;既按照制度规范操作,又体现学校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二、实施范围

  本校在编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实训、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审计、档案、基建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到四级为正高岗位,五到七级为副高岗位,八到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十三级为员级岗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聘用时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三级开始聘用。

  2.高职院校的管理岗位分为7级,分别为:厅级副职(四级职员),为省聘岗位;处级正职(五级职员),为市聘岗位;处级副职(六级职员)、科级正职(七级职员)、科级副职(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办事员(十级职员),均为校聘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三)我校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通人社事复〔2011〕127号),我校轮岗位聘用设置的岗位总量为122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43个,占比77%;管理岗位184个,占比15%; 工勤技能岗位98个,占比8%。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总数为943个,其中: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16个,四级岗位28个,五级岗位51个,六级岗位102个,七级岗位102个,八级岗位158个,九级岗位212个,十级岗位158个,十一级岗位56个,十二级岗位55个,十三级岗位2个。

  2.管理岗位等级及数量

  管理岗位设岗总数184个,其中:四级职员岗位2个,五级职员岗位5个,六级职员岗位50个,七级职员岗位59个,八级职员岗位30个,九级职员岗位33个,十级职员岗位5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及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设岗总数为98个,其中:二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20个,四级岗位61个,五级岗位4个,普通工岗位8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现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或技能条件 。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各类各有岗位聘用的其他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主要包括资历、任务、表现和业绩。教师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1、附件2,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3。

  2.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聘用主要依据责任、年资、任务、表现和贡献,具体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4。

  3.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主要包括技术等级、任务、表现和工作技能。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5。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学校公布《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类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公布各部门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职责等。

  2.各部门的聘用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聘用细则、聘用操作程序,并在部门内公布。

  (2)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岗位聘用申报,填写《xx职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提交申报材料。

  (3)各部门岗位聘用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和部门制订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细则,对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资格审查,评议和评审,评审结果在部门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3.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各部门评审结果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及特殊情况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学校聘用的初步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学校聘用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审定,形成学校岗位聘用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准执行。

  5.学校委托各部门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部门中层领导的岗位聘用按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6.按所聘岗位核定和兑现岗位工资。

  六、组织领导

  1.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及工作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的决策等。

  2.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和监察组:

  (1)工作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文件的起草,各部门聘用评审结果的审核、汇总,政策解释,组织人员对相关岗位的评审等工作。

  (2)监察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过程中的监察工作,提出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负责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申诉意见等。

  3.各部门成立由部门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聘用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聘用与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

  七、申诉与复议工作

  1.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有异议,本人有权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察组提出申诉。

  2.任何申诉均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申诉。

  3.监察组对受理的申诉信应进行情况调查。若情况属实,可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复议结果应通知本人,作为学校最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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