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保供方案

时间:2025-09-12 17:31:04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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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保供方案范文(精选12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天然气保供方案范文(精选1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天然气保供方案范文(精选12篇)

  天然气保供方案 1

  一、基本情况

  董市镇距枝江市城区直线距离约6km,拥有居民用户4000户左右,有少数工业、商业用户,已初具规模。董市镇政府能源消耗主要是煤炭、液化气、电力及木材,使用清洁、环保、高效天然气,改善董市镇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已迫在眉睫。

  二、前期工作

  董市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能源和环境改造工作, 2012年初开始与枝江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组织了几次综合办公会,枝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非常重视该工程,迅速组织了专班对董市镇进行实地勘察、测量、设计和预算等多方面的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施工方案。

  三、施工方案

  公司专班拟定了一套完整施工方案,准备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工程从现有的董市镇血防桥东则dn110管道上接口,采用dn110管道沿318国道董市段路往西铺设至加油站旁,在董市镇区内采用一纵三横敷设。管道全长10.1km,工程总投资410余万元,经过测算,在0.4mpa工作压力下,供气量只能达到4.8万m3/日,可以满足董市镇区五年内的需求量。

  第二期工程将随团结路延伸至董市时沿公路敷设dn150管到董市镇,管道全长10km,经过测算,在0.4mpa工作压力下,供气量可达到15万m3/日, 可以满足董市镇30年内所有工业、商业、民用居民供气发展的'需求。

  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决定先实施第一期工程。待团结路延伸到董市镇后,再以二套方案敷设dn150天然气管到董市镇。

  四、实施方案

  1、董市镇政府和枝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协调、督办等方面的工作。

  2、组建强有力的土建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进度。

  3、组织强有力地安装队伍,分数段施工,齐头并进。

  4、加强安全管理,按规范设置安全标志,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

  5、公司组建后勤保障组,主要是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和施工工地的生活。

  天然气保供方案 2

  为切实贯彻上级《关于及早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我县天然气的平稳有序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的安全保供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天然气规划、迎峰度冬谋划,督促调度燃气企业落实保供能力,确保我县迎峰度冬天然气平稳有序供应。

  二、天然气供应保障

  (一)落实燃气企业的保供能力。2020年,预计我县采暖季用气量为1166万方(国源844.9万方、中燃287.1万方、聚隆34万方),实际签订合同量1292.315万方。临城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330.115万方,分别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68.68万方,与中燃宏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LNG购销气量261.435万方;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临城分公司与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暖季LNG购销气量34万方;临城国源燃气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928.2万方,分别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728.2万方、与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LNG购销气量200万方,并签订LNG储气设施库容租赁合同,租赁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库量为85万方的库容设施作为我县应急储气设施,该设施的储气量可保障我县居民三天的'应急用气,确保2020年我心天然气持续稳定供应。

  (二)明确燃气的保供顺序。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通知精神,分类汇总民用、工业、车用等行业用气量,形成保供方案。坚持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保供顺序,努力实现供需平衡,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三)建立迎峰度冬有序用气机制。坚持规划先行、量入为出、全县平衡、供需协商,科学确定城乡民生用气和“气代煤”工程用气需求量,加强需求侧管理,规范用气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临城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供需平衡,及时协调天然气供需矛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保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气源保障,提升保供能力。

  燃气公司要与上游供气公司签订供气合同,根据“气代煤”任务数、增加工业用户数等规划,积极谋划年需增加用气量,与上游公司早日洽谈,保障气源供应。除此之外,要积极争取气源指标。

  (三)做好燃气储备,推进应急调峰设施建设。

  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天然气销售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工作气量。加快推进应急调峰储气设施项目建设,确保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

  (四)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监管调度。

  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协调联动,县住建局作为燃气主管部门,要做好天然气企业日常供应情况的监管、预警以及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燃气企业的指标量、供应量、缺口量和压减量等数据进行认真统计,并对燃气供应的紧张程度进行预估、研判,全面掌握市场用户和用气结构,以及天然气供需情况信息,加强监管调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节约用气。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传播途径,大力宣传节约用气常识和注意事项,同时印发宣传彩页、宣传册等资料,营造全民节气的良好氛围,调动用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供气单位要与大工业用户沟通协调,开展安全防范和技能培训,促使工业用气节约高效。

  天然气保供方案 3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强供气保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三)强化多方联动。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二)制定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三)强化责任追究。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天然气保供方案 4

  一、工作目标

  统筹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措施,防微杜渐,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二、排查对象

  在建和运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城市燃气管道除外)。

  三、排查内容

  (一)在建管道重点排查内容

  1.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核准、建设是否符合规范。

  2.业主及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业主及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应对台风、暴雨、高温、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应急小组建设情况。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4.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培训的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危险生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存贮、管理和使用情况。

  7.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施工设计、简化工序流程、随意压缩工期“抢进度”情况。

  8.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安全情况。

  (二)运行管道重点排查内容

  1.县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管道保护职责情况,是否有专门部门主管,并建设有一支专门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检查小组。

  2.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记录及相关台账建设情况。

  3.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商是否建成一支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4.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运行管道附近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明文禁止的威胁管道运行安全的安全隐患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实施步骤及安排

  (一)企业自查(7月1日至7月10日)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和管道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企业自查报告于7月10日前报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即县能源办公室。

  (二)部门检查(7月11日至7月31日)

  县发改局、县能源办协同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县在建和运行的管道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乡镇、街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三)迎接督查(8月1日至31日)

  管道相关企业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工作台账,认真准备接受省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在建和运行管道安全情况开展督查。

  (四)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底)

  认真总结前段时间工作成果,结合省联合督查组督查意见,按照既定目标,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安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快速开展行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管道企业要认真汲取近段时间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本次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客服麻痹侥幸心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警钟长鸣。要迅速做出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彻底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安全重大事故零发生、安全责任零缺位、隐患排查零漏洞、违法违规零容忍。

  (二)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合作。县发改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及时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排查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县公安局要大力排查危害管道运行安全的不法行为,及时处理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或者盗窃、哄抢管道输送、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它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案件;县安监局要抓好管道外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检查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并视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决杜绝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分析总结。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单位,要责令停业整改。在整改活动暂告一段落后,要及时开展全面的分析总结工作,要借此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契机,建立健全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建设长治久安。

  天然气保供方案 5

  为加强天然气供气安全管理和运行保障,快速、高效、有序处置天然气供气紧急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浙江省省级管网天然气供气应急预案》《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用气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保障天然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供应各项工作,在发生管输天然气供应不足等突发事件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和技术方法,统筹兼顾,合理有序控制部分用气需求,有保有供优化天然气资源配置,维护供用气安全运行,将天然气供需矛盾给社会、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优化应急状态下的天然气资源配置,最大限度保障供气。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按照《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体系的'要求,设立武义县天然气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天然气保供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天然气保供应急处置及资源协调工作。

  四、应急预警及保障顺序

  (一)预警及响应分级

  Ⅲ级预警(一般,蓝色):因上游管线限气,无法满足下游用户需求,连续3天及以上日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用气需求10%~30%,按以下顺序保障供气:

  1、居民生活用气;

  2、医院、学校、公交车、福利院、养老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户用气;

  3、宾馆、酒店等商业用户用气;

  4、普通天然气汽车用气;

  5、重点工业企业用户用气;

  6、煤改气工业企业用户用气;

  7、一般工业企业用户用气(具体限供或停气企业名单由县经济商务局会同开发区、乡镇街道确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Ⅱ级预警(严重,黄色):因上游管线限气,无法满足下游用户需求,连续3天及以上日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用气需求30%~50%,按以下顺序保障供气:

  1、居民生活用气;

  2、医院、学校、公交车、福利院、养老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户用气;

  3、宾馆、酒店等商业用户用气;

  4、普通天然气汽车用气;

  5、重点工业企业用户用气;

  6、煤改气工业企业用户用气。

  Ⅰ级预警(特别严重,红色):因上游管线限气无法满足下游用户需求,连续3天及以上日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用气需求50%以上,按以下顺序保障供气:

  1、居民生活用气;

  2、医院、学校、公交车、福利院、养老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户用气;

  3、宾馆、酒店等商业用户用气。

  (二)响应程序

  发生天然气供气应急事件,武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应立即采取初步应对措施,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供气应急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件和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性质,按照本方案采取应对措施。

  五、执行机构

  武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是武义县的主要供气企业,作为本实施方案的具体执行机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职责负责实施各项应急措施,制定与本实施方案相应的企业具体操作应急预案和响应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管输天然气日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用气需求10%以内的,由华润公司组织采购气源确保正常供气;管输气完全停止供气,华润公司也要确保三类以上用气用户需求。

  六、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提到控制,天然气恢复正常供气,武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审定后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天然气保供方案 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我市城区冬季天然气正常供应,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防止因上游气源紧张、突发极寒天气、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造成较大范围天然气供应中断对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山西省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市政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民生;居安思危、防控结合;快速反应、措施到位;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忻州市行政区域内因上游限气、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供气中断或供气量不足造成采暖期天然气供需失衡,供气量、供气压力无法满足下游天然气市场用户基本需求的防范和应对工作。起止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忻州市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忻州市公用事业中心,办公室主任为市公用事业中心副主任张效忠,具体负责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应急处置及资源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及有关天然气供应企业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

  2.2 工作职责

  2.2.1市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城市用气迎峰度冬应急工作,研究解决天然气迎峰度冬期间供应保障问题;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Ⅰ级、Ⅱ级、Ⅲ级 、Ⅳ级应急预警紧急状态。

  2.2.2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城市燃气(包括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 市公用事业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动天然气需求侧管理,组织开展天然气运行监测、预警、调节、应急准备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2.4 市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迎峰度冬期间经营辖区内上游天然气资源落实和下游市场稳定供应工作。

  3 监测与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燃气有限公司除负责迎峰度冬期间经营辖区内上游天然气资源落实和下游市场稳定供应工作外,要将监测到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至市供气供热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监测我市预警状态。

  3.2 预警级别和发布

  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一级预警(红色):天然气供需失衡特别严重,预计城市供需缺口超过2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

  二级预警(橙色):天然气供需失衡严重,预计城市供需缺口达10%~2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三级预警(黄色):天然气供需失衡较为严重,预计城市供需缺口达5%~1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四级预警(蓝色):天然气供需失衡一般紧张,预计城市供需缺口达3%~5%。

  3.3 预警行动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研究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实行日会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立重大、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制度,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分别向市政府报告,特别紧急时实行日报、专报。

  3.4 预警解除

  根据具体情况,领导组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迎峰度冬期间,各岗位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启动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专项预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到全市天然气供应异常或接到市内任何区域内天然气出现紧急状态的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召开紧急联席会议,分析判断紧急状态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级别、运转模式和具体措施的建议,及时启动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

  4.2 分级响应

  根据迎峰度冬天然气供需失衡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实行分级响应。

  4.2.1 Ⅰ级应急响应

  天然气供需失衡特别严重,预计城市日供需缺口超过20%( 5.6 万立方米)为Ⅰ级应急响应,按照工业、商业、公共服务、车用类别的顺序压缩气量:

  (1)压缩工业 0 万立方米;

  (2)压缩商业 0.2 万立方米;

  (3)压缩公共服务 2.7 万立方米;

  (4)压缩车用 0.15 万立方米。

  4.2.2 Ⅱ级应急响应

  天然气(煤层气)供需失衡严重,预计城市日供需缺口达10%~20%( 4.2 万立方米)为Ⅱ级应急响应,按照工业、商业、公共服务、车用类别的顺序压缩气量:

  (1)压缩工业 0 万立方米;

  (2)压缩商业 0.15 万立方米;

  (3)压缩公共服务 2万立方米;

  (4)压缩车用 0.1万立方米。

  4.2.3 Ⅲ级应急响应

  天然气供需失衡较为严重,预计城市日供需缺口达5%~10%(2.2 万立方米)为Ⅲ级应急响应,按照工业、商业、公共服务、车用类别的顺序压缩气量:

  (1)压缩工业 0 万立方米;

  (2)压缩商业 0.08 万立方米;

  (3)压缩公共服务 1 万立方米;

  (4)压缩车用 0.06 万立方米。

  4.2.4 Ⅳ级应急响应

  天然气供需失衡一般紧张,预计城市供需缺口达3%~5%为(0.8万立方米)Ⅳ级应急响应,按照工业、商业、公共服务、车用类别的顺序压缩气量:

  (1)压缩工业 0万立方米;

  (2)压缩商业 0.03万立方米;

  (3)压缩公共服务 0.4万立方米;

  (4)压缩车用 0.02万立方米。

  4.3 信息发布

  要求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采取多途径,随时告知用户具体原因和核减气量,以求的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4.4 应急结束

  经评估应急响应达到预期目的后,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研究并及时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应急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或备案后实施。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保障

  迎峰度冬应急保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急预案一经启动,市城市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与天然气供应企业、需求单位,地方主管部门,要24小时在岗值守。对应急响应体系进行资源整合,统一调度,确保紧急状态下的通讯联络畅通。

  5.2 物资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各县(市、区)和一级用户储备设施建设情况,统筹提出建立市级天然气应急储备资金补贴的建议,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5.3 经费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在工作经费中列出保障经费。

  5.4 技术储备与保障

  由市燃气有限公司乔贵文(总工)负责技术指导和应急保障。

  6 监督管理

  6.1 预案管理及预案修订

  本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迎峰度冬应急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动态管理,为保障本预案有效运行,我局将按年度及时补充、修订、调整、完善相关内容,以保证该预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6.2 责任追究

  迎峰度冬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由于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工作失误,或隐瞒、迟报、谎报事实真相,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天然气保供方案 7

  去年冬季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冬季即将来临,天然气需求将大幅增加,为进一步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用气责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保供责任

  天然气供应工作牵涉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在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中。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增强责任担当,把防止再现“气荒”作为共同的任务。要加强沟通,狠抓协调,不推诿、不扯皮,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薄弱环节,围绕冬季保供的`主要矛盾,将各方面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切实履行保供责任。

  二、多措并举,努力增加天然气供应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广汇能源等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采购LNG、CNG资源,千方百计增加供应。要加强横向联系,建立互保机制,通过与周边城镇燃气企业不同气源进行互换互通,实现互相支援保障。要深度挖掘和发挥已有储气设施的作用,做到能储尽储,同时,通过采用高压管存等其他各种储气手段,最大限度为今年冬季储备天然气资源。要根据可中断用户清单,有序组织实施,弥补储气能力不足。

  三、落实应急预案,确保民生用气需要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要求,全面掌握本地天然气供需情况,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坚决落实“以供定需”,坚持居民、医院、学校、公交车、出租车等民生用气优先的原则,及早调整用气结构,及时调整资源供应方向。要把燃气出租车纳入民生用气保障范围优先落实和保障气源,不得列为压减用气对象。通过增设加气站、引导错峰加气等措施,优化服务,避免出现排长队加气的情況。在执行“压非保民”措施、压减工商业用户用气时,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工商业用户生产装置的客观要求,对需连续运行的生产设备维持最低用气负荷,避免造成设备损坏。

  四、加强燃气设施管理,确保供气安全

  安全问题是冬季保供最大问题和风险,容不得半点闪失,不能有丝毫松懈。管道企业等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线、燃气设施的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用户冬季用气安全管理,严格定期入户安检制度,对燃气设备质量严格把关,加大对群众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从供应端和使用端两方面做实做细用气安全工作。

  五、正确引导新闻舆论,营造良好环境

  各单位要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要通过媒体渠道和宣传手段合理引导新闻舆论,要加强天然气资源现状、供需平衡情况、“压非保民”措施等方面的宣传解读,引导媒体客观报道。要通过座谈会、走访重点用户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供气形势和压减方案,取得广泛理解和支持,防止不实报道和不良炒作,营造和谐的供用气环境。要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引导工作,建立与宣传、网信部门沟通机制,及时发现网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实言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天然气供应信息,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强化监督监管,密切协作配合

  各城镇燃气企业要切实做好保供工作,确保民生用气,并在11月1日至3月31日每日中午12时前报送前一天用气量。液化石油气瓶装站、汽车加气站在未履行相关报备和公示的前提下,不得随意减供或停供。市经信委、发改委、城建局将密切关注各地天然气保供尤其是民生用气保障情况,对保供责任落实不到位、保供组织不力、出现较大范围短供断供民生用气情况,影响群众温暖过冬的,将予以通报并报告市政府。各地在天然气冬季保供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天然气保供方案 8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xx-20xx年度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冬季取暖期出现气侯异常、急剧降温天气时,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能源供给,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电力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乡街、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联动、应急联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燃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压非保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清洁供暖补助资金汇总申请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本行政区域保供应急专项资金。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运行情况。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各乡街:详细掌握本区域内清洁供暖情况,制定本区域内清洁供暖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或上报清洁供暖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限(停)用气方案及保障措施

  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预警后,我区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出现燃气资源匮乏或紧急情况,需按照限(停)用气次序进行限制、停用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天然气保供方案 9

  为确保全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按照《沧州市2024—2025年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加强气源组织保障

  足量落实气源,签足签实供用气合同。2024—2025年采暖季预计需求天然气4298万方(主城区),督促华润公司足量签订气源合同,提前备足LNG气源。(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二)加强燃气市场监督管理

  强化燃气执法监管。区燃气管理部门对燃气企业临时调整供气量或暂停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积极措施、擅自停业歇业等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燃气用户正常用气。加大对城镇燃气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城镇燃气企业擅自提高供气价格、惜售限购、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完善应急保障体系

  1.强化供需监测预警。持续加强天然气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准确掌握各类用户用气情况,结合气温变化、市场供求、价格波动等,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潜在风险,加强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和综合协调,确保实现供需动态平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2.强化应急协调调度。采暖季前,完善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多部门、多单位协同参与的天然气应急保供体系,优化分级预警机制,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和启动程序,保障应急情况下民生用气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用气需求。加强用气需求侧管理,挖潜可中断用户调峰能力。积极参与全市“压非保民”实战演练,提升协同作战能力,为应急情况下有序实施压减做好充足准备。〔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3.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建立由政法、网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各乡办等部门参与的天然气气源保供工作专班,加强专班协调联动,及时监测各类媒体保暖保供舆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全力做好个案舆情核查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五办一乡〕

  4.强化安全供气保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燃气设施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维护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有序实施城镇燃气老旧管网设施更新改造,深入开展城乡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和城乡燃气管网专项排查治理。持续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管网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安全运行。〔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

  (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1.及时拨付上级储气补贴资金。严格落实省、市储气补贴资金,及时拨付,严禁挪用、截留专项资金,保障天然气应急储备持续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2.做好资金补贴保障。做好上一采暖季补贴政策收尾工作,落实2023—2024年采暖季农村煤改气气价倒挂补贴政策。在核定2023年农村煤改气用气量、补贴金额等的基础上,一企一策制定2024—2025年采暖季补贴政策,明确补贴标准,备足补贴资金,对农村煤改气气价倒挂进行补贴保障。〔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二、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天然气气源保供工作专班,制定天然气保供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保供措施落实到位,防范化解保供风险,守牢民生用气底线。

  (二)严格执行保供责任承诺制。组织供气企业签订保供承诺书,明确保供事项和违约责任,确保如期兑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供气企业法人“一把手”签字负责制,做到主体全覆盖、过程可追溯、责任能落实。

  (三)严格落实包联工作机制。梳理包联清单,派驻驻企工作组,加强包联企业对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认真梳理、系统研究包联企业在保供稳价、安全供气、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困难诉求,实施清单管理、定期协调调度,加密现场帮扶频次、强化督导落实,确保燃气企业健康发展、平稳保供。9月底前完成派驻工作,并将驻企工作组名单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加大督导帮扶力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天然气保供工作,为安全平稳保供创造有利条件。

  天然气保供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能源保供“冬病夏治”要求,确保全县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保定市2024-2025年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气源组织保障

  1.确保资源量托底。2024-2025年采暖季全县预计用气5306.68万方,同比增加456万方。积极向国家和省、市反馈民生用气需求,持续做好与中石油、中燃气源单位的跑办对接,最大限度协调争取管制气资源。在稳定主渠道气源供应的基础上,保障LNG(CNG)运输通道顺畅,稳步拓展全县供气渠道,多方调剂有效补充气源,全力保障全县民生用气足额稳定供应。〔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运输局〕

  2.签足签实供气合同。组织燃气企业加强与上游气源企业沟通对接,多渠道筹措资源,及早签订供气合同,提前锁量锁价,签订合同气量既要保需求总量,又要平衡好采暖季和高峰月需求,重点保障农村煤改气群众采暖季取暖用气需求。各乡镇落实的气源务必真实可靠,确保不少签、不虚签,落地落实,原则上各城镇燃气企业签订的合同量不得低于去年同期实际用量。全县城燃企业年度气量合同签订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二)着力提升天然气输储能力

  1.持续优化输配管网布局。推动各类管网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加强企业间管网互联互通,强化资源串换和互供互保能力,着力消除末端供气瓶颈,增强气源稳定供应。协调推进燃气企业从国家气源干线开口接气,提高气源下载能力。〔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住建局〕

  2.着力提升储气调峰能力。按省、市、县政府要求,组织城镇燃气企业通过购买、租赁罐容、参与LNG储气库建设等方式,推动落实2024年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3%的储气能力。采暖季前,按照“应储尽储、真储实储”的原则,切实将储气能力转化为实际储量,满足应急调峰需求,提升全县天然气储备和顶峰保供能力。同时,保供薄弱区域继续建设保留一批规模适度的`日调峰(点供)设施,确保管道末端稳定供应。〔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应急局〕

  (三)加强燃气市场监督管理

  1.适度疏导终端价格。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发挥城镇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作用,在社会能认可、居民可承受前提下,进一步减小购销倒挂差,确保平稳疏导。对困难群体因气价调整增支部分要适当补贴,确保不因价格疏导影响群众生活。〔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强化价格行为监管。加强燃气企业资源采购和管道运输成本监审,从严核定管道运输价格。从严查处管道运输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取消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及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管道代输价格,减少供气中间环节,降低过高价格。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市监局〕

  3.强化燃气执法监管。燃气管理部门对燃气企业临时调整供气量或暂停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积极措施、擅自停业歇业等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燃气用户正常用气。加大对城镇燃气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城镇燃气企业擅自提高供气价格、惜售限购、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监局〕

  4.加强燃气企业管理。按照《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燃气企业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燃气安全责任事故的;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行为由本级政府批准后,依法依规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权,确定临时接管企业,做好兜底保障。制定管道燃气企业评估办法,对特许经营企业履约和安全运行进行评估。对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供气的;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歇业的;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清退出燃气市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

  5.优化整合燃气市场。按照“政府主导、一县一策、一企一案、市场运作”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城镇燃气企业用户结构和非居用气比例,最大限度实现居民和工商业用户效益互补,增强企业自身盈利能力和保供能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四)完善应急保障体系

  1.强化供需监测预警。持续加强全县天然气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准确掌握各类用户用气情况,结合气温变化、市场供求、价格波动等,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潜在风险,加强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和综合协调,确保实现供需动态平衡。〔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气象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应急协调调度。采暖季前,完善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多部门、多单位协同参与的天然气应急保供体系,优化分级预警机制,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和启动程序,保障应急情况下民生用气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用气需求。加强用气需求侧管理,挖潜可中断用户调峰能力,力争形成不低于上年度日峰值用气量15%的可压减气量。组织开展“压非保民”实战演练,提升协同作战能力,为应急情况下有序实施压减做好充足准备。〔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建立由政法、网信、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气象等部门参与的天然气气源保供工作专班,加强专班协调联动,及时监测各类媒体保暖保供舆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全力做好个案舆情核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安全供气保障。切实履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燃气设施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维护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有序实施城镇燃气老旧管网设施更新改造,深入开展城乡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和城乡燃气管网专项排查治理。持续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及时清理占压隐患,加强第三方施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管网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持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1.继续安排代储资金。为保障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持续落实到位,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严禁挪用、截留省级代储资金,提前筹备市级代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强资金拨付考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做好资金补贴保障。做好上一采暖季补贴政策收尾工作,要严格按照2023-2024年采暖季农村煤改气气价倒挂补贴政策,在2023年预拨的基础上,做好补贴资金清算拨付等后续工作。在核定2023年农村煤改气用气量、补贴金额等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出台2024-2025年采暖季补贴政策,明确补贴标准,备足补贴资金,对农村煤改气气价倒挂进行补贴保障。按照2024年10月31日前拨付40%、12月31日前拨付30%、2025年4月30日前全部拨付到位的时间节点完成拨付。〔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3.及时拨付工程补贴款。按照履约计划,2024年6月底前将10月底合同到期的农村煤改气工程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到位;10月底前将12月底合同到期的农村煤改气工程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到位。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期全部拨付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二、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天然气保供工作专班,制定天然气保供方案,加强统筹协调,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确保保供措施落实到位,防范化解保供风险,坚决守牢民生用气底线。

  (二)严格执行保供责任承诺制。全面落实天然气保供责任制,结合保供工作实际,县政府组织供气企业签订保供承诺书,明确保供事项和违约责任,确保如期兑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供气企业法人“一把手”签字负责制,做到主体全覆盖、过程可追溯、责任能落实。坚持常态化巡回督导,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将保供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保供责任履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严格落实包联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包联责任,梳理包联清单,派驻驻企工作组,加强包联企业对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认真梳理、系统研究包联企业在保供稳价、安全供气、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困难诉求,实施清单管理、定期协调调度,加密现场帮扶频次、强化督导落实,确保燃气企业健康发展、平稳保供。

  (四)加强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加大督导帮扶力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天然气保供工作,为安全平稳保供创造有利条件。

  天然气保供方案 11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排部署,全力加速顶峰兜底气电项目建设,做好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气电项目按期投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保障气电项目用气量。对于存量气电项目和新增1200万千瓦气电项目,要确保年利用小时数2500小时用气量,其中2024年、2025年、2026年用气量分别为11亿、29亿、54亿立方米;要力争年利用小时数3500小时用气量,其中2024年、2025年、2026年用气量分别为13亿、39亿、74亿立方米。

  (二)稳定气电项目用气价格。维持我省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比较优势,对于存量气电项目和新增1200万千瓦气电项目,通过争取留存气、配置新能源指标等方式,力争进一步降低气电项目用气价格。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天然气增量上产,夯实“川气留川”基础。加快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建设,推进川中安岳和致密气、川东北普光和元坝、川西致密气和川南页岩气等气田滚动开发,推动川西气田、铁山坡气田等新区块顺利投产,强化项目监测调度,协调做好项目要素保障,确保天然气(页岩气)产量持续快速增长。(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加强配套天然气管线工程建设,确保项目用气“供得上”。积极支持气电项目配套天然气管线工程按程序纳入《四川省“十四五”石油天然气发展行动方案》,加强项目调度,推动配套天然气管线工程加快建成并与气电项目同步投运。(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按时尽快签订长期供气协议和年度供用气合同,保障来年发电任务。做好气电项目合同内与合同外的气量调度平衡工作,推动气电企业和中石油、中石化等供气企业尽快签订长期供气协议和年度用气合同,明确气量气价。(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四)推动供气企业参股,奠定气电项目发展良好基础。鼓励气电项目与天然气开发项目、新能源项目实施联营,实现气电企业与供气企业、新能源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电源多元开发和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加快实施《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的激励措施》(川发改能源〔20XX〕721号),鼓励供气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气电项目建设,分享新能源资源激励指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五)统筹调度天然气与电力供应,推动实现双向保障。定期分析研判天然气产供形势与电力供需形势,建立天然气与天然气发电的双向调节机制,加强电力运行调度管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综合调控天然气、电力等重要物资。(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充分利用好四川省天然气发电工作专班,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建议相关省领导适时拜会中石油、中石化总部;按照省委专题会会议纪要(20XX年第33期)、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川府阅〔20XX〕133号)明确的'职责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天然气供气企业和气电企业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气电项目供气保障工作。

  (二)加快核定气电两部制电价。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充分借鉴已出台气电两部制上网电价政策省份经验,积极开展已核准气电项目的投资成本费用测算,考虑不同类型机组固定成本水平、燃料成本、发电气耗率等,按程序核定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两部制电价。

  (三)建立月度汇报制度。经济和信息化厅、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天然气供气企业和气电企业每月底报送气电项目供气保障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难点、下一步工作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汇总形成报告专报省长和相关副省长。

  天然气保供方案 12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冬明春天然气(煤层气)保障供应工作,根据《晋中市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实施方案(20XX—20XX年)》(市政办发电〔20XX〕4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保供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明确责任主体。保障天然气供应是各级党政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责任。县直各有关单位、乡镇、平遥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源公司)要全面查找民生用气保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遗漏,切实摸清底数,对居民生活采暖、公共服务机构、医院、学校、公交、出租车等民生用气必须予以保障,谁出问题谁负责。新增“煤改气”用户没有经过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二)确保合同履行。洁源公司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与上游供气公司签订气源保供、增供合同,做好保障供气工作。在用气紧张时段,要严格执行“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及时调整用气结构和资源供应方向,确保民生用气不出问题。

  县住建局负责督导采暖季供气合同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工作,确保合同执行到位;县财政局负责积极落实保供补贴资金。

  (三)落实储气责任。履行应急储气责任、加强气源储备是缓解冬季天然气需求峰谷差和应对意外短供、断供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3天、城市燃气企业5%储气能力的要求,要加快平遥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调峰装置项目,倒排工期,争取尽早完工,投入使用。

  县发改局负责督促落实3天储气能力要求;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镇燃气企业落实5%储气能力要求,并督促平遥液化企业按时完成液化天然气储备任务。

  (四)综合调配供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用气制度,严格实施有序用气,明确保供、限供序列,始终将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用气放在首位,鼓励发展可中断用户、可替代用户,拓展需求侧调节空间。要根据已落实的合同情况,制定气源动态平衡计划,一方面通过采购LNG等措施增加资源供应;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醇则醇、宜煤则煤”的原则,统筹做好各种清洁能源互补。一旦出现天然气短供、断供等特殊情况,要采取发放清洁燃煤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协同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积极通过省、市保供办协调气源;县能源局负责组织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做好保供应急资源储备,做好天然气供需失衡情况下清洁煤调配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和洁源公司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和外供气源中断等特殊情况,做实做细应急保供预案,细化“压非保民”方案,明确终端用气企业及不同层级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适时启动“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做实做细、科学确定非居民用气减、停、供次序名单,有序实施“压非保民”,把有限的气源优先用于民生需求,确保民生用气不出问题。

  县工信局配合县住建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指导我县落实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县住建局负责收集汇总城镇燃气供需信息,配合县工信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具体指导我县落实非工业用户“压非保民”措施,做好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管、保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协调县交警大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保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洁源公司负责辖区内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及资源协调工作,及时告知我县天然气气源供应总体情况,按照资源分配量供气,当遇特殊情况和气源紧张时紧急调拨补充气源。

  (六)严格落实责任。洁源公司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共用气各环节巡查,排除隐患;各有关乡镇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把安全底线意识贯穿到保供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加强检查,确保今冬明春安全平稳供气。要关注舆论,尤其是对不良炒作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管控。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做好应急保供期间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冬季保供期间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能源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气源的安全运营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工作;洁源公司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七)完善保供监测。要完善天然气保供监测工作机制,洁源公司负责监测、分析、报告供气区域内情况;县发改局负责整理报告我县保供综合情况,汇总、分析、协调全县冬供期间天然气供需情况后,上报市保供办和县政府。

  从供暖季开始,县保供办每日上报天然气供需用气结构、储备气源、个案及舆情处置等保供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平遥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

  (二)县工信局、县住建局于11月10日前将“压非保民”实施方案报发改局审核备案。

  (三)根据省、市发展改革委建立的日报制度,各相关部门、企业于11月10日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联系人,每日上午9:00前报送前一日相关统计数据及信息(值班电话:0354-5868051;邮箱:pyjxhj@163.com)。县发改局汇总统计数据及信息按时上报市保供办,遇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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