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30 19:16:09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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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1篇)

  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当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准备多份工作方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1篇)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1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22〕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

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处置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组织构架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

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

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五、应对措施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1.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4.做好物资储备。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单位内部疫情的传播扩散,现制定武义县医疗保障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如下: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医保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高济敖任组长,陈朱亮、吴冉冉、陈国强任副组长,徐建军、叶广德、蓝青云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对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强同志兼任,成员由应悦、祝芳敏、王慧琴、王晓波组成, 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日常管理。

  二、应急准备

  (一) 物资准备:

  根据机关干部、窗口工作人员、驻医院外伤调查人员的人数,准备充足的非医用口罩、测温仪、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储备用量不少于1个月)。

  (二) 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

  在五楼510室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

  三、应急处置

  1.出现可疑症状人员的处置

  (1)当单位发现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员工后,立即采取防护措施转至临时隔离室;

  (2)在做好可疑症状者和护送人员个人防护前提下,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县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排查;

  (3)可疑症状者转离后,立即对隔离场所做好消毒;

  (4)可疑症状者所在办公室立即封闭,人员呆在原地保持距离不流动,迅速排查与之接触的人并落实相对隔离措施;

  (5)就诊后排除新冠肺炎的,其他人员解除相关管控措施,单位接回病人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每日两次测量其体温,体温连续三天恢复正常后解除隔离。

  2.出现确诊病例的处置

  (1)发现确诊病例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同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处置;

  (2)对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办公场所实行封锁;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4)无条件配合县疾控中心完成疫源地消毒工作,增加预防性消毒的频次,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办公大楼、医保大厅及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5)及时向本单位人员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

  四、应急处置流程

  发现疫情后,由办公室主任向组长汇报后,立刻启动应急预案。

  1.陈国强负责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救护车,立即通知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成员参与应急处置;

  2.王晓波负责对病例所在楼层进行警戒隔离,巡楼检查有无同类情况,同时在外围进行警戒,劝导无关人员不要进入敏感区域;

  3.祝芳敏负责准备好备用口罩、测温枪、担架、防护服等应急物资;

  4.应悦负责在2小时内将疫情信息报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征得县政府允许下,发布“疑似病例通知”或“确认病例通知”;

  5.王慧琴通知员工进行体温自测,同时通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落实相对隔离措施;

  6.王晓波负责引导120车辆进入,协助进行疑似病例转移。然后再次对有污染区域进行重点消毒。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3

  1 、总 则

  1. 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 使物资保障工作小组能够按照县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令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和保障供应, 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 确保全县人民医疗防疫、 卫生健康储备物资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特制定本预案。

  1. 2 编制依据

  依据《高台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高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 3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状态, 是指因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或者其他疫病, 引起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供求关系突变, 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 物资脱销断档、 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物资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按照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应急的严重性、 可控性和影响范围, 我县疫情物资应急状态划分为特别重大(Ⅰ 级) 、 重大(Ⅱ 级) 、 较大(Ⅲ级) 、 一般(Ⅳ级) 四个级别, 预警信号分别以红色、 橙色、 黄色和蓝色表示。

  1. 3. 1 特别重大(Ⅰ 级) : 全县疫情应急物资市场供应极度紧张, 群众集中成批抢购, 物资供需极不平衡, 部分区域疫情应急物资脱销, 主要疫情应急物资价格在一周内比照日常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连续两天超过日正常供应量两倍以上, 部分网点出现脱销。

  1. 3. 2 重大(Ⅱ 级) : 疫情应急物资市场供应十分紧张,群众抢购, 并出现恐慌, 全县出现疫情物资供需很不平衡, 主要疫情应急物资价格在一周内比照日常价格持续上涨50%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在监测周期内连续两天超过日 正常供应量一倍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库存低于安全库存。

  1. 3. 3 较大(Ⅲ级) : 市场疫情应急物资供应趋于紧张,群众争购, 市场不稳定, 局部出现一般性的疫情应急物资供需不平衡, 主要疫情应 急 物资 在一周 内 比 照 日 常 价格持续上涨20%-50%,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在监测周期内连续两天超过正常日供应量50%以上。

  1. 3. 4 一般(Ⅳ级) : 县内两个以上乡 (镇) 出现疫情物资应急状态, 并可能引发较大区域出现疫情应急物资市场波动,需要县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处置的情况。

  1. 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 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由县级政府部门负责处置的疫情应急物资安全事件应对工作。

  2、 组织体系

  2. 1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

  成立高台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 由县发改局局长任组长, 副组长由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县医保局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一名。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和保障供应, 维护市场秩序。

  2. 3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 3. 1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

  2. 3. 2 县财政局: 负责拨付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应急经费, 并监督实施。

  2. 3. 3 县商务局: 负责开展市场监测分析, 对全县各商业网点疫情物资的储备、 交易及清洁消毒活动进行检查、 统计分析,提高储备能力。

  2. 3. 4 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全县医药卫生企事业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需求情况分析上报工作。 负责所需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 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2. 3. 5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加强对疫情急需物资市场的监管, 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

  2. 3. 6 县工信局: 负责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的全面储备管理工作, 组织、 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为疫情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工作。

  2. 3. 7 县医保局: 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 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 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 录、 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 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2. 4 应急联动机制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事件社会影响大, 情况变化快,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 沟通信息。 通过召开紧急联席会议、 专题会议、 信息快报等形式, 与各方面紧密联系, 建立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3、 预警监测

  3. 1 市场监测与报告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职责范围疫情物资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 特别要加强对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跟踪监测, 出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3. 2 预警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是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引发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接警、 报警和处警机构。对监测、 收集、 接收到的各类监测信息, 要及时组织分析、 汇总,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当监测、 收集、 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信息并确认后, 县疫情物资保障管理小组要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 依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根据事态进展, 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果断进行防控, 千方百计防止事态扩展, 努力将事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3. 3 应急状态确定与发布

  当疫情防控安全事件已经发生, 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 由县政府发布Ⅳ级预警信息; 超过Ⅳ级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 由县政府发布级Ⅳ预警信息的同时, 立即报请市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 1 应急响应程序

  4. 1. 1

  出现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异常波动时,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 确认出现疫情物资应急状态时, 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经县政府同意后, 启动相应级别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作出应急反应, 并向市政府报告。

  4. 1. 2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在应急状态下, 要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 汇总、 报告有关情况, 并与小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深入疫情应急物资市场调查, 及时分析、 综合情况, 并向县委、 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4. 2 应急响应措施

  当出现Ⅳ级及以上疫情物资防控安全事件应急状态时,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立即报告县委、 县政府, 经县政府同意后, 即刻启动本预案, 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 2. 1 启 动应急专报制度。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加强对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 分析原因, 预测其动态走势, 及时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4. 2. 2 加强市场管理。 依法严厉打击垄断货源、 哄抬物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疫情应急物资等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正常的物资流通秩序。

  4. 2. 3 增加疫情应急物资投放量。 启动定向调运计划、 应急加工、 运输、 供应网络, 立即组织调配社会周转库存物资。

  4. 2. 4 积极筹措疫情应急物资。 由县发改局牵头, 会同财政局、 工信局、 卫生健康局、 商务局负责采购和供应。

  4. 3 指挥与协调

  各成员单位在预案启动后, 要按照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及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的统一部署, 落实应急措施, 相互配合, 共同实施。

  4. 4 应急终止

  疫情物资应急状态消除后,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向县政府提出终止疫情物资应急预案的建议, 经批准后, 及时终止应急状态, 恢复正常秩序。

  5 、善后处理

  5. 1 应急经费清算和能力恢复

  5. 1. 1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县疫情物资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物资使用情况及各项财务支出进行审核、 审计, 对审核认定的项目 进行及时兑付和结算, 对征用的物资损失, 由县政府按事权责任给予必要的补偿。

  5. 1. 2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物资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 及时采取促进采购或适当调进等措施, 充实疫情物资库存。 对已动用的县级储备物资库存, 在半年时间内, 按原计划规模及时充实,恢复应对疫情物资的应急状态的能力。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5

  为做好疫情期间的医疗救治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合 理安排有需求的患者有序就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联 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 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8 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正常 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项巡 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标

  贯彻落实《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项巡查的紧急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

把加强医疗服务作为与疫情防控同等重要的.工作统筹落实,有序促进日常医疗服务开展,满足正常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正常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特殊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服务。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秦善春

  副组长:陈文潮

  组 员:白桂明、李长祥、邬姜枫、段钰玲及各临床、医技科主任和护士长

  (二)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1、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工作。

  (2)建立医院应急联动机制,统一协调管理各种救治、防控资源。

  (3)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救治、防控工作要求。

  2、医务科职责:

  (1)负责组织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调配、管理各专业医疗人员。

  (2)组织对报告的新冠肺炎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3)对小组成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 置能力。

  3、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

  (1)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监督执行。

  (2)负责指导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 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3)定期对消毒和隔离工作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

  4.护理部职责:

  (1)负责执行有关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应急救治护理工作。

  (2)负责工作所需的人员临时调配。

  5.药剂科:负责保障各类消毒剂及应急救治药品的供应。

  6.检验科:负责相关检测工作的开展与联系。

  7.总务科职责:

  (1)保障新冠防控、救治所需物资的供给储备。

  (2)维持现场秩序。

  (3)做好现场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域,患者及可疑人员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隔离区域。

  8.临床科室职责:上报突发应急救治事件给医务科,并及时做好科内、院内、院前 应急救治工作,做好相关消毒隔离工作,协助调查和执行监测、控制 措施。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规范诊疗流程。

  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做好“六严格”、“三 详细两告知”,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来院 就诊的门急诊患者,应全部进行预检分诊,详细问明病情与流行病学 史,对非高风险人群按正常的诊疗程序就诊,对于需门诊或住院处置 的高风险人群,应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必要的检验检查,对于需 转运处置的患者,做好信息登记,报告上级,转运前就地隔离,严禁 疑似或确诊等需要管控人员自行转诊。

  (二)应急报告。

  1.临床科室一旦发现高危患者需要应急手术时,立即上报医务科科 长和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

  2.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 查,将初步调查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

  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工作。

  4.由医务科向桂林市七星区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三)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应各司其职,遵循“边救治、边调查、边控制、妥 善处置”的基本原则,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采取医院感染控制 措施,防止感染源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34调整控制措施。严格落实院感防控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冠状病 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要求,规范相应做好个人防 护,落实“三防”融合理念,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做到院内新 冠零感染。医务人员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 医用外科和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 服,做好医用防护口罩适用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做好个人防护。

  1、保障急危重患者的救治 在门诊、住院区、手术室等区域设 置相对独立的缓冲区或过度病房,用于流行病学史不明确并制定相关 应急预案,确保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的治疗。

  2、保障重点患者住院治疗 设立病房缓冲区和过渡病房对孕产 妇、恶性肿瘤、急诊手术等重症或特殊患者,按患者病情紧急程度妥 善安排住院

  3、保障高危患者手术服务 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进行手术风险评 估建立高危患者手术应急机制,对急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尽快评估手 术感染风险,通过设置负压或感染手术间、缓冲病房、提升医护人员 防护等级措施,及妥善做好应急救治工作。对超出本院实际医疗技术 水平的高危重患者,积极进行科内、院内及院前救治,及时转诊上级 医疗机构救治,

  4、医疗救治活动后,对相关工作区域内诊疗用品、医疗设备、 环境 物表等进行终末消毒;若收治的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 应立即上报七星区卫健委,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调情防控要求封闭相关 病区、区域以至全院,做好相关人员的管控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后续 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工作。

  四、预案终止

  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根据评估结果决定预案终止 响应。

  五、责任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 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应 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6

  为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控物资储备,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徽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指秘[20XX]27号),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物资储备需求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按照疫情防控系列工作指南要求,依据疫情防控规范、指引及《学校基本防护防疫用品建议清单》等,结合师生数和校园内后勤服务与保障员工数,以及校门、学生公寓、办公楼宇等场所人员体温检测,校园重点公共区域消杀等工作要求,科学测算口罩、测温枪(体测计)、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需求。

  镇中心校要加大统筹力度,合理确定全镇各学段学生返校物资储备需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返校前一周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

  二、物资储备保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多措并举做好学生返校防疫物资保障工作。镇中心校负责校用防控物资测算、统筹、指导工作,对于水银温度计、乳胶手套、胶鞋、普通洗手液、84消毒液、酒精等学校能够自行采购的防疫物品,要不等不靠,立足自身解决。报请县教育局、县经信局根据学校防疫物资需求清单,组织采购口罩、额温枪、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过氧乙酸呕吐应急处置包等物资,保障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负责对采购防疫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管,同时做好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指导与督查。

  三、统筹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资金保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经费保障,提升学校防控能力,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有关部门要把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加强统一调度,加大工作力度,落细落实举措,确保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顺利推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有序做好储备工作。配合经信部门及时组织协调货源,确保学生返校防疫物资持续供应。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要严把物资质量关口,确保防护作用发挥充分。财政要加强现有教育经费统筹,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学校防控物资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防控物资经费及时到位。镇中心校要科学测算所需物资,主动对接经信、财政等有关部门,确保各类防控物资储备保障到位。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统筹调度,畅通防控物资生产、调拨、配送、发放等各个环节,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加强过程监管,规范物资和资金使用流程,建立防控物资和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切实防止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7

  为了严格落实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组织保障。

  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放首位,成立由校长陈文哲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后勤服务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刘暖、杨艳丹,小组成员为王央丹、吴怡博、黄春蕊、郑建聪、张进班、林小容、陈青青、胡雅丽、林诗维、南盛洁,具体工作由张进班、郑建聪、王恒方、韦明亮、陈秋微、胡贵英承担。严格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全力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消毒、疫情登记、信息汇报等工作,充分引导教职工对疫情正确的认识、科学的预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全方位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极应对,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预备工作。

  一是与医疗器械供应商等加强联系,及时购买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如消杀药品、用具和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体温计、护目镜、红外测温仪、喷壶等防护消杀用品,保证假期防疫使用和开学后的防疫物资需求,做好物质保障。

  二是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捐赠,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保管、分发、使用,做到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三是做好相关场所消毒工作,对校园办公区、传达室、楼梯等公共场所每天进行一次消毒,在开学前提前一周做好全校范围内的洁清和消毒工作,不仅做好室内消毒,还要做好室外场地的消毒工作,尤其对学生课桌椅、门、劳动工具、饮水机、洗手盆、水龙头等关键部位做好彻底消毒。

  四是做好用水、用电、用网、广播、室外运动场所、教室内外各项教学装备等等检查和维护维修工作,开学前一周要进行全校范围各项设备大排查,确保正常用水、用电、用网,确保校园广播、lde、廊灯、饮水机、卫生间水箱、水龙头的正常使用,消除室外运动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教室内部各种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教室内外展板、门窗、课桌椅、图书区物品的正常使用。

  三、严抓严控,高标准开展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做好教师通风措施,教室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上课时打开前后门和窗户,使教室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下课时任课教师及时让学生到操场等区域呼吸新鲜空气。要加强御寒保暖措施,要做好防止门窗夹手等不安全事情的发生。

  二是抓好学校全方位无死角的保洁消毒工作,学校保洁消毒人员为:王恒方、韦明亮、陈秋微、胡贵英,保洁消毒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好防护服、雨衣,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洗手消毒,对所分管的公共场所,每天三次通风,班主任每日对门把手用消毒液消毒处理,保洁消毒人员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楼梯、卫生间以及教室内部和绿地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天两次使用84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清运处理,不能隔夜。室外保洁人员要做到全天巡视,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新型冠状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75%浓度的医用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所有教学楼、室内风雨操场每日消毒两次:早上6时由王恒方喷洒消毒,下午4时30分由韦明亮喷洒消毒。垃圾场由两人轮流消毒,食堂赵晓珍负责消毒。

  三是做好“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的设置工作,防疫期间,在教学楼、食堂、图书馆、风雨操场等重要位置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要求广大师生将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中,并每天两次使用84消毒剂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三是要重视疫情第一手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分析研判形势。所有清洁消毒人员都要做好疫情第一手信息的上报工作,对发现的险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给领导小组,为有效处置和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学校的信息发布,及时对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时要求做出反应,做到24小时手机畅通。

  四是提前准备临时隔离留观场所。坚持远离教学区的原则,按照防疫要求在开学前准备好临时隔离留观场所,在开学后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时启用,临时隔离留观场所应储备足量的口罩、防护衣、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必备品,并全面做好吃、住、用等服务保障工作。校卫生保健室郑建聪老师要切实担负起临时隔离留观责任,并协同学校其他部门做好发热筛查和疫情防控的知识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五是做好教师在校用餐的防控管理工作,及时做好餐厅通风和消毒工作,严格参照教师就餐保障措施和就餐程序就餐,详情参见《柳市四小疫情防控教师就餐方案》。

  六是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在学校宣传栏张贴防疫宣传指南,通过学校LED屏幕、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师生科学预防、理性应对,消除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提前做好舆情应对,规范疫情信息报送发布机制。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8

  为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健全我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充足。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物资储备以保障幼儿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维护稳定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防疫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的稳定

  (二) 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幼儿园总务处负责储备全园常用的及基本生活物资和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防疫物资和装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幼儿园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

  园长任组长:马xx

  副组长:杨xx

  成员小组:周xx、杨xx、苏xx、周xx、杨xx、黑彩燕、周xx、黑娅娜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好开学物资储备规划及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物资资金及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工作。

  三、储备内容

  防护用品:重点储备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面罩、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一次性医用帽子、一次性薄膜手套、水银温度计、红外线测温仪(含测温枪)等12品种。

  消杀用品:重点储备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75%酒精消毒等3个品种。

  四、储备物资的管理

  专业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园长亲自管理,防疫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9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包额尔敦(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于世鹏(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云福(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德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丽华(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王双全(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业余体校校长)

  唐高娃(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文化馆馆长)

  黄绍布(图书馆馆长)

  包俊杰(乌兰牧骑队长)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赵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乔晓丹(旅游股股长)

  蔡春红(体育股股长)

  任春莲(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和旗卫生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三、应急响应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10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特此制定《宝鸡市陈仓区西秦小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分工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落实购买。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学校卫生室,学校卫生室管理员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幼儿园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篇11

  为统筹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指导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其中,对于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足、门岗检测和隔离区设置规范的规(限)上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复产;对于尚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经审批可以安排企业管理层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其余企业适当延后复工复产。

  (二)块抓条保。城东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组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责任原则,建立以城东街道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的网格化疫情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关部门要发挥管理职能作用,运用行业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执法手段,为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精准施策提供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各平台公司、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服从于属地管理,落实企业法人责任,配合街道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法人负责制,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主体责任。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四个必须”防控责任(可参照附件3),做到“七个一律”:

  “四个必须”: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并按照要求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可参照附件4);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在企业门口、宿舍等点位设立体温检测点;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

  “七个一律”:一律要求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一律要求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一律要求对所有入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出现体温异常者,立即登记在册并报告;一律要求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要求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要求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复产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二、复工复产时间安排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和《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贺州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贺发改服务[20xx]14号)等文件要求,从20xx年2月10日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街道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和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申请复工复产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5),且满足相关复工复产条件,报城东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审核通过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可复工复产。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制造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实行错峰复工复产。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以及批发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复工。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环保咨询、企业管理、危废固废处置、污水处理的企业可以复工。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以安排有序复工复产。

  (三)建筑业企业。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涉及农业生产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涉及工程项目前期设计的企业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月24日起,具备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等条件的其他建设工程(含重大项目)可以复工。

  (四)农业企业(市场主体)。

  2月10日起,涉及蔬菜、水果产品、肉蛋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经销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复工复产。

  2月10日起,涉及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畜禽用药经销和服务的企业(经销点),可以复工复产。

  (五)不予复工或暂缓复工的企业。

  凡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全面排查落实不到位、防控物资落实不到位、健康教育落实不到位、复工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企业,一律不予复工复产。对未经审核、审核不通过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有违法疫情防控工作规定造成疫情输入或扩散的,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凡是经营场所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或场所暂缓复工复业。包括:

  1.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等经营性企业;

  2.棋牌室、电影院、游艺游戏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书店、网吧、健身馆、足浴店、室内游泳馆、培训机构等文体娱乐经营企业;

  3.旅行社、景点、民宿、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企业(户);

  4.废品回收、一般性专业市场等场所;

  5.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非经营性单位(场所),暂缓开工开业,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三、具体措施

  (一)准备阶段

  1.全面摸排。各企业要负责对每一名员工及其随行家属的籍贯和14天内的去向进行全面排查,要求“不漏一人”。对来自或者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等,下同)的员工及其随行家属建立监测清单;对已返厂的来自或者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及其随行家属,要排查其抵达八步时间、检查其健康状况。同时,要按规定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防控措施,确保其在隔离观察期间(不少于14天)健康检测正常后,方可上岗。

  2.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微信群、QQ群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疫情重点地区员工的疏导、劝返。对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对于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具有在疫情重点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者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在自治区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各企业在八步辖区以外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返岗,不得赴辖区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八步辖区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赴疫情重点地区出差。

  3.复工复产核准。申请复工复产企业须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责任书、复工复产方案、节后返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日常管理方案、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5)提交城东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园区管委核准。

  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复工复产核查、核准和批准实行分级分片负责制(流程图详见附件1)。其中:

  (1)核查阶段(限时1个工作日办结):

  贺州现代商贸管委:负责城东街道的企业复工复产核查工作。

  (2)核准阶段(限时2个工作日办结):城东街道、园区管委核查后,按照企业分类,分别呈报各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由专班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抽查),于提出核查意见报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批准阶段(限时1个工作日办结):经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企业可复工复产。未停工(含已复工复产)的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

  (二)返岗阶段

  1.全面防控。各企业要对所有返岗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进行逐一检查,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对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

  2.加强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申请复工复产企业要提前2天向城东街道报送计划返岗人员基本信息表(参照附件5)。城东街道、建中卫生服务中心落实专班专人负责“一对一”服务、“人盯人”跟踪,动态掌握相关人员的行程和健康状况。

  3.分类管理。各复工复产企业必须设置防疫隔离区。设有集体宿舍的,要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未设有集体宿舍的,要在厂区内便于疫情防控和管理的区域安排临时隔离场所。对于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人员,要先行隔离14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每天两次。对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第一时间联系城东街道,由城东街道会同疾控部门,安排救护车护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区卫健部门备案。

  (三)复工复产阶段

  1.日常防疫。各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日常管理方案,落实好防控措施、防控物资、健康教育等方面具体要求。要提前储备必备的防控物资,如:体温仪、消毒水、口罩等。至少确保每人每天1个口罩,且储备量不低于1周;要加强培训教育,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进行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专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做好个人卫生习惯养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每天至少1次,确保环境安全、整洁卫生;要合理安排工作,降低作业区内人员密度,拉宽工位间隔(尽量保持在1.5米以上);要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对全员进行测量体温、健康询问,每天不少于2次;要实行错时取餐、分散用餐,就餐者打餐后也可自行带回宿舍或办公室用餐并保持就餐卫生;要实行封闭管理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各企业原则上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原则上要求所有员工吃住在厂,住宿条件不具备的,应集中统一安排;原则上严禁一切快递在厂区内收发,收发人应当自行做好快递物品消毒工作。

  2.疫情处置。经查实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有关企业和街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居家)隔离。对涉疫场所要及时采取消毒防疫和封闭管控等措施。视疫情影响情况,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管控、重新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由城东街道和园区管委严格核查,报有关工作专班和区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后,方可启封、复工复产。

  3.督查检查。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街道、园区管委落实“属地管理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突出做好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跟踪服务。区发改局、经贸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平台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为企业复工复产、发展壮大提供精准帮扶,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疫情防控管理,确保企业(项目)平稳复工复产。城东街道、园区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与管理。要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复产、防疫到位。

  (二)实行班子领导挂点联系企业(项目)制度。对重点企业(项目)分别安排1名街道班子领导联系服务。指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贺州市的有关扶持政策,督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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