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01-09 08:49:52 林强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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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工作方案需要编写者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渔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禁渔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1

  为切实做好全镇境内水域禁渔期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渔业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市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施内陆水域禁渔制度,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深入实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六大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各村、各部门工作配合,严格禁渔管理,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

  二、总体目标

  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天然河道禁渔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增强全民参与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实现禁渔期、禁渔区内“河中无人捕、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河鱼”,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良性循环利用,推动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范围对象:镇域内所有自然河道。

  (二)禁渔时间:20xx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止。

  (三)禁渔内容:禁渔期间,禁止捕捞作业和水下施工作业,禁止放养水禽和进行采砂取石等行为;

  禁止向天然水域排放、倾倒超过渔业水质标准的废水、废渣;

  禁止捕捞、销售、收购天然水域渔获物;

  禁止生产、经销电、毒、炸鱼等渔具及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渔事作业行为及其他禁止行为。

  四、运作模式

  采取村牵头、政府各部门支持、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方式对河流进行保护和管理。

  五、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要求。自20xx年3月1日起,在我镇实现全面的封河禁渔,实行严格的渔政管理和河道的综合治理,使镇域内禁渔和河道综合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

  2、依法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成立xx镇禁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理,有序推进。

  3、全面封河禁渔。我镇境内实行全面封河禁渔,在辖区所有流域禁止任何行为的'捕捞、打捞野生水生动物等活动,在市场内禁止买卖野生水生动物与捕捞工具行为,违者按照相关村规民约、实施方案、法律法规给予严处。

  4、加大宣传力度。镇、村、组、相关部门紧急行动,深入千家万户,利用会议、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车、LED显示屏、微信群、短信、政府通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做到封河禁渔活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营造了保护母亲河,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5、划定职责范围。本着村组织实施、群众受益、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专人监护,安排人员严密巡查,节假日、双休日突击检查,乡镇、村结合部重点督查,常年不懈的镇域内河流的生态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6、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对市场、饭馆进行巡回检查,禁止买卖野生水生动物与捕捞工具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于非法捕鱼行为,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公安派出所等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决不姑息手软。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对于知情及时举报者,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并给予保密。

  7、河道综合治理。严禁在河床主要地段采沙取石,严禁向河道内倒弃生产生活垃圾,严禁向河道内抛弃动物死尸,严禁在沿河两岸非法搭建猪圈鸡舍,做到“四严禁”,无污染。

  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2

  根据《贵州省渔业条例》规定,全省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每年2月1日12时至5月31日12时为禁渔期。为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渔业执法的整体功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渔业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结合我镇实际,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镇禁渔工作统一行动,方案如下:

  一、禁渔工作的目的

  (一)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的渔业法规及《贵州省渔业条例》,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渔民群众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增强渔业执法的整体功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渔业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全镇禁渔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和禁渔工作组。禁渔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

  1、禁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禁渔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安排

  二里镇杨家园库区每年2月1日12时至5月31日12时为禁渔期。

  本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一)时间安排:2月3日至3月2日

  (二)在库区以标语、宣传单、通知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禁渔的目的和意义及与渔业、渔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并利用赶场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宣传、发放渔业法规宣传资料50份。

  (三)发放《禁渔通知回执书》给网箱养殖农户、渔业船舶驾驶员、餐馆等单位和个人手中。

  (四)宣传工作真正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禁渔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

  (一)、时间安排:3月5日至5月30日

  (二)、禁渔期间的监督管理主要以玉溪、观摩两个村为主,政府积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方法,实施有效管理,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

  (三)、对管理措施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对违规作业者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规作业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形式联合检查与各自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岸上检查相结合;巡逻检查与蹲点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

  (五)、禁渔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地区、交界水域、管理力量薄弱或者情况复杂的区域进行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渔后期严厉打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取缔有害的渔具、渔法,确保禁渔成果。

  (六)、建立禁渔期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xxxxxxx,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七)、处罚原则

  1、农业服务中心积极与政府、工商、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重点加强对市场、餐馆、饭店等水产品经销场所的检查,禁止非法经销禁捕的水产品,取缔非法渔获物的流通渠道。对通过教育而无改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贵州省渔业条例》进行处罚。

  2、从事电、炸、毒鱼和无证捕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未经许可,擅自捕捉、驯养、运输和经营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珍稀、濒危水生动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处罚。(对条件符合并愿意办理相关证件的单位或个人,及进行登记、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4、造成渔业污染环境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3

  根据省农委农渔25号《关于对湖等161处水域实施禁渔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关于对港口湾水库和东、中、西津河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禁渔工作,保护好我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禁渔的目的及意义

  开展禁渔工作有利于鱼类资源的恢复和原种保护,有利于水生动物的生存、栖息地保护,有利于水生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有利于水域生态环境的恢复,有利于城市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因此,实施禁渔期管理是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一项顺应群众呼声,“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民生工程。对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生态,创建和谐社会”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二、禁渔区域、期限

  禁渔区域为:港口湾水库水域(上起镇村,下至水库大坝)及各通库河流的河口;东津河、中津河、西津河全段(其中,西津河禁渔河段为上起港口湾水库大坝,下至水阳江汇合处)。

  港口湾水库禁渔期限:3月1日起至5月10日止;

  东、中、西津河禁渔期限:全年。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4月10日)

  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为禁渔工作奠定基础。主要内容有:召开全市禁渔工作会议;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宣传车、船在沿河、库乡镇(办事处)巡回宣传,张贴禁渔通告、设置宣传标牌;搞好摸底调查,掌握沿河、库兼业渔民使用禁用渔具的情况及农贸市场批发、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情况。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2月10日)

  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取缔禁用渔具渔法;查处非法生产和经销电、毒、炸鱼物品、工具。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加强日常检查与巡查工作,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1日)

  主要工作内容:对禁渔实施情况、禁渔效果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各相关部门围绕禁渔工作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生态保护工作水平。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市政府成立市禁渔工作领导组,领导、协调禁渔工作。分管市长为组长,政府办、农委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工商、环保等市直部门及沿河、库乡、镇(办事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禁渔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二)强化宣传。

  一是点面结合广泛宣传禁渔工作,取得全社会的理解、配合与支持。面上宣传方面:召开全市禁渔工作会议,开展宣传发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报刊和网上有文”;利用宣传车、宣传船在沿河、库乡镇(办事处)巡回宣传。点上宣传方面:进入村、组及农贸市场发放宣传资料;在重点河段、库区码头张贴禁渔通告、设置宣传标牌。三是搞好摸底调查。在宣传的同时,对沿河、库兼业渔民使用禁用渔具的情况进行摸底,并动员他们拆除禁用渔具;对农贸市场批发、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三)依法管理。

  一是渔政部门组建专职管理队伍,保证队伍能全天候出征;

  二是认真组织“清河、清库专项整治行动”,把河、库水面及岸边的各种网具,特别是禁用网具全部清理干净,并且杜绝明禁暗捕,日禁夜捕等不法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禁渔前期要抓住四个“第一”,即抓住第一条违规渔船;取缔第一具下水网具;重处第一个违禁人员,严查第一批上市河(库)鱼;禁渔中、后期,监督检查要做到五个结合:即联合检查与分散检查的结合、水上检查与陆上检查的结合、白天检查与晚上检查的结合、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的结合及明查与暗访的结合,有效防范和制止各种违法违禁行为。四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曝光。五是对顽固坚持使用禁用渔具渔法、严重破坏禁渔秩序、阻挠执行公务的当事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六是建立督查制度。每月向禁渔领导组上报一次禁渔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有计划地组织禁渔领导组成员开展巡河、巡库督查,针对不足之处完善管理措施。

  (四)搞好协调配合。

  禁渔工作战线长,涉及面广,任务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齐抓共管。要对勘探、采砂作业加强监管,防止危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强检查,杜绝禁渔区内的渔货进入市场和餐馆饭店;对禁渔区域,实行分段(片)责任制,争取分段(片)包干到村,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确保禁渔工作落到实处;渔政管理部门要派人派船驻守禁渔区,昼夜巡逻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破坏禁渔秩序、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当事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五)落实监督管理。

  为加强禁渔工作监督管理,设立24小时值班报电话,接受广大渔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并及时处理举报情况。值班电话为:xxxxxx。

  (六)做好情况交流和工作总结。

  沿河、库各乡镇(办事处)一要建立信息员制度。安排信息员,负责所在区域内禁渔信息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二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禁渔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禁渔工作办公室。禁渔工作结束后,我委将对禁渔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材料后上报禁渔领导组。

  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4

  一、总体目标

  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态平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施内陆水域禁渔制度,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禁渔时间和范围

  1. 禁渔区:镇域内所有自然河道。

  2. 禁渔时间: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内容

  禁渔期间,禁止捕捞作业和水下施工作业,禁止放养水禽和进行采砂取石等行为;禁止向天然水域排放、倾倒超过渔业水质标准的废水、废渣;禁止捕捞、销售、收购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生产、经销电、毒、炸鱼等渔具及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渔事作业行为。

  四、主要措施

  1. 明确目标要求:自禁渔期开始,在全镇实现全面的.封河禁渔,实行严格的渔政管理和河道的综合治理。

  2. 依法综合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禁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理,有序推进。

  3.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船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4. 划定职责范围:本着村组织实施、群众受益、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专人监护,安排人员严密巡查。

  5. 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定期、不定期地对市场、饭馆进行巡回检查,禁止买卖野生水生动物与捕捞工具等行为。对于非法捕鱼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

  6. 设立举报电话:对于知情及时举报者,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并给予保密。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3. 压实各方职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

  4. 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5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核心,深入实施禁渔制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禁渔时间和范围

  1. 禁渔区:祁山镇境内阊江泗州湾漫水桥至林化厂大桥段水域、金东河祥源茶厂漫水桥至阊江入口段水域等指定水域为禁渔区,禁渔区内全年全面禁渔(含垂钓)。

  2. 禁渔期:祁山镇境内阊江水系所有河流(包括所有支流,不含全年禁渔水域)4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禁渔期内全面禁渔(含垂钓)。

  3. 禁捕区:阊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禁捕区,禁止生产性捕捞及垂钓。

  三、工作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制定禁渔工作实施方案,发布禁渔通告,召开全镇禁渔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禁渔工作。各村将渔业资源保护纳入河长制重要工作内容,开展禁渔宣传和捕捞人员调查摸底。

  2. 组织实施阶段:

  进行违规渔具渔法专项清理整治,确保河中无渔具。

  开展重点水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在禁渔区、禁渔期内“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完善村组护渔组织,加强护渔员岗前培训,有效开展河道巡查工作。

  开展禁渔区、禁渔期垂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反垂钓规定的作业行为。

  3. 总结验收阶段:做好禁渔工作调查、统计和总结工作,填写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种有关禁渔期执行情况的报表。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在镇渔业资源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各环节工作。

  2.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确保禁渔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 压实各方职责,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齐抓共管。

  4. 强化监督执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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