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读后感

时间:2024-12-26 11:50:01 晓丽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洞》读后感(精选20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洞》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洞》读后感(精选20篇)

  《洞》读后感 1

  我们都如《回洞,回洞》中的“我”,如被关在笼中的鸟儿,置于缸中的金鱼,硬生生被投入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空间——发抖着,慢慢地缩在一个小角落,生怕被锐利无情的目光扫到。

  到底在哪里?在哪里?那个令我们放下心悸与痛苦的地方,在哪里?

  徘徊在这空荡的大街,我感觉浑身不自在。仿佛灌木丛中暗藏杀机,充斥着欲望与贪婪的双目在窥探。

  抬起头,远处的大厦灯火辉煌,虚伪的笑声四处荡漾,在这片钢筋丛林里,没有我栖身的草原。

  天空是那样的蓝,蓝得一尘不染,干净得令人压抑。

  我蜷起了身子。我不知所措。脑海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在低低地呢喃——这里真的能安然居住吗?

  在这蓝得发灰的天空下,在这勾心斗角的丛林中,你真的能安心吗?

  我的眼眸中开始闪烁着光芒,心中定了一个目标——草原,草原——我要寻找,宽广无垠、无拘无束的草原。

  我不断向前跑着,挥动着双臂,不惜一切向前跑着。风在耳边“呼呼”而过,我能清晰地感受到我的'脸被风刮得生疼。可是,我一定要找到它,我梦想中的那片草原。

  可渐渐地,我停下了脚步,环顾四周,发现高楼大厦将我团团围住,它们说:“你出不去的,出不去的!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人类已经将它变成这样了……”我的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炸裂开了。

  “不——”

  我大声地嘶吼着,冲上前挥舞着拳头撞向那楼层,可坚固的岩石钢筋却纹丝不动,我却猛然地被重重摔倒在地。捶着这光洁瓷砖毫无泥土的地面,我痛苦起来——是的,我认清了现实。

  因为草原已经被人类摧毁了,改造成了供人行走的陆地。

  我失神地想着,会不会我脚下的这方寸之地曾经也是一片丰腴美丽的草原呢?

  可人类已经抛弃了他们最原始的东西,披上华丽的外表扮演着虚伪的角色。

  “回洞,回洞——”

  我要向全世界仍然纯洁的动物高喊!

  《洞》读后感 2

  《洞》是美国作家路易斯.萨奇尔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

  《洞》讲了一个叫斯坦利的男孩无意中“偷”了一双鞋子,被送到翠湖营去“劳教”挖洞。他在那里遇到了一个朋友零蛋,零蛋中途逃跑了,斯坦利决定去找他。幸运的是,他找到了零蛋,两个人一起爬上拇指山,找到了水源和洋葱。他们在山上又待了一个礼拜,实在待不下去了,又回到了翠湖营。刚回去,他们就挖到了宝藏。在律师的帮助下,他们离开了翠湖营并分享了宝藏。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斯坦利。他在被捕之前是个被人嘲笑、侮辱并深感自卑的肥胖男孩,但到了翠湖营后,他慢慢适应了挖洞生活,学到了挖洞技巧。斯坦利很坚强,尽管挖到宝藏后好多只有毒的黄斑蜥蜴爬到了他的身上他都没有害怕。他尽管身处在严酷的现实当中,但没有被打垮,保持着自己善良和本心。他不仅教零蛋识字,还因为零蛋喝了“斯蒲露”生病了把他背上了大拇指山。

  我最不喜欢的人物是管理员大人,她美其名曰说让孩子们通过干苦活儿改过自新,其实是想让孩子们帮她挖到宝藏。她身为一个管理员,理应是个好人,但她想侵占孩子们的财产,这就是坏人的行为了。这位管理员让我想到了另一个人,那就是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典狱长塞谬尔.诺顿。他是个典狱长,当然应该是个好人,但他利用自己被法官误判的犯人安迪.杜弗兰这个银行家来帮他洗钱,这是犯罪的行为。这些人道貌岸然,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控制别人,满足自己的'私利。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都要坚强并做一个好人。斯坦利通过自己的努力,挖到了宝藏并解除了家族的厄运,实现了命运的反转。管理员大人最后却一无所有。

  《洞》读后感 3

  我们在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是生命之源”这些话时,有谁能真正猜透其背后隐藏的关于生命的意义。现在看来有病不吃药,靠调理身体用自身免疫系统扛过去也未必就是不好,只是现在人过于忙碌,忙着工作、忙着赚钱、忙着抓取周遭所有想要的一切,忙的顾不上甚至意识不到自己身体还有自我治愈能力,西医治疗周期短见效快,符合现代人忙碌的节奏,中医讲究调理见效忙,所以常人看来几片药能解决的事到中医那里可能给你制订一个长期调理的方案,时间上不划算见效慢,这种状况也在逼着中医转型,很多中医院治病也开始动刀了,因为直接割出病糟在患者看来是那么的理所应当,但凡有第二种选择也没人会喜欢自己煎汤药。

  古人云“水为万药之祖”,一个成年常人全身70%是由水构成的,保持身体水成分的平衡,身体就会自己去调节酸碱平衡,启动自身的自我治愈功能,如果这水还是小分子团结构的话,那就能被细胞直接吸收,如果再在这些水里加上一些针对性的信息,那么靠水来治愈身体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作者那招给水看文字的实验确实让我震惊,不管你给水看的是哪一国的文字,只要寓意是好的水结晶就会变的漂亮,如果寓意不好水结晶就会变的难看,作者虽然实验是成功的,可是为什么会这样,他解释为震动,怕是不成熟或者不完善,难道水是靠一种我们人类都不会的技能瞬间掌握了世界上全部的语言?难道水是有智慧的'而且是存在于人类无法理解的范畴?

  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人类对大脑的利用率只有不到5%,一个对自己身体都不能完全掌握和运用的生物对地球又能知道多少呢?对宇宙的了解那都在科幻的范围内,大部分都是理论物理学的领域。我们只是宇宙中寻常星球上在普通不过的一种生物体,个体正常情况下能存活几十年,对自己了解不多却总想着获得更多的身外之物,人性的贪婪是根深蒂固的。

  看这本字数不多的书,却给我带来不少的震撼和反思。

  《洞》读后感 4

  今天吃过午饭就特别期待把《洞》看完,因为有一个非看不可的理由:斯坦利和零蛋到底活着逃出翠湖营了吗?他们喝到救命的水了吗?不会真的喂了秃鹫了吧?带着这份急于寻找答案的求惑欲,终于带着心读完了余下的页码。

  我读完后的感受是轻松,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仿佛是卸掉了千金的重量。他俩得救了,翠湖营取缔了。莫伦格女士的确是一位正义而有良知的好律师,多亏了她的及时出现,两个历经磨难的孩子才能重见天日。他们的经历挑战了生命的`极限,体现了可贵的友情。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孩子互相竖起大拇指鼓励信念,咬牙坚持的情节,出现了很多次,没有对彼此的信任和我们能行的信心,我想他们一定早早地被干渴和饥饿击垮,吞噬掉渺小如沙粒的生命。顽强的意志和智慧的思考最终让生命之花大放光彩,想为孩子们也竖一个大拇指,我想说,是我发自内心的。零蛋的坦白也让我动容和感动,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坦荡荡立于天地间,好男儿巍巍然如山川。还须提一点,那个美丽的故事无疑令黑暗紧张惊悚的恐怖气氛有那么一刻真的在脑海里荡然无存了,只那么一刻,爱在胸中流淌不息。凯特、巴洛,萨姆,玛丽·露,我觉得他们不在过去,在现在,在我的心里住着,不曾离开。

  挖洞磨练了意志,锻炼了品质。虽然实施者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但抛出不纯粹的东西,斯坦利和零蛋在这里收获了至高无上的友谊和生死之交的患难真情。试想:人生能有几个这样的死党?还要告诉大家一件事:洋葱可以对付红眼怪兽———黄斑蜥蜴或墨齿蜥蜴或白舌蜥蜴。还摘录几句我喜欢的话:

  1、我从失败中学到了东西。

  2、在上帝的大拇指上找到了庇护。

  3、玛拉的脑瓜的确空得跟花盆一样。

  4、他只是阴差阳错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5、让一个坏男孩在炎炎烈日下挖上一整天的洞,他就会变成一个乖宝宝。

  《洞》读后感 5

  《回洞,回洞》是一篇十分深奥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只大概是猴子的生物的经历。

  一只"似猴生物"在丛林深处的山洞里悠闲地生活着。但是在周围密布着一叫"人类"的动物,看似衣冠楚楚,长得精致美丽,在田地上干着"正经事",并随时把握着周遭,他们清除任何一张枯叶,毫不留情地赶走每一只小鸟,驱赶所有栖息在这里的动物。

  他们贪婪的生活,却造成了这只动物的苦恼,由于它进化不到位,与他们格格不入,它只能傻笑着去找甘冽的山泉和甜美的野果,却受到狼牙、爪子和眼睛的伤害。

  可它连最起码的生存都被剥夺了。它找不到了古朴的山洞,因为山洞周围已变成了广阔的丰收地。这就使它回不了洞。于是它只能伪装自己,在不属于它的地方栖息,可回洞的想法却越来越强烈……

  读完这篇寓言故事,让我深受感触。

  生态的不平衡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物以灾难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我们千万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能因为自己眼前的利益和那微不足道的虚荣感而去破坏别人和别的生物。

  我们也不能乱砍乱伐地破坏大自然,否则我们的后代将会生活在一个贫乏的世界里,因此大家必须从你我做起,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后代活得更精彩、更富有。

  《洞》读后感 6

  翠湖营没有湖,它已经干了一百多年。现在,这里是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主人公斯坦利因为偷了一双臭球鞋而进了翠湖营。那里所有的孩子都被要求每天挖一个深五英尺、宽五英尺的洞,训练员说这是为了改善品格。果然,在挖完第四十五个洞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个故事来自于《洞》。《洞》是美国儿童作家路易斯·萨奇尔的代表作,是一部充满奇妙创意且扣人心弦的儿童文学作品。这本书堪称美国文学史上的奇书,是迄今为止唯一同时获得纽约伯瑞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的作品。这是路易斯在整个文学界创下的最高的作品,也使路易斯久久地披上了文学界的桂冠。

  首先,这本书的书名就很新颖,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好奇的事物,每读一遍都会感到耳目一新,让我感觉棒极了!而且从此我便喜欢上了路易斯的冒险小说。

  再者,在《洞》的小说情节中,作者把人物的神态以及表情动作都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能够细细的品味其中人物的特点。我觉得路易斯的写作真是让人赞叹不已,希望我也能够学习到他独特的写作手法,能用在作文上。

  这本书作者运用了反讽的.效果。表面上让那些孩子们挖洞是为了培养品格,但实际上管理员大人有着无耻的隐晦理由想掌控一切,实施着他的阴谋计划。书中插入了两个情节,分别是<伊莱亚被诅咒>和<凯特·巴洛的“死亡之吻”>。这两个故事的结尾都不愉快。

  书中的斯坦利不是英雄,他是那种没什么朋友,生活似乎被诅咒了的可怜孩子。但他时时刻刻激励自己,最后成了英雄。我常常以斯坦利为榜样,我不是学霸,每当学习上遇到困难,我就给自己鼓劲,越过一个又一个山丘。马上我就要面临小升初了,我想我一定能考入好的中学,我要相信自己。

  读完了《洞》这本书后,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迷信诅咒与幸运,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力,要自信,要勇敢,就像文中的斯坦利,与贪婪的管理员大人斗智斗勇,最后,取得了胜利,离开了翠湖营这个可怕的地方,还把管理员大人的阴谋摧毁了!

  《洞》读后感 7

  当妈妈把《洞》这本书放到我面前时,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洞里会有秘密吗?满怀好奇心的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男孩斯坦利被人误以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他每天必须冒着烈日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管理员大人说这是为了改善他的品格,但实际上贪婪、凶狠的管理员大人是为了挖这里的财宝。在翠湖营,他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他不断自己,终于解救了自己和零蛋,成长为了一个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读完这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我不禁佩服起斯坦利来。当他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小偷时,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还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逃出营地可能遭遇不幸时,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这就是洞的秘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曾在新闻里看到那些身残志坚的高考学生。他们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克服了我们难以想象的困难,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大学。

  那么我呢,我能不能成为像斯坦利这样勇敢的人?()我觉得我可以。我在七岁那年的暑假,曾经参加过一次轮滑马拉松比赛。一开始,我滑得很轻松。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身上好像挂满了沙袋。就在这时,一辆大车开了过来,司机问我要不要上车。我已经感受到了空调的凉风,也看到了车上有几位退赛的'选者正喝着凉凉的矿泉水,但是我想:我从百里以外的地方赶到这里来参加比赛,可不能当逃兵。于是我谢绝了司机的好意,坚持到底。比赛结束了,我虽然又累又热,可心里却非常开心。

  感谢《洞》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能量。以后,我也要像斯坦利那样勇敢、坚定,面对难题不退缩,被大人误解不气馁,遇到失败不灰心……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而努力!

  《洞》读后感 8

  当我读完《洞》这本书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它实在太神奇、太有趣了!

  《洞》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路易斯·萨奇尔的作品。男孩斯坦利被误认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一个专门给坏孩子待的环境恶劣且没有湖的翠湖营,并被大家称作“洞穴人”。他和其他“坏孩子”一起,每天冒着50℃的高温挖一个高和宽都是5英尺的大洞。管理员大人表面上是说为了改善孩子们的品质,实际上是为了挖到100多年前西部逃犯“死亡之吻”凯特·巴洛埋藏的宝藏。在翠湖营,他认识了真名为赫斯托·泽罗尼的“零蛋”,斯坦利教零蛋识字,零蛋帮斯坦利挖洞。可是,嫉妒他们的“锯齿”向管理员大人告发了他们,于是零蛋逃出了翠湖营。可是在荒凉的西部地带零蛋自己一个人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于是斯坦利勇敢地逃出了翠湖营,并找到了零蛋,救出了他。

  当我看到斯坦利决定要逃出翠湖营救零蛋时,觉得他实在太勇敢了,要知道在那个西部地带,不仅有可怕的响尾蛇,还有有毒的黄斑蜥蜴,甚至找不到一滴水!不要说救零蛋了,连自己也不一定活得下去,就算活着回来了,也会被管理员大人用那响尾蛇的毒液毒死。如果是一般人,就算管理员大人用响尾蛇的毒液逼着他去救零蛋也不会去的,更何况管理员大人根本不可能这么做!再想想斯坦利为了救零蛋而爬上大拇指山,在斯坦利自己饿得几乎虚脱的时候,背着饿昏的零蛋和长5英尺的铁铲子,还得攀爬上既陡峭又长满仙人球的悬崖、闻着刺鼻的洋葱味,甚至还得冒着高达50℃的高温,要是是我,想想都会疯掉!在斯坦利救零蛋的过程中,他成长为了一个真正勇敢、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洞》这本书使我成长,敢于面对未知的挑战。生活中的小挫折、小困难,比起斯坦利救零蛋与翠湖营的生活,算什么呢?

  《洞》读后感 9

  在星期四的早晨,我读一个名叫《远古时代的山顶洞人》的故事。

  在古时代的时候一,我们的北京郊区的龙骨山上,那里草木茂盛,气候和湿润,住着一群山顶洞人,他们的食物来源,就是森林里的那些野兔、山鸡、和河水中的鱼虾。山顶洞人为了让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变得暖起来就学会了人工取火,还可以利用石头、树枝......制作一些简单又方便的工具。

  每当太阳升起时,山顶洞人就会吃前天剩下的果实和烤肉,然后制作好的石刀、石予、木叉......准备去外面寻找食物。

  山顶洞人各尽所能,有的去河边捕鱼捞虾,有的摘野果。那些强壮,力气大的男人去森林里猎取野羊、野猫、还有野兽的皮......

  晚上时,山顶洞人会在门前挖个大坑里放一推火,以防止凶猛的野兽半夜冲进来伤人。

  现在,我们过的生活,很幸福,希望我们能爱护生命,珍惜时间。

  在星期四的早晨,我读一个名叫《远古时代的山顶洞人》的故事。

  在古时代的时候一,我们的北京郊区的龙骨山上,那里草木茂盛,气候和湿润,住着一群山顶洞人,他们的食物来源,就是森林里的那些野兔、山鸡、和河水中的鱼虾。山顶洞人为了让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变得暖起来就学会了人工取火,还可以利用石头、树枝......制作一些简单又方便的工具。

  每当太阳升起时,山顶洞人就会吃前天剩下的果实和烤肉,然后制作好的石刀、石予、木叉......准备去外面寻找食物。

  山顶洞人各尽所能,有的去河边捕鱼捞虾,有的摘野果。那些强壮,力气大的男人去森林里猎取野羊、野猫、还有野兽的皮......

  晚上时,山顶洞人会在门前挖个大坑里放一推火,以防止凶猛的野兽半夜冲进来伤人。

  现在,我们过的生活,很幸福,希望我们能爱护生命,珍惜时间。

  《洞》读后感 10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叫《洞》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路易斯·萨奇尔。你知道他写这本书一共用了多长时间呢?这个答案一定会让你惊奇,一共用了整整一年半!嘿嘿,的确会让你惊奇吧!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个坚持不懈、认真、努力的'人。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坦利,他被别人误以为偷了“臭球鞋”,而被法官判去了翠湖营,这是个专门给坏男孩建设的一个营,这个营的规定是每个孩子每天四点半起床挖洞,挖一个长五英尺,深五英尺的洞。其实这个翠湖营并不是让一个孩子通过劳动改造变成好孩子,而是管理员大人想挖宝藏。在翠湖营,斯坦利结识了一个朋友——“零蛋”,斯坦利和“零蛋”为什么会成为朋友了呢?原来,斯坦利教“零蛋”认字,“零蛋”帮斯坦利挖洞。后来,“零蛋”逃跑了,斯坦利冒着生命危险去找“零蛋”。翠湖营的每个孩子都很艰苦,天天冒着炎炎烈火挖洞,三天才换一次衣服。还有很多蝎子、响尾蛇、黄斑蜥蜴随时都会咬他们一口。后来斯坦利和“零蛋”一起挖到了“斯坦利祖传宝箱”,与贪婪的管理员大人斗智斗勇,最终取得了胜利,离开了翠湖营这个可怕的地方,还把管理员的阴谋摧毁了。我觉得文中的斯坦利是个小英雄,是个勇敢、努力、坚持不懈、不气馁的人。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我自己。我也曾遇到很多困难,我也知难而上,坚持不懈。这几天我在玩四阶魔方的时候,一开始我拼不好,但我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努力地拼魔方,最后,只剩下几个公式不会,其他都会了,我努力地去记公式,不断地拼魔方,终于把这个魔方拼好了。攻克了四阶魔方,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要向斯担利一样,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洞》读后感 11

  天马老师的奇文《回洞,回洞》,通篇运用了隐喻的手法,采用动物视角,讲人的天性与生存状态,奇哉,也妙哉!

  文中的那个“我”可能是猴子,住在丛林深处的山洞里,喝着山泉,吃着野果,自由而快乐地生活了好几年。而在它周围,生活着一群似“狼”的动物——人,它们对周遭冷酷无情、麻木不仁,于是“我”渐渐地被“狼”的习性所吞噬,但心中仍然向往着曾经平淡而安逸的生活,“我”开始苦恼,“我”心中的归宿到底在哪儿?于是,“我”做出了决定——披上外皮,装上狼牙、狼爪,把自己伪装成和他们一样,然而心里“回洞”的念头却一直未动摇过。

  文中提到的那个“我”说自己长得与人差不多,过着朴实的`生活。说明了“我”原来的本性是善良的、纯朴的、平和的,代表了那些无法融入现实环境中的人;而在“我”的周遭,又密布着另一群人——他们冷漠而又市侩,贪婪而又阴险。这两种极端矛盾的个性人物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大环境下,总有一种性格会被妥协,被吞噬,只有试图融入另一种环境才能适者生存,于是不被适应的那种性格迫不得已为自己戴上了假面具——很无奈。

  文中多次提到的“回洞”,其实是指回到过去的纯真的生活中去,摘下面具,轻松自在地生活着。

  人性本善,现实却是残酷的,“回洞”,是再也回不去了——文章暗示了如今的社会,有着太多的冷漠无情,为了融入世俗,只有无奈地戴上虚伪的面具,过着虚假的生活。

  所以这篇文章的中心主旨是——不要被社会的世俗所感染,走自己的路,呼吁人们脱下面具,做回真实的自我!

  《洞》读后感 12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叫《洞》,我从图书馆里借来书后,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中讲了一个叫斯坦利的男孩子,在立交桥下拾到一双鞋,却被人冤枉成偷鞋贼被押送到了翠湖营——一个专门训练坏男孩的地方。在那里每人每天要挖一个五英尺深五英尺宽的洞,而每天却只能吃一小盒发霉的谷物,喝一小口水,睡在一张臭气熏天、嘎吱乱叫的破床上。斯坦利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还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非常乐观,还写信安慰妈妈。直到最后法官查明真相,解救了他。

  读完这本书,斯坦利那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让我钦佩。现在大人们总是会把我们比喻成温室里的花朵——吃不了苦,受不了委屈。我们经常能在新闻里看到,有的孩子被家长或老师批评后就离家出走;有的孩子受不了学习的压力,自暴自弃,甚至跳楼轻生。

  我也反省自己,当我遇到困难时我虽然不会像新闻里的孩子那样,但也还是差点做了逃兵。妈妈帮我报名学跆拳道,一开始我还觉得挺新鲜的,但后来教练每天要给我们压韧带。当教练把我的腿压下去时,我痛极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下来,压完后双腿又酸又痛,站都站不起来。我和妈妈说我不想去学了,但妈妈说交了一个学期的学费,叫我再坚持一段时间,学完一学期。

  我学跆拳道的苦和斯坦利在翠湖营受的苦相比,根本就算不上什么。斯坦利身上的坚持、勇敢、不放弃等很多优良品质值得我学习。我决定,等我学完这学期的跆拳道,我还要继续學,我要考上黑带,成为一名跆拳道高手。

  斯坦利的精神鼓舞了我,我也会把《洞》这本书介绍给更多我的同学、朋友看,让大家都学一学斯坦利的优秀品质,不再做温室里的花朵。

  《洞》读后感 13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讲的是:一名叫斯坦利·叶那茨的男孩因犯罪而被关进了翠湖营,哦,这其实不怪斯坦利,只怪他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他的曾曾祖父被泽罗尼夫人下过诅咒,只因他没有守信,他答应过泽罗尼夫人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再给她唱一首她教他的猪的歌,如果不守信用,那么他就会被受诅咒,斯坦利的曾曾祖父叫伊莱亚·叶那茨,哦,你可能会想问,为什么泽罗尼夫人要让伊莱亚给猪唱歌,因为伊莱亚爱上了一个叫玛拉·门克的女孩,但是玛拉的父亲要猪,给猪的人他就把玛拉嫁给谁,唉,伊莱亚偏偏遇上了另一个要娶玛拉的人,于是,伊莱亚去找泽罗尼夫人,(他和泽罗尼是朋友,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但是伊莱亚很喜欢找泽罗尼夫人。)泽罗尼夫人给他一个小猪崽,让他每天背猪崽上山喝溪水,再教他一首给猪唱的歌,她让伊莱亚把她教给他的给猪唱的歌再唱给小猪崽,等小猪崽长大,伊莱亚还是会背它上山,泽罗尼夫人让伊莱亚长壮的那一天,(背那么重的猪肯定会壮。)让伊莱亚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再给她唱一首她教他的猪的歌,要不然,他会受到诅咒,诅咒就是他的子孙后代都会收到诅咒。但是,那一天,伊莱亚他失信了。他也没有娶玛拉,只是让给了对方,让对方娶玛拉。猪的重量分毫不差,但是斯坦利不想娶玛拉的,就像泽罗尼夫人说的,玛拉虽然漂亮,但是脑袋却像一个空空的花盆。他去了一个码头,码头告示牌上写着:招甲板选手,免费去美国,船长看见伊莱亚很强壮,让他上来,伊莱亚上来了。那时候的伊莱亚才想到没有背泽罗尼夫人上山,他感到很糟糕,他知道,泽罗尼夫人想在离开人世前喝一口溪水。(泽罗尼夫人已经很老了。)不过伊莱亚可不信什么诅咒。船驶离了港口,在美国,他学会了英语,他爱上了一名叫萨拉·米勒的女人,他们结婚了,生了一个孩子,起名叫斯坦利·叶那茨。然后后面的好几世都是这个名字。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洞》读后感 14

  今天,我读了《洞》这本书,我深受感慨,心里充满了赞叹与惊讶!

  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路易斯。萨奇尔写的儿童文学杰作,是迄今为止唯一同时获得纽伯瑞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儿童文学作品,曾持续154周居“今日美国”畅销书排行榜。它主要讲的是男孩“洞穴人”斯坦利因被人误以为偷了一双臭球鞋,而进了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那里的孩子们每天必须冒着烈日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管理员大人说这是为了改善孩子们的品格,但没想到实际上,贪婪、凶狠的管理员大人竟然是为了挖那里的财宝。在翠湖营里,斯坦利遇到了种种困难和险境,但他不断激励自己,终于解救出了被管理员大人赶出去的男孩“零蛋”赫克托。

  读完这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我不禁佩服起斯坦利来。当他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小偷时,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反而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可能有危险或遭遇不幸时,他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着《洞》这本书的奥秘所在——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仿佛踊跃出一大批有名的人物:霍金、张海迪、刘伟……他们虽然身患残疾,但是都克服种种艰辛,获得很多成功,成为响当当的著名人物。霍金,在他21岁时得了不治之症——卢卡雷氏症,导致他基本上全身残疾,只有三根手指能动,后来的一次支气管手术又剥夺了他说话的能力,但是,他那顽强的意志力出乎了我们常人的意料,他写了这本科学巨著《时间简史》,当记者来采访他时,他的.脸上还洋溢着笑容;张海迪,小时候一直禁锢在轮椅上,但她并没有后悔,长大后成了一位作家、医生,现任中国残联主席、北京冬奥组委执行主席、中国残奥委会主席,为我们的残疾人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刘伟,小时候很喜欢钢琴,可他双手残疾,但是他的钢琴梦非但没有毁灭,反而登上了弹奏钢琴的舞台……这些人物及他们的事例,从字里行间,我被他们那种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所感动。

  我们的人生有许多小目标,也要像斯坦利勇敢坚定、不退缩,遇到失败不灰心,为自己心中的美好愿望和目标前行。

  《洞》读后感 15

  读完《洞》这本书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古往今来,能“同福共患难”的人不多,但能“同享福同患难”的人不多。 “难为我”的.有几个?斯坦利和零蛋做到了。

  可怜的主人公史丹利因捡到一双从天而降的臭球鞋而被送上法庭,并被送往专门为坏小子开设的绿湖营地。翠湖营地没有湖,他每天要挖一个深五尺、宽五尺的坑,生活十分艰苦。却遇到了好兄弟零丹。一次意外事件中,零丹替史丹利背负重任,逃离了翠湖营地。斯坦利也在挖完第四十五洞后逃了出来。的旅程。

  零丹上前的那一刻,我想肯定是深深印在了史丹利的心里。为了一个人牺牲自己需要那么大的勇气,而那个人认识自己才一个月,可见凌淡对这份手足之情的重视程度。离开翠湖营地后,他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过东西,也没有喝过水。可喝了几瓶水后,他们又强忍着口渴,说一定要先把对方喝了,自己再喝,知道下一秒可能就坚持不住了。这份为哥哥舍命的情谊,让我热泪盈眶,视线变得模糊,再也看不下去了。

  《洞》里的兄弟情让我想起了《三国演义》里的另一种兄弟情。关羽被曹操擒获。曹操非常希望关羽成为自己得力的部下,所以想方设法地利诱关羽。关羽给了他:金钱、地位……但关羽不为所动,始终挂念着大哥刘备。最终,关羽答应了曹操,但曹操提出了三个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一旦有刘备的消息,就让关羽去找他。但是曹操没有遵守诺言,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回到了刘备身边。为了兄弟,他们不惧翻山越岭,不顾风吹雨打,一心相伴。这是对手足之情的又一次完美诠释。

  《洞》读后感 16

  斯坦利与零蛋的相遇,可以追溯到斯坦利的曾曾祖父和零蛋的曾曾曾祖母;

  凯瑟琳与萨姆没有终成圈属,从此整个翠湖营变成一片荒地,自此未下过一滴雨。上一代人的恩怨终要有个结束,一份允诺,纯真的爱情,真善美,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容任何一个人去破坏的,否则将会被诅咒。也许你并不相信诅咒,可有些东西在你破坏以后,也许会有无形的东西也许会伴随着你,给你带来消极的影响,这就是我从这部小说中所体会到的。

  当斯坦利背着零蛋上了“上帝的大拇指”,并给零蛋唱起了那首曾经属于零蛋家族的`歌,好运顿时降临了斯坦利家族,斯坦利发明家的父亲研发出治疗脚臭的“斯坦露”。当鳟鱼家族的后人管理员大人最后没有得逞时,老天爷是不是被感动了,翠湖营下了场100年以来的第一场雨。我看到这里内心一颤,对凯瑟琳和萨姆的爱情深感遗憾。美丽、有学识的凯瑟琳的香桃,善良、健壮的黑人萨姆的洋葱,桃子和洋葱滋养着人们的灵魂,就在人们毁坏了那份美好的爱情,烧掉了校舍,人们应该受到惩罚。

  我们应该有自己的信仰,去守护真理!

  《洞》读后感 17

  今天,我阅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中《孙悟空三探无底洞》这个故事。也是讲孙悟空怎么降妖除怪的。

  唐僧师徒赶了几里路,就饿了,让悟空去化斋饭。忽然,唐僧听见有人喊救命,发现是一个女子被强盗绑在大树上,就要八戒救她。他们五人一起西行。不料,唐僧生病了,他们不得不住在禅林寺。那妖怪开始吃人,三天吃六个和尚。悟空化作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和尚,到大殿念经。过了一会儿,就看见了一个漂亮女子。女子拉着孙悟空去后花园。悟空现了原形,和妖怪打了起来。妖怪用绣花鞋变成自己,真身却去捉唐僧。孙悟空进了无底洞,去抓妖怪,救师父。孙悟空变成了一个桃子,女妖吃了桃子,让孙悟空进了肚子。这下孙悟空就在她肚子里,女妖只好答应放唐僧走。来到洞口,孙悟空出了女妖的'口,举棒就打,女妖见势不妙,转身就逃,又把唐僧抓回了洞。孙悟空在另一个洞里发现一个牌位,上写尊父李天王之位,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尊兄哪吒三太子之位。孙悟空拿着牌位去找托塔李天王,原来妖怪是李天王的义女。他们收服了妖怪,救出来了唐僧,继续西行。

  孙悟空真厉害!不愧是唐僧的大徒弟。

  《洞》读后感 18

  当妈妈把《洞》这本书放到我面前时,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这是个怎样的呢?洞里会有秘密吗?满怀好奇心的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男孩斯坦利被人误以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他每天必须冒着烈日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管理员大人说这是为了改善他的品格,但实际上贪婪、凶狠的管理员大人是为了挖这里的财宝。在翠湖营,他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他不断激励自己,终于解救了自己和零蛋,成长为了一个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读完这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我不禁佩服起斯坦利来。当他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小偷时,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还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逃出营地可能遭遇不幸时,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这就是洞的秘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曾在新闻里看到那些身残志坚的高考学生。他们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克服了我们难以想象的困难,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大学。

  那么我呢,我能不能成为像斯坦利这样勇敢的人?我觉得我可以。我在七岁那年的暑假,曾经参加过一次轮滑比赛。一开始,我滑得很轻松。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身上好像挂满了沙袋。就在这时,一辆大车开了过来,司机问我要不要上车。我已经感受到了空调的凉风,也看到了车上有几位退赛的选者正喝着凉凉的矿泉水,但是我想:我从百里以外的地方赶到这里来参加比赛,可不能当逃兵。于是我谢绝了司机的好意,坚持到底。比赛结束了,我虽然又累又热,可心里却非常开心。

  感谢《洞》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能量。以后,我也要像斯坦利那样勇敢、坚定,面对难题不退缩,被大人误解不气馁,遇到失败不灰心。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而努力!

  《洞》读后感 19

  我读完路易斯写完的《洞》后,心里充满了惊讶与赞叹!

  第一,《the holes》的中文为“别有洞天”,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新颖,让人联想到许多好奇的事物,与路易斯的冒险小说融为一体,让我感觉棒极了!所以便喜欢上了路易斯的冒险小说,每读一遍都会感到耳目一新!

  第二,路易斯所写的《洞》事迄今为止唯一获得纽伯瑞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儿童文学作品,曾持续154周居“今日美国”畅销书排行榜,并录入了爱心树文学小说精选呢!这是路易斯在整个文学界创下的最高的作品,现已编成电影版的《洞》在大家的眼前焕然一新,使路易斯久久地披上了文学界的桂冠。

  第三,路易斯对《洞》的小说情节也十分的用心去完成,其中有几个片段作者都把任务的神态以及表情动作都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能够细细的品味其中人物的.特点。我觉得路易斯的写作真是让人赞叹不已啊!希望我也能够到它独特的写作手法,能用在上!

  第四,《洞》这篇文章主要写了男孩们在翠湖营训练挖洞的过程,其中作者特意的插入了两个情节,分别是《伊莱亚被诅咒》和《凯特·巴洛的“死亡之吻”》。这两个故事的背景都发生在几百年的翠湖镇里,两个故事的结尾都并不愉快,同时也描述着管理员大人沃克尔的一个完美的阴谋计划……

  整本书为我们讲述着斯坦利和零蛋在翠湖营的冒险之旅,作者的整体思路也十分清晰,值得家长和学生所看!

  《洞》读后感 20

  选择,如同两根不同颜色的线,相互缠绕着、竞争着,共同攀上生活这座高峰的顶端。选择的线编织着生活,生活因选择的颜色而斑斓,但有时,选择会紧紧箍住你,令你窒息。所以选择永远没有对与不对,只有敢与不敢。

  几年前,或几十年前,甚至是如同众多穿越小说那样,空间、时间都扭曲的时代,胡伟面对了部落酋长带着威胁意味所出的一道选择题:在两个一模一样的洞口选择一个走进去,一个通向死亡,另一个通向生命的希望。这无疑是告诉他,要么活,要么死。他举着火把走进一个洞,途中,尸横遍地,尸臭味充斥着他的鼻腔,更令他恐惧的是,所有尸体的表情在黑暗中凝固,面目扭曲狰狞。火把熄了,世界暗了,洞里的空气越来越稀薄了,胡伟觉得,他离死亡近了。死,难道就是他一念之间选择了的结果吗?

  这是小说中胡伟的故事和他的选择。然而在未曾扭曲的现实的时间和空间里,一个实实在在的我面临着自己的选择。我的选择的内容没有小说中那样残酷,却也令人深思。如果你想知道胡伟选择的结果,我的故事也可以做一个不错的铺垫。

  我搅拌着杯中不甜的奶茶,一些奶沫也随之浮动跳跃着,如同在与吸管捉迷藏,而身边响起朋友无奈的声音:“你到底敢不敢坐过山车?”我刚刚下肚的'奶茶开始在胃中翻涌,似乎下一秒就会随着一股酸臭味逆食道而上。我迷茫地再次看了看身旁高大的过山车轨道,过山车一幵始像蜗牛般缓缓而上,轨道黄黄绿绿的颜色使它变得像生机勃勃的藤蔓,过山车上升着。几次考试傲然的成绩令我在班中的“地位”节节升高,我原先那点微微的自卑在别人惊羡的目光中被完全消匿,被一种傲气替代,自称“老娘”。我就如同那一节节上升着的过山车,骄傲着。过山车突然在最高处停滞,在下面观看的人也能感受到过山车上的人激动而紧张的心情,因为过山车已到了最高点,可以想象,在那么高的地方俯视,整个世界都像是自己的,如此辽阔。我也被推向了最高点:我被推选为“班长兼团支书”,这份殊荣显而易见,是难得的。同时发现,身边曾经对我颇为不满的同学也开始对我表示友好的一面。放眼整个班级,一种君临天下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好像我已经到达了顶端,别人都在我脚下,甚至在我俯视都看不到的地方,我站在顶端,停留着欣赏美丽的风景。突然过山车就这么让人毫无防备地向下滑去了,伴随着人们甚至有点撕心裂肺的叫喊声,可以想象车上的人在失重状态下的那种无助感,虽然身体紧紧捆绑在安全椅里,但却找不到灵魂在哪个窄窄的角落。你体会过失重吗?那一瞬间坠落的无力;你尝试过失重吗?那种被全世界都拋弃般的委屈。身体遭遇着无处可逃的坠毁感,心灵感受着无人相助的惶恐。我被别人赶下了台,似乎所有人都在背后议论我的愚蠢和傲慢,他们在我面前上升,停滞,然后当然就是坠落了。你之前的光芒是要付出代价的。我被压力推下,不停地坠下去,坠下去。

  终于,我果断地站起来,对朋友说:“对不起,我不去。刚喝完奶茶,肚子不舒服。”

  回到胡伟,在想象之中,我猜到了结局:两个洞,都是通向生,只不过,考验了他是否具有克服恐惧的勇气。所以,只要人敢于选择,往往每个答案都是对的。

  当人选择的次数多了,生活得久了,就会自己告诉自己:一切都是我自己选择的,那结果也应由我自己承担。小时候,过于看重考试成绩,每当卷子发下来时,口里总会迸出“唉,如果这里算对了,我就能得满分了”。但现在,我会说“对,你可以拿满分,但是你没有”。其实能做出选择的人,已是生活的强者,只怕你唯唯诺诺,不敢向前。逃避也是选择的一种,至少自己有勇气放弃,在命运的审判席上自己做出“算了”的决定。选择放弃,也能让人更轻松一点,无虑一点。

  人生、命运、时间之中,容不得说“你等等,我还没想好”。哪怕无数的先辈告诉你“正确答案只有一个”,也不必惧怕,做我所思,选我所想,才能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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