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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精选15篇)
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大家看过哪些小说呢?有什么感受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是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欢迎阅读!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1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等等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婚姻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活剧。
这样的心机,在如今又和偿没有。商家绞尽心机,赚消费者的钱;骗子费尽心思,骗取他人财物。人们可以看见:贪欲和权势欲如何主宰了社会中兄弟、夫妇、朋友等关系。人们甚至为了钱财,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偷取,杀害。所以奸诈狡猾的有心机的人,必将成为权势的佼佼者。但是,心机是需要无心机来衬托的。如果每个人都那么奸诈狡猾,世界怎会太平呢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三国演义》描述了三国时期的局面。自从董卓被杀后,整个朝廷就乱了套,大家都争着当皇上,刘备、关羽、张飞为了恢复汉室,请来了诸葛亮,有了诸葛亮的帮助,他们一连攻下了荆州、南郡、襄阳等城池。孙权一心要得到荆州,就千方百计去抢,诸葛亮识破了一计又一计,使孙权赔了夫人和大将周瑜,又打了败仗。可好景不长,不久刘备、关羽、张飞三人都被曹操害死了,很快,诸葛亮也死了。这时,地盘已被晋军占领。
我想:刘备的志向是远大的,他的'行动也是迅速的。他只要找到了目标,就全身心的投入了,不怕任何艰难险阻,都要达到目的。我联想到了中国的体操王子李宁,说起李宁人们总说他是个不平凡的人,但李宁自己很清楚,自己只是一个认定方向后决不动摇的普通人。他相信,凭着顽强和汗水,心态和适应能力,无论做什么都能取得成功!退役后,李宁转向了新得事业:组建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有人问李宁:“经商和体育,哪个更轻松,更愉快?”李宁说:“要做好,哪个都不轻松,不过我总是很愉快。”不错,无论在那里,李宁始终保持愉快的心情。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的英勇善战,我应该学习;诸葛亮的机智,我应该学习;刘备的定了目标不放弃,我更应该学习!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2
我们踩着曾经洒下血汗,充斥着贫穷的土地一路走来,看着血汗绽放成满园的花,望着贫穷逐渐稀释,变成饱食暖衣的小资。那些不甘贫穷,拼命奋斗的日子,在这个平凡的世界占据它应有的价值,也收获它应得的回报。初次读《平凡的世界》,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且不评判它的文学价值,能被里面各色的人物牵引出我的思绪,对我而言,已是这部小说的精美之处。
读完这部小说,说不清楚结局是喜是忧,只是觉得有稍许的仓促,不过倒也突出了平凡的世界里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在主人公孙少平的带领下,我们走进了这个平凡的世界,窥探了这个平凡但不平庸的有志青年的大半个人生。要说孙少平的优点,太多。不过,最震撼我的是他的坚毅。我无法想象在暗无天日的煤矿工作环境下,他是如何保持最初的梦想与坚持,在毫无生机与希望的揽工日子里,他是如何能保持阅读与看报的好习惯。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不说阅读,就连静下心来好好闻一闻花香都会被嘈杂和粉尘给覆盖。现在的人们太浮躁了,静不下心做研究、做学问,也很少坐下来听听自己的内心,听听这个世界的呼吸。街上的人们要么行色匆匆,要么高谈阔论。其实这些也不能完全归咎与我们,每个时代有它特有的背景,自然也存在这个背景下衍生出的产物,或高尚或颓唐,总之不能避免它的出现,可作为个人,我们却有权选择是否接受。
孙少平在平凡的世界里摸爬滚打,他所做的每一件事,在我看来,都凝结着信念,支持他一直奋斗的,除了那个大气善良的姑娘田晓霞,就是他的信念了——平凡但不平庸。现在的我们,在物质上,早就过了那个为口粮日夜不辞辛苦的年代,我们比孙少平拥有的更多,可是我们的精神呢?或许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才能听到风吹麦浪、蟋蟀弹琴的声音。
世界是转动的,那如果我们不动,是不是就意味着在你打个盹的时间里就被世界悄悄地遗弃。曾经听过一句话,“如果你觉得迷茫,要么是因为很久没旅行,要么是因为很久没读书。”不要在最能吃苦的年纪,选择了安逸,世界是平凡的,我们每个人也是平凡的,但在平凡的日子里,我们也可以让心灵、让身体开出一朵不平凡的花。
在路遥的这部小说里,感受到最强大的气流就是小人物的艰辛与不甘困苦而与命运的顽强抗衡。而在众多的权欲、物欲的轰击下,我却为另外一抹暗淡的悲情久久地惆怅、思索,那就是田润叶。路遥笔下的女子真诚、善良,在《平凡的世界》里,我慨叹田润叶的一生,她善良但却悲情,执着却又固执。她的一生都没有真正为自己而活,全用善良与妥协成全着别人。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说,她的爱是病态的,因为一个人,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奉献出我们的爱给世界,给某人。我们就暂且认为她对少安的爱是深沉的,是把整颗心都奉献出来的无畏与忠贞,当少安和秀莲结婚后,润叶的心也被那场婚礼埋葬,一埋就是整个青春。对于这种感情观,我是觉得有点沉重。
现实中,不乏有深爱,但像田润叶这种让爱主宰了整个生命的却是不常见的。润叶和少安的悲剧说到底也是时代造成的,不过,每个人都应该做命运的主宰者,而不能做它唯唯诺诺的奴隶,悲情的田润叶就做了《平凡的世界》里感情的奴隶。或许也是因为时代的不同,让彼此关注的点不同,我总是觉得,人不能总倚靠爱情生活一辈子。得不到,那就无须强求,何苦让虚幻的爱情禁锢了自己的生命,那样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身边爱你的人的一种折磨,就像深爱着润叶的李向前,他心里的痛苦与无奈,寥寥数笔怎么能道的透彻。
世界是一个整体,而每个人又是独立的个体,你的.所有喜怒哀乐只是属于你自己,而与世界无关,就像雨打芭蕉,滋润的是芭蕉,而雨却不知道。所以,你的生活过成什么样子完全取决于你的内心,而与外界无扰。某些时刻,我们被打压、被摧残,那颗玻璃心一碰就碎。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玻璃心可以有,它透明晶莹,盛放纯洁、善良,可是同时我们也要煅烧出它钢铁一般的坚毅。在世事变故面前,保持理智,保持坚强。回到《平凡的世界》,润叶因为失去心爱的人而放逐了生活,每次读到她晦暗惨淡的婚后生活,我就觉得无比压抑。我理解她内心的悲苦,但她却任性地不从痛苦的泥沼中走出来,我就倍感焦灼。
她因为爱不到,所以选择自我折磨,同时也刺痛着身边爱她的人,虽然她后来也选择了跟李向前在一起生活,可是这样的结局她若早一点看破,是否就能够让心里的那层灰尘落得少一点,再少一点。
现实里,我们往往会碰上一个敌人,他叫“得不到”,我们可不要因为他自甘沦落。生活是自己的,既然活着,那就选择让自己快乐的方式去生活,不要让“得不到”这个恶魔捆绑了我们的内心。并且世间万物,于你来说,存在,即心存感激;逝去,便温柔相送,切不可在有生之年,辜负了日月,蹉跎了青春。
在《平凡的世界》里,我们感受劳苦人民的艰辛,体会底层人民的奋斗,敬仰在黑暗中仍擦亮眼睛寻找光明的坚毅,也惋惜为了爱情而放弃了生活的愚昧。回到现实,世界仍是平凡的,依旧生老病死,依旧潮涨潮落。面对芸芸众生,她不卑不亢,给你足够的自由去谱写属于自己的那一页篇章。在该奋斗的年纪,选择奋斗吧,物质的丰裕远不如精神的璀璨更让人愉悦。选择让自己好过,让自己快乐的方式去生活,去拥抱这个平凡的世界,拥抱平凡的自己。去聆听,去感受,平凡的世界里总会有他的动人之处。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3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大师兄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大师兄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一、自由 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大师兄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大师兄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大师兄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 二、神话 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大师兄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大师兄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
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 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4
堂吉诃德是一个认识到自己发疯的清醒的人。
一、清醒者
堂吉诃德生活在一个疯癫的世界里,他是清醒的。处在疯癫世界中,堂吉诃德不愿意像别人一样的疯癫。堂吉诃德的疯是对理性的反思,是对事物单一价值的怀疑。堂吉诃德看到世界的多层意义。
“说实话,桑丘,”堂吉诃德说,“看起来,你并不比我清醒。”世界是不确定的,人类不可能完全地把握住真实。但人类往往以为抓住了真实,他们没有发现上帝笑了。在其他人眼中,世界就是世界,你知道的就是你看到的。堂吉诃德却对世界进行再创造,将世界变形,说,世界不是这样的。
和他人相比,堂吉诃德算不上疯癫。历史学家哈梅特认为:“被人捉弄的人和作弄人的人都是疯子,公爵夫妇那么使劲儿地去捉弄两个傻瓜,他们自己跟傻瓜也差不多。”同样的`,佩德罗在表演木偶剧的时候说:“成千出荒诞不经的喜剧天天上演,但他们还不是照演不误,到处受到掌声欢迎和种种赞扬吗?”他们都知道,这个世界本身就具有荒诞色彩:桑丘欺骗堂吉诃德,最后弄不清自己到底是自己欺骗了堂吉诃德,还是自己上当受骗,公爵夫人说:“忠实的桑丘啊,你以为自己在骗人,实际上是自己受了骗。”;穿插的故事中的男男女女,几乎没有不疯不傻的,马尔塞拉痛苦的追求者争着泪眼、痴痴傻傻,不停地长吁短叹,好奇的冒失鬼因自己过度的冒失遭殃。
不过,他们的疯和堂吉诃德的疯不是同一种疯。堂吉诃德的疯是“无缘无故地发疯”,他的疯是无功利的、无缘无故的,疯是堂吉诃德的天性。堂吉诃德是一个站在世界的另一端看着世界发疯的不安分的观众,偶尔冲上舞台打断演出。
二、虚构与真实
整个世界就是一场假面舞会,充满了带着面具的人:公爵夫妇、佩德罗(内吉斯·德·帕撒蒙特)、参孙(白月骑士、镜子骑士),甚至杜尔西内娅也被堂吉诃德戴上了面具。这样,堂吉诃德只有投向虚构。他在想象世界之中。
虚构的田园生活是堂吉诃德向往的,在商业化的村庄城市之中没有田园,堂吉诃德需要出走。“所以堂吉诃德离开村子,在流亡中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因为他只有在流浪中才是自由的。”
堂吉诃德在旅途中感到愉悦,遇到巨人、军队、洞穴,那些他希望看到的。这些是对现实的消解。在文本中穿插的田园牧歌式的故事是荒诞主线的相对的另一面,故事只是很短的片段,扩展不了很长的距离就被荒诞主线截断,堂吉诃德只能站在边缘观望田园。即便是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也是虚假的,看似和蔼的牧人把堂吉诃德和桑丘打得个半死。堂吉诃德打算做牧人在野外度过承诺的一年之期,可是他已经没有时间了。
也可以说,堂吉诃德是一个具有游戏精神的流浪者。他看到曼波里诺头盔、城堡、公主;其他人却只看到理发师的盆、旅店、村妇。他们不是堂吉诃德,他们没有那种精神。他以游戏的眼光观察世界,世界应该是有趣的,看到的不应该只是农业社会,而应该是骑士社会。
三、疯即生活
对于堂吉诃德,疯就是生活,因此他要无缘无故地发疯。
“他仅有的疯狂举动就是对死亡的圣战:‘堂吉诃德的疯癫真伟大,原因在于产生疯癫的根源也伟大,即永远不熄灭的生存渴望,这是最张狂的傻事和最英勇的源头。’”
神父和剃头师傅把堂吉诃德带回家,以为待上几个月他就不会再犯疯病,可是堂吉诃德只有发疯才能活下去,所以他开始了第三次出行。
堂吉诃德只不过是镜子里面的奥德修斯,在旅途中寻找故乡,即便那是一种无节制的生活。他只是在过自然的生活,顺应身体的召唤、情绪的宣泄,而不是节制。
堂吉诃德只有在旅途中才是堂吉诃德,在村庄里,他只是吉哈诺或科萨达。他总是在和由于为人正派而博得“好人”名声的阿隆索的身份对抗,堂吉诃德可以离开阿隆索,但是阿隆索却不能够离开堂吉诃德,如果堂吉诃德意味疯的话。
最后,堂吉诃德说:“我终于明白了,那些书籍均为荒诞无稽之谈。”后来,他死了。他不疯癫了,意味着向死亡妥协。桑丘说:“一个人生活中能犯的最严重的疯是无缘无故地死去。”堂吉诃德离开阿隆索,阿隆索也就死了。他自己不愿意发疯了,可是他还是以疯告终。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5
人生自有苦恼与欢东,苦恼之事应用理解与欢乐扶平,因为欢乐是无限的,童年的欢乐是挥之来去,抹之不掉的,那怕你已过了花之年。
儿童时代,新鲜而单纯,对什么事物都似懂非懂,而又想达到目的,不顾大人们眼中的“顽皮胡闹”的形象,可此时的本意是好的,是闰意的。就像八岁的雷梦拉在学校爱出风头,对家进而的食物挑挑,生病时还不忘装出一幅很痛苦的样子,引起他人的同情,这说明她想引起别人更多的注意,得到别人更从的`关爱,这种真实地举动,大胆地想法,反映了 雷梦拉聪明可爱顽皮和倔强的性格,从而也奠定了她能写一篇精彩绝伦的读书报告,也许你认为这样太片面或断,到少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
好学生不见得都是老实的孩子,不听话,爱出风头,顽皮任性的孩子不可能就是坏学生,儿童有属于他们的美好时光,自由自在,无所顾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时不时犯点小错,闯点小祸,在大人们感到是错的,可在他们眼里是对的,也许是达到目的的一个过程,一种手段,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感到好奇,还想亲身体验一下,弄个究竟。
就说我们家鹏宇,去年他们每人奖了一个电子表,没多久,他就把它拆得七零八落,真是哭笑不得,可他有他的道理,说他想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会显字,还会说话,这就是他们的好奇心,为了这好奇心,他们破坏了我们家很多东西,现在好了,不怎么破坏了,可今天鹏宇问我:“爸爸,地球会不替爆炸?太阳会不会不发光了?火星上面都是火吗?月亮上面有人吗?”一连串的问题,我只能尽我所知,回答的含糊其词,你看他不破东西了,倒关起天体来,这就是求知欲。
我觉得圣经儿童不能有太多的束缚,让他们自由发挥,自同联想,任其自然,只要我们适时扳住时机引导,及时纠正错误,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伟人也说过“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相信他们会发展的更好。
书中的雷梦拉在无意中听到爸爸失业了,全凭妈妈一个人在亲苦的劳动来维持家计,她就想到自己也要担负起家庭的重担,像电视里的方告人一样,挣一百万养家糊口,多么天真,幼稚和大胆。
记得我在雷梦拉这个年龄的时候,家境贫穷。弟兄多,爸爸当时在大队的砖场工作,生产队里的农活全靠妈妈一个人挣工分,分的粮食就不够吃,看到妈妈整天地忙碌,那时我就发垫,长大以后,我有力气挣很多工分,使我们家分更多粮食,现在想起来觉得可笑,但那是我的愿望,和书中的雷梦拉相双,少的一种胆量,一种气势,小小年纪她就想挣一百万,而我却只想多挣工分,多分粮食,时到今日,我也没能拥有这种胆识,否则了民不至于今日。
可我们家现不不少有胆识之人,先不说远大的理想的抱负就说现实一点的。
前不久,新宇鹏宇和妈妈出去玩,看到很多新建的楼盘,他们问妈妈:“我们怎么不买新房子?”妈妈说:“我们现在没钱,买不起。”“那等我长大以后了挣很多钱,买房子给你住,一人买一套。”鹏宇说。新宇也说:“我还要给二姐买套呢,因为她学习不好,长大了挣还到钱。”妈妈回来一说,大家都很开心,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和孩子们谈了:“你们的想法不错,也很有爱心,知道关心别人,值得表扬,但是你们没有挣钱的资本。”“什么是资本新宇问“资本就是有没有挣大钱的能力,因为你没有知识,没有知识就没有金钱。”妈妈又打了个比方:“就像我和爸爸,因为没有知识就挣不到大钱,就买不到新房,只有你们现在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将来干什么都行。”多么露骨的交谈,可也很现实。
这十几年来,我有自己的心得,干什么事情,要有远大的理想,敏锐的目光,适时的机遇,更重要的是要有敢闯敢干的精神,不能束手束脚,瞻前顾后,这样只能是一事无成,就像现在的我一样,干事业,地位名利无原,如今悔之晚矣!想起有人说过,“平平淡淡才是真!”不免有些坦然,何况我还有于希望的几个孩子们,又觉希福极了。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6
一本《家》读完,印象至深的莫过于高公馆长房长子觉新,巴金先生也曾说:“觉新是《家》中两个真实人物中的一个。”或许正是如此,觉新的形象才最真切、最能让人铭记。
自始至终,觉新不过是一个苦命的青年,他的一生恰恰印证了那句名言——生活本是一场悲剧。中学毕业前,他尚年幼,还未感受到命运的残酷,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钟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中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新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坦途。
但终有一天,他的幻梦被打破了,残酷地打破了。在父亲的安排下,他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仅仅因为长辈们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似傀儡一般娶了一个不相识的女子为妻,更为荒唐的是,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决定的,这也随之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的梦想化为泡影。父亲去世后,他用稚嫩的肩膀努力撑起了整个家,所谓青春早已被无情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的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把他拖累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它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他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曾经的梦想早已抛诸脑后,直到自己的孩子出世,他才看到希望,看到自己的未来,他依旧要在那个大家族里周旋,他采取的“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这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他为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得以生存所做的无奈之举。觉新的苦命悲剧正是在种种无奈中展开,他的苦命不仅仅是由他一人造成的,更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所造就的。
从觉新自身来看,他的性格过于顺从、隐忍、怯懦,在面对事情时过多选择了逃避和忍耐。为了遵从旧传统,他不惜牺牲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他出国留学的梦想放弃了,他心爱的梅嫁给了旁人,最终他心爱的妻子也因产前照顾不周惨死郊外,就连死前他们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殊不知,正是他那毫无原则的顺从忍耐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别人的幸福乃至生命。他的怯懦、不抵抗,使他沦为家人任意摆布的`傀儡,他没有自我,也不敢于自我。正是他的懦弱,造就了他的苦命。
从家族来看,觉新的家族地位便注定了他的一生,他是家族里的长房长孙,家族的重任他无可推卸。他肩负着家族的未来,一切都要以家族利益为先、为重,他不可能像觉民那样离家逃婚,也不可能像觉慧那样激进、毅然离家。高家是个典型的卫道家族,他们讲究礼教、讲究传统,更加()讲究封建迷信。他们相信“捉鬼”可以让高老太爷的病好起来,结果却因此葬送了老太爷的性命;他们相信“血光之灾”,将待产的瑞钰迁到了荒凉的郊外,致使瑞钰惨死;他们坚持不许觉新进月房,最终觉新没能见上妻子最后一面。家族的使命,家族的信仰,最终成为觉新的包袱,造就了他的苦命悲剧。
觉新这一典型形象揭示了怯懦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幸福的悲剧。他与觉慧构成鲜明对比,也让我更加清楚地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矛盾。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7
虽说滚滚红尘千人千面,可是见的人多了,也不免会发现他们彼此之间也会有相似之处,区别只在于相似度罢了。不只是人与人之间会相似,事与事之间也会相似,连历史都会重演,何况岁月呢,突然想到那句俗烂街头的“恍如隔世”,很多时候,某个场景会忽然蹦到脑海里,连自己都不知道它是真实经历过的,还是梦里出现过的。当梦境和现实太过相似的时候,还真是不好分辨,比如,你朝思暮想的人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真的会傻傻一笑,然后走到ta面前,痴痴地问一句:“我这是在天上,还是人间?”,我承认,我又在想念惜朝了。太美好的现实让人目眩,不敢相信它会真的发生,太残酷的现实让人惊悚,不愿相信它真的会发生。
最近除了读了一部《金陵十三钗》之外,一直在读武侠。《温柔一刀》已经读完,但是不时还会想起里面的一些场景和情节。《天龙八部》正在进行。《金陵十三钗》读后感一直没有写完,果然是很久不写东西之后,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了,就这么拖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彻底放弃了,本来打算看电影的,可不知为什么,总是不能静静坐下来安心看,还是以后再说吧。接着说武侠,这是近期去图书馆搜寻的重点目标。武侠小说看得也不算少了,我指的是小说,好像是小学的时候看了那部《白马啸西风》,家里书橱有很多书,分类也很多,当时读这部书,是因为它是武侠小说中最薄的一本,后来很多情节都忘了,只记得这部书的主角是个女子,名叫李文秀,还有一个对她很好的计爷爷,很多年后,应该是大学里,看到有关这部书的评论,才想起来李文秀喜欢的那个男孩子叫苏普,然后,想起了整部小说的大致情节。苏普最初是喜欢李文秀的,他将猎物放在了李文秀的帐前,李文秀也是喜欢苏普的,可是她鉴于自己汉人的身份不被当地人认可和重视,就把苏普的'猎物悄悄放在了草原上那个美丽女孩的账前,那个女孩被赞为“会走路的花”。然后,他们长大,苏普和那个女孩在一起,李文秀独自回到了江南。里面两句句话印象很深刻,“你深深喜欢的人,深深喜欢着别人,你有什么法子?”,还有一句,“江南的景色是很好,可我偏偏不喜欢”,大致就是这个意思了,这是我第一次看武侠,这个寒假,我该复习复习。
武侠看多了,也会发现其中很多相似之处。之前看过一些整理的武侠定律,比如,悦来客栈是江湖最大的连锁机构,还有一个让我喷笑的,大侠套餐——二斤牛肉,一坛女儿红。对于《白马啸西风》的印象实在不深刻了,之后,还翻看过《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当时觉得胡斐好帅。另外还有几页《侠客行》,不经意翻到结尾,看到有尸体一类的字眼,吓得至今也再没有碰过。这都是多年前的事了,如果当年这些都被记在日记里的话,又有了一句俗烂大街小巷的话“打开泛黄的日记本@#¥%……”。到大学之后,读了古龙先生的《边城浪子》和《天涯明月刀》,大爱傅红雪。继而读了温瑞安先生的《温柔一刀》,这本书是从张瑾那里借来的,她是一个武侠迷,最爱的是古龙,从去年就说一起讨论讨论《边城浪子》和《天涯明月刀》,到现在还没探讨,如今我又转战《天龙八部》了。终于把前提交待完了。
在这么长时间对武侠的品读下,也逐渐发现了读武侠小说和看武侠影视的相似。前几天看黄日华版《天龙八部》,看过的人都知道,香港那个年代的电视剧都喜欢在播放一段剧情之后,中间加播一段这部电视剧的宣传,看到其中一个宣传片段是这样的,屏幕左边是竖排的四个字“天龙八部”,右边是乔峰、虚竹和段誉三兄弟,背景音乐是那首好听难学的《难念的经》,突然,我就想起了另外的三兄弟,你可不要以为是孙悟空、猪悟能和沙悟净哦,我在说武侠呢!我想起了苏梦枕、白愁飞和王小石。电视上的画面是,乔峰在中间,虚竹在他左边,段誉在他右边,目光都是看向前方,颇有一番同仇敌忾的气势。而在《温柔一刀》中,苏梦枕、白愁飞和王小石走入三合楼时是这样描写的:苏梦枕优雅地拾级上楼。白愁飞和王小石落在他一个肩膀之后,不徐不疾地跟着上楼。他们这样一起拾步上楼,心里有一种特异的感觉,仿佛他们这样走在一起,便不怕风雨、不畏险阻,普天之下,已没有什么拦截得了他们的并肩前行。尽管一个是电视里的影像,一个是书本上的文字,然而神韵和感情,在我感觉来是一样的。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8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 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给自己取名为堂吉诃德 德拉曼恰,又找了一位仆人桑丘,并将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 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作品,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过于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书中的主人公原本名叫吉哈纳,年过五旬,是一位绅士,虽说是地位显赫,但家境却也不宽裕。由于生活的清闲,这位绅士爱上了骑士小说,而且已经走火入魔,到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别人读小说,都只当消遣,对小说的'情节多持笑料态度,而吉哈纳绅士则截然不同,他对骑士小说中的的荒唐故事深信不疑,对小说中的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性,想入非非要去做个游侠骑士,全副武装,漫游世界,去克服一切的困难和险阻,消灭一切邪恶的,残暴的力量,锄强扶弱,见义勇为,名留千古。于是,他从老屋里找 到了一件锈迹斑斑的祖传的一套盔甲,并异想天开地用硬纸做了一个面盔。可惜不太结实, 他没办法,只好用铁皮条重新做了一个,这才将这面盔的事情算是完成了。接着,他又找来一匹老马, 然后称其为驾驭难得, 趁着给马取名的东风, 他又给自己取了个骑士般的名字:唐吉诃德。然后又荒唐地请一个客栈老板为他受了封,就这样,他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之旅。
堂吉诃德的骑士之旅可谓是滑稽透顶了,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美丽的农家女当成公主, 把一家普通的小客店当做被实施了魔法的堡垒。 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 被驮在驴背 上回到村里; 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 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 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台曼拉的唐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 吉哈纳。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 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唐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唐吉诃德的最后 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唐吉诃德那样安祥而平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 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平的冤魂。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 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一些非公开的场合,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9
《当初那么爱》文章篇幅不长,是一篇散文随笔,我自认为是不能完全能够读懂作者的深意的,只能与作者在某些地方上产生一些共鸣而已。因为在我看来,在我们这个年龄段,年轻而未经世事的人,读了这些文字应该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而对那些有人生阅历,有故事的人来说,心里多多少少一定都有点酸酸的说不出来的味道,想起过往的点点滴滴,不禁五味杂陈。
文中作者说他们大三暑假一行十人去三峡旅游,其中4对是情侣,但还有两个人连暧昧都谈不上。都是好友,玩的尽兴。几年后,那4对情侣,后来因为种种的原因都分开了,而那并不暧昧的一对,却因此次出游而走到一起,历经磨难,最终修成正果。而作者在多年以后脑海中常浮现这样一幅画面:如果船行至中性,江面上突然立起一块时间之幕,把未来一年,甚至5到6年将要发生的故事一一展现,让我们看到那些缠绵,背叛、伤心、悔恨、自立、冷淡、宽容、忍耐、绝望、幸福、微笑的种种,那该是多么的多么的那么,我们会不会在那一瞬间,突然宽容、大度,一下走完从稚气到成熟要耗费的数载时光呢?我们会不会因为看到未来,而更加的珍惜对方,完善自我呢?
忽然想起身边的这些朋友,常常都会在讨论未来谁都会和谁在一起,对以后的幸福生活脑子里都设想了种种场景,做了各种各样的猜测,而现在,虽然还没有到那个时候我们所说的'“以后”,大部分陪在身边的早已换了另外的人,原来可能有很多,但结果都是:没有在一起。确实,世事难料,当初我们所爱的那个他(她),我们都会在心里想着那一定是和自己走一辈子的人。但现实往往大多不会如此,生活中有着太多的不可预判性,更何况人是一种善变的动物。在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压力下,我们往往变得不像是当初的自己了,身上多了一些顾虑和犹豫不决;变得没有了当初敢于说在一起就在一起的那种勇气;变得更加的互相猜疑与不信任。而如果我们能够看到以后将要发生的种种事情:吵架、约会、浪漫、亲吻、甜蜜、猜疑、微笑、流泪、分手....是不是应该想到此时的我们也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深爱,所以无悔!
何帆说分手后,过去所有的琐碎,温暖细节,一旦记起,就像心里凿坑儿,一个接着一个,深浅不一,却个个痛彻入骨。而那些与分手息息相关的欺骗、怨气、冷漠,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人们的睡眠杀手。而我们,就在这遗忘与麻木的鏖战中,慢慢学会宽容,学会长大。我没有过分手的经历,但是这种感觉我却感同深受,回想起高中那三年,不由得感慨万千。我想,那种感觉是刻骨铭心的,因为毕竟自己深爱过。想到她的拒绝与冷漠,当时的我,确实也象作者这样,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但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也学会了宽容,体谅,理解和放手。只因时间是我的导师,让我学会了长大。
文章最后说到在一《本门阀旧事》的书中,有这么一句话:“造化弄人,我们总爱惦记那些美丽青春岁月,但是青春岁月像条河,流着流着,就容易成了浑汤儿。”多么美的一句话,青春岁月是条河,时间就是河里面的水,而恋人们之间的爱与甜蜜,理解,信任和相互扶持就像是水里面的石头。争吵与打架,自私与猜疑就像是河流里面的沙子,如果沙子都垫在了石头下面,那么这条河流将会清澈无比,但如果沙子都把石头都包裹了起来,那么这条河流将会是一河的浑水,里面充满着怨恨、冷漠、欺骗......
“所以呀,一定要保留对美好事物的憧憬,即使水趟着趟着成了浑汤儿,也要努力,坚定的幸福。”
现在我的身边也有许多幸福的恋人,寝室的那些哥们儿,波波和詹妈,晓锐和荡荡。他们都是幸福的一群人,而我呢,在路上......
其实,写到最后,我想,当初那么爱,过后那么委屈,现在那么怀念,只因我们都爱上了童话。
我们一定要幸福!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10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悔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但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每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更是以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来探求她们自身的人生、思想和情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11
我看着《不败战神》,给我自己的感官最大的是有点动漫文的感觉(也有不少同人动漫小说),因为热血早已灌输在小时候的记忆,龙珠、灌篮、海贼、火影等等,还有好多其他的动漫出现在小时候故事中,这是自己对于热血的最初记忆。
小白流的经典典型开头,一个有些特殊才能的屌丝,一个令人仰慕的主角美女,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开始,让我不禁回忆起自己印象最深刻的这类小说,应该是番茄的《寸芒》,那时候书店半个月出一本,我可是排了一周多之后才看到书,想想那时候也真够笨的。
主角基础流其实一出来,我就想诶,怎么有想到一书《全职高手》,当然这是不同类型的,自己就是很喜欢这种以下克上的快感,自己最喜欢的概念‘厚积薄发’,小白流还是很符合自己胃口的。
要说当年的小白就简单直白多了,霸王之气一发,小弟自然就前仆后继的跟上来“大哥,让我跟你吧。”…天空一科星星闪耀(流星滑过),老祭祀(老道士)猛让站了起来…于是乎我很注意地看到了“鹤峰深处,一座古朴的木屋内,一位盘膝而坐发须皆白的老者,蓦地睁开眼睛,浑浊的眸子里,陡然爆出耀眼的光芒”,暴力直接有内涵。
两个角色的同时排上,嘿,这我自己想到的是《佣兵天下》,两兄弟出去干活了,不过很可惜阿莫里这个角色,我个人认为他是塑造很可惜的,因为他的性格与主角重叠了,其实我最初以为阿莫里这种风风火火的性子,应该就是近身肉搏的经典性格塑造,不然也改是拿起两把大板斧的逵爷形象,结果果然主角光环胜利了,阿莫里拿刀去了,穆牢头一句话‘没有唐天狠啊’,呵呵,之后与天晶再次强化这个点‘你害怕了,不够狠啊’,我想着竖立角色形象难起色了,小白流就追求一个爽,当然肯定要一些惹麻烦的,但明显这个角色有不行了,我有种果然的感觉,阿莫里过了不久就与主角分开了,可怜的娃,又接上了个凌旭这个小伙伴,热血真不能缺少小伙伴啊,不然怎么能到打BOSS的时候,四个人倒下,艰难喊着“星矢,快射啊”的经典镜头出来,凌旭有原则的角色最能体现某些发面的突出,这不论对文还是人物的推进都有很大帮助,这让我不禁想起‘弃佛死愿’的感叹……
当唐天看着铜牌的时候,我不由怪想不要有个‘戒指的老爷爷’吧,果然还是进去了,其实进去了并没有那种基础的设想,不过还是勾自己想起自己不得不想起‘唐龙高中毕业后参了军,进入了只有他一个学员的步兵训练营,在经历了骷髅教官近乎残酷的训练’(小兵传奇),这就是看小说的.乐趣吧,自己与主角那么一个共同‘小秘密’,一个与主角一同成长的过程,在其他角色未知的秘密,一爆发的时候必然是有种共鸣快感,在这里都能找到。
‘兵’的出现,其实我最先想到的是‘牧殇’,嘿,有意思了,不过‘鬼爪’一来,我就额……又想起蒲与卫的拌嘴,当然不尽然相同,其中兵这个角色满满的变化让我有些须不适应,从当初的冷漠到开始懂得了寂寞,话变多了,冷漠的角色推移给了‘鬼爪’,不然也没办法给主角成长推进感吧。
那么开始从剧情气氛烘托上,主要看其他路人啊,惊叹啊,恩,贬低啊,哎哟,厉害啊等等方面,该书够明显烘托上来了,气氛烘托感觉强的还是让自己想起《鬼吹灯》,因为气氛烘托对于读者阅读感觉有很大影响,如果能让作者能好好感受,最后顶点必然是爆发的‘爽点’啦,(.)《不败战神》这就还是相当不错的。
不过其实《不败》还是让我觉得瑕疵的,因为自己是养粮草够肥再吃的那种,阅读其实很爽快,一次又一次点下一章,不过也发现了一些些,主角要感叹要爆发其实很好啊,剧情和气氛烘托上都是良性的,不过间隔不到两三章就来那么一次,主角不爆算了,二三号觉得也要‘啊,我能输,啊,我要赢!’,突然那么连续来,热血过头了,真是‘油腻的师姐’啊,让我最初想起有这种感觉《网游之梦幻现实》,其实我也知道码字辛苦,但也不能有些章节这样来嘛,有骗字嫌疑哦。
“神一样的少年”其实是‘过年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一种植入性观念语句让读者印象深刻,也是主角的‘口头禅’,希望也会是将来《不败战神》大家对他回忆的经典语句吧。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12
有些书,与少年记忆同在。
依然还记得当年听长篇评书时的情景——正午小小的长满花草的院落里,葡萄架下,一个少年正静静倾听并憧憬着宽广而斑斓的外部世界。在李也默有着陕北风情的声音中,怀想着孙少安、孙少平、田晓霞、田润叶们——热爱文学的少年时光,是多么的美妙。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的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作品问世立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囊括的时光时,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的令人神往。生活在那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着未来,用感恩的心看待刚刚过去的梦魇……简单、纯粹,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个西北黄土高原小小的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起传奇般的爱情,这爱情曾让十几年前的一代人为之动容。
无从知道如今的读者如何理解与认知省委领导的女儿田晓霞与煤矿工人孙少平之间的那段爱情。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现如今已然完全没有了此类爱情发生与成长的土壤。换言之,作家连想象的欲望都不再会有。煤矿工人与省报女记者之间有着何等的距离?省长女儿怎么会与煤矿工人有情感发生,他们有认识的可能吗?即便是作家能想到,这样的情节读者与观众能否接受?在这样的问号背后,存在的是大众对人与人关系认识角度的变化。
在《平凡的世界》之后,已很少再能了解到煤矿工人的生活境况了。他们在一度的笑语喧哗之后重又归入黑暗、潮湿的地下生活。他们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变得那么寂然无声。偶尔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看到,也只是与死亡名单、煤矿事故等相连。想来,这个时代的孙少平们不会再有人关注并敬仰了。他喜欢谁和会娶哪一个更是无关紧要了。恐怕还会有人想,只有傻瓜才会把一个煤矿工人当作自己的偶像。
所以,这一次在翻阅《平凡的世界》时,我内心充满着平实的欢喜与复杂的情感。翻阅它们,就如同重走当年的少年心路。老实说,孙少平,这个英俊、淳朴、向上的男青年曾经赢得过我的深深的爱恋。我甚至因之而热爱他的生活历程——从黄土地出发,由建筑工人到煤矿工人。当然,也热爱孙家的每个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泥土与农家气息。
这是一个小资盛行的时代,以金钱的多寡为成功的唯一指标。因而,在许多的大众媒体中,孙少平以及孙少安们注定缺席并命定成为弱势的沉默的'群体。勤劳致富的孙少安们不再是榜样了,我们甚至很少能看到相濡以沫的农家男女。看看现在吧,更多的文学是农家姑娘们离开家乡到城市赚取金钱。没有金钱作衬托的爱情,不再有人眷恋,甚至会让人鄙视。
走在都市高高的天桥上,我常深感困惑。困惑于川流不息的车辆中平凡人们的退隐,更困惑于媒体、大众对金钱、权贵的追逐与渲染,对凡人生活与生命的漠视。
如果活到现在,作家路遥该如何面对这时代的巨变呢?社会现实、文学理念、阅读兴趣,以及金钱至上的当代社会能让他适应吗?他的骤然离世,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休止符,是有着现实主义理念的作家用理想主义和人文精神写就的休止符。
我知道,也有许多人对《平凡的世界》的文学价值提出质疑,而我亦自知早已无法跳出自我感受去评判这部书的文学价值。多年来路遥在阴暗的图书馆里翻阅报纸,以至于手掌皮肤破裂成茧的细节常萦绕于我的心头并激励着我。
所以,《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力早已超越了文学本身,它们在十几年来悄然改变着一个小小少年的价值观、爱情观,还有人生观。当我读到孙志刚事件,看到民工迫讨工资的报道,看到农村中被自杀与家庭暴力所困扰的妇女,看到因贫穷而不能上学的孩子时,不由得会愤怒,会动容,会在飞驰的火车上情难自己——因为,他们是我自少年时代便热爱的“孙少平、孙少安”们,也是“孙兰花”与“孙兰香”们。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13
近日闲来无事,又拿起金大侠的书剑恩仇录翻阅了一遍,比之上次阅读多了几分认真和细致,也获得了更多的感受。书剑恩仇录是金庸先生的开山之作,可能在细微方面较之后期作品显得功力不足,但在我看来也是精彩丰呈,妙笔生花了。因为之前对书剑的影视作品了解不多,所以我也感到比较庆幸,原因是如果先看过电视剧再品原著时,在书上看到某一个人物或剧情时电视上的画面就会先入为主,比如看到天龙八部中的乔峰就会自然而然的想到胡军,以及电视里乔峰的穿着打扮,说话风格,这样的话就会大大减少我们的遐想空间,限制了我们对原著里的人物,对白,武功的一招一式,场景的想象。自然会少了许多阅读的乐趣。
在书剑中,我最喜欢的情节有两个,一是陈家洛在西湖邀乾隆赏月喝酒,后来乾隆准备用强发难时,陈家洛跃然上马,胸上佩戴了一朵海碗大小的金丝绒大红花,引爆全场红花会众欢声雷动,官军中也有大批会众蜂拥前来施礼,那场面真是壮观之极,风光之极。第二个是写翠羽黄衫霍青桐身负众人猜疑全力指挥回军与清军决一死战的情节了。当看到清军追过一座沙丘,突然看见沙丘两边黑压压万名回军手持兵器静悄悄的站在那里看的我不禁叫好。
看完全书最大的感觉就是世态炎凉,世事沧桑,同时也有可惜可叹可怜,可惜天山双鹰纵横江湖大半辈子,争风吃醋了大半辈子,陈正德在临终前才知道了妻子的心意,可惜。可叹的是红花会众家兄弟奔波多年,不知为之付出了多少,牺牲了多少的反清复明大业,在最后因为轻易相信了背信弃义的乾隆而功亏一篑,最后不得不退到北方大漠,可叹。可怜的是香香公主,一代佳人,天真纯洁,最后还要听从心爱人的话用自己的身体去换取乾隆的合作,在得知这又是一个圈套时,不惜牺牲自己也要把消息传递出去以保得情郎周全。不愧是回族人民心中的神圣女神,不仅容貌惊为天人,不可方物,而且纯洁无暇,毫无心计,善良勇敢,对爱情坚贞,可惜最后还是落了个香消玉损的悲剧。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在书中,作者为我们塑造了许多有血有肉的人物,先说主人公陈家洛,虽然有人说他性格上的缺陷很多,没有领导群雄的能力,对感情也模模糊糊,揪扯不清,最后害了霍青桐喀丝丽姐妹。可是我却觉得这种写法让这个角色更加真实,而且陈家洛最初是不想出任红花会的总舵主的,是被众人强推上去的,可见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可能无法胜任,但义气当先,救人如救火,事出有因,只好硬着头皮上了,在人前尽量显示出自己坚强的一面,掩饰自己心中的软弱,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了,要是非要说他的软点,可能就是感情用事了。
书剑中其实还有许多配角也有突出的性格特点,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都督千金李沅芷,开朗活泼,机灵聪明,只身一人玩弄关东三魔于股掌中,对爱无比的坚贞,虽然余鱼同开始并不喜欢她,而且后来俊郎的.金笛秀才还被毁了容,甚至还要和爹爹为敌,这都没有挡住她对爱的追求,最终得到了自己的幸福。还有关东六魔中的蒙古人哈合台,这个人很讲义气,善良信用,和他几个结义兄弟有着很大的区别,也是六魔中唯一活下来的一个人,也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有好报。给我有深刻印象的还有回族人阿凡提,在我这个看阿凡提木偶动画片长大的人来说有些雷人了,书中阿凡提不仅聪明过人,乐于助人,而且武功惊人,堪与天池怪侠袁士宵媲美。是个使用自己智慧和武功四处打抱不平的游侠,在回族人民心中颇有地位。每次看完金庸的一部小说,我首先感慨的是作者是怎么写出这么一部精彩万分,丝丝入扣,引人入胜的作品。以后一定要多加学习,多看书,增强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因为能写出来东西的能力对我们很重要。其次还要感谢金大侠在五十多年前就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让喜欢武侠的读者大饱眼福。还有就是推荐那些只是从影作品了解金庸小说的人也能抽出一些时间看看原著作品,相信我,你不会后悔的。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14
巴尔扎克是十九世纪法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朔造典型的巨匠,举世闻名的现实主义大师。曾经有人断言:“自莫里哀的《吝啬人》以后,不会再有人写吝啬鬼了!”莫里哀笔下的阿巴公已将吝啬鬼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然而巴尔扎克不仅大胆地拾起了这个题材,并赋予了最深刻的历史内容。
《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巴尔扎克固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故事讲述了葛朗台老头的发家史和他对金钱的狂爱。有人评价这一形象刻画得极为生动,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形象之一。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剩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2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查理他先在印度发了财,后又贩卖人口,放高利息贷款,倒卖海盗赃物赚了大钱。什么勾当都做过出此之外他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便答应了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小说读后感2000字左右 15
既然有许多事都放不下,就别放下,糟踏了光阴。“圣人”也需“凡人”衬。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也是无法无法摆脱父母之命嫁于宝玉,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金簪雪里埋。”再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那人还对我说,“做和尚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逃避,还有一种就是为了面对。”我想逃避的那些就是“看错红尘”的,而面对的才是真正“看破红尘”的。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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